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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教育督导职能发展的特点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05 06:08:12     阅读: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我国教育督导职能发展的特点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教育督导 职能 特点
  在我国,教育质量的提高离不开教育行政管理的充分保证,但教育行政管理对教育活动的许多问题却力不从心,而教育督导恰恰是教育行政管理的得力助手和必要补充。
  我国的教育督导设立的历史虽然不算短,但其变化发展并不快,已经无法满足未来教育全方位、多元发展的需要,美国管理学家莫纳汉断言:“面对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主要问题,分析到最后,总是一个管理问题……每个社会问题,最后某种方式求得解决。”教育督导若想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也取决于教育职能的突破性转变。
  按照传统观点,教育督导的职能被界定为督政、督教、督学,这种定义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缩小了教育督导职能的范围。应该从更为广阔的社会大系统的角度来界定教育督导职能,即促进学校组织的改善,使其与社会系统的其他组织的关系更加协调,并促进学校中每个教师个体的进步和完善。
  在以往我国经济不发达,社会民主发展不够完善时,教育督导的职能范围是符合我国的教育活动的,也适合我国的国情。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腾飞,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加速,及逐步融入全球化的潮流中,教育督导的职能的转变就是必然的,那么它未来的发展将呈现出哪些特点呢?
  一、服务性
  今后我国要完成教育行政管理活动从微观层面向宏观层面转变,实现教育管理的权力重心下移,当务之急是教育督导要更新督导观念,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教育督导是督导人员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它是为学校提供服务、指导、帮助的机构,而不只是去监督控制学校。督导人员不能把自己摆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不是什么“钦差大臣”,而是学校的“保健医生”。要知晓学校的内涵发展需要,要帮助指导学校寻求它所面临问题的产生原因,并协助它解决,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法制化
  从立法方面看,目前我国的教育督导法规制度对于确保督导的权威性、执法性作了不少的规定,但关于督导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工作的过程、方法、手段的规定还需要根据督导发展的趋势作出相应的调整。特别是关于如何提高教育督导的服务功能的法规制度还很缺乏。为了充分发挥督导的功能,保证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加快教育督导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丰富。
  从执法方面看,督导人员必须认真学法,真正掌握法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办事,使自己的言行都具备法律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这样不但利于督导工作的开展,而且还能保证督导工作符合教育活动的特有规律。
  三、科学化
  现代的教育督导要想真正做到科学化,仅有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是不够的,它还需要运用一系列的科学方法,将心理分析法运用于督导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督导人员还应学习一些心理学知识。社会心理学中提到社会助长和社会干扰的现象。社会助长是指个人对别人的意识,包括别人在场或与别人活动所带来的行为效率的提高。社会干扰则与之相反,即如果别人或与别人一起活动,所造成行为效率的下降。督导人员在对教师做出评价前,应对教师本人了解,再结合具体的客观环境对教师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价。而教师本人也会常常感到督导人员的理解尊重,从而对督导人员产生信任感、认同感,便于双方消除心理隔阂,和谐相处,协作分析、解决问题。
  四、专业化
  教育督导转换职能,需要督导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这就要求教育督导从各方面走专业化道路,并且随着教育多元化的发展,这种督导的专业化会越来越加强。
  督导的专业化从哪几个方面界定还存在分歧。有的学者认为专业化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奉献精神和职业伦理。而另外一些专家则认为,督导专业化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专业准备阶段、专业资格考核阶段和专业实习阶段。学者们对督导专业化界定的分歧不会影响教育督导的发展。未来的督导选拔、任命将摆脱以往的经验式参考,而以专业化为标准。另外,督导职业也会愈向专业化发展。督导不再是笼统的包揽全部的督导,而是将细分为中学督导、小学督导、课程督导和教学督导等。
  五、研究性
  正如人有千面一样,每所学校的面貌特色也不尽相同。督导不可能拥有一把万能钥匙。要想促进每所学校自主地、个性化的发展,就要深入调查研究每所学校,由于每所学样处于不同的学校文化环境,所以各个学校具有不同的属性特征。而丰富的学校文化环境往往比督导已经掌握的知识经验在工作实践中具有更大影响。那么督导就要有效分析学校文化。在此基础上注重诊断学校发展中的问题,关注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潜力,寻求学校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只有深入调查研究,才能让评估建议和规划更科学合理,才能正确判断教育价值,实现教育增值。
  六、开放性
  教育督导系统存在于社会环境中,总要与社会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并在交换过程中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化。特定的教育督导系统对外界开放的渠道和程度不同,随着其结构深化的快慢,对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所产生的功能也不一样。开放渠道多种多样,开放程度较高的教育督导系统其部分和要素较为活跃,要素内外碰撞机会较多,因此,它在动态中与社会其他子系统交流密切,通过内调节就能适应急剧变化的外部世界。反之,则差。未来的教育督导系统开放程度更高。
  其次,督导评估的过程具有开放性。可以在督导一所学校时,邀请同类型学校的相关人士参与,让督导过程同时成为学校个性和共性的问题发现、分析和寻求对策的研讨过程,促进各个学校之间的协调沟通。
  最后,督导评估的结果是开放的。督导机构可以将学校的督导结果有选择地转达给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开放式的督导使其与学校形成了新型的合作关系,提高了学校及社会对督导结果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促进了学校的持续自主发展,也提高了督导工作的效用。
  【参考文献】
  [1]吴志宏.教育行政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2]陈孝彬.教育管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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