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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5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4-03 14:07:35     阅读:

【篇一】

20xx年,xx区列入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任务目标4442套,分别是xx、xx庄一期改造项目,xx、xx村改造项目,xx庄、xx三期、xx区域改造项目。涉征居民2062户,安置房4536套,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xx村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取异地安置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456户,已全部完成征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回迁区占地面积83030.66平方米,约合124.55亩,总建筑面积227620.4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征地。已确定回迁红线,回迁方案已审批,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取得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为100044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75500万元,已取得授信,企业自筹24544万元。已完成投资32000万元(资本金已投入12000万元,贷款发放20000万元)。

该项目拟建安置房1298套,安置房面积146843.31平方米。目前,施工单位正在进场定位放线,研究围墙的设计方案,临建房彩板组装,一标段土方开挖,二标段开挖东侧围墙基础及围护。

二、xx、xx庄一期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取原址回迁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696户,已全部完成征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回迁区占地面积87634.81平方米,约合131.45亩,总建筑面积300142.62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征地。已确定回迁红线,回迁方案已审批,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取得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二标段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为134560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101000万元,已取得授信,企业自筹33560万元。已完成投资35000万元(资本金已投入15000万元,贷款发放20000万元)。

该项目拟建安置房1818套,安置房面积191569平方米。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平整临建场地,甲方办公室砌筑围墙。一标办公区硬化支模板,组管,电线电缆进场,开挖临水管道沟及布管,浇筑办公区地面;

二标围档基础开挖,平整场地;

监理办公室镶地砖,临水管道布管。地面硬化混凝土,大门口采用铁皮包装,围挡外面绿化带平整,围挡板现场加工。项目部围墙刮腻子,临水井下水泵,泵车打地面砼。

三、xx区域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采取异地购买安置房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454户,回迁套数590套。征收补偿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计划将居民安置到由市城投开发的xx庄危改项目。目前,xx庄一期已建成,二期正在建设中,三期计划20xx年10月开工。

(三)存在问题

1、海都国际项目时计划安置xx区域居民,根据xx居民安置意愿海都国际项目建成后未进行安置,但是海都国际项目申请使用了国开行贷款,xx区域改造市安居办不同意我区再使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融资,目前我区正在多渠道筹措资金。

2、xx庄危改项目三期由于影响富民楼采光,需调整设计方案,且土地注销手续未办理完成,需加快办理土地及各项工程手续。

3、xx庄危改项目三期房源开工数不能满足我区拟定安置的xx、和平街及宋北区域改造项目安置房需求套数,通过与市城投沟通,开工时间尚不能确定。

四、xx庄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取原址回迁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322户,已签约293户,已拆迁293户,计划8月8日开始组织剩余居民签订协议,8月27日完成协议签订。

(二)项目基本情况

回迁区占地面积为154349.12平方米,约合231.52亩,由于部分房屋未拆除,未完成土地征收。回迁红线图已确定,已出具回迁方案,建设手续办理和动迁工作正在同时进行。

该项目总投资4869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已落实资金29269万元。拟建安置房425套,安置房面积为33000平方米,计划20xx年10月底前开工。

五、xx三期项目

(一)基本情况

采取原地建设回迁安置房的模式,拆迁户数为134户,已全部完成征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回迁区占地面积为51448.5平方米,约合77.17亩。已确定回迁红线,回迁方案已审批,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取得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施工许可证。

项目总投资188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资金已全部到位。安置房套数为405套,安置房面积为38440.92平方米。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准备进行回迁安置。

六、下步工作措施

按照市里关于棚改的节点要求,督促各个项目按时间节点正常推进,并积极准确的汇总上报工作情况。继续做好对20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的详细上报工作。

七、已开工及预计开工情况

目前xx、xx村改造项目,xx、xx庄一期及xx三期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共计3501套;

xx庄建设手续办理和动迁工作正在同时进行,预计10月底开工,回迁套数425套;

xx区域改造项目计划异地安置到xx庄,回迁套数590套,主要安置到b区,该区域手续齐全,正在进行主体施工。xx庄c区预计10月底开工。建议市住建局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办理项目施工手续。

