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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位授予工作法律风险防控浅析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4 06:12:45     阅读:


  【摘 要】学位授予工作作为高校培养人才关键的一步,其开展过程、结果都高度牵动利益相关者的神经。从高校方面看,学位授予工作不但是对求学者个体学术水平的最终认定,而且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坚持学术独立前提下,如何安排学位授予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使学位授予工作满足求学者的合理要求、保障其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校语境下高校绕不开的课题。本文尝试浅析这一课题,期望对高校学位授予工作有所助益。
  【关键词】高校学位 授予法律 风险防控
  一、高校学位制度及学位授予工作现状
  我国学位制度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1980年2月12日,第5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随后,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伴随学位授予工作推进,因为上述规定的粗化不细、与其他规定未能有效衔接等问题,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各种法律纠纷层出不穷。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正案,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相关问题。之后,国家没有出台关于学位工作的其他上位法规定。
  自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高校在培养高精尖人才、推动科技发展方面功不可没。学位授予工作作为高校培养人才关键的一步,其开展过程、结果都高度牵动利益相关者的神经。从高校方面看,学位授予工作不但是对求学者个体学术水平的最终认定,而且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坚持学术独立前提下,如何安排学位授予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使学位授予工作满足求学者的合理要求、保障其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校语境下高校绕不开的课题。
  随着依法治校不断推进,高校学位授予工作日益与学生人身伤害事件、教职工劳动纠纷事件、安全责任事件并列,成为高校管理者颇为费神的工作。
  通过查阅法院近年来高校授予学位纠纷的案例,结合高校学位工作实际情况,分析可以发现:学位授予工作因具有学术专业性,高校应贯彻专业性原则;又因属授权行政且涉及学生广、利益重大,高校更应贯彻合法性原则。在高校学位授予工作上,现存问题主要在三方面:第一,学位评审组织不合法。具体表现为:学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达法定资格、人数不合法定要求等;第二,学位评审程序不合法。具体表现为:学位评审工作没有安排系里的初审或校级的决议程序径行形成决议、表决人数不达法定要求等;第三,学位评审工作没有保障行政相对人——学生的相关合法权益。具体表现为:本校学位评审规定没有对学生通告、学位评审结果没有对学生告知或送达等。
  二、高校学位授予工作法律风险防控浅析
  高校在坚持学术独立、保障学术自由前提下,为使学位评审工作合法进行,减少诉累,在学位评审细则制定、组织、评审运作等管理工作中,安排严谨有序、证据环环相扣的程序,显得相当重要。从法律风险防控角度分析,加强学位授予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依法获得学位授予单位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及相关规定,高校应依学位主管单位授权依法独立授予学位。对未取得授权或授权批文未下达前,高校应审慎安排本校学位授予工作,可考虑通过按规定为本校学生向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待取得学位授予权后,再按规定启动本校的学位授予工作。
  第二、依法组建本校学位评审机构及内部辅助机构。按照《学位条例》及相关规定,高校应合规组建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需成立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这里,需要注意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评审机构人数和资质问题。按照规定,学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需9-25人且有相当职称、专业学位评审分委员会组成人员需7-15人且有讲师以上职称。高校应严格按照此标准保质保量配备相关成员。另一方面,是评审机构人员报批问题。按照规定,学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需报主管部门审批。高校应按规定做好相关人员报批手续。
  第三、依法制定本校学位评审工作规章制度。高校在依据《学位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位评审工作细则时,除遵守上位法规定外,在细化学位授予条件、不授予学位情况等方面,一定要仔细依照上述规定核查本校细则是否违法,不可将与学术水平评价无关的因素加入考量,否则一旦涉诉,会因细则规定不合法,令高校承担败诉后果。制定好本校学位评审工作细则后,需及时通告学生知晓。这里,需要注意要以有据可查的方式通告学生,表明其确知该细则内容。
  第四、依法按规程安排学位评审工作。依据《学位条例》及相关规定,高校需严格按照学位评审工作规程启动、推进、结束该项工作。包括从系部初审到校学位委员会决议的过程要完整,参与评审人员、数量及不记名表决票数等细节要符合法定要求,保证过程材料完整、专人立卷存档备查,决议结果相关信息要按法定要求报送上级单位等等。这里,需要注意:学位评审工作要按规程操作,强调过程中书面材料要齐全、能够证明该工作合法。
  第五、对学生做好相关信息传达工作。保障学生知情权、维护学生正当程序权利是高校依法治校必要工作,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凡涉及影响学生利益的事项,高校都该以有据可查的方式落实信息传达工作,尤其学位授予决议结果等重大影响事项,务必严谨落实。
  第六、依法及时应对学生学位申诉、复议、诉讼等事件。一旦学生对不授予学位的结果不服提起申诉、复议、诉讼的,高校应启动内部工作机制,安排由管理部门专业人员、法务人员(或聘请律师)组成工作组,及时应对。工作组成员在依法收集、调查核实情况基础上,要做好答辩策略、方案,积极应诉答辩、及时提供证据,以专业化、团队式的安排维护好高校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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