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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公安局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枫桥市公安派出所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26 09:53:05     阅读:

局属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省厅组织开展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部署,市局制定了《万源市公安局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传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源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2日

万源市公安局

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我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将创建活动作为我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和全面推广枫桥警务模式的有效载体,扎实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以派出所为重点的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派出所维护一方稳定、保卫一方平安的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平安万源”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原则

(一)紧扣主题,注重实效。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抓基层、深耕基础、深沉警力,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安状况和工作基础条件等因素,因势利导开展创建活动,既体现精髓、把握要义,又善于创新、因地制宜,实现“枫桥经验”与各地实际紧密结合,形成亮点纷呈、各具特色的生动局面。

(三)全面参与,择优命名。坚持全面动员、全体参与,动员激励公安派出所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目标,全面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坚持从严从实、好中择优,以“一网考”工作客观评价派出所工作业绩,以第三方测评客观评价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以“一所一品”要求展现亮点特色,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由公安部命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四)抓好结合,同频共振。坚持以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为导向,将省市县三级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与“五个最强”派出所达标、派出所高质量发展和“六进六边”工作紧密结合,以创建强基础,以创建促提升,实现相互促进、同频共振、长远发展。

(五)典型引路,辐射带动。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和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总体目标

围绕达州市局“113566”总体工作思路,以“五个最强”建设和“超前、精准、民生”三大警务为重要抓手和载体,培育推出一批坚持党建统领、民意引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筑牢基础根基、零距离服务群众、内部管理规范、队伍建设过硬的优秀公安派出所,全面提升全市派出所建设水平,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民警幸福”的工作目标。其中,纳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市级重点所的达标率,2019年要达到35%以上,2020年要达到60%,2021年要达到80%以上。达州市局每两年择优确定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省级、全国重点所。

四、创建主要标准

(一)坚持党建统领,确保政治坚定。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派出所党组织健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做法,履行职责到位,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强,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扎实开展“最强支部”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贯穿于派出所工作的各个方面、整个过程。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被省厅、达州市局评选为最强支部的,优先作为推荐对象。

(二)坚持民意引领,争创人民满意。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定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尊重民意、聆听民意、顺应民意,把群众需求作为最大追求,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期所盼,做到派出所工作心系群众、服务百姓。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继续推广提升“背篼警务”、“互联网+”、“田坎警务”、“包包警务”、“坝坝警务”等警务工作法,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城乡社区警务,配齐配强社区民(辅)警,确保警务室工作时间开门,休息时间找得到人,全方位全天候为辖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把进村入户走访作为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做到困难群众必访、重点人员必访、依靠力量必访,通过走访慰问、警民恳谈、警营开放等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宣传群众,热情服务群众。完善向群众报告工作机制,建立抽样调查、案件回访等制度,做到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评价公开机制,推广群众满意度公开测评,加大群众意见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警务工作接受群众评判、警务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多元化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结合为期2年的“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要素,坚持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相结合,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管控风险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并贯穿落实到基础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警务活动全过程,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并将各类矛盾纠纷采录入警务综合平台“矛盾纠纷调处”模块进行调处,实现录入率达95%以上。深入剖析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的成因和规律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心理建设,健全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强化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对象的心理疏导。会同政法委(多元化调解部门)、司法部门等相关部门全面推行“人民调解驻所制”,强化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发挥治保会、调解委、村(社区)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调解志愿者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警调衔接”“警律联调”等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且有品牌效应,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城区、城镇派出所驻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不少于3人、2人,人民调解员直接调解比例达到80%以上。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到位,两年内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信访重点人和公安归口信访对象赴省进京违法上访,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四)全方位守护平安,实现平安不出事。积极推进平安智慧小区建设,织密社会治安防范网络,发挥村级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实现“百姓的事由百姓商量办、大家的事让大家一起办、村里的事照村规民约办、干部的事在群众监督下办”。深化开展“无发案小区”“四无村”“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发展平安类社会组织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切实发挥安防体验区作用,切实加强防范宣传和法治教育,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警务共同体,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明显并具有示范效应。移动警务设备使用普及,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水平强,能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钉钉等社交软件,搭建各类工作群或公众号,拓展警民沟通渠道,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全年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稳中有降,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居所在本市前列。

(五)夯实基础工作,提升预警研判能力。充分发挥派出所基础信息大数据“生产车间”作用,继续深化完善“一标三实”为龙头的基础信息全采集长效机制,实现城乡标准地址编制上墙全覆盖,建立人、房、业分层次采集维护机制,突出对辖区重点人、重点行业和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维护更新,实现派出所对辖区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覆盖率达到90%,基础信息准确率达到90%,重点要素提前列管率考核成绩进入全省一流方阵,案前信息采集率达90%,重点要素管控率达99%以上。充分发挥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和贴近群众优势,全面整合基层力量资源,广泛物建情报和信息员,拓展和延伸派出所情报信息网络,城区派出所以小区、单位等为单元要确定至少1名维稳专干,发展情报员和信息员,实行每10至20个商铺至少物建1名从业人员作为信息员;
农村派出所每个村物建1名信息员;
在重点行业、复杂区域、重点场所物建高质量的秘密力量。实现对各种倾向性、苗头性信息的提前掌控,对重大涉稳事件风险隐患能够提前获取线索、提前预警应对。派出所业务工作“一网考”评价成绩整体位于全省、全市同类公安派出所前列,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六)零距离服务群众,实现服务不缺位。以领跑者标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最多跑一次”改革,自觉执行和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要求。依托社区警务工作,推进服务向网格和警务室延伸,在有条件的警务室设立24小时警务自助服务区,在偏远的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代办点,按群众需求常态化提供代办、约办、上门办、自助办、容缺办等服务。两年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超时等办件,未发生群众投诉被查证属实的情况。扎实开展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为重点的新“五小工程”,全方位满足群众需求,群众满意率位居所在本前列,群众对社区民警知晓率超过95%。

