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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0】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4-15 16:29:08     阅读:

【篇一】

市人民政府:

20XX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0年)》中明确的各项任务抓好落实,采取多项措施,严格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各项工作制度落实

1.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组建机构,分工负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林”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督促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二是精心谋划,制定方案。结合我市林业系统工作实际,按照省、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了《XX市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依法治林工作的内容及重点,严格规范了林业行政执法的程序及行为,加大了行政执法宣传力度。三是统筹兼顾、逗硬检查。把依法治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每季度一检查,每半年总结讲评,每年考核评估,并注重结果运用。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我局分别与省林业厅、县(市、区)林业局签订了20XX年度XX林业依法行政责任书,建立了抓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林业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3.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年初,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坚持会前学法、干部学纪、任前考法等制度。每周五下午由分管领导围绕相关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交流,同时还结合局里举办各项业务培训会的机会,为林业系统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林业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

4.建立干部法纪档案。20XX年,我局建立干部法纪档案共计28份 ,实现一人一档。其中市管干部10人,已全部移交给市委组织部。

5.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林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积极开设法治政府专栏。局官方网站开设有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加快林业法治建设,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主要选取全市林业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活动、措施,挖掘典型,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栏目会根据每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实施动态调整,这既是对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的认真落实,也是对法治宣传载体的进一步创新升级,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微实践”。三是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在局官方网站开设有政务公开专栏,这是集政务服务、政府问询等服务资源为一体的“一站式”网上服务平台,专栏公布有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实施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今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6项,建立起互联网创新便民利民服务的信息共享新机制,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一致认可。四是认真完成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对照《XX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XX年本)》,我局组织专人编制《20XX年XX市林业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编写行政权责事项共185项。

6.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与XX市法源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了该服务所律师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凡属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签约、重大工程上都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7、落实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法及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测评、市管干部年度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考核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本年度述法与测评工作于11月份进行,述法程序以形成报告、组织述法、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本单位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等。

8.建立健全制度。20XX年,我局修订了《XX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完善了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等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法制工作领导责任制,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然后依法予以公布,切实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二)多途径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充分利用墙报、标语、图片展览、文艺节目等形式开展涉林法律宣传。

1.抓安全宣传。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局森森防火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全市林业部门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林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学校等重点人群区域张贴和悬挂《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挂图》1000份。

2.加强禁毒宣传。今年3月,市森林公安局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机会,组织民警到营山县星火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横幅5条、禁毒展板4个、张贴禁毒标语20条、禁毒宣传挂画2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和禁种铲毒宣传手册300余份,并现场讲解禁毒知识,让林区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毒品的危害,提高了禁毒意识。

3.强化行业法律法规宣传。3.4月8日,我局在西山广场举办了第37届“爱鸟周”活动,通过珍惜鸟类大型标本展示、摄影协会现场摄影展、大型文艺节目演出、观众参与等环节,激发了广大群众爱鸟护鸟的积极性,增强了爱鸟护鸟的自觉性,提高了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4.坚持以案说法,突出现场宣传效果。3-5月,在全市推进“两乡”建设过程中,我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深入蓬安县新园乡、南部县大王镇、黄金镇等地向群众宣传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起到了较好效果,有效遏制了全市乱伐滥伐等涉林违法行为高发态势。

(三)切实严格规范执法行政行为

1.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为。3-6月,开展全市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守护绿川2号行动),由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定期对九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严厉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20XX年,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37 起,破案35起;
立森林行政案件542起,查处538起,处罚185 人次,罚款48.23万元,收缴木材858.4立方米,移交起诉30人。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凭证执法。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4名。其中,市局15名,森林公安9名,均持有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颁发的XX省行政执法证,做到凭证上岗,凭证执法。对现调离执法岗位2人,退休2人,均已进行了注销清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召开案例分析现场会,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技巧,熟练掌握执法标准、执法流程、执法要求。三是开展林业执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化执法过程监督等方式,积极规范林业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林业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3. 加强执法案件监督。对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每月滚动监督,及时列出清单,提醒和督促案件承办人做好案件的执行工作。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

二、法治建设特色亮点工作

(一)法制宣传纵深推进

1.深入推进法治扶贫。积极推进所联系贫困村――南部县东坝镇打鼓山村的普法工作,我局法规科、森林公安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以 “推动全民普法,守护绿川,建设美丽家园”、“争当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等宣传主题,为群众宣讲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刑法》及司法解释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2.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督导指导。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县(市、区)林业局签订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依法行政责任书,建立起狠抓法治建设责任机制,明确了各县(市、区)林业局局长为依法治林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一岗双责”制度。今年以来,为加强对各县(市、区)林业局的法治指导,器具先后召开了全市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紧急会议、全面依法治林、守护绿川行动、利剑行动等多次专题会议,集中对系统内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指导。同时,我局还先后到各县(市、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治林等专项工作督导。