【篇二】

xx区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谋要事,干实事,在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狠抓棚户区改造、重点工作的落实。现将棚改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任务

20xx年市达我区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2744套,我区安排建设四个项目,分别是:①xx北站北出口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210套;②xx小区棚改项目1200套;③xx家园棚改项目130套;④xx世纪棚改项目220套。

二、工作进展情况

1、xx北站北出口片区项目。北站北出口片区位于车站路、祥云道两侧,东至天宫寺塔公园,西至浭阳家苑小区,南至京秦铁路,北至xx道。共有住宅1366处,占地面积约144亩。今年上报省市棚改任务1210户,要求年内完成开工1210套。

改造模式采用货币化安置+引导居民购买新建安置房源的方式,拆迁总户数1366户,已签约1366户,拆迁1366户。

2、xx小区项目。xx小区项目位于曹雪芹道北侧、燕山路西侧、xx路东侧、幸福道南侧区域,涉及燕山路街道白家沟及东大街两居委会,共1034户拆迁户。今年上报市棚改重点任务1200套,涉及xx小区金泰花园项目,东大街、白家沟两个居委会。

回迁安置房分布在金泰花园16.17.28.29.41.42.43.44.14.20.32.40.101.102共十四栋楼房中,已完成征地;回迁红线已经确定,回迁方案已经审批,勘察、设计、监理建设都完成了招标工作,已取得了立项、用地规划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四证”。计划安置套数1044套。

3、xx家园棚改项目。该项目位于曹雪芹西道北侧、润泽路西侧,区技术监督局东侧,该项目共占地16.84亩,建设面积52917.9平方米,392套住宅。其中涉及拆迁户78户,返迁安置房130套。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征地;回迁红线已经确定,回迁方案已经审批,勘察、设计、监理建设都完成了招标工作,已取得了立项、用地规划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四证”,目前主体施工。

4、xx世纪棚改项目。该项目位于曹雪芹大街汽车站以北、唐丰路以西,占地35.86亩,建筑面积13.1万平米,429套住宅。其中涉及拆迁户83户,返迁安置房220套。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征地;回迁红线已经确定,回迁方案已经审批,勘察、设计、监理建设都完成了招标工作,已取得了立项、用地规划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四证”。计划安置套数220套,安置面积220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外网施工。

xx北站北出口片区开工1366套、xx小区项目开工1044套,xx家园棚改项目130套、xx世纪棚改项目220套,合计开工2760套,开工率达100.6%,圆满完成20xx年棚改任务。

【篇三】

根据xx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朝政公开办[20xx]8号)文件要求,现将xx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作以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市自2005年开始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截止到目前,共改造棚户区面积351.9万平方米,新建、购买住宅面积408.6万平方米,安置居民5.89万户,共计投入资金65.96亿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24.11亿元,各级银行贷款21.87亿元,地方自筹19.98亿元。

(一)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

2005年,国家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和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发改发〔2005〕696号)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xx省(xx市)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全市集中连片5万平方米以上的108.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纳入了国家计划。

xx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共计拆迁118.16万平方米,3.3万户;

新建153.89万平方米,安置居民3.3万户,90147人。政府主导建设了银河、xx、双鑫等居住区;

市场化运作了盛达、欣悦、寰宇、站前、福典、金江花园、兴华、阳光、宏达、荟和等小区。并修建岳家沟、人民路、银河大桥,岳家沟单桥洞、冠山双桥洞、银河、台吉大街公铁立交桥,联通了市区内的多条主要道路,同时新建热源1处,完善了城市功能。项目总投资22.7亿元,其中国家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补助9.81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的“水、热、电、气、路等”配套工程,企业投资、地方财政支付、居民出资和贷款12.89亿元。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

