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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省际比较的广东高职教育发展研究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26 06:06:00     阅读:


  [摘要]广东区域高职教育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创新发展策略。同属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的高职教育发展状况和发展策略选择,对于广东省来说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广东省有必要充分借鉴其他发达省市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遵循适切性、均衡性、合理性等原则,科学选择更具创新价值的高职教育发展策略。
  [关键词]省际比较 高职教育 发展策略
  [作者简介]吴结(1976- ),男,江西余干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终身教育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管理。(广东 广州 510091)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发达地区高职院校办学模式改革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CJA100148)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20-0012-03
  《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把广东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省,打造成为我国南方的教育高地。“未来十年打造‘中国南方教育高地’,最有可能率先实现的就是职业教育。”①作为高端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的主体,广东高职教育正快步进入转型发展期。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等省市与广东同属经济发达地区,它们在发展高职教育方面的探索和创新,无疑对广东高职教育转型发展的策略选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高职教育发展状况省际比较
  (一)发展规模比较
  由于各省市的人口绝对数差异较大,省际高职教育发展规模比较只能引用相对量指标。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的相对量指标分为三大类:每10万居民中的高等教育在校生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各级教育中高等教育学生所占百分比。②本文采用第一类和第三类作为衡量高职教育发展规模的指标,还增加每百亿元GDP拥有高职院校数和高职院校对地级市覆盖率的两类指标。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五省市,高职院校数(所)分别为78、80、46、76、31,在校生数(万人)分别为69、76、36.12、77.92、15.41,每10万人拥有学生数(人)分别为656.83、962.17、661.18、808.53、656.45,每百亿元GDP拥有院校数(所)分别为0.1481、0.1646、0.1438、0.1673、0.1615,各级教育中高职教育学生所占比重(%)分别为3.14、5.7、3.82、4.64、4.64,高职院校对地级市的覆盖率(%)分别为95、100、100、100、(上海属于直辖市,不做统计)。比较得出,广东的高职院校数和在校生绝对数分别居第2位和第3位,但在四类相对量指标比较中有两类处于最后一位,另两类处于倒数第二位。由此可以归纳出广东高职教育在发展规模上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高职教育发展规模的相对总量与人口总量、经济实力不相对称,容易造成高职教育供给和需求的失衡;二是高职教育在整个教育结构中的比重偏轻;三是存在较明显的区域发展不均衡,《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显示,全省21个地级市,87%的高职院校地处珠三角发达地区,在校生人数也占87%,此外尚有2个地级市没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
  (二)办学效益比较
  衡量高职教育办学效益的指标较多,本文选用三项比较常见的指标:每千万人口中院校数(所)、校均规模(人)、就业率(%)。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上海五省市,第一项指标分别为7.43、10.13、8.42、7.89、13.21,第二项指标分别为8846.15、9500、7852.17、10252.63、4970.97,第三项指标缺山东省,其他四省分别为96.84、92.17、95.62、95.58。由此可见,广东高职教育在每千万人口中院校数、校均规模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而初次就业率之所以较高,与地缘优势等外在因素密切相关。珠三角作为我国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有活力的地区之一,相比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其就业规模略胜一筹,就业包容性也更高,所以对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吸收和消化能力。因此,在办学效益上广东高职教育自身还有很大改进空间。
  (三)专业布局比较
  一般来说,区域高职教育专业布局应该与区域产业结构保持一致。具体到每一所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不能脱离本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必须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来“量身定做”,否则很容易造成专业趋同、专业就业率低和教育资源浪费。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四省三大产业比重分别为5.0∶50.4∶44.6,6.2∶53.2∶40.6,5.0∶51.9∶43.1,9.1∶54.3∶36.6;三大产业专业设置比重分别为8.5∶50.8∶40.7,1.97∶32.81∶65.22,3.3∶49.83∶46.87,3.6∶21.8∶74.6。四省高职教育中的第三产业专业比重普遍较高,反映出四省高职院校都偏向设置办学成本较低的专业,客观上拉低了第一、二产业专业比重。与其他三省相比,广东高职教育专业布局存在的一个明显问题是专业设置集中度较低。专业设置集中度可以从两项指标中来判断:一是专业布点数与招生专业数之比,二是专业布点数与高职院校数之比。第一项指标广东是6.98,表示平均一个专业有6.98个专业布点,而江苏、浙江、山东分别是6.8、3.78、5.05。第二项指标广东是27.53,表示平均每所高职院校设置有27.53个专业,而江苏、浙江、山东分别是25.04、24.35、21.51。专业设置集中度较低说明广东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较为分散,具有较高趋同性,特色专业建设较为薄弱。
  (四)办学质量比较
  截止到2011年底,广东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共有10所,占高职院校总数的13.16%,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分别是19%、23.91%、18.06%、22.58%;广东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占高职院校总数的9.2%,其他四省市则分别是26.58%、43.48%、13.89%、32.26%。截止到2013年底,广东省国家级示范(骨干)校只增加到11所。由此可见,广东高职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与其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国的领先状况还存在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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