(二)严守生态法律红线

1.开展专项行动,严历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上半年,全市开展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守护绿川2号行动),由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定期对九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严厉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5 起,查处森林行政案件192 起,处罚185 人次,罚款48.23万元,收缴木材858.4立方米,移交检察院11人。

2.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32起,破案28起,其中含重大案件2起;
查处森林行政案件188起,处罚201人次,行政处罚涉案单位共计3个,共出动警力1230人次,车辆471台次;
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21个,当地主要媒体报道8次。“利剑行动”中,市森林公安局坚持一边抓打击处理、一边抓宣传教育,通过“两手抓”,有效增强了“利剑行动”工作的辐射面。

(三)积极完成地方立法任务

20XX年5-9月,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完成了城市山体保护立法调研及调研报告初稿等工作,得到了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落后。主要表现为缺乏执法办案车辆和高技术破案手段,主动执法缺乏技术支撑,影响监控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效果。

(二)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不实。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未经过专业培训,素质普遍不高。从案卷评查情况看,大部分案卷质量不高,存在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内容不全面、不具体,语言表达不规范、不准确,逻辑关系不强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因承担职责任务太多太重,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导致集中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范围偏小和行政执法监督滞后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认识上还停留在监督就是查错纠偏,事前和事中监督工作不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我局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继续深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渠道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信息,力争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提高林业行政公信力。

(二)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利用“七五”普法契机,大力拓展林业法制宣传的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多样、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

(三)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实践中学、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健康有序正规化发展。

(四)强化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严把行政审核关,切实执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部门内部纪检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倾向。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接受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

XX市林业局

20XX年1月15日

【篇二】

20XX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和普法办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林业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20年)》要求,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00001.

机构设置及林业法治制度建设情况

00002.

1、机构设置情况。全市现有林业行政执法机构49个,包括市县两级林业局10个、森林公安局9个、执法支队1个、执法(巡查)大队7个,木材检查站(点)22个;
全市9个区县市林业局均设有法制管理机构,其中桃源、石门、鼎城、澧县、临澧设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

00003.

2、林业法治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建立了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法治工作制度。党组会全年研究法治工作3次,坚持局务会听取和研究法治工作。二是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拟定了《20XX年法制工作要点》,调整了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形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度》,制定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普法责任压实到每个职能科室。制定了《XX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三是认真落实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决策咨询制度。目前,局重大行政许可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确认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实行了法制机构先行审核制度。常年聘用2名兼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机构和律师审核审查各类文件合同30余件次。市本级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都进行了集体研究,全年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意见十次。

00004.

00005.

工作开展情况

00006.

1、机关干部学法考法情况。将学法普法列入中心组和全员学习内容,组织干部学习《宪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董高群为全局进行新宪法专题辅导讲座。野保站、法制科负责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采伐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制科负责人给全市林业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讲法律课。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机关干部集中学法4次。全局干部参加湖南省20XX年度普法学习和考试并全部合格。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近百人进行涉林法律法规测试和普法考试。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在10月8日举办了一期全市林业法治培训班,培训了湿地保护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问题解析、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等内容。

00007.

2、行政许可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重新发布了市林业局《权力清单》。优化行政权力事项流程,行政许可流程进一步优化,许可时限进一步压缩。根据20XX年立法安排,组织开展了XX市湿地保护立法前期调研活动,组织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项目论证会。

00008.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制定了《XX市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建锋为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喻传明、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邦宏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科室站、支队、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资源林政法规科,喻传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将普法责任落实并分解到相关科室。二是加强宣传。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春节、清明节期间围绕森林防火,全市出动宣传车1000余台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0多份,普及《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联合市气象台每天给3000多名森林防火人员发送气象信息,在XX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广告100余次。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和林政执法专栏,今年还在市政府网站、红网、《XX新闻联播》等平台公开曝光了13起典型案例,对案情进行剖析,让广大市民知晓,接收社会监督。同时也是宣传林业法规,让民众更加知法、守法,对违法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3月1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建锋做客市长热线,宣讲政策法规和回答市民电话,向市民朋友宣传了《森林法》、《义务植树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在法律六进活动中,市县林业局开展了《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进乡村、社区、机关、学校专题宣教活动。

00009.