2010年省发改委(xx发改投资〔2010〕532号)批复了项目可研,(xx发改投资〔2010〕622号)批复初步设计。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拆迁建筑面积59.9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2099户。政府主导建设了隆欣家园、xx2个小区59万平方米,安置居民1.2万户。工程总投资11.05亿元,中央补助资金3.96亿元,地方财政支付、居民出资和贷款7.09亿元。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

为改善剩余棚户区和城中村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存环境,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20x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相关会议精神,xx市编制了2013-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并逐步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进行改造。xx市2013-20xx年7年内共计改造1.4万户,拆迁面积161.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32.21亿元,中央补助资金10.34亿元,地方财政支付和贷款21.87亿元。购买xx、xx、华鹏盛典、水岸华城、南山一品、xx、盛达家园、寰宇家园、幸福人家等9个小区内住宅15000多套、145万平方米。目前尚有2500多户居民陆续签订搬迁协议。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自20xx年以来累计下达棚改补助资金15.3亿元,已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

累计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41.51亿元,完成支付居民补偿款和购楼款21.87亿元;

累计争取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8.81亿元,目前已累计使用8.335亿元。

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一)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我们通过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完成了xx小区滨河路人行桥建设工程、南山组团暗渠南段延伸工程、台吉组团一期供热和排水工程、xx市台吉新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8.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2亿元。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我们通过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为隆欣家园、xx2个小区建设了道路、给排水、供热、电力等配套设施。总投资4.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9亿元。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我们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为xx、华鹏盛典、xx、xx、xx等安置居民小区建设了小区内外道路、给排水、供热、电力等配套设施。总投资5.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02亿元。

四、其他方面

(一)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05-20xx年度,xx市共筹集住房保障性资金243857.65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上级专项资金173281.2万元;

地方财政安排资金70576.45万元(其中地债资金27540万元)。财政部门将以上资金全部安排至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用于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

(二)教育设施配套情况

一是新建高中1所,占地面积107802.5平方米,操场面积2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729.38平方米。二是新建初中2所,建筑面积43404平方米。三是新建小学3所,建筑面积23211平方米。

(三)文体医疗设施配套情况

一是配套建设城市社区书屋36个。二是建设城市社区文化广场和文化活动室,共城市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31个,建有文化广场21个,且配有相关文化设施,基本满足棚户区居民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三是建立城市社区文化志愿者活动队伍,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四是建设棚户区公共全民健身广场15个,总面积达18万平方米,配套健身器材263套。有室外篮球场地2个,多功能运动场和笼式足球场各1个。修筑健身步道15公里,城区健身路径40个。五是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1000平方米,从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内设中医馆。

【篇四】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伟率队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xx棚户区、xx棚户区、xx棚户区等项目部,实地查看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召开由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经开区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赴阜阳界首市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为民措办的实事,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20xx年,共开工改造项目46个,共计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9180套,其中:新建16130套,建筑面积204.63万平方米;

货币化安置1096套。20xx年度我市棚改任务新开工7243套,基本建成2331套。1至6月份,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589套,完成年度任务的77%;

基本建成2765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18%。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实行“季、月、周、日”工作法。原则上书记、市长每季度主持召开指挥部指挥长会议,常务副市长每月主持召开指挥部会议,分管市长“不定期调度”研究具体问题,副指挥长坐阵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二)政策支持给力。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项目。按照“四个重点”“七个严禁”“三不”原则界定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原地安置或异地安置。各街道、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同心协力,细化棚改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时间任务节点,实行挂图作战。

(三)资金筹措得力。截止6月份,共争取棚改资金10.67亿元,已争取到位棚改资金合计6.6722亿元。其中:棚改专项债券资金5.33亿元,棚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522万元,棚改基础设施配套专项资金5900万元。今年申报棚改第二批债券资金,已获批额度4亿元。

(四)创新模式聚力。实行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即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通过深度融合项目各个环节,将传统割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外部管理转变为内部管理,实现平行推进,大幅减少招标采购次数,节约时间与招标资金成本。

