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心得体会 >  军训心得体会 > 内容

关于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五篇_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3-15 15:39:38     阅读:

关于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五篇 【篇一】 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6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3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在今年四月通报的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序中,石泉县以56.23综合得分,位居138个县、区(高新、自贸、经开区)52位;
居全省107个县(区)第46位、全市第4位 ,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关于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石泉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等13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搭建“石商贷”融资互助平台,设立5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周转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县政务服务中心36个入驻单位、服务各类事项759项,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二是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473项,占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总数的62.3%;
推行互联网+,网上及手机办理和发放微信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电子发票等,117项事项实现“零跑路”目标 ;
三是按照“一窗”改革目标,实施金融服务专区、联合办税区、自助服务等分厅改造标准化建设;
四是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五是完成“建设审批”和“企业登记”两大类6项并联审批流程及细则,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办理事项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出台《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石泉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现场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在县纪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围绕县委营商工作“九项机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并联审批制度落实等8类情况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专项检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49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二、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相关机制不健全。县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了石泉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比如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 ,“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县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
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4.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县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2000万元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
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截止2018年6月底,全县新发展企业193户,虽然同比增长19%,但仅完成市上下达全年任务数472户的40.89%。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石编发[2015]5号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
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1.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县上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
二是系统把握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县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
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2.强化政府服务力。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
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
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我县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
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3.转变政府职能。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重点任务,简政放权不停步、强化监管不松劲、优化服务不打折。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周转金的投入额度和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组建一支由县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篇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5月22日至25日,财经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新来的带领下,先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及发改委、编办、住建局、国税局、商务局、国土局等13个部门开展优化营商工作情况汇报并座谈,随后深入到市政务大厅、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和渭城、武功、泾阳、三原、淳化县开展调研,听取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与市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等进行座谈,实地查看各县区政务中心,走访了近20个企业。5月30日,针对调研中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水电气暖供应问题,财经委又召集市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和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本次调研还通过市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调查问卷,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短信平台发布了征集意见短信,共收回市人大代表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反馈的有效调查问卷273份,从而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市政府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2017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印发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咸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特别是“10+3”行动方案,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今年2月份,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和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初已由市职转办(市编办)调整到市发改委。领导小组确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安排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议,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围绕“10+3”行动,成立了九办四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也都相应成立了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全市“四场攻坚战”之一,并将今年确定为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春节收假第一天即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市区也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全市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2017年以来,市编办(职转办)先后两次组织梳理公布市级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涵盖40个市级部门权力和服务事项558项(截止5月末),其中涉及事项较多的为食药局48项、人社局45项、公安局43项、民政局39项、工商局39项。同时,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服务标准化。特别是三原县实行三级包抓帮扶机制和企业宁静生产日等12条提升政务环境的举措,在2017年全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中位列全省第九、全市第一。二是大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立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办公室,先期确定13个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行政部门审批科人员、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市工商局审批科已入驻市政务中心,食药、城建、人防等部门的审批科基本筹建到位。实体中心共进驻市级部门、机构和单位29个,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205项(子项);
网上中心进驻市级部门48个,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共538项。三是推进“三级联网四级联动”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市政务中心先后协助市国土局、财政局、自来水公司完成了流程修改等工作。各县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平台业务已覆盖至部分镇(街)、村(社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截止5月底,“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平台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5.8万件。四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彬州市(彬县)、泾阳县是全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两县分别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事项由多部门变为“一部门”行使。泾阳县将涉及行政许可的20个部门承担的154项、彬州市将21个部门承担的166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交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其他县市区目前也正在筹备推行该模式,预计年内将实现全覆盖。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今年以来,市政府相关部门基本能对标“10+3”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工商登记非常快捷。工商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 0.5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微信设立登记市场主体6506户,占同期登记总量的33.42%。开通了“工商企业通”平台,在银行网点为新设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网上银行、结算等服务便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网上办事大厅、“工商企业通”平台、政务大厅四种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优化开户流程,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明确了“商业银行受理客户资料到报送至人行进行核准,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和注销都较为便利,1-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934户,同比增长26.2%,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8.3万户。二是不动产登记、纳税、开办施工许可时间大幅压缩。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从今年3月份起,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分别压缩至受理之日起8个、5个工作日办结。截止4月底,全市国地税基本实现税务业务“一厅通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等候时间分别压缩至2分33秒、15分15秒。通过“提前介入、优化评审、多图联审、压缩时限、简化材料、取消搭车事项”等改革举措,简化建设单位施工许可审批环节,将办理时限从原220个工作日缩短到51个工作日办结,目前新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平均涉及行政审批环节7.6个,平均办理时限20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2017年省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中,综合评价位列第八。今年以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从调研情况看,我市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园区、路段的水、电、气、暖、通讯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不到位不及时、收费不合理、有时不能正常供应和使用的情况。不少园区缺少公共交通,员工上下班不方便。此外,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城市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环境脏、乱、差现象仍存在,治污降霾、生态环保工作也是我市营商环境的一个短板。