4、林业违法案件查处及普法情况。一是狠抓行政案件查处。20XX年,全市共发现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53起,查处346起。主要案件类型为;
盗伐林木案件4起;
滥伐林木案70起;
毁坏林木案13起;
违法使用林地案113起;
非法运输木材案84起;
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14起;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42起;
违反森林防火法规案6起。全年各类林业行政案件共罚款1019.324万元,没收木材413.93立方米,没收苗木0.0692万株,没收野生动物363只,补种树木30064株,行政处罚380人。二是以专项行动推进林业执法工作。XX市林业局积极部署绿剑20XX专项打击行动和野生动物保护“天剑行动”,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9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22台次,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75个,巡护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9处,办理刑事案件29起,林业行政案件39起,治安案件1起。三是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为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湿地保护立法步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副主任宋云文带队组成市县立法调研组前往青海、宁夏、山东、湖北等省开展湿地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为我市湿地保护立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提振了信心,提高了认识,增加了紧迫感。四是开展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普及森林防火知识。20XX年11月9日XX市森林防火办,走进XX市武陵区育才小学校区举行“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之“森林防火进校园”宣传活动,向学生发放防火知识宣传册,《中小学生须知》、《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印有森林防火报警电话的书包;
森林公安民警还现场解答了孩子们提出的防火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效果。五是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在宪法日由局领导带头通读宪法读本并举行了宪法庄严宣誓,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董高群进行了《宪法》学习辅导讲座。

00010.

5、以案卷评查促执法质量提升。本次行政处罚案卷检查了9个区、县市林业局20XX年度办结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共58份。从整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案卷制作精良,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较为齐全,程序基本到位,适用法律准确,反映出各单位行政执法水平在稳步提升,整体处于较好水平。此次案卷评查对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00011.

6、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全年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被复议申请和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0001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00013.

1、执法基础有待提升。一是执法办案信息化能力有待提升。办案设备欠缺,调查取证手段落后,通讯设施不完善,办案文书管理系统缺乏,案件审批不便。二是执法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学法用法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影响林业行政执法质量。三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提升。有的单位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配备不齐,法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

00014.

2、执法环境待提升。一是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还有待提升。二是林业行政执法执行难。由于被执行人经济能力、社会原因等因素,林业行政处罚执行难以到位。同时,林业行政执法环境也待优化。

00015.

00016.

XX市林业局

00017.

【篇三】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实施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及《江苏省 20XX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全省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努力推进林业政策体系完善,加强行政执法,加快简政放权,强化依法治林,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全面依法履职,林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履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赋予的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林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造林绿化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加快推进树种结构调整,有力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全省新增成片造林53.4万亩,比计划任务翻一番,林木覆盖率增至23.2%。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造林绿化工程,以大工程促进森林资源大发展。扎实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调研摸底和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全面启动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百万干部群众通过互联网等捐资代劳,全省义务植树772万株。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美乡村建设,新建绿美示范村512个。以“三化”为主线,在重点工程和身边增绿中加大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应用比例,培育珍贵用材树种3001.9万株。“十百千万”三化示范创建扎实推进,古树名木调查与保护深入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任务全面完成。出台全省森林抚育实施办法,建立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点,抚育森林106万亩。加快林木良种化进程,审定和认定林木良种24个,新建3处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和10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

二是湿地保护修复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自然湿地保护,强化退化湿地修复,健康湿地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自然湿地保护总面积达1460万亩,湿地保有量维持在4230万亩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9.8%。制定关于规范占用和征收湿地的通知,禁止随意侵占和调整生态红线范围湿地。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通过专家评审,湿地名录管理信息系统启动建设。新增74处湿地保护小区,推进全省湿地保护小区专项检查。重点推进太湖流域和长江沿江湿地保护修复,全省修复湿地7.3万亩。积极开展滨海湿地管控围填海情况调查评估。完成全省湿地生态监测技术指南草案,推进湿地生态监测省级平台二期建设和监测点完善,目前实时监测点达42处。

三是自然保护地管理取得新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强化治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成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监督检查,并函告其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开展整改工作。启动全省自然保护地本底调查和违建排查。盐城市黄(渤)海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经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专家的现场评估考察后收到反馈意见。新建1个国家森林公园和2个省级森林公园,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并授牌,新建5个省级湿地公园。制定湿地保护地标识规范,完成10个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第三方评估,一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获得批复。加强7个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群保护和生境恢复,并对其中2个物种开展野外回归。加强湿地濒危鸟类动态监测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野猪非洲猪瘟得到有效防控。