二、他山之石

此次赴界首市学习受益匪浅,他们的优秀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一)创新融资模式。成立综合型融资平台(界首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贷款及商业银行贷款进行多渠道融资,筹措资金力度大、数量多,有力地保证了棚改工程项目资金需求。创新“定房价竞地价”的政府回购模式引进民间资本,规避了“政府不能购买服务”的政策风险。该平台通过招标让具有经济实力和施工实力的大企业承建安置房,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到小区的水、电、气综合配套,直至物业查验交钥匙,加快了各种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时间,提升了项目品质,缩短了建设工期。

(二)改变房屋补偿安置方式。选择最好的地块,建设集商业、办公、居住、旅店、餐饮、会议功能为一体商业综合体,统一发放征迁户国有土地证,取消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持有者门面房安置(每户约40平方米左右),让原持有集体土地证征迁户每个成年人按照6平方米商铺分红,此种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安置土地使用经济效益,同时减少了矛盾和纠纷。

(三)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整合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从“多头找部门”、“多次办理”变“一个窗口、“一次办成”;

抽调项目工作能手,工作在现场、在一线,“一对一”分配项目、“一对一”全过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项目手续办理及项目建设工程推进开辟“绿色通道”。

三、存在问题

(一)拆迁安置难度大。一是房屋征收难度大。部分改造户害怕补偿标准不一、早签合同吃亏,有等待观望思想,部分群众对征收补偿漫天要价阻碍征收。二是居民安置进程慢。一方面存在“重拆轻建”现象,一些项目受选址、规划、建设进度影响,竣工时间长;

另一方面现有安置房尚有剩余,据统计,全市现有安置房总套数13902套,未安置套数2338套;

门面总套数6524套,未安置套数1591套。

(二)后期建设资金缺口多。一是资金需求量大。20xx年度我市新开工任务7243套,总投资39亿元。20xx年度棚改资金需求20亿元,目前共争取棚改资金10.67亿元,基本满足现阶段的投资需求,但是后续棚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多,大概还需要10亿元左右。二是融资渠道狭窄。我市缺乏综合性融资平台,紧靠单一性的棚改专项债券融资,严重影响到了棚改工作进度。

(三)老城区部分棚户区征收进度迟缓。一是部分城区老旧住宅区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筑,基础设施配套不全,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没有启动房屋征收工作。例如,xx街道橡胶厂宿舍、棉布厂宿舍为d级危房,两处宿舍楼共80户,居民要求棚改的意愿十分强烈,多次到街道办事处诉求并通过“973阳光热线”等渠道反映。二是因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相冲突,导致部分房屋征收工作停滞。如xx社区棚户区1-4号地块,集体证121户,国有证81户,2013年已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目前止步于区域内房屋丈量评估阶段。

(四)安置房居住品质不高。我市部分棚改安置房仅重视住宅建设量的需求,忽视了小区环境营造,容积率过大,没有同步建设市政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

四、意见和建议

(一)高起点规划,不断提升建设品质

一是强化整体规划。结合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对老城区的危房、老旧小区合理规划,集中拆迁,成片改造,同时合理管控规划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指标,注重城市开放空间绿地系统景观打造,切实提升城市品质。二是优化补偿安置规划。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优先考虑安置住房土地供应计划,将优越的地理位置留给安置居民,学习界首模式,建立商业综合体安置区,提升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三是强化配套设施规划。新建安置小区要规划好水、电、气、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规划好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保、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提升拆迁户的居住品质,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主动配合拆迁,从而减少“钉子户”现象。

(二)多渠道融资,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主动向上级发改委对接,谋划项目提前挂号,提前启动拟申报资金项目前期办理手续,确保申报工作开始前完成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积极汇报衔接棚改资金缺口,加快申贷工作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无偿资金和省专项补助拨付资金,减轻自筹压力。二是打造综合型融资平台。创新安置区建设新模式,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通过谋划发行企业债券,争取开发性金融贷款、商业银行信贷,引导民间资本参与。

