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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研究及思考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9 06:10:43     阅读:


  摘 要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人才,立足国内大学和科研院所培养博士研究生是给国家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研究法国独特的“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研究和理解欧盟在进行一体化建设时所进行的跨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思考和改革,在欧盟内实行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分一体化的背景下,为应对高科技人才的培养以及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国际间学术交流,法国政府在1994年颁布、2005年修订了设立“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的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这一跨国博士培养模式。在这一模式实践中,我国在法国和欧盟国家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均可能进入这一博士培养框架下,在此情况下,如果我国有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国内大学和科研院所能够参与这一跨国博士培养模式中,将可以使我国在欧盟境内的博士群体通过与内大学和科研院所进行联系,与欧盟、法国大学合作共同培养博士,最终学成之后回到国内大学和科研院所工作。将能够在人才引导回国的同时,还建立了学科以及大学研究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关键词 欧盟教育 法国 “双校双导师” 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李久辉,上海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成林,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中图分类号:G649.56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086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人才,大学、科研院所培养博士研究生是给国家建设输送人才的重要途径,也可以说,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培养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拥有更多有教学科研实力的一大批学科和一大批大学是保障一流人才质量和数量的前提条件。为此,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同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
  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正式确认公布。
  十九大报告还提出:“新时代使中国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做出更大贡献的时代。”中国大学教育、科研亦应该走进世界舞台中央,大学教育、科研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国际化日益成为未来社会的特征、或常态,各学习阶段中国学子出国留学的人数在快速增长,如何优化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环境与条件,或者确切的说,如何优化博士研究生等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环境与条件,成为高校教师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
  其次,如何将海外高学历人才引入国内,以及将我国急需的专门人才引入专业对口的教学科研领域,也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而法国“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或许可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行方法——即将国内所需的专门人才通过国内大学及大学教授与法国大学及大学教授进行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使这些专门人才在攻读博士期间就与国内大学、研究院所中的教授建立合作关系,为他们获得博士之后更加便利的进入专业领域工作提供可能的渠道。而这一切工作的实施,就需要我们在探索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的政策对接与优化方面进行两国间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研究,以期在政策对接和优化方面实现制度接轨。
  一、法国大学“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的建立和发展
  法国作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西方发达国家,其大学教育模式和科学研究模式有别于英美,也有别于德国,具有极为特别的特征,而其中的“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就是其中之一。
  (一) 法国大学“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的建立和发展
  1.欧洲共同体(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国家科研领域高等教育模式的建立和发展
  (1)这一具有跨国博士培养特征、模式或理念发端于1992年的欧盟多国教育部长共同起草并签署的“(促进)科研领域的教育意向宣言”。其主旨就是:第一,建立国家间统一规则以发展科研领域的教育的协作;第二,建立、发展国家间大学的科研领域的紧密联系。
  (2)基于这一欧盟共同宣言,在1998年和1999年欧盟多国教育部长再次共同起草并签署了“索邦宣言”和“博洛尼亚宣言”,决定建立一个“欧盟高等教育、科研联盟(空间)”的机构,旨在调节、趋近欧盟各国文凭的一致性,以及各国间文凭认证机制,同时建立不同国家、不同大學之间共同授予文凭的机制,例如,两所大学共同授予机制(bi-)或多国间共同授予机制(multi-nationales)。实际上,法国大学所建立的“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la cotutelle internationale de th€鑣e)模式和制度就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和这一制度的实践。
  2.法国科研领域高等教育模式的建立和发展
  基于欧盟在科研领域高等教育多个宣言,法国制定并颁布了这一领域的法律,以回应欧盟并规范这一特别教育模式,以便从制度上更好地与欧盟中的其他国家进行制度对接。对于法国来说,“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模式只是其博士培养模式中的一种,所占比例与在其大学学习的外国留学生人数有关,属于特殊形式的教育模式,这一博士培养模式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以下阶段:
  (1) 于1994年1月18日法国政府颁布《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法规》。
  (2)2002年4月8日法国政府颁布第2002-482号决定——“旨在构建基于欧盟高等教育框架”。
  (3)2004年7月13日法国政府颁布第2004-703号决定——修订法国高等教育体系。
  (4)2005年1月6日法国政府颁布了新修订《双校双导师博士培养法规》——“旨在实现欧盟境内大学学分、文凭的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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