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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合作研究性教学模式的新构建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09 06:10:14     阅读:


  摘要:《商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十六门主干课程之一,基于合作研究型教学模式的视角之下,笔者以为《商法学》的基本目标就是要利用好合作研究性教学的方法优势,夯实学生《商法学》基础理论,帮助学生熟悉商法实践,提高学生商法实务的能力。
  关键词:合作研究性教学;《商法学》;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39-0064-03
  笔者认为合作研究性教学是一种开放型的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支撑学生的思考。(2)主观能动性。要求学生的学习状态由“要我学”转化为“我要学”。(3)参与性。研究性教学要求学生主动参与教学,学生通过语言交流、实践操作、质疑探询等过程获得知识。《商法学》教学要让学生达成这目标,重点在合作与研究的运用上。笔者以为这两点的实现,除去在理论上要注意优化《商法学》教学重点外,主要体现在《商法学》实践教学的设计与实施及《商法学》教学手段的选择运用两方面。
  一、合作研究性教学模式下的《商法学》实践教学活动的设计
  《商法学》教学要实现合作研究的目的首先就要研究怎样提供合作的条件。笔者以为,在教学实践中要以合作、互动为主导形式,通过自主构建的案例库、现实企业及网络虚拟平台生成动态案例的方式,营造仿真的商法教学环境,实现商法与社会的结合;通过问题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亲历教学、网络虚拟实验教学等教学形式,突出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形成师生学习共同体,提升学生在真实的商业法律环境中运用商法的能力。
  1.《商法学》实践课程的目标。通过由网络虚拟、校内模拟和社会实践构建而成的“案例教学、课程实训、课程实习”《商法学》实验教学体系,实现《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契合,使学生在仿真的商事运行法律环境中掌握并运用《商法学》知识,增强商法实践能力。
  2.《商法学》教学的总体要求。(1)在实践内容上,以全真案例、网络生成案例为实验教学素材,突破静态预设,强调动态生成。(2)在实践方法上,以“讲、辩、写、练”为主线,通过多主体的交往互动,实现教学环节与专业能力培养的交融。(3)在实践手段上,创设网络虚拟、校内模拟和校外实践的开放性实践,营造仿真场景。
  3.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根据《商法学》实践教学的特点,构建了从虚拟到现实、从模拟到真实、从学校到社会的多层次递进式实验教学体系。包括:(1)案例教学。是指依托课堂和课程开展的实验教学,包括开展案例研讨与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撰写庭审观摩(视频)报告等。(2)课程实训。是指根据《商法学》知识模块安排的综合实验项目,如公司运作模拟综合实践、证券虚拟交易综合实践、公司模拟资本运作综合实践等实验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综合运用能力。(3)课程实习。是指走进(近)企业调研,为特定企业量体制定《法律服务体检表》,法律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并请写出调研报告。
  4.实践课程内容。(1)搭建《商法学》校内模拟实验平台。为了满足《商法学》实验教学的深入,我们课程组力求搭建“案例分析平台、角色模拟训练平台、社会实践平台、商法实务平台”等4个法律模拟实验平台。(2)安排多种《商法学》实验项目。主要有三类:第一类,《商法学》模拟演练实验项目。主要包括,商事法律文书写作训练、模拟实习、模拟律师事务所业务承接全过程(企业法律服务)。第二类,主要有企事业法律体检活动及股权转让案件、证券投资案件、保险理赔案件等法律咨询。第三类,主要有社会实务训练,如商业运行法律咨询、商业合同谈判咨询、商事纠纷调解与仲裁等活动。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求学生选取一家企业进行商户法律问题调查与分析。
  5.《商法学》实践课程教师指导方法。根据《商法学》课程实践课程教学项目的不同需要与不同特点,教师在实验教学中主要采用以下方法。第一,模拟性实验方法。模拟性实验方法是指通过营造仿真的法律环境,以真实案例教学、庭审观摩(视频)、角色扮演、模拟实习等形式,组织学生分组并担任相应的角色,运用法律思维进行合作与对抗,推演法制运行的特定过程。第二,亲历性实验方法。亲历性实验方法是指利用走进企业、商户法律问题调查等形式让学生真实参与部分法律运用过程的实验方式。同时,通过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商户法律咨询与服务等实践活动。第三,虚拟性实验方法。虚拟性实验是指通过社会提供的网络将法律运行的现实过程移植到计算机网络中,由学生通过网络在线参加到商业运行法律环境中,完成实验教学活动。通过实验实践课程等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商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熟悉从事商事运行的法律环境、条件,增加学生对法律职业活动的感悟能力;通过模拟商事纷纷调解、仲裁与诉讼以及校内外实习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让学生主动参与处理商事纠纷案件的司法活动全过程,熟悉法律职业活动的基本特点、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