(二)“放管服”改革还需加强,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一是政务效能有待提升。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还比较繁杂,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予以办结,企业重复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审批权下放后,基层设备、人员、技术欠缺,承接能力不足,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时间拖得更长,效率低下。虽然市级、各县区都设立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但有些县区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一些已进驻的单位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部门窗口仅有“收发室”“中转站”功能,只能咨询不能办事。有的窗口办事流程图示不够清晰,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执行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可在线办理的事项极为有限。二是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部分涉企政策、补助知晓度不高、程序繁琐、申请困难。加之我市劳务、法律、广告、设计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且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不尽合理,也影响了企业发展。三是监管不公、监管过度现象依然存在。多头监管、重复监管没有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个别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就会对同类型企业进行大检查。互联网等新经济形态的监管还需加强探索。此外,个别地方、个别项目还存在强行供料、强揽工程、阻挠项目建设等问题。

(三)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据省统计局2017年市级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我市获得信贷一项排名垫底。调研中也了解到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一是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评估登记部门分散、程序繁琐、收费较高,贷款额度低且办理难。有的企业为了运转不得已进行民间融资,高利息、高成本导致企业难以发展壮大。二是融资担保、信用等金融服务机制不健全。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不充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刚刚实现县域全覆盖,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三是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一些企业存在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致使金融机构不愿、不敢与中小企业打交道。此外,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合力。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不浓。《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调研发现,各级各部门对这部规范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法规知之甚少。一些部门、县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避而不谈或泛泛而论,既没有数据也没有实例,工作停留在开会、发文件上。与脱贫攻坚战等其他三场攻坚战相比,干部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有限。此外,一些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反映,有的部门、干部存在不作为现象,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积极主动开展涉企工作。

三、工作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加速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营商环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石 从企业发展出发,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首先,要对全市所有工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三级包抓,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加大对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强对园区道路、水、电、气、暖、通讯、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其次,市政府要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压缩办理时限,强化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拓展服务方式,提升保障能力,为用户提供便捷、安全、稳定、价格合理的服务,切实满足企业生产运营需求。坚决杜绝水、电、气、暖等公用服务企业向企业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违规收费。

统筹谋划,加大城区公共服务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咸阳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基础设施规划(2014-2020年)》,坚持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城市功能完善同步推进,打造产城融合综合体。突出交通先行,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在园区及周边配套建设住宿、餐饮、商务、休闲等生活设施,为入驻企业员工创造便利的生活条件。同时,加大对企业引进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在保障性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力度,解决企业员工的后顾之忧。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营建生态宜居宜商的环境。一要持续巩固创文成果,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等,加大绿化步伐,提高城乡生态建设水平。二要加大煤、尘、车及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夏防臭氧治理、冬防PM2.5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治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让优美的生态环境成为推动我市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二)围绕行政效能提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多点发力,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和“三级联网四级联动”等工作。加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力度,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充实基层审批力量,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编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推广全程帮办、容缺后补、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涉企政策、信息,对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开展企业走访联系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和信息服务,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大力培育、壮大中介服务行业,强化中介服务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标准、收费,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

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产业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行为,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关系市场秩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强行供料、强揽工程、阻挠项目建设和制假售假、短斤缺两、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设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便企业获得信贷。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夯实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单列责任,保证信贷供应规模。健全完善评估、征信、担保、信用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水平,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循环贷”等工作,协调税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保障“诚信纳税贷”的全面实施。坚持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降低服务成本,提升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做好信贷投入的基础性工作,完善财务制度,提升信用等级,增强企业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手段的能力,实现全方位融资。

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核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拨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切实为企业减负。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全面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扎实做好人才招引培育工作,以人才带技术、带项目、促创新。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筹推进解决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