(三)全过程监管,着力打造民心工程

一要强化源头管理。不断完善质量通病统计分析制度,对工程建设中易出现的、同质同类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向施工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二要强化过程监管。制订专门质量监督方案,对房屋建筑质量、施工安全实施跟进式监管、全方位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方面财政部门要严格资金拨付管理,申请资金单位须相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监理支付证书、发票、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等佐证资料。另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用“火眼金睛”重点关注资金筹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征收补偿情况等。三要坚持定期回访。对已入住棚改安置住房进行定期安全质量检查,重点是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棚改安置住房,对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居住安全。

(四)高效率推进,确保居民如期入住

一是加快征收进程。坚持“一个政策讲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让先拆的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后拆的占“便宜”,对有拆迁顾虑的,攻心为上,以法明之、以理服之、以情动之、以友处之,打消顾虑,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公示、咨询,妥善处理拆迁中的矛盾,实现阳光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二是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安置房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相关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联合审批、专人负责,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缩短建设工期。三是通盘考虑全市安置存量房资源,针对现有存量房,开展专项审查,清算未安置套数,提高使用率。

【篇五】

为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健康发展,加快重要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今年9月份以来,市政协组织调研专班,在市内调研的基础上,又先后赴湖南长沙市、海南海口市、琼海市考察学习,经座谈研讨,深入论证,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落脚点,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2个,建成安居房57336套,其中,卧龙区17个,建成安居房10830套;

宛城区26个,建成安居房18080套;

高新区20个,建成安居房11572套;

一体化示范区9个,建成安居房16854套。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按照国务院“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为正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25个单位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心城区各区均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及时将目标任务计划分解到中心城区各区,并定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本着实事求是、按需而建的原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适时组织专项督察,有力促进了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策支持措施得力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商品住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宛政〔20xx〕5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宛政〔20xx〕52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xx〕13号)等文件,制定了《南阳市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南阳市20xx—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和《南阳市“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棚户区改造坚持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相结合、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需求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逐片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领作用。支持、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综合改造成效显著

棚户区改造发挥了助推民生不断改善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效应。一是改善了民生。大多数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力购房的棚户区居民圆了多年的新房梦,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享受到了城市发展的成果;

二是改变了城区面貌。棚户区改造推进了道路、排水、供热、供气、市场、绿化等基础设置和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城市功能得到延续,城市环境大为改观,城市品位显著提高;

三是拉动了经济发展。棚户区改造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使用价值,扩大了城市发展空间,有效增加了商品房供给,促进了投资与消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保持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起点低、基础差、任务重,整体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棚户区改造对于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有着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此认识不足,工作上重视不够。一是领导机构不健全。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明确提出“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我市至今尚未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这项工作仍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二是工作机构没理顺。我市未成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负责管理。而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依旧由市城改办负责管理,工作职能未能整合。三是市、区工作机制没理顺。中心城区是“两级政府,一块城建”。具体到棚户区改造工作,市里负责规划、土地、城改等建设许可手续的审批和土地收益分配,区里负责项目融资、房屋征收和安置房建设分配。市直部门与各区之间缺乏解决问题的联动机制,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各区因权力受限,不能及时解决,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政策措施严重滞后

我市中心城区2009年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2014年以前,以经适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工矿棚户区改造为主;

2014年以后,以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城中村、旧城改造为主。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文件,我市却没有制定相适应的政策和措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一直沿用2007年城中村、旧城改造试点时期出台的政策标准,其政策标准是市政府依据2001年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2011年1月21日已废止)制定的。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下文统称国务院《新条例》),房屋征收政策有了较大调整,但我市没有依据新条例及时重新制定城中村、旧城改造政策。2014年8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宛政〔2014〕39号),既没有对原有城中村、旧城改造政策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正,也没有与国家把城中村、旧城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接轨。

(三)房屋征收难度增大

房屋征收是棚户区改造的关键环节。调研发现,近年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难度逐年增加,“钉子户”呈扩大、蔓延趋势,征收难、拆不动已成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最大障碍。

一是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标准不统一。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中,被征收居民大多选择产权调换方式。2011年国务院《新条例》下发后,市里没有统一制定产权调换安置标准及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各区在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制定各自的安置标准及办法,这些标准不统一,造成被征收户之间的攀比,增加了房屋征收的难度。

