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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帝“满蒙”政策制造民族隔阂的惯伎及其危害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7 06:14:32     阅读:


  [摘要]日俄战争后,日帝所推行的“满蒙”侵略政策中最狡猾的手段就是打着“保护”朝鲜人的幌子在东北各地设立领事馆和警察署,制造民族隔阂与对立,借此干涉中国内政,达到蚕食东北的目的。伪满洲国上台后,在“民族协和”的美辞丽句下推行民族等级和分化政策,通过界定“五族”不同的社会地位,加强其法西斯殖民统治。因此,日帝侵华期间在东北制造的诸多民族纠纷与冲突,应归咎于日帝的“满蒙”民族分化政策。
  [关键词]日帝;“满蒙”政策;朝鲜人;民族关系
  [中图分类号]K2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007(2016)04007807
  [收稿日期]2016-06-1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边疆地区的边民离散与回归研究”,项目编号:14ZDB109。
  [作者简介]1孙春日,男,朝鲜族,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近现代东北民族关系史;2刘玥,女,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延吉133002)
  从1907年派遣军警非法入侵中国延边龙井村到1945年投降为止,日本帝国主义不断挑拨、分化东北民族关系。1910年“日韩合并”后,日帝声称东北朝鲜人当属“皇国臣民”,有义务“保护”他们,并借此在我国东北广设领事馆和警察署,粗暴干涉中国内政。1932年日伪政权成立后,日本自称他们是世界上最“优秀”民族,朝鲜人作为“皇国臣民”是“准高等民族”,有“义务”统治东北其他民族,以此制造民族分裂,歧视其他民族。
  迄今为止,国内外学界对日帝“满蒙”侵略政策研究,可谓成果不菲,特别是抗日武装斗争史研究已经取得引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从民族学视角深入研究日帝“满蒙”侵略的论著寥寥无几。因此,本文将以东北民族问题为切入点,对日帝如何挑拨东北民族关系,制造民族对立以及给东北各民族带来巨大危害进行深入探讨。
  一、“满蒙”政策中所提出的“朝鲜人问题”明治维新之后, 日本一跃成为亚洲强国,建立起极具侵略性的军国主义政权。日本以中国和朝鲜为对外扩张的目标,推进其大陆政策。1894年,日本发动了中日甲午战争,清朝在战事颓败的境况下被迫与日签订了《马关条约》,台湾因此沦陷,变成了日本的殖民地。十余年后,日俄战争硝烟又起,沙俄败给日本,在美国的斡旋捭阖之下,日俄签订《朴茨茅斯和约》,把南满地区划入日本的势力范围。不久日本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及其《附约》,逼迫中国对《朴茨茅斯和约》中日本所取得的一切权益加以承认。1905年,日本逼迫朝鲜与其达成《乙巳保护条约》,朝鲜从此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在日本推行的大陆政策中,“满蒙”地区是其核心部分,被视为“延长线”、“利益线”和“生命线”。为了使“满蒙”地区成为自己的势力范围。1907年,日本与沙俄在彼得堡签订了第一次《日俄密约》,以珲春-镜泊湖-秀水甸子-松花江-嫩江-洮儿河一线为界,把我国东北地区划分成“北满”和“ 南满”两个部分,将所谓“北满”地区和外蒙古划入沙俄统治区域,将“南满”和朝鲜划入日本统治区域。1910年,日本与沙俄签订了第二次《密约》,再次申明第一次《日俄密约》中所圈定的各自统治范围。1912年两国又签订第三次《日俄密约》,详细划分了日、俄在中国内蒙古地区和东三省西部地区的势力范围,以东经116度为界将内蒙古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属日本统治,西部则属俄国管辖,两国互相承认彼此在我国内蒙古东西地区的“特殊利益”。[1](5~6)
  日俄划定“满蒙”势力范围后,如何经营这一地区成为日本制定“满蒙”政策的关键问题。除了南满铁路和旅大租借地以外,其他地区未得到中国政府任何承诺,日本如坐针毡,心急火燎。因此,“朝鲜人问题”首当其冲,成为了解决所谓“满蒙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
  首先,日本借“保护”朝鲜人之名派军警入侵东北,并煽动朝鲜人与中国政府对抗。1907年8月,日本打着“保护”间岛朝鲜人的幌子,公然派遣61名军警闯入延边龙井地区,非法设立“朝鲜统监府临时间岛派出所”,公开干涉我国内政。在这里所说的“间岛”(也叫“北间岛”)是历史上朝鲜人、日本人对图们江以北延边地区的称呼,但行政区域上与现在的延边地区不完全一样,不包括敦化、安图地区。日本驻清公使阿部守太郎照会清外务部声称,“间岛究属何国领土久未解决”,“该处韩民十万余,受马贼及无赖凌虐。拟即由统监派员至间岛保护,请速电该处华官,免当误会”。[2](91~92) 所谓“保护”朝鲜人实为掩人耳目,入侵“间岛”是其真正目的。在此之前,即1906年和1907年,日本已经连续两年派遣大批军事人员、密探、间谍、学者、医生、游历人员,到延边一带进行所谓调查;1907年l月至7月,仅仅半年时间这些人就达300人。[3](154) 他们返回后写成了《视察报告书》,并多次向日本政府建议实施“满蒙”计划,“保护”间岛朝鲜人,在“间岛”设立“统监府派出所”等。[4](6) 果不其然,日本在龙井设立临时间岛派出所不久,便发出布告,要朝鲜人不得交纳“清国官宪所征一切租税”,“不可服清国之裁判”,公然煽动朝鲜人与中国政府对抗。[4](29) 当然,日本的这些行径遭到了中国政府的坚决反对和抵制。1907年9月,经奏准,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在局子街(今延吉)成立吉林边务公署,陈昭常任吉林边务督办一职,吴禄贞任吉林边务帮办一职,对日本统监府间岛派出所破坏中国主权的侵略行径进行抵制。
  其次,日本主张1915年中日签订的《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以下简称《满蒙条约》)适用于东北地区所有朝鲜人,借此达到蚕食东北土地的目的。在《满蒙条约》中规定,“日本臣民”在“满蒙”地区“可商租建设各种工商业建筑物或经营农业所必要的土地”。[5](406~407)也就是说,“日本臣民”可在“满蒙”地区享有土地“商租权”。然而,《满蒙条约》签订之后,中日两国围绕“商租权”問题展开激烈争论,其主要焦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商租权”是否等于所有权。日本主张,土地商租权就是土地所有权。中国政府则主张,土地商租权非土地所有权,它只不过是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法定关系。二是“商租权”是否适用于生活在“满蒙”地区的朝鲜人。日本认为,“满蒙”地区的朝鲜人,自从1910年“日韩合并”以来已变为日本“臣民”,理所当然也享受《满蒙条约》中所规定的日本臣民的所有权利。[6](10) 对此,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并认为,1909签订的《间岛协约》所谓《间岛协约》,即1909年中日签订的《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的简称。通过该条约,日本正式承认间岛为中国领土,规定生活在图们江以北的朝鲜人享有与中国人一样的土地权力。但是,该条款含糊不清,为后来中日“商租权”之争埋下伏笔。,已明确提出朝鲜人只有在“间岛”地区有居住、经营、土地等权力,不应以《满蒙条约》来更改《间岛协约》规定的条款。[7](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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