(四)强化宣传督导,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要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为统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标语及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途径,大力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主要内容。加强对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宣传,积极挖掘“放管服”改革的正面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传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声音”和 “正能量”,对不作为、慢作为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要及时曝光,切实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做好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市政府要加强对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测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县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调查对象答疑解惑,确保各项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重视对监测评价结果的运用,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倒逼相关部门、县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要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研究安排会、每季一次点评会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企业专项督查、对破坏营商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督查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反馈等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将常态检查、随机抽查、年终督查相结合,创新督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广纳民意,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整改。严格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导向,制定配套奖励措施,对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严厉查处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纪律松弛等行为,坚决消除各类隐性障碍和“潜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我市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设施环境、要素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的全面优化提升,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篇三】 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唐山品牌,让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是今年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倒逼政府简政放权的重大决策部署。区政协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协商议政的重点,3月份,组织部分委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实地考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民中心,现场听取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区编办、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际五金城、钢领国际等相关部门和企业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加大放权力度,提高审批效能,让“放”的效果持续显现、“管”的制度不断健全、“服”的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取消审批事项实现有效衔接。截至去年底,共承接下放取消审批事项13批次65项,其中已承接55项,衔接取消1项,上级暂未下放9项。今年以来,按照市编办要求,对省取消下放的70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衔接。其中衔接取消的18项;
衔接下放的52项(涉及县区级衔接下放的有3项,我区已全部衔接)。目前,仍有一批取消下放事项正在逐步推进当中。

二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按照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相关要求,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已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是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根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2017年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请要件。目前,压缩审批时限达80.4%,即办件数量达到所有审批事项的56%,行政审批事项实际提前率达到95%。

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目前全区涉及行政审批的21个部门132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100项、公共服务事项32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其中76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延伸至10个乡镇(街道),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利企便民。

五是建立了服务标准体系。实现了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服务模式、评价体系标准化,建立了包括3大体系、20个子体系、共230项服务标准。

二、我区放管服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路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改革实效与社会各方期盼还有差距。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有的“一个窗口办结”、“一次取件”貌似节省企业取件频次和时间,实际前提是全部证件办齐了一次才能取走。在一些环节还存在办事流程多、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资料重复提供、办事窗口设置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不佳等问题,改革实效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放权”和“接棒”衔接不顺畅。一是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业务性强,权责不匹配问题突出,存在“接不住”或“接不好”现象。如农经局对应市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多个局,我区现无专业技术人员,有些下放职能一时难以履行到位。二是个别放权与实际契合度低,如交通、地震等在区级办理量很小,部分事项甚至“零办理”,造成设专人浪费、不设专人又不懂专业的两难局面。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一是行政审批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各种审批要件、程序、环节依然繁多。二是各系统改革缺乏统一标准。如减证便民工作,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等,但申请廉租房、征地拆迁对象认定、银行贷款等,这些证明又必不可少,导致群众不知所措。三是工作作风亟需转变。“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办不成”的情况还客观存在,特别是服务新经济方面,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敷衍塞责、推诿拖沓现象偶有发生。

(四)信息共享存在壁垒。“互联网+”等创新手段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相关部门联通和审批信息的共享,但不少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在纵向网上运行,条块分割严重,尚未互通共享数据,公民的户籍、教育、就业和企业的工商、税务等基本信息处于碎片化状态,使得同一件事项需要多次录入,增加了基层工作量,影响了审批效率,“一网受理”仍有局限。

(五)专业性人才面临挑战。随着审批局的组建,审批工作涉及范围不断拓展,人员数量和素质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正式人员还未到位,目前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大多是各单位推送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超前服务意识不强,主动对接项目、服务项目氛围还不够浓厚。行政审批局人才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窗口部门人员紧缺。比如:实施 “多证合一”登记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窗口的业务量呈爆发式增长,“人少事多”影响登记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的几点建议   要真正实现“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总体要求,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一)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一是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二是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机构设置、事权划转。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
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放管服改革,“放”是前提,“管”是基础,“服”是目的。一是要充分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二是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三)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甚至“最好不用跑”,切实增进路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五)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流程、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二是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三是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篇四】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协商确定将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作为今年资政会的主题,集中开展决策协商和资政研究。为此,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于今年4月到6月开展了深入调研。调研组深入县区及开发园区,先后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政府及开发园区管委会、企业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通报,进行实地察看,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赴有关城市学习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力抓手,加大服务力度,提高审批效能,放权效果持续显现、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一)组织推动有力,创优机制初步建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2017年底成立了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市政府对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实行月跟踪、季调度制度,推动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等决策部署稳步推进。