四是森林资源管理取得新成效。以全省森林督查为手段,强化以生态公益林为重点的森林资源管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稳定在570万亩以上。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界定后剔除了不符合要求的小班,下达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74亿元。全面完成林木覆盖率年度监测工作。完成20XX年林地变更调查任务,形成全省林地“一张图”,在全省范围开展森林督查的基础上开展了抽查。强化林地使用定额管理,确保重点基础建设项目需要,永久使用林地面积1151公顷。开展多起涉林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狠抓林政案件查处督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全局批准采伐林木面积3.2万亩,蓄积量22万立方米。高尔夫球场整治“回头看”扎实开展。

五是林业灾害防控取得新成效。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和以“两虫一病”为重点的有害生物防治,有力巩固森林资源健康和安全。全省发生森林火警火灾16起,过火面积18.9公顷,受害森林3.3公顷,火灾发生率、受害率和控制率均优于省政府责任状规定指标。省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吴政隆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费高云副省长专程来局指导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宣传手段进一步丰富,火源火患管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26万亩,同比上升47.1%,但危害偏轻、仅局部成灾,成灾率控制在3.67‰,防治率96.5%,无公害防治率87%。完成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考核,向省政府报告和各地政府通报。加强“两虫一病”综合治理,飞机防治和生物防治取得新进展,无公害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是林业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提升林业经济效益,努力为农民持续增收作出新贡献。林业产值预计实现4600亿元。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列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内容,编制了《全省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千亿级产业工程实施方案》。苗木种植面积294万亩,产苗量57.4亿株。完成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和种苗质量抽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3个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为第四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林业类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通过省级审核。完成14家国家林业龙头企业监测评价,培育2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并有6家企业新获批为第三批国家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深入开展科技富民服务,着力推广蒲公英系列产品和林油套种模式。4家涉林企业获批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红豆杉研究与利用科技创新联盟。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义乌国际林博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加强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服务,开展动物园动物存栏情况调查,完成行政许可事项512件。

七是涉林改革取得新成效。切实深化林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围绕保生态和保民生两大任务,坚持以公益性方向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全省参改的73个林场整合为57个,其中有40个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在省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向国家申请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深化,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和考核评价。

二、加强制度建设,林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积极推进林业立法进程。根据20XX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进行了修正。根据省政府20XX年立法工作计划,《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修订)》被列入省政府“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适时提出的项目”。按照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提出了对《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作出修改的建议。《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XX-2022年立法规划的调研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建议将《江苏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江苏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等列为20XX年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年初,制定并下发局20XX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江苏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相关问题管理规定》《江苏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占用、征收湿地管理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其中3件规范性文件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原因暂缓出台,2件规范性文件因不具备规范性文件特征而作为内部管理文件下发。在组织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草拟了《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根据省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对42份存量政策文件和21份增量政策文件进行了审查把关,提出了清处理意见。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现了林业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是认真做好相关立法意见反馈。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依据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林业实际,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草案)》《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江苏省行政委托与行政协助规定(草案)》《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草案)》以及涉及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修改意见。切实做到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不断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主动适应改革和林业发展需要。

三、严格规范执法,林业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以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并通过对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深入排查,举一反三、精准归纳,及时分类、全面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年初,我局对全省《20XX―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考核,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防控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并对照考核评分表对13个设区市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印发了《20XX―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部署开展了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工作和“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年”活动。4月1日至5月31日和9月1日至12月10日,全省森林公安分别开展了“春雷20XX” 和“绿剑20XX”专项打击行动,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8起,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31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016人次。

二是认真组织林业执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管理工作,1月中旬,举办了全省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培训班,通过培训,明确了案管室管理、法制员职能,规范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立卷,并组织了卷宗集中评查;
6月中旬,举办了为期7天的涉林案件现场勘查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对涉林案件现场勘查、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珍贵濒危动植物及制品判别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提高了民警办案能力。7月上旬,举办了林业法律知识暨执法实务培训,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实践,解读有关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知识,引导林业行政机关如何应对涉林行政公益诉讼的有效方法,开展林业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11月份,分别举办了全省新增林业植物检疫员培训班和全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

三是不断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林安”“护绿”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邳州市森林警察大队与邳州市公安局港上派出所、山东省郯城县森林公安局通力协作,破获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涉案植物检疫证3000余件。指导各地公安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各地查处野生动物违法运输、经营利用案件,配合省公安厅食药环总队,破获了数起滥捕滥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案件。东海县森林警察大队根据外省森林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查获玳瑁标本8件,玳瑁制品800余件。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监督检查,并函告其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开展整改工作。加强与海关联合执法,接收南京海关及其下属海关移交野生动植物制品5批次,其中有象牙制品98件。开展象牙及制品商业性加工销售企业停止加工销售情况检查,联合常州市林业局、苏州林业局对我省12处加工和销售场所逐一进行了检查,国家林草局也对我省象牙禁贸工作进行了督查,相关企业都已按照要求全面停止象牙加工销售活动。