  二、合作研究性教学模式下的《商法学》教学方法与手段
  研究性教学模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需要进行教育观念创新、知识结构创新,而且需要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教师在教学中体现的是“课程的组织者、情感的支持者、学习的参与者、信息的咨询者”等角色,作为教师调整以往的教学手段以适应合作研究性教学模式就成了当务之急。
  1.教学方法的选择。我们以教学目标为指导,以建构教学流程和创新教学方式为路径,以情境创设为手段,以整合教学资源和拓展教学空间为保障,通过几年的反复探索和实践,总结并凝炼出适应《商法学》课程教学要求的以“问题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亲历教学”和“虚拟实验教学”为主要形式的“讲辩写练”的特色教学方式,从而满足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2.教学方法的实施及其效果。(1)问题启发式教学。这一教学具体分为三个阶段。①课前准备阶段。教师就教学内容及方式及可能的问题进行课前沟通。②课堂教学阶段。这一阶段分三个环节,即“一讲二问三辩”。“一讲”是教师讲授;“二问”是指教师可择时发问,并引导学生提问,以此启发学生的思考;“三辩”是指就事先预设或即兴提出的理论与实务上的争议问题进行辩论,教师还适当鼓励学生进行自己分析,鼓励创新思维、发散思维。③课后总结阶段。这一环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课程组教师之间就课堂教学内容、方式和手段等进行沟通,指出优势和不足,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另一方面,师生之间就教师讲授内容、方式、手段等内容进行沟通,听取学生意见,聆听学生需求,调整和完善以后的教学。实施效果:其一,课堂以“问、辩”启发式为特色,学生在课堂不仅可以逐步习得发问与辩论的技能,更重要的是可以循序渐进地养成对话精神,养成这种通过对话方式形成共识以及依赖对话方式解决问题的精神对于法律人来讲至关重要;其二,教学中的“问、辩”过程,可能收到相互激荡的效果,可能收获一些意外的思想火花,某种意义上或可达到提升科研兴趣的效果;其三,学生提问、教师回答,教师提问、学生回答,学生之间互相讨论、案例分析、相互合作等。为了实现更好的互动,提供宽松的课堂环境,学生参与的程度非常高,教学效果也非常好。(2)案例教学。合作研究式教学应该充分利用好网络、律所、法院的公开判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法制教育栏目所提供的案例及经济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上课的方式由以下四个环节组成:学生阅读案例—小组讨论—老师点评—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模拟角色训练。所有的案例教学的开展都按照案例分析流程来进行。老师引导学生先分析案情事实、找出争议的焦点,然后结合法律适用及法律分析,写出小组案例分析报告。除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外,任课教师还要根据小组讨论的情况,对各小组进行角色分配,组织学生进行模拟角色训练。小组负责人必须在模拟角色训练开始前将组织成员、角色分工、案情简介、时间、地点等报告任课老师,并由任课老师来协调模拟角色训练,最后在所计划的课程中进行角色训练,老师总结。这样的训练,一是让学生懂得如何适应团队合作,二是让学生熟悉法律规定对于案例解决思路。
  三、网络虚拟实验教学的构想
  《商法学》合作研讨性教学模式得以更好地实践,还需要依托《商法学》网络虚拟综合实验平台。《商法学》网络虚拟实验室的构想图,是在以商事主体模拟进行的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过程的网络虚拟实验平台上,由学习《商法学》课程的法学专业学生为商事主体提供工商执法、税务执法、金融监管、法律咨询与服务、仲裁与诉讼等在线法律监督与服务。网络虚拟实验室下设商业运行法律咨询与服务实验平台、市场监督与执法实验平台、商业纠纷仲裁与诉讼实验平台等3个子实验平台,所有《商法学》课程的法学专业学生都应当参与实时的在线法律监督与服务。当然这个构想的实现需要资金的大力支持。总之,合作研究性教学是将教学与研究结合起来作为大学教学的基本思想,注重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合作能力,将其运用到《商法学》的教育,对培养创造型法律服务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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