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实用范文 >  经验体会 > 内容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12-09 18:19:57     阅读: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 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
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按2倍工资支付报酬。

3.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4.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5. 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 员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 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当月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适当推迟。补休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2. 公司总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通过OA流程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作为加班;

总部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分支机构员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3. 下列情形不视为加班:
(1)未按规定进行加班审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

(2)出差时路途上花费的时间;

(3)非工作时间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经加班审批的的;

(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旅游、娱乐、体育、聚餐及其他娱乐活动;

(5)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6)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因素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

(7)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与本职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
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的,或者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依据。

4.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1)当月病假累计5日内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病假超过上述天数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

5. 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职工自称“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

(2)职工制造虚假病假证明或者通过欺诈、威胁、利诱等不当手段骗取病假证明的,缺勤当日按旷工处理,同时应按公司奖惩办法处理。

(3)职工出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职等情形的,视为职工欺诈取得病假处理。

6.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经公司告知员工医疗期已满或将满,如职工仍继续请假或不能到公司报到的,将视为“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权直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 病假与考核、奖金的关联:
(1)本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时,月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2)本年内病假超过 50个工作日时,年度考核评为c或c以下;

(3)本月内病假超过 1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月度奖金;

(4)本年内病假超过50个工作日时,不予发放该年年度奖金。

事假 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2.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 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 每次批准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5天。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不予批准。

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无正当事由的,公司亦有权不予批准。

5. 员工请事假时,公司有权优先安排年休假。

6. 事假为无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本公司入职后结婚的,持有结婚证明,给予婚假10天。

2. 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的六个月休完,超期的单位不再批准。

3.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 本规定中的婚假天数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5. 婚假应一次性休完。

6.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部分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丧假 1.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丧假3天。

2.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去世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

但是,与实际上岗相关的津贴、交通补助、餐饮补助、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休假期间不再享受。

产假及相关生育假期 1. 女职工产假为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 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产假。

4. 女职工生育婴儿后至婴儿一周岁内为哺乳期,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哺乳婴儿满一周岁后,一般不得延长哺乳期。

5. 产假天数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数。

6. 孕检假:
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公假计算。

7. 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龄男女职工,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凭医院证明其检查时间和休假算公假。

8. 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入个人账户。产假期间停发各项工资补贴奖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

(2)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下列处理:
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公司不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或其它补偿。

非因女职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如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公司按本人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3)其它未作说明的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

(4)如公司正常给职工发放产假工资,之后又申领了生育津贴的,公司有权从生育津贴中扣除公司已经发放的工资。

(5)上述规定中的“本人月工资”标准,按本人月工资中的固定工资部分计算,不含绩效奖金与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贴。

年休假 1. 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累计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不满10年者,假期为5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不满20年者,假期为10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者,假期为15天。

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则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 员工入职本公司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开始享受年休假。

5.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发出休假通知,而职工自愿上班的,视为公司已经相应安排年休假。

6. 员工未申请当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请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视为员工自动放弃该年休假。

7. 公司给员工的年休假超过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员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补偿。

员工所休年假,首先应视为法定年假。

8. 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六、请假制度 1. 员工请假,均应在办公平台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 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 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6. 本制度其它条款对请假有特殊规定的,优先执行特殊规定;
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此一般规定处理。

7. 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办理请假手续的;

(2)以欺骗方式,或以不真实的请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请假未获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纪处理 1. 在规定时间未打卡或未到岗者,视为迟到;
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
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有正当理由且经核实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2. 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罚工资50元;
旷工者,每次(一天为一次)扣罚工资200元,同时还应按公司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3. 考勤全勤奖励 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

4. 考勤与绩效奖金 有下列情形时,不再享受年度绩效奖金:
(1)当年度旷工超过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

八、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2.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 】 公司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篇二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n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n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n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n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
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
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n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4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公司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六点。

第6条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a. 上午上班打卡、上午下班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六点至八点,下班打卡时间为上午十二点至中午一点。

b. 下午上班打卡、下午下班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中午一点至二点,下班打卡时间为下午六点至晚上九点。