四、坚持依法依规,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决策法治化要求。局党委(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和局办公会议,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江苏省林业局20XX年度工作重点》。各处室(单位)根据全局确定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认真落实,及时报告执行情况。办公室加强了对重点工作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适时作出通报,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参与全省有关规划制定修订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强化林业舆论宣传,不断唱响林业声音和增强林业话语权。不断加强江苏林业网建设管理,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及时高效。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管理、成果储备、科研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实行重大决策公示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各处室(单位)提请党委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涉及相关处室(单位)的,做到了充分协商;
涉及市、县级林业部门的,做到事先征求意见;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调研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群众代表等方面意见和建议。20XX年,我局严格执行《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年度林业重点任务、林业十三五规划、各地森林资源状况、预算安排,以及林业任务完成情况,采用因素法分配林业项目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下放项目资金管理权限,提高各地统筹使用资金的空间,科学下达中央林业改革补助资金2.12亿元,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9.02亿元。这些均在充分调研、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决策。

三是认真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事项、重要行政行为的风险评估,为局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重大事项风险防范提供法律论证建议;
对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国家赔偿、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等提出建议意见;
参与处理局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调解相关重大纠纷事项,为我局依法行政、兴林护林、对外交往等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

五、落实“放管服”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积极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和“不见面”审批,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流程和简化环节,随机抽查和涉林证明事项进一步精减,林业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一是按照中《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苏政发〔20XX〕159号)要求,及时参加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和专题培训,积极协调相关处室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较好地完成此项任务。

二是为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 一公开”全覆盖要求,注意区分常规检查事项和随机抽查事项区别,注意把握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区别,对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修改和完善,省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原来的11项调整合并为6项,其中: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5项、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1项。

三是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报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1)将行政许可事项“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许可审批”调整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许可审批”,同时将子项“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批”调整为 “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审批(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子项“特许猎捕证的审批”调整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的审批”;
子项“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审批”调整为 “出售、购买、利用的审批(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2)将审核转报(初审)事项“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调整为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3)将行政奖励事项“对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修改为“对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四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国家层面设定的涉林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证明事项37项,建议保留36项、取消1项;
对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林证明事项共清理出5项,建议保留4项、取消1项;
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林证明事项共清理出8项,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取消。

六、强化指导宣传,努力营造依法治林氛围

一是加强依法治林工作指导。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林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 20XX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制定了《20XX 年全省林业法治工作要点》(苏林策〔20XX〕5号),印发局机关各单位处室(单位)及各市县林业局,指导各级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和有效普法。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下发了《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林策〔20XX〕2号),结合我省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制定了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接受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专项督查调研。

二是加强林业法制学习考核。学习贯彻《全国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突出重点精准普法,继续开展针对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探讨,解读有关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考试的通知》(办发字〔20XX〕199号)要求,组织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了普法考试,并取得了好成绩。及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送了我局开展林业“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

三是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始终依托林业资源,加强生态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宣传普及生态文化,造浓全社会增绿爱绿护绿兴绿氛围。参加在广州举办的中国森林旅游节,向全国展示了江苏林业形象、讲述了江苏林业故事。南通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盐城市、宿迁市、连云港市获得国家同意备案并正在开展创建。森林旅游地发展进一步丰富,茅东林场“半边山下”森林特色小镇成为江苏唯一、全省首批入选者,句容市获得森林旅游示范县称号。美丽林科院建设增添新看点、呈现新景观。大丰麋鹿、盐城珍禽、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太湖风景名胜区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扩大旅游品牌效应,强化科普宣教能力。利用植树节、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社会公众身边不断唱响林业主旋律。借助林业门户网站、报纸期刊、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媒介,积极推动林业宣传向深度广度拓展,提高社会对林业认知度和参与度。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统领,统筹推进涉林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产业,努力提升林业生态产品和优质林产品的供给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的林业生态基础。

【篇四】

20XX年,XX省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0年)》和《中共XX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XX建设的决定》,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制度,强化规范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20XX年林业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优化履职

(一)全面实现林业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着力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工作,全面统一各事项的申报材料、承诺时限、业务流程、申请表单等标准。“八统一”前后对比,申请材料减少了17.2%。进一步精简使用林地许可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证明材料,其中占用林地许可的申报材料由7项减少为4项,临时占用林地许可由8项减少为5项。及时编制和公布办事事项的服务指南,明确了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申报材料及相应的范本等内容,并开展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对“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政务服务网等及时进行调整。做好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梳理。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出发,梳理了《不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事项目录》,林业系统没有不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做好林业系统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下发了《林业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培训教材》,积极推进基层受理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