(二)持续简政放权,办事效率有所提高 从持续减少审批事项、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建立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发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更加宽松、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坚持以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开通微信核准企业名称、授权银行网点代办企业登记工作,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不断压缩项目办结时限,取得初步成效。

(三)不断完善服务举措,营商环境逐步优化 先后出台了《马鞍山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马鞍山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定印发了《马鞍山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建立顺畅的上下联动和协调调度机制,成立服务企业小分队,每月至少一次进企入园举办专场政策宣讲和对接服务。开通了12312投诉举报热线,认真处理涉企投诉举报,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所改善。

(四)积极提高服务质量,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有所提升 逐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审批智能一体化管理系统,并与中心门户网站实现同步对接。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智能查询机,办事人员可现场、可网上快速查询办事指南、办件进度等信息。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增设志愿服务站、办事群众午间休息点。国地税联合办税进驻中心,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便捷缴税模式。不动产交易的受理环境明显改善,办事效率逐步提高。

二、我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动服务意识仍然不强,政务环境仍需改善 主要表现在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够热忱,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缺乏对国家和省、市涉企相关政策的深入研究,没有做到及时告之、解读和指导,不能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与政策对接。有些部门和人员对企业申办的事项存在互相推诿现象,对推进协同办理、容缺办理等创新性措施尚存抵触情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存在一定的怠政、懒政现象。

(二)行政审批程序依然繁琐,服务效能有待提高 事项审批仍然环节过多、时限过长,特别是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各环节评估多、收费高、耗时长。部分企业反映水、电、气报装时间长、收费高、服务差,并存在垄断行为。有些部门(单位)主动抓优化流程意识不强,过于强调审批特殊性,“上面推一推,下面才动一动”,联审联办不能顺利进行。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虽已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但没有综合分类,一窗受理,集成式服务尚未实现,企业及群众办事仍需往来各个窗口。部分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流程未深入研究,对一些事项的解疑不能一次性到位,造成办事人员多次往返。我市12345热线服务功能不足,亟待加快热线整合。

(三)数据整合共享依然存在壁垒,“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应用亟待加强 我市虽已初步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但与县(区)、市直部门在系统对接、网上办事、用户注册应用和数据交换共享等方面存在不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问题还比较严重。涉及多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需要在多个审批系统和部门应用系统重复填报、多次录入,市场主体对此反映强烈。网上办事普及不够,企业和市民对网上办事的认知度较低,习惯于到窗口排队办理,市政务服务大厅部分事项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不足,自助式服务功能不强。

(四)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仍需推进 一是对企业细致周到地跟进服务、诚实守信地兑现承诺等方面亟待改进。出台的政策变化快、难预期,有的企业反映有些部门重招商轻服务、重许诺轻兑现,有时还存在“政出多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有的项目十几年了,因各种原因仍有部分用地难以交付,造成企业对政府诚信产生质疑,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待进一步强化,守法诚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尚需完善,政府对企业信用资源挖掘利用不够。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渠道狭窄,很难发展壮大。

(五)综合配套服务依然滞后,城市吸引力有待提升 一是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矛盾日益突出。企业招聘中高级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日益困难。培育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二是城市人文关怀不够。适合外来客商和企业员工的文化、娱乐、生活设施配套不足,子女就学困难一直困扰来马工作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三是城市形象有待改善。市区部分道路拥堵、凹凸不平,部分区域环境污染依然存在,城市主出入口区域环境待改善。

另外调研时了解到,部分企业和市民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周边停车难反映强烈,对轻疏导重罚款表示不满。

三、推进我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一)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营造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1.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市委、市政府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清我市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破除思维惯性和思想惰性,认真梳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核心症结,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城市形象”思想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解放思想,争创 “四最”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要树立“项目至上、企业至上”理念,提高精准服务能力,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各类专题学习教育中,提高公务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业务素养、法治素养和正确行使公权力的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2.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考核。要结合我市实际,出台集营商环境建设、督查、考核于一体的《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并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相关制度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影响营商环境提升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才环境等方面发力,开展专项治理,倒排时限、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营商环境各方面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客观公正地摸清工作现状,对标先进地市,查找差距不足,倒逼改革创新。

3.进一步提振精神,激发干劲。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要贯彻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市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让各级领导干部在促进经济发展、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中奋发有为。