第7条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8条 迟到、早退、旷工处罚标准:
n 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罚款20元,依次累计;
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工资部分,超过十次(含十次)者,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

n 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三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及以上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浮动工资部分,且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

n 上下班均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n 年累计旷工十个工作日者,不享受当年绩效奖金。

n 月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五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9条 未打卡:
n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须在人力资源考勤员处签到。

n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出单》,按照审批权限,报上级领导签批后,提交至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

n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公出单》,需在上级领导批准后,提前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将情况告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并在当天回公司的第一时间到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补写《公出单》,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n 逾期补办《公出单》,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n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

第10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第11条 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根据公司员工考勤记录,统计罚款情况,并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统一扣罚。

出差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12条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n 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n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n 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n 国外出差,一律由董事长核准。

第五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1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及时补办手续。

第1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差处理。

第1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董事长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1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1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第18条 出差标准规定 n 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

出差费用标准规定 项目 火车 高铁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住宿费 伙食补贴 等级标准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一般地区 特殊地区 职务 董事长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总经理助理/总工 硬卧 二等车厢 二等舱 经济舱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总 监/副总监 硬卧 二等车厢 二等舱 经济舱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其他中层干部及普通员工 硬卧 二等车厢 二等舱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注:1、职务以公司发文任命为准。

2、其他特殊工具指长途大巴、中巴等公共汽车,不含出租的士。

3、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深圳 n 员工带车出差的,往返途中过路费、油费凭有效发票据实报销。产生住宿费用及伙食费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n 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按照《业务接待申请单》进行审批,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同时员工报销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n 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n 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n 出差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19条 人身安全事项 n 出差在外有酗酒斗殴,与公司无关事件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n 没有按照出差规定,夜晚游荡在外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赔偿。

n 出差在外,有抢劫、偷窃、诈骗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期间发生的事件和公司无关。

第20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 第六章 休假审批 第21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等。

n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n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n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请假时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n 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n 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n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n 年假: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公司相应的给予每年给予员工除法定假日外的有薪假。

n 法定假日 第22条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由个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
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报部门负责人签批→行政管理中心签批→主管领导签批;
3天以上报部门负责人签批→行政管理中心签批→主管领导签批→董事长签批;
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23条 部门副职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报主管领导签批;
3天以上报主管领导→董事长签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24条 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待请假结束后出具相关证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25条 员工休假时,应把工作交接给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进行的工作。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在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不能与公司中断联系。

第26条 除产假、病假、工伤假外,其他休假合并时,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七章 事假 第27条 员工经批准可享有无薪事假,但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第28条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补贴、绩效)。

第八章 病假 第29条 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交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因病情突发或严重不能亲自到公司请假者,可向其主管领导电话说明待核实后,由其部门同事代办请假手续。假期结束附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

第30条 有关医疗期的问题: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休息时间为医疗期。医疗期自员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期间,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第31条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n 员工当年(累计)请病假3日以内享受100%基本工资;

n 员工当年请病假10日以内享受80%基本工资;

n 员工当年请病假20日以内享受60%基本工资;

n 员工当年请病假30日以内享受50%基本工资;

n 员工当年请病假30日以上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32条 医疗期满仍不能到岗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章 婚假 第33条 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龄满1年的,按国家规定享有带薪3个工作日婚假,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休假期间按100%工资发放。

第34条 婚假须持结婚证提前一周提出申请,一次连续休完。

第十章 产假和哺乳期待遇 第35条 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5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36条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第37条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不享受。

第十一章 丧假 第38条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填写《请假审批单》报上级领导和行政管理中心批准,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第39条 员工休丧假时,将主管领导签批后的《请假审批单》交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十二章 工伤假 第40条 员工发生工伤,部门主管应在24小时内写出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原因及经过、伤情(附市级以上医院证明)、部门意见,报主管领导、行政管理中心各1份。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工伤假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报总经理批准并备案。

第十三章 年假 第41条 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可分一次或多次休完,每次不得少于1天。员工休年假应考虑公司利益和业务,提前一周写出申请,审批后方可休假。

第42条 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可享有以下年假(按工作日计):
n 满1年未满3年——3天 n 满3年未满10年——5天 n 10年以上——10天 第43条 享有年假的员工请事假时,可从年假中扣除,年假有效期至次年02月01日止。

第44条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休病假或事假2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章 法定假日 第45条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十五章 附则 第46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制定,解释权在行政管理中心;

第47条 本制度由董事长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仅供参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版).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