(二)积极深化林业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和出台了优化审批的4个文件,并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下放审批权限。全面实施《关于公布XX省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名单的通知》,明确了除4类必须检疫的植物目录外其它的不再实施检疫,从源头上减少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数量。全面实施集成优化建设项目使用重要生态区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做好集成优化服务,减少办事环节,实现一次办结。全面实施推进林木采伐“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精简下放林木采伐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政策配套,探索林地和林木审批同步办理。积极协调国家林草局开展木材运输证审批系统改造,并完成与省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对接,实现木材运输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积极探索“一证通办”、同步办理木材运输和植物检疫许可等国内首创的改革举措。充分利用好我省“全国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的优势,在全国率先将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企业审批、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审批等权限在国家林草局的审批事项委托我省实施,以利于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

(三)扎实推进网上办事和数据共享。印发《林业系统计划实现网上办事事项清单》,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办”,林业系统省市县三级开通网上申请功能的比率已达到100%。推进审批系统与“一窗受理”、政务服务网对接,国家局统建的“林地征占用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系统”“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等3个系统和省林业局自建的“林业行政审批系统”均完成与“一窗受理”平台、政务服务网、省办件库2.0、省电子政务监察系统的数据对接。完成“林地征占用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与企业投资项目监管平台的全面对接,目前所有县(市、区)均已打通,实现了“四个100%”。认真做好外部共享需求数据、“8+13”重大数字化转型共享数据、政务信息资源三大类数据的梳理和归集工作,已汇集1598多万条数据,实现了与省公共数据中心、政务服务网和相关省级部门等的互联与共享。同时,积极完善林业数据仓建设。启动4个部委统建系统和1个省林业局自建系统的内外部共享改造工作,“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全国木材运输管理系统”已完成系统改造升级。

(四)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按照“系统内部全覆盖”“所有事项一次查”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梳理出6个大项、11个子项纳入“双随机”监管清单,制定了各个检查项目的检查表单。印发《XX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双随机”监管系统建库工作的通知》,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完成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录入系统,共录入执法检查人员2172人,录入检查对象41294个。省林业局制发了20XX年度林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文件,全省林业系统共完成检查4494次。

二、认真开展林业立法工作,发挥引领作用

(一)加强林业立法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新要求,运用立法手段规范和引导林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20XX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协同省农业农村厅共同配合制定政府规章,《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3月1号起施行。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对省人大常委会《XX省森林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参与,结合我省森林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条例已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积极做好国家林草局关于《森林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征求意见稿深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对各单位相关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全年共回复原省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等单位各类立法项目征求意见40余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执行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公开等制度,20XX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报送统一登记,由局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的同时注重对规范性文件实施的动态清理,实现了规范性文件根据社会情势、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及时调整,该立则立、该废则废。20XX年对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后,保留规范性文件64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6件。编印了《XX省林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指导全省林业执法工作。

三、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决策

(一)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落实《X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强化必经程序刚性约束。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省林业局的重大决策都由省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了重大行政决策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中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决策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就决策事项听取各方面意见。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对于专业性问题邀请专业机构、专家学者进行评估。实行实施情况动态跟踪。省林业局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实行全程动态跟踪,及时监测不稳定因素。

(二)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省林业局在执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时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细化完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重大决策有规可依。要求全省林业部门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规范林业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对照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全年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情况。

(三)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好法律顾问续聘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履职及考评制度,切实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XX年省林业局先后制定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管理制度,建立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聘请、履职、考核和退出等机制,规范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管理,有利于激发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履行积极性、主动性,提高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林业法律工作的效果。省林业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大执法活动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活动均由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提供有益的法律意见和服务。

四、始终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规范自由裁量。深入贯彻落实《XX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按规定及时更新并严格执行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文明执法。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都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省林业局制定的《XX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处罚。同时在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时,还高度重视自由裁量权的说理,能够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结果的理由、依据和内容,做到晓之以理、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案件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的。开展裁量基准动态化管理,对自由裁量的基准是否需要调整进行动态审查。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健全行政执法程序。省林业局根据《XX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专门制定了《XX省林业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各地也结合实际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细化工作。根据《XX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各地加大力度落实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施工作,明确各级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工作职责,规范各项具体的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加快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扩大音像记录方式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确保各类音像记录设施、设备配备到位,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设备保障。各级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充分利用XX省政务服务网的行政处罚系统,全面推进网上在线办案,提升了林业执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开展监督指导,积极开展对本系统行政执法程序落实的监督指导,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内容。同时,结合每年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确保在林业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开展《XX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执法实际对相关制度、流程、清单进行后评估,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