(二)以“最多跑一次”为标准,打造高效政务服务环境 1.尽快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快对接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梳理并公布我市“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构建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2.全面推进集成式服务。借鉴深圳市经验,以方便企业及群众为目的,依据事项领域、流程关联度等因素,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科学设置企业经营许可类、社会事务管理类、投资建设管理类等“综合受理窗口”。实行“接办分离”,各部门的咨询、收件、受理、发证等统一授权综合窗口办理,对涉及多部门审批许可的事项提供“套餐式”联合审批服务,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统一出件”, 企业和群众办事只需要跑一个窗口。

3.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功能。在服务大厅增设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出具、水电气报装等业务办理窗口。落实业务办理无需复印件,确因业务需要由各服务窗口复印或扫描打印。开发涵盖业务查询、预约办理、自助打印、税费缴纳、民生服务等功能的自助终端一体机,并开辟24小时自助服务区,变多门办理为一门服务,形成企业和市民“要办事,去大厅”的政务服务新局面。另要尽快解决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难的问题。

4.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业务能力;
建立服务回访制度,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和量化考核;
建立派驻人员激励机制,特别是窗口干部成长机制,留住熟练专业人才,打造一支审批业务精湛、服务水平一流且相对稳定的窗口干部队伍。

5.整合政务服务热线。借鉴金华做法,除应急电话外,将全市各部门的热线电话全部整合到12345热线上,整合后的座席人员编制同步转移到市电话办。建立后台数据库,开展数据分析、在线自助服务,提供业务互动咨询和投诉反馈。通过提高热线接线率、接通率、落实率,第一时间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做到“一拨就灵”。

(三)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为抓手,实现“一网通办” 1.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和网络整合。推进统一门户、统一入口工作,加快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做到登录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即可办理所有网上事项,避免多次重复录入,实现“一网通办”。

2.尽快实现部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借鉴合肥做法,组建“数据资源局”,统一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数据编码、处理、共享和交换标准,在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彻底打通“信息壁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开放共享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职能部门间的信息,促进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的连通,以信息共享,支撑业务协同。

3.加大网上办事的推广运用。加大网上办事宣传推广力度,在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配备导办员,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知晓、愿上、会用,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效。要推动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将多功能自助终端设备布点到全市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完成热点服务事项的办理,减少交通和时间成本,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

(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积极转变政府职能 1.探索建立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借鉴南通市经验,在我市部分县(区)启动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成立行政审批局(办),从职能整合、机构整合和资源整合角度,变多部门分割审批为一个部门集中审批,实现审批与监管分离,构筑新型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2.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借鉴浙江经验,实施“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为前提,以区域整体评价代替项目独立评价,采取“多评一表”、“多图一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模式,全面容缺、全程代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提速。

3.积极推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讲求政府诚信,信守招商承诺、服务承诺,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尽快给予协调解决。要增强政策的时效性和延续性,坚决避免朝令夕改。要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在涉企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坚决杜绝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要建设法治政府,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平竞争、提供完备法律服务、优化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构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环境。

(五)以建设“宜居、宜业”城市为目标,增强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1.加大人才引进和人才集聚。我市人才引进政策较周边地市并无比较优势,在相应提高补贴标准的同时,更应强化人文关怀,在落户、医疗、养老、子女就学等方面以细致、高效和贴心的服务取胜。要重心下移,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同时,注重对中级以上技工等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可将我市空置的安置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改建成技师公寓,鼓励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留马就业。

2.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要抓紧做好涉企收费清理,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财政奖补资金的应发即发,持续为企业减负。要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专项债券、信用贷款、动产融资等形式,构筑银企信用融资平台。要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担保增信机制创新,建立完善我市政策性担保与再担保机构,构建风险分担的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为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和担保服务,切实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3.加快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要重点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水电气配套跟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解决行路难、停车难等现实问题。要积极培育和设立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实现市场化运作,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并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行业准入,严肃行业退出,防止行政权力渗透,杜绝行政主管部门和垄断行业为企业指定推荐服务、指定推荐产品。

我市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要按照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在城市投资环境、商业环境、政府服务功能、法治建设和人文气息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融入南京都市圈,力争使我市营商环境走在全省前列。

【篇五】 一、我省营商环境的发展现状 (一)深化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全省围绕商事主体登记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改革红利逐步释放。至2016年10月末,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88万户,比商事制度改革前增加了161.6万户,增长了71.4%。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全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第一批工商、质监、食药监等10个部门的省级交换平台基本建成;
省人社、国税、地税、发改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失信企业惩戒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三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自2012年起,全省自下而上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目前,全省已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61个,初步实现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项目进场交易,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