二是房屋征收办法有缺陷。中心城区村(居)民对实施棚户区改造持积极态度,在征求意见阶段,绝大多数村(居)民支持开展棚户区改造。但项目启动后,在房屋征收的中、后期,被征收户中滋生不满足的心态,不配合征收。一少部分被征收户认为,项目已经启动,政府停不下来,借机漫天要价,形成“钉子户”。

三是依法征收意识不强。国务院《新条例》颁布后,政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迁决定的,由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房屋征收工作强有力的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区顾虑到强制征收司法程序过长、易激化矛盾造成信访、执行难等因素,不愿主动向法院申请;

当不得不进入强制征收程序时,又因前期准备不足,缺乏预案,手续资料往往达不到法院受理要求,难以实现依法强制征收,从而陷入了恶性循环,贻误了时机。

(四)资金瓶颈制约突出

当前,资金短缺是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键性制约因素。一是争取国家棚改政策资金少。20xx年以后,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模式。中央在增加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下发了大量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我市错失机遇,争取信贷资金较少,而同时期许昌市棚改融资约299亿元,襄阳市约358亿元,湖南长沙市2014年—20xx年棚改融资420亿元。20xx年,我市拟开工59个棚改项目,拟融资资金316亿元,但批贷与实际到位资金19.78亿元,缺口较大,直接导致全市年度棚改计划和责任目标无法正常完成。二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要求“各省辖市、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我市财政较为困难,安排用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较少。三是社会融资方式单一。中心城区以往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做法是吸纳有一定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出资参与。政府将项目的融资、开发权通过招商和土地公开出让的方式交给同一家房地产企业完成,政府几乎不用投入。但其他方式少,如配建回购、bt、委托代建等,不能满足棚户区改造需求。

(五)棚改攻坚任务艰巨

20xx年12月21日—22日,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异常艰巨。一是任务大。根据市住建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截止20xx年底,全市各类棚户区剩余改造户数是83497户,计划20xx年改造16214户,20xx年改造18224户,2020年改造19243户,2020年以后,还剩余29816户。但实际情况远不止此,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统计表明,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内,属于城中村、旧城改造的共有49个行政村,325个自然村,占地2.55万亩,涉及8.5万户,32.8万人。现已启动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66个,其中,基本完成的15个,正在实施的36个,还未启动实施的15个,涉及2.3万户,8.51万人,列入改造的户数占比为27%。二是进度慢。20xx年以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列入计划项目11个,13710套,截至目前,项目实施10个,开工建设4833套,占总任务的35.3%。三是问题多。正在实施的棚改项目大多数“五证”不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土地未供即用、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售房等现象。参与棚改的部分开发企业资质不高,实力不足。安置房建设资金跟不上,长期达不到入住条件,大量被征收户不能按时返迁入住。

三、意见和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也是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必须完成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作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我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存在着大量的棚户区,而且随着中心城区建成区不断发展扩大,形成的城市棚户区也会越来越多。因此,中心城区各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坚持不懈,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无论从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改善民生,发展经济,还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尽快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城市棚户区不是包袱,是财富,是政府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可形成持续不断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城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棚户区改造需要多达二十多个部门协作配合。建议成立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为成员单位,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中心城市棚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措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制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审批项目改造计划和方案,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成立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议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主任。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棚户区改造政策文件的起草,提出年度改造计划,对上报的项目审核把关,提出项目初始规划要点和用地规模,确定项目安置规模,核算土地收储成本,批准项目综合改造方案等。各区政府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

三是理顺工作职责。理顺市、区工作职责,按照责、权、利、事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权限,调动区级政府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总结以往的经验,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力争形成这样的工作格局:市里制定出台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考评,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棚改项目基础性审核审定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行政评可手续以及配套服务工作,区级政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上报、融资、房屋和土地征收、安置群众等。概括地讲,就是市里制定政策管总,部门主动作为办手续,区级开足马力干活,形成合力推进棚改。