(三)规范林业行政执法。重新修订《XX省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参考范本》,制订案件评查标准,部署安排年度全省林业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县级自查自评、市级交叉评查基础上,组织开展案卷随机抽查与集中评查活要求各地分析原因、加强整改落实省重点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22个单位的190宗林业行政处罚案卷和100宗林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20XX年度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开展林地处罚未执行案件的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材料,着力破解林地处罚案件执行难的难题。

(四)加大执法力度。20XX年,全省重点围绕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治安稳定等中心工作,强化林区治安防控,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飓风”、“雷霆”、“绿剑20XX”、“禁种铲毒”等专项打击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狠抓大要案件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确保了全省林区和谐稳定。

五、有效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认真答复被复议案件,积极沟通,化解矛盾。20XX年,以省林业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4件。办结的15件行政复议案中,维持行政行为5件,不予受理复议申请6件,驳回复议申请4件。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林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深入查找、标本兼治、积极应对、健全机制”的原则,组织我省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对本系统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涉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排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的措施并予以整改。

(二)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信访听证、信访事项评审评议、依法引导等制度,及时合理合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6件次,其中来信248件,来访58次,网上60件。以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为重点,做好山林纠纷排查工作,积极预防林区各类案件发生,及时化解山林纠纷等矛盾。加大历年山林纠纷积案特别是难点热点纠纷的调处力度,严防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案件,20XX年在省委政法委(维稳办)的牵头下,会同省公安厅有效化解了仙居县和缙云县几十年的山林纠纷。同时加强了对青田和文成、缙云和永嘉热点山林纠纷的调处,确保了林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和林权争议裁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全年共调处承包经营纠纷案件108件。编纂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和林权争议裁案例汇编,指导林地纠纷处理。

六、主动接受监督和制约,规范行政行为

(一)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自觉规范履职行为,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的质效,让人民群众满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0XX年,省政府交办省林业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1件,其中主办20件,会办19件,承办全国“两会”建议提案部门会办件2件。省林业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以“三个增强”和“一个把关”落实办理任务,提高办理质量,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均达到“四个100%”,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代表、委员基本满意率100% 。

(二)健全行政和司法衔接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XX年,以省林业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7件,5件已审结,2件尚在审理中。审结的5件中,驳回起诉2件,驳回诉讼请求2件。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林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林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先后参加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开放日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等多项活动,就林业行政执法和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有益的交流和沟通,加大了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的配合和协调,形成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双赢、共赢局面,全年林业系统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决策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多平台发布林业信息。继续采取主流媒体平台和移动网络信息媒体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整合官方网站、APP、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发布平台,同时发布林业最新信息,有效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20XX年,XX林业网发布各类12392条,“XX林业”APP发布新闻报道9636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检索功能,为群众随时查询我局有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省政府新闻发布为平台,组织召开“XX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实施及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积极参与制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策划的“有请发言人”全媒体时政采访节目,为提高林业正面形象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将各处室(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答复内容中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七、着力提升能力水平,夯实基层基础

(一)严格落实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局党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复议听证、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全年举行专题学习会、法律讲座和法律辅导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集中学法活动5次。学法活动重点突出、形式灵活,围绕宪法、刑诉法修改和监察法出台,以领导干部作主题报告、邀请法学专家教授授课和基层一线人员作介绍等形式进行,学习效果良好。省管干部全部参加了年度学法普法考试并均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加大普法宣传。制定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宪法、林业法规则宣传教育。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和印发20XX年度省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普法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我省林业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在XX林业网开设普法专栏,在主流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举办“世界湿地日”、“爱鸟周”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3.19”森林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省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车、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林业法律宣教活动。组织了全省普法骨干培训,按照国家局、省普法办的要求,对全省林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评估。

(三)强化能力建设。为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省林业局专门制定了《XX省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促进执法培训工作有规可依。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先后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干部培训班7次共400多人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省政府执法证上岗制度,组织好执法资格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全年新增了一批具有执法资格人员,补充了新鲜血液,增强了省林业局的执法力量。编印了138部法规性文件、58万字的《林业法律汇编》,作为全省执法人员的工具书。

