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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稻谷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稻谷补贴怎么给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4-08 00:19:48     阅读:

XX县稻谷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稻谷补贴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根据《XX省财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X省统计局关于下发<XX省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财建〔2019〕XX号)和《X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X财预〔2019〕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保障稻谷种植者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保持我县稻谷生产基本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保障重点。稻谷补贴只用于补贴本县水稻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相混淆。切实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稳定稻谷生产能力,保障口粮绝对安全。

(二)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在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的前提下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稻谷补贴发放对象是县内2018年的水稻实际种植者。即:全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种植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流出方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补贴依据。2018年全县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的早稻、中稻和晚稻的面积。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补贴标准和补贴面积,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补贴标准为35元/亩,补贴标准一年一定。

(四)发放方式。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管理,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卡中。

四、工作步骤 (一)核定面积 1、农户自行申报。村干部组织农户到村民小组申报2018年水稻种植面积,填报申报表,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村民小组审核、公示、申报。村民小组对农户上报数据逐一核实,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在组内公示3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行政村申报。

3、行政村审核、公示、申报。行政村收集汇总各村民小组的汇总表后,村干部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并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后,在行政村公示4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乡镇(街道)申报。

4、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申报。乡镇(街道)收集行政村的汇总表和公示影像资料后,组织人员认真核实。核实无误后,由乡镇(街道)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5、县级确认。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汇总表和公示影像资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面积进行审核、汇总和确认,审核的重点是补贴面积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数据的逻辑性,发现申报面积有异常的,退回到乡镇(街道)重新复核上报。县级确认后,在县政府公众网站进行公示7天。

(二)录入数据。县农业农村局确定补贴对象后,统一将补贴资金发放基础数据录入财政“一卡通”平台。

(三)发放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准确的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确保补贴对象和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县财政局进行程序性复核后,通过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水稻种植户“一卡通”帐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补贴发放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政策性强、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XX任组长,财政局局长XX任副组长,XX 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财政局,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加强政策宣传。县发改局要通过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稻谷补贴工作,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和掌握水稻补贴政策。各乡镇(街道)、村要搞好组织发动,召开党员会、村组社干部会和补贴申报工作培训会,印发宣传资料,通过会议、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为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我县稻谷补贴工作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粮局牵头,县统计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水稻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与监管;
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供水稻生产功能区名单,负责提供水稻种植面积,并会同县财政局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县商粮局通过流通加工环节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促进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县统计局协助核实水稻种植面积。各乡镇(街道)、村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本乡镇(街道)、村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特别是对水稻种植面积核定负责。

(四)加强资金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XX县稻谷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2018〕XX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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