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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避难场所有哪些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5-17 15:57:42     阅读:

目 录 第1章 总 论 3 1.1、项目名称 3 1.2、项目位置 3 1.3、承办单位 3 1.4、建议书编制单位 3 1.5、项目建议书主要编制依据 3 1.6、项目的提出 4 第2章 项目概况 5 2.1、项目建设场址 5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5 2.3、项目实施进度 6 2.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6 第3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7 3.1、项目建设的背景 7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8 第4章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11 4.1、自然条件 11 4.2、社会环境简况 12 4.3、交通条件 12 4.4、现状建设情况 13 第5章 规模定位及承载容量分析 14 5.1、规模定位 14 5.2、服务范围和对象 14 5.3、承载容量分析 14 第6章 工程规划建设方案 16 6.1、指导思想 16 6.2、规划原则 16 6.3、规划建设目标 16 6.4、总体规划布局 17 6.5、应急交通组织 20 6.6、应急设施项目建设 21 第7章 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28 7.1、环境质量标准 28 7.2、环境质量现状 28 7.3、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9 7.4、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0 7.5、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与结论 30 第8章 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 32 8.1、组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32 8.2、建设阶段及内容 32 8.3、建设进度计划 33 第9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4 9.1、投资估算依据 34 9.2、投资估算方法 34 9.3、投资估算 36 9.4、资金筹措 38 第10章 维护管理费用分析 39 第11章 综合效益评价 41 11.1、社会效益分析 41 11.2、经济效益分析 41 11.3、效益评价 41 第12章 结论与建议 42 12.1、结论 42 12.2、建议 42 附 件 44 第1章 总 论 1.1、项目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 1.2、项目位置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市政广场 1.3、承办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1.4、建议书编制单位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1.5、项目建议书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计(GB 21734 — 2008)》 4)《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5)《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 6)《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 7)《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9)《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 10)《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分级标准》 1.6、项目的提出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随着深圳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发展扩大。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成为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落实《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年),加快推进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大鹏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新区管委会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专家咨询,编制了《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按该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大鹏办事处从实际出发拟选取“大鹏市政广场”进行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

受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的委托,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承担本项目建议书的具体编制工作。本项目建议书根据《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及《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对于项目建议书编制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大鹏市政广场的现状,对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项目建设依据及主要建设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的投资匡算。

第2章 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场址 2.1.1选址地点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市政广场,北靠中山路,东临二号路,西面为街头小游园。

建设场址内地势平坦、空间开阔,地块比较规则。场址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

2.1.2场址选择的原因 《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的规定,应急避难场所主要依托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尽可能在居住区、学校、大型公共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大鹏市政广场是目前大鹏中心区最大的空旷场地,面积达到1.5公顷,同时也是大鹏办事处人口最密集的地方。通过对现有广场进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后,能给大鹏中心区提供约3500人的紧急避难容量。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大鹏市政广场占地面积约为1.5公顷,本次建设主要是利用大鹏市政广场既有的设施,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造并增加防灾救灾设施,使之满足避难场所的条件。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急标识、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应急厕所、应急供水、应急排污、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等方面。通过本次建设,预计可提供1公顷有效面积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2.3、项目实施进度 按照项目计划进度,本工程将于2014年10月建成,建设期为12个月。

2.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85.37万元,拟由大鹏新区区财政全额拨款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入。

第3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3.1、项目建设的背景 3.1.1应急避难场所的由来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由于灾后一段时间内灾区的生活环境极其混乱,人们无法实现平日里看来极为简单的活动,所以为了能给人们提供一个相对安全并且有保障的地点作为临时住所,各个国家积极的想办法,做预案,以实现这一想法。

2004年9 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明确指出“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

3.1.2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 目前,深圳已初步建成了适用于本地一般情况下各种易发、多发灾害的应急避难系统。基本建立了较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完成了数百处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设置了各类避险场所414处,并完成了莲花山公园、荔枝公园2处地震避难场所的试点建设工作。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的《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全市计划设应急避难场所1111处。其中室外固定避难场所452处,室内避难场所659处。拟从三方面完善深圳抵御天灾能力:一是构建综合性的应急避难场所空间体系;
二是确定室外中心、室外固定两级避难场所及室内避难场所的空间布局,提出室外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指引;
三是建立应急避难场所配套的应急交通和生命线系统。

3.1.3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部署 根据《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大鹏新区编制了《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按照深圳市整体规划布局,计划分三个阶段在2020年前完成23处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并对阶段目标、建设内容、责任单位等做出了具体部署。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2.1项目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党群凝聚力的需要 应急避难场所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它符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府科学发展观执政理念,能够加强大城市应对灾害事件的能力,彰显政府处理灾害事件能力,是一项利民、便民、服务于民,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工程。加强和促进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是政府增强应急意识,为加强人民群众的自救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 该项目的建设是广大群众迫切期盼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3.2.2项目建设是抗击特大自然灾害,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每年全球都有数以万计的人们,受到地震、飓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失去他们的住所,在露天度过灾后最艰难的一段日子,由于没有受到及时的庇护和救护,更多的生命消失在本不该让其陨落的时刻。而在21世纪的今天,除自然灾害外,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事件、战争等人为灾害更在不断地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台湾地震,四川汶川地震,海地地震,智利地震,都显示了人类需要一个应付突发重大灾害性事件的临时安置场所——应急避难场所。

大鹏办事处位于大鹏湾和大亚湾相拥入怀的