(七)加强正规化建设,增强民警幸福感。派出所内部设置与外观形象设置规范,周边环境整洁美观,悬挂、张贴标识、口号、标语符合要求。办案区域、办事窗口实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办事办案依法规范有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执行有力,工作、生活秩序井然,民(辅)警着装规范,精神饱满。食堂、浴室、健身房、休闲室、洗衣房、备勤用房等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辅警就餐享受民警同等待遇,实行“城区派出所民警一人一张床,农村派出所民警一人一间房”。警营文化建设有特色,生活环境温馨,同事关系融洽。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积极实施暖警工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派出所工作主动权,民警幸福感明确增强。

(八)坚持从严治警,确保队伍过硬。以省厅“六项规定”为标准,坚持从严治警,扎实推进清廉警队建设,严格落实民、辅警日常记分制度,做到队伍管理严格规范,办事办案廉洁高效。紧盯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等高风险领域,坚持从严治警,扎紧制度笼子,筑牢防腐墙。坚持监督在前,完善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力。全年未发生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敷衍塞责,乱收滥罚、慵懒散拖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两年内未发生民(辅)警违法违纪案件。

五、创建程序

(一)全面启动创建。自市局部署之日起,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方案,组织动员全体派出所全面参与创建工作,按照“找差距、定规划、补短板、抓提升”的要求,全面开展“争创枫桥所,差距在哪里”自查,逐条逐项查找差距,制定提升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达标时限。治安部门要指导派出所补短板、抓提升,特别是对派出所自身无法完成、需要协调党政部门解决或上级公安机关出台政策的项目指标,要尽快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二)逐级评选推荐。市局每年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从当年度成绩突出的派出所中,择优推荐到达州市局;
达州市局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内部审查重点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我局及相关部门、警种特别是纪检监察、督察审计、信访、人事、法制部门意见,并走访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外部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8月18日前完成“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县级、市级、省级重点对象的推荐上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请示、推荐派出所《命名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附派驻纪检监察和信访部门审核意见。

(三)省厅重点指导。省厅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方式,按照“五比”措施,即“比工作业绩、比群众基础、比特色亮点、比提炼总结、比宣传发动”,对推荐对象组织开展评审,在“一网考”考核业绩、审查评定材料、开展实地走访、组织第三方测评的基础上,确定不超过5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省级重点所。

(四)推荐公安部命名。邀请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专家,在纳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省级重点所中,择优选择与分配名额一致的推荐对象报公安部。公安部经组织审核,并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后,予以批准命名。从2019年开始,公安部每两年将在全国命名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五)动态调整命名。对工作滑坡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经所在地公安机关逐级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由公安部审核批准后撤销命名。必要时,省厅可直接报请公安部撤销相关公安派出所命名,公安部也可直接撤销命名。

六、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是今年全市公安机关的一件大事,既是每个公安派出所的共同追求,也是全市公安机关的共同责任。各警种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张正立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树林及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治安大队设工作专班。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创建活动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跟踪、亲自督导、亲自评估,制定责任单、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整合力量、通力协作、共同攻坚,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由市局领导约谈,督促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警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主动回应派出所的所思所想所盼,聚焦堵点痛点难点,全面强化有效供给和有力保障,每年为派出所办一两件实事、好事。改进督导检查方式,以非接触、信息化、无感式为主,最大限度减少干扰。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表彰奖励向基层倾斜、派出所民警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民警值班休息保障、辅警就餐与民警享受同等待遇等制度政策的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智能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点项目的设计规划,借势借力推进派出所办公用房、备勤用房等建设。优先为派出所配齐配好接处警车辆和武器警械、防护器材、通信设备、计算机等装备。深入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创造温馨工作环境,舒缓民警身心压力,让广大派出所民警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感到幸福,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

(三)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一所一策,不搞一刀切。既要选择各方面基础较好的派出所进行重点培育,也要排查梳理一批工作条件较差、工作业绩不佳的派出所开展重点帮扶。对重点培育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将优先落实表彰奖励,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评选。对那些工作落后、问题较多的派出所,要采取领导约谈、结对帮扶、挂牌整治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四)浓厚工作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工作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为创建活动发好声、造好势。开辟专门栏目,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推介各派出所好的做法经验,在公安机关内部迅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态势。制定专门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自媒体等新闻宣传载体平台,组成强大宣传矩阵,全方位、多角度深度报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涌现出来的优秀公安派出所先进事迹,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解读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实质和基层创新实践成果,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心、广泛参与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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