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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读后感四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4 08:18:05     阅读: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读后感四篇 【篇一】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一直是党中央重点关注的工作,《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浅谈如下:
立足乡村,强化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核心作用,推进乡村村民自治。首先应把乡村有知识有文化且有责任心、年富力强的乡村青年吸收进乡村的基层党组织,并选拔到乡村党支部的领导岗位,使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头羊”角色。其次,应充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发扬党内民主,落实党内民主监督机制,防止乡村基层党组织蜕变私人化的“家族”组织。

强化和提高乡村干部素质培训,实现乡村公共治理机构的职能转变。第一,把大学生村官计划纳入全国统一的国家后备干部培养计划。解决待遇低留不住人才的问题,要给大学生村官以希望,使乡村留得住人才,从而提高乡村干部的整体文化水平。第二,对于村委换届民选出来的乡村党政干部,应纳入地方党校轮训计划,以提高村官们的民主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市场化素质。第三,乡村公共治理结构实现职能拓展。乡村公共机构除承担原有的国家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外,还应承担服务乡村、服务乡民的职能。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所在,要坚定不移的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篇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明确了十七项主要任务,其中一项是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要实现这个目标,笔者认为首先应从这三个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着眼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集体经济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对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实行村账镇管,制定财务公开等制度。

二是着眼于规范农村干部施政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纪监委职能,强化上下联动,搞好检查督导,对农村干部施政行为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群众监督举报等,对核实问题实施执纪问责,抓小抓早抓苗头,监督村级班子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促进规范小微权力工作全面落实。推动建立“小微权力”清单、重要村务全程纪实等制度,促使村干部自觉行使权责。治理农村干部“微腐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

三是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村居信息化,将党务、村务、财务信息通通“搬”上电视,村民可以足不出户,在家里的电视上查看村里的各项事务,极大增强了村民自治的参与性、可及性、便利性,能够进一步实现有效监督,进一步拉近了干群关系。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建设善治乡村,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总体要求,强调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为实现乡村善治指明了方向。

乡村治,天下安。如果说,城市是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极,农村则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乡村治理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

一、加强平安农村建设。乡村人民为人朴实,知识量不高,容易被不法分子诱惑,我们要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加大对乡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防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乡村公共事务,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积极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乡村警务室建设。

二、提升乡村为农服务能力。乡村人民工作较多,我们要提升服务能力,健全服务平台,为村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在为民办事上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走好乡村治理之路。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对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考验。既不能“一管就死”,也不能“一放就乱”。一方面要加强管理,让乡村治理更有效;
另一方面又要放权给村民,提高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要把自治、法治、德治很好地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鼓励引导村民们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四、耕地复耕。在现在乡村人民为了提高生活水平而放弃耕地种植,致使乡村有大量土地荒废,无人耕种。我们要实现土地复耕政策,根据农业种植面积提高一定的经济补偿,使荒废的土地有人复耕作物,提高乡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加农民的收入。

乡村治理之路,任重而道远。走好乡村善治之路,不断激活乡村主体的创新力量,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篇四】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一直是党中央重点关注的工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也将其列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3月1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此有几点思考:
一、立足乡村,强化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来推进乡村村民自治。加强乡村治理,实现村民自治,根本还在于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的核心作用。为此,首先就应强化乡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把乡村自发产生的有知识有文化且有责任心、年富力强的乡村青年吸收进乡村的基层党组织,并选拔到乡村党支部的领导岗位。只有这样,基层党组织才能发挥“领头羊”角色。其次,应充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发扬党内民主,落实党内民主监督机制,防止乡村基层党组织蜕变私人化的“家族”组织。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来推进乡村村民自治,发挥乡村基层党组织支持村民自治的支柱角色。

二、改革乡村制度,实行乡村制度的有序供给与创新。第一,试点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把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有计划地将其身份置换成城镇居民。第二,试点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第三,鼓励乡村农民按市场原则组织联合收割机服务联合体,从而整合乡村农机设备资源,提高乡村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三、强化和提高乡村干部素质培训,实现乡村公共治理机构的职能转变。第一,把大学生村官计划纳入全国统一的国家后备干部培养计划。解决待遇低留不住人才的问题,要给大学生村官以希望,使乡村留得住人才,从而提高乡村干部的整体文化水平。第二,对村委换届民选出来的乡村党政干部,应纳入地方党校轮训计划,以提高村官们的民主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市场化素质。第四,乡村公共治理结构实现职能拓展。乡村公共机构除承担原有的国家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外,还应承担服务乡村、服务乡民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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