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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四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5 08:07:44     阅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四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心得四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一直以来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广大干部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为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了正确的方向。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来制定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为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要认真做到,《办法》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精准有效,防治并举、失责必究”,《办法》明确指出对干部的任用,提升了标准,要求干部遵纪守法,坚持正确工作、人生、生活方向,选出来的干部要让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好干部,要德才兼备,品德和才能都要具备。

我们要认真学习并做到《办法》中的,“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当担的干部。”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具备品德和才能的同时,要坚持任人唯贤,以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作为方向,既要有能力,又要讲规矩、讲政治、讲纪律,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守好廉洁关,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责任,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分类施策、精准有效,防治并举、失责必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职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
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
三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
四是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
五是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
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要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重点监督检查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是否深入考察,认真查核,对人选严格把关;
是否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
是否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重点监督检查是否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是否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重点监督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

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进行。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建立自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认真查核和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健全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关于责任追究,规定了对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委(党组)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还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的情形分别作了明确规定。对根据情节轻重应给予的处理也相应作出规定。

【篇三】 近期,我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选拔任用干部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的前途、民族的未来、人民的福祉,是百年大计。因此,要用好“优”“全”“紧”“严”四字,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好干部脱颖而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心聚力。

用好“优”字,画好干部“标准像”,坚持任人唯贤不打折。古人说:“病有标本”,“知标本者,万举万当;
不知标本者,是谓妄行”。因此,必须明确好干部标准,才能发现人才、用好干部。《办法》明确要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要练就“识才慧眼”,做发现千里马的“伯乐”,善于发现那些敢担当、勇作为,能吃苦、肯吃亏,务实事、求实效,本领高、作风硬的同志脱颖而出,获得发展进步的机会,拥有干事创业的舞台。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杜绝“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至官”的不合理现象,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成为常态。

用好“全”字,绘好选拔“路线图”,坚持依法合规不落空。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各项制度规定,严格履行请示汇报、民主推荐、考察酝酿、民主测评、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以程序公正护航结果公正,以程序民主确保结果民主。“治本在得人,得人在慎举,慎举在核真”。干部选拔任免,要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广泛听取周边意见,对干部道德品行、生活作风、能力素质、廉政表现等深查细问,全面了解,将酝酿考察贯穿始终。采取集体讨论决定,拒绝“一言堂”“家长制”,防止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用好“紧”字,建好制度“防火墙”,坚持监督检查不松劲。“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像无舵的航船。”“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要为选拔任用工作建好制度的“防火墙”,加上监督检查的“双保险”,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上级监督,通过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等全方位了解、监督下级干部任免工作。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内部监督,细化选拔任用意见表达方式,建立自查制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搭建监督举报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专项检查机制,创新离任检查方式,确保监督检查紧而严、细而密、广而实。

用好“严”字,挥好追责“杀手锏”,坚持严肃纪律不放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切干部利益,影响队伍干劲,事关党的发展,必须严肃纪律,清正廉洁,方能取信于民。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用人导向逐渐好转,用人风气逐渐清明。但在不少地方或单位,仍然存在“干得好的不如说的好的,做功好的不如唱功好的,谋事好的不如谋人好的”“不跑不送,降职使用;
只跑不送,原地不动;
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怪诞现象,导致人才“逆淘汰”“劣币驱逐良币”,阻碍了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因此,严肃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划定廉政纪律红线,充分发挥责任追究“杀手锏”势在必行。把那些卖官鬻爵、拉帮结派的“害群之马”剔除队伍,打破唯票取人和论资排辈。对干部任免中的典型事件通报批评,坚持“处理一件、教育一片”,让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既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

“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我们要以《办法》为遵循,以更高的站位、更开阔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有思想、有能力、有干劲、有作为的干部选出来,为他们干事创业创造机会、搭建舞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篇四】 我们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坚持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突出政治监督,有力地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新《办法》是党内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法规,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为国家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从程序上作出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办法》,对于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革命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意义。

作为选拔管理考核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组织部要坚持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干部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全体组工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公道正派,全面提升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和作风素质,带头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把准把牢政治生态“风向标”,为推进武冈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归根到底在于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大力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同时,让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估制度在阳光下运行,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群众上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实现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的效果,方能为党的事业建立起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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