(二)转变政府职能,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良好的政策政务环境正在形成。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完善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以简化办事流程目标为牵引,省级实施的审批事项由2012年的1495项减少为442项。二是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以上开发区246家,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6家,国家级高新区5家,海关特殊监管区4家(今年我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前数据)。有10家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在推动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社会治理,惠商安商的社会环境日趋完善。不断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积极营造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注重典型激励引导。省委、省政府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选树奖励一批先进典型,激发民营经济创业热情。二是强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推动政府部门持续改进服务水平。三是整顿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和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涉企收费项目,推动收费公开。目前,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49项,其中国家设定的收费项目45项,我省仅保留了道路通行费、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人防工程使用费和易地建设费4项。

(四)完善工作机制,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稳步构建。全省各级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强化立法引领保障。先后出台了《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疏通商事纠纷调处司法渠道。以“立案难”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实施立案登记司法制度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三是推动司法惠企制度落实。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二、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简政放权的“含金量”还不够高,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还不到位。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打循环。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得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很不方便。调研中了解到,有些投资类项目只需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或备案,但环评等手续还需要到市级甚至省级有关部门办理。有些审批权下放得不恰当,对基层承接能力考虑不足,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又“反委托”给上级部门代为审批,时间拖得更长。政府部门创新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市县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一些已进驻的单位仍然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投资领域审批虽经压缩,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还是繁多,审批时间还是较长。全省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商事管理制度改革还不彻底,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被调查的企业中,53.7%的企业反映政企沟通有障碍。群众反映,当下一些干部不适应、不作为现象比较突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作为成为少数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

(二)一些惠企政策落地存在障碍,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总体看,我省惠企政策的发布渠道还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度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具体、不连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红利效应发挥。有企业反映,很多应该减免的税收和审批项目,你不问,管理部门不说,你不细问,管理部门不细说,如果企业不主动提出来,有的部门在本已知道应该减免的情况下,还会继续收费和审批。不少民营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
看到机会,无法把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在市场准入以及获取各类生产要素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座谈中,一些商会反映,占补平衡指标很难争取,用地难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重要瓶颈。一些垄断性行业凭借优势与民争利,跨界抢线,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某房地产企业反映,小区内部的水电气热工程原本应由开发商承担,但现实中这些项目必须交由原来的垄断企业经营。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在工程后期验收和提供配套服务等方面不给予放行。

(三)涉企收费依然较多,中介服务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成本偏高,上半年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元。一些企业反映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力争使我省成为全国涉企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的工作目标,但具体到费率上与周边省份相比却没有明显优势,企业“五险一金”的负担总额占到职工工资的40%以上,挤压了企业赢利空间。受供养人员庞大、财政拨付困难等因素影响,“收费养人”的问题在一些基层部门仍然存在,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依然禁而难止,企业反映强烈。各种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标准不公开,广为社会诟病。许多企业反映,“红顶中介”还普遍存在于一些服务行业和领域,一些涉及刻章、照相等简单业务,也必须要到指定的服务机构办理,且收费较高,群众意见很大。

(四)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当前,我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发展要求,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不高。2015年我省社会融资规模4764亿元,其中债券融资517亿元,股票融资205亿元,占比仅为10.8%和4.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近9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我省A股上市公司52家,仅占全国上市公司总量的1.76%,居全国第15位;
上市公司总市值7869.6亿元,仅占全国的1.65%,居全国第14位。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金融主体在我省刚刚起步,有的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各类经济主体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面对当前快速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我省在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创新前沿尚未真正起步;
保险公司在开发特色险种、更好地服务企业方面仍有不足,通过保险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不高。金融机构整体合力不强。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等,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合力。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建设不充分。我省生产要素、环境要素以及金融产品等交易市场建设发展不充分,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融合,影响到了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的配置效率。从社会层面看,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充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开发区功能建设滞后,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聚集新兴产业、引领科技创新、率先改革开放的作用。发展规模偏小,是我省开发区建设的现状。我省开发区GDP和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仅为40%左右,而江苏、山东、浙江都达到50%以上,有的地方最高达到70%以上。功能定位不清晰,是我省开发区建设的先天不足。大多数开发区缺乏清晰明确的产业定位,有的工业园区传统产业项目占据了主流,基本没有发挥出聚集新兴产业、引领科技创新、率先改革开放的作用。体制机制不顺畅,是我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不优的根本症结。个别开发区没有管理机构,相当一部分开发区管委会与当地党委政府,与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改革明显滞后;
高新区应该享有的土地、规划等审批权限还没有下放到位,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投资运行体制和财政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是我省开发区内生动力不足的重要因素。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不科学,往往把开发区等同一般县(市、区)来对待,没有很好地突出“体制创新先行、科技进步先导、高端产业聚集”的发展理念,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的激励机制还没有有效形成。

