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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总结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6-01 18:06:10     阅读:

黄南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上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 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总结 省生态环境厅: 为切实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行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和州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方案》要求,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真组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这一核心目标,我局及时印发《黄南州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黄环督办〔2019〕4号),要求各县各部门全面排查,统一部署,规范整治,严肃查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肃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全州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1件,其中举报不属实的17件,已经整改完成33件,正在整改1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州共受理转办件17件(重点关注4件、重复举报件5件),其中举报不属实的5件,已经整改完成7件,正在整改5件(含重复举报1件)。各县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过程中未发现问题反弹的现象。正在整改问题进展如下:
1、康杨镇全镇生活污水直排黄河的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举报案件)。

整改情况:康杨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完成土建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验收并试运行。

2、关于尖扎县政府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打击报复,将北郊智格滩大桥封堵,并挖断麦什加村通往北郊智格滩的硬化公路,影响附近村庄学生上学和村民通行,请求给与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中只有智合滩大桥进行封堵的问题属实,封堵原因为存在安全隐患,为彻底解决隐患已投入621万元,实施智合滩大桥应急抢修工程。目前正在开展桥墩加固及护坡治理工作,预计2020年1月中旬完工并恢复通行。

3、尖扎县政府机关部门乱作为,政府投资的康利节能环保砖厂大量生产粘土砖,厂址距尕布村饮水河不到10米,在没有采矿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和尖扎县坎布拉镇尕布村康利砖厂,无采矿证,于2019年5月开始生产,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含重复举报案件1件) 整改情况:该问题属于重复举报案件,都是同一家企业,其中只有无采矿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问题属实。经查,其经营范围为“多孔砖、空心砖、异型砖生产、销售”,与采矿无关,核查后无盗采现象。目前坎布拉镇康利节能环保建材厂已完成采矿证招拍挂工作,正在办理采矿证等相关手续,预计年底前完成整改。

4、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四合吉社区排污设施不完善,村民自建化粪池或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污染地下水,请求给予解决。

整改情况:同仁县计划将未纳入污水主管的12户村民污水支管接入污水主管,目前实施过程中因村民之间存在矛盾,同仁县组织镇、社区干部正在进行调解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整改。

5、夏卜楞铅锌矿于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治理部分污染源后,剩余污染物约70万吨,私挖农田土用于覆盖污染源应付检查,约70万吨废渣不经处理就地覆盖,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对当地生态水源造成污染。

整改情况:同仁县已编制完成投资500万的夏卜楞铅锌矿生态修复方案,目前处于审查阶段,待批复后实施。

(二)严肃整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根据《黄南州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黄环督办〔2019〕4号),各县对已办结的举报案件,按20%的比例筛选出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电话或实地回访工作,掌握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
对阶段性办结的,对照计划进度扎实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特别要对“举报不属实或部分属实”举报案件进行再核实,查明情况,坚决纠正对群众举报敷衍应对,甚至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各县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截止目前未发现反弹现象。

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截止11月30日共接到举报1起,不属于生态环境领域,举报人反映发生交通事故,已提供给当事人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三)严厉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行为是典型的环境保护乱作为,也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进年来,我州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要求,对于建筑施工、畜禽养殖业、砂石业等易出现环保“一刀切”的行业或领域,结合我州实际,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分类施策。截止目前全州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现象。

1、严禁环境准入“一刀切”。根据环境改善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判定依据,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合理优化开发布局,控制流域、区域开发强度。对符合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线一单”要求的项目,简化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等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强化指导服务,支持项目落地。对于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坚持生态优先、严把审批关,守住法律底线、生态红线,坚决禁止和杜绝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行为。

2、严禁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采取集中停工措施;
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和民生工程正常施工。

3、严禁畜禽养殖业关停“一刀切”。全州畜禽养殖业共有153家,禁养区需要关停的共15家(尖扎县12家、同仁县3家),已全部关停,其中同仁县完成拆除工作,尖扎县已关停或转型。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保要求的,不采取关停整治措施。

4、严禁砂石业停产“一刀切”。目前全州共有砂石企业44家,其中砂石矿26家,正常生产的17家,因政策停产或采矿证到期的9家;
17家河道采砂企业因没有合法手续或不符合河道管理相关规定、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已坚决停产关闭,完成生态恢复。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现场核查、综合调度,也发现部分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仍有偏差,未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仍抱有侥幸心理、持观望态度,上热下冷、上急下缓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州进一步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统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精细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对辖区内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州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通过“发通知、打招呼”等临时性“一刀切”关停方式,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坚决反对“一刀切”粗暴的管控措施,应付环保督察检查。对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落实防止“一刀切”方面工作部署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三)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进一步提升环境守法意识,督促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切实减少污染排放。对弄虚作假、违法生产、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一以贯之地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联防联控的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环保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相关媒体,进一步做好差别化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政策法规,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鼓励人民群众对身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核实,及时回应,合理合法的意见诉求要积极采纳,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标准,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黄南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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