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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1-06-10 14:00:41     阅读: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及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生态所)(以下简称院重点实验室) 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设立开放课题,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开展互补性和创新性的合作研究。实验室每年在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在本实验室网站上公布《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生态所)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为了加强对开放基金课题的管理,特制订本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1. 向本实验室申请课题必须按规定填写课题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以保证所在单位的支持。中初级申请者须有相关领域两位高级职称者的推荐信。申请表可向重点实验室来函索取或从网站下载。

2. 外单位人员(客座研究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必须与本实验室室固定成员合作(未填写合作者由我室根据研究内容指定)并得到认可方能接受。所有开放课题须经本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讨论通过方可开题。

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期间的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其原单位共同所有。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必须是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Agro-ecological Processes in Subtropical Region, Institute of Subtropical Agricultur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为唯一单位或第一单位。

3. 每年1月要向实验室提交上一年度课题进展情况,择优支持项目每年应在学委会上汇报工作进展。

4. 申请课题完成后需要及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并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本(尚待发表的待发表后补交)和电子版。若有获奖,请及时报与实验室备案。

5. 继续申请课题必须较好完成原申请课题,并履行了上述手续者方可接受。

6. 开放课题资金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原则上全部拨付给项目承担者单位,第一年拨付50%,中期考核合格,第二年再拨付50%。若中期考核不合格,经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中断资助。

2)资金的使用需按照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7. 中期考核,在课题结束前半年需将已发表的论文抽印本(或复印本)及待发表的论文样稿寄送至实验室,由实验室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论通知本人和所在单位。

8. 如发现开放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实验室有权中断该课题基金的拨付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

 

                                                    

xxx年x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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