(二)“连天接地”,构建棚户区改造政策体系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城中村、旧城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后,需要市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符合中心城区发展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依据。

政策体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一个主干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融资和实施主体、房屋产权调换标准和办法、项目规划指标和效益核定、土地处置办法及收益分配、奖励机制、企业退出机制等。如:土地处置中建议安置房用地原则上采用先划拨方式供地,后再协议出让,这样既可使安置房尽快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开工建设,又增强了政府对项目特别是安置房建设的掌控能力,使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和时间得到保障。二是两个辅助文件。一个内容是制定棚户区改造程序性细则,即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流程,确保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另一个内容是制定房屋征收办法,目的是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房屋征收大头落地的情况下,方可正式启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多个配套文件。建议制定中心城区房屋认定和评估办法、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棚户区改造项目村(居)集体资产处置办法、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等文件,强化棚户区改造规范性管理。

(三)攻坚克难,破解房区征收难题

城市更新改造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从近十年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经验来看,房屋征收是关键。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必须破解房屋征收难题。

一是事前要充分征求意见。拟启动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要广泛、深度地征求被征收户的意见。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征得大多数村民的同意。二是采用新的征收办法。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征收协议加附生效协议的办法,即房屋征收开始后,所签协议规定,签订征收协议的户达到项目90%后,协议方可生效,达不到这个规定比例,所签协议不生效。外地不少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采取的就是这种办法。三是及时公布房屋征收进度。房屋征收过程中,定时公布征收进度和分户补偿安置情况,阳光操作,取信于民。四是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各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做好依法征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运用法律手段,重点突破“钉子户”,保障房屋征收顺利进行。五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加大棚户区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房屋征收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拓宽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20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对商品住房屋库存少、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棚户区改造取消货币化安置,这意味着我市下一步争取国家棚改专项贷款难上加难。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棚改资金筹措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市、区要积极应对棚户区政策新变化,加快相关政策研究,吃透精神要点,努力争取更多的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紧盯国务院、省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新增债券限额,为我市争取更多的地方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把正与银行对接的拟融资319亿元的39个项目作为重点,力争更多的棚改政策性贷款资金落实到位。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市、区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棚户区主力军作用,使其成为“借、用、还”一体化的国有独资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化运作主体。加快扩大其资产规模,将具备条件的国有资源、资本、资产、资金注入国有投融资公司,支持其充分利用信贷和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支持投融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仅靠政府投入是难以为继的,必须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各项支持政策,消除政策障碍,加强指导监督,保障参与企业利益,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既要有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配建回购、bt、委托代建等方式,更多的要采用企业或其他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出资对房屋征收进行补偿安置,并参与土地出让的开发配建方式。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符合规定的,可优先安排发债指标。

(五)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艰巨,更为特殊的是过去我市这项工作一直未走上轨道,已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多处于“半拉子”工程。我们既要实现新发展,又要解决好老问题。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编制完善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规划是龙头。要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在对中心城区建成区棚户区现状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的要求,依据城市总规、区域性控规和城市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结合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按照一个街区或一个项目单元的规模,编制中心城区建成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建议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文件精神,采取得力措施,减免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税费,逐步有条件实现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部门也应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三是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水平。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建议加强棚户区监管,提升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一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规范管理和操作,加强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土地收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项目手续齐全,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拆边建、建后补办、无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要抓好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坚持高质量选址、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因地制宜,综合配套,努力使棚改项目安置区成为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住宅新区,真正让棚改工程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三要积极解决以前棚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办法:依照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在2014年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整治的基础上,由项目所在的区提出解决方案,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交区级政府组织实施。

四是优化行政公共服务。建议市发改、规划、土地、建设、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棚户区项目绿色通道,实行一会制审议、一表制审批、“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使项目能够及早开工建设。督促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部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增强服务意识,主动进行对接,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创造良好环境。

五是强化督查和奖惩。建议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中心城区各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按照棚改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大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采取跟踪监督、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压追责,推动任务落实,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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