(六)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不够灵活,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足。我省选人用人的政策环境与京津等地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导致本地的人才留不住,外边的人才难进来,一些专业技术人才少,领军人才缺乏,特别是经济发展急需的适用型、效益型科技人才短缺。截止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191.5万人,两院院士(包括中直单位)仅有15人,国家“千人计划”仅有31人。与北京、天津、山东、河南等周边省市相比,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在数量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还不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偏低。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例,京津冀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共142家,我省38家,仅占26.7%,比全国排名第一位的山东省相差124家,与河南省相差一半。

三、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抓好改革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耦合性研究,切实做到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发挥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整体合力。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
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认真进行方式流程再造,切实做到前置条件减少、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时间缩短。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基层更多保障,确保基层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努力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效提升优化服务效能。坚持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提高政府感知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的能力。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与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公众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再造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打通数据壁垒,积极争取与国务院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打破部门利益化格局,稳步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借鉴推广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坚持推进政社分开,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改革,深入整治“红顶中介”,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四)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积极借鉴四川等地经验,探索推进内贸流通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整合省、市、县三级市场和质量监管、商务、食药监等多部门职能,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破解“九龙治水”困局。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注重与信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标准化建设等配套政策相结合,遏制权力“任性”,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五)切实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坚持以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创造更加灵活宽松的民间投资方式,唤醒沉睡的民间投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积极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
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取收益的基础性公共项目,坚持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联系机制,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充分做好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培育和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六)加大治乱减负力度,提升稳增长内生动力。坚持把清理整治涉企乱收费作为稳增长、促改革的切入点,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继续推进涉企收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大力推进国有资本收益划拨支持社保工作,拓展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渠道,尽快拿出适当降低企业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具体办法,保持企业合理的负担水平。加强部门执法检查联动,突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形成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坚决管住伸向企业乱收费的“黑手”。适时开展好第三方评估,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企业减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企业减负法制建设工作,加快研究出台保护企业权益、完善非税管理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七)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助推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供地方式。加快做好工业用地确权工作,坚持在符合用地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研究解决民营企业租用集体建设土地手续问题,增强企业融资抵押能力。进一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推动电力直接交易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降低电力价格;
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快京津冀海关区域“通报、通检、通放”一体化改革和电子口岸建设,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新模式,促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

(八)全面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发行票据和债券筹集资金,重点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稳步拓展融资渠道。坚持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围绕“新兴产业+股权价值”,将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打造成我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中心、服务中心、创新中心。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主体,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推进河北银行、财达证券公司尽早上市融资,支持燕赵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壮大,促进渤海信托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创新。积极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融合发展,创新服务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中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深化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合作,推动“银税互动”良性循环发展,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解决诚信纳税企业缺抵押、少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难题。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提升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能力。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的管理,全面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促进各类资金与实体企业直接对接,降低财务成本。

(九)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职能,在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前提下,支持开发区根据管理需要,自主设置组织机构,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组织架构。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原则,认真组织对各市县管理的省级开发区进行优化整合,提升整体建设质量。深化招商引资方式改革,瞄准产业定位,灵活采取多种招商形式,在引进资金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智力。进一步在拉长产业链上做文章,加强园区专业化配套和关联产业载体建设,不断提高产业空间对新兴产业的保障支持力度。学习借鉴天津自贸区“一枚印章管审批”等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十)深化人才科技体制改革,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政策平台,最大限度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合理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经费使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真正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技成果“活”起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一)优化城乡公共服务,凝聚投资置业吸引力。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加强区域联防联动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加大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新型城镇化进程。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京津之间产业对接,加速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生活置业环境。

(十二)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各级政府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营商环境优化增比进位指标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从技术和方式方法上完善措施,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等工作,确保惠企政策能够广而告之、广为人知。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关于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五篇_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关于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五篇_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意义.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