XX省林业局

20XX年3月21日

【篇五】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市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XX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林业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做好林业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定我局学法计划,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推动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学习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林业系统宪法知识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学习宪法知识专场竞赛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强化宪法学习。安排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全省法治建设培训,参加全省分类学法考法考试。二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印发《市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各执法单位普法责任。与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机,结合综治、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法律法规宣传。3月15日,联合种苗站,与省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赣县区林业局在赣县区茅店镇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收集汇总全市林业系统非法狩猎、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市法制办及省林业局。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宣教活动,努力提升以案释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在赣南林业网、林业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宣传《宪法》等法律以及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向省林业局等报送宣传稿件,加强XX林业法治建设宣传。

二、着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厅有关精神,制定我局“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林业系统20XX年至20XX年以来发生的林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林行政公益诉讼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中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林业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执法依据。利用全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工作契机,适时调整了我局权力清单,由原来的185项权力调整到167项,确保执法依据合法充分,规范了林业执法管理和林业行政处罚权限。三是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与各科室商讨,制定了《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项抽查事项),并在赣南林业网上予以公布。同时,督促相关科室按时按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四是着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聘请宋城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为各科室、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推行重大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法治林业公信力。今年,我局出庭应诉了1起案件,即徐建行政管理争议案件,该案于5月3日在龙南县法院开庭审理,局分管行政复议领导出庭应诉。8月10日龙南县法院判决驳回徐建诉讼请求。

三、着力深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支持推进市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市林业局原有的审批事项于2月9日正式移交市行政审批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要求,协助新成立的市审批局继续做好过渡期内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在过渡期间共办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85件。二是推进诚信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完善我局诚信信用体系目录,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录入信用系统。目前,共录入信用平台的双公示数据及信用数据18条,部门信用数据43条。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健全和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三重一大”等制度。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为主办件;
收到市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1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不少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林业实际,广泛宣传宪法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着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加强林业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构筑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贡献法治力量。

XX市林业局

20XX年12月18日

【篇六】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行政执法服务理念转变,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现将我局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林业审批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办理的林业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次办好”,充分做到了便民利企、阳光高效。

一是结合林业审批工作实际,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时限对标工作,压缩办理时限,确保进驻事项的权限授权到位,实现审批提速及时高效。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办好制,为办事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三是加强窗口建设,以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规范管理、作风形象、服务设施等5项标准化为目标,把窗口建设作为服务群众、展示林业窗口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窗口服务,筑牢服务阵地。

二、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压实森林防火责任。进入防火期后,市政府与全市12处镇街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相关镇街与林区村庄、学校、企业签订了防火责任书,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森防指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市森防指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森林防火一线进行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不足,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全市通过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参与,市、镇、村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防火的良好工作局面。截至目前,未发生森林火灾。

二是加强了火源管控力度。发布了《关于XX市实行森林高火险期封山的通告》,从3月8 日起至5月10日,对全市林区实行封山防火。在重点防火区域所有进山路口设置了森林防火检查哨卡,组织防火队员、护林队员全员上岗,发动属地镇政府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庄干部轮流值班,禁止一切人员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三是加强了应急处置力度。我局及时发布火险预警,森防指成员单位严格执行火情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落实了兵力部署、物资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对全体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实行集中食宿,对车辆、机具、油料等物资提前做了充分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部署和省、青岛市、XX市关于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要求,做好了新一轮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法制办。

四、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和起草的重要政策都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规范,能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做出行政执法决定前,案件都经过局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都能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给予陈述、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时,能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限和途径。今年以来,我局加强林区综合治理,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加大了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利剑行动”等执法专项行动,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据统计,全市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7宗,维护了我市林区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把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转化为推进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推行“五不一末”制度,极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同时,我局在林业网站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都能及时迅速处理,不存在懒政、怠政等情况。

七、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持林区稳定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林业系统工作实际,以山林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的工作为重点,积极预防林区各类案件发生,及时化解山林纠纷等矛盾,切实提高我市山林纠纷办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据统计,20XX年我局共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例,维持1例,无行政应诉案件。

八、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参加各级法治培训,同时多次面向局内工作人员举办法治培训讲座。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今年以来,我局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月份在重点林区的进山路口张贴黄色、橙色预警标识400多份,制作悬挂宣传横幅318幅、火险等级标志旗73面,发放森林防火“明白纸”2万余份,使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更加浓厚。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业务科室普法骨干人员,参加在月湖广场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市民法治意识,弘扬了生态文明理念。

九、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实法制工作力量,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有序协调推进,加快推进法治机关的建设。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落实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任务和相应的工作措施。制订了市林业局学法年度计划,建立学法日常考核机制。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考试。局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局领导班子及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各式政策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有力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XX市林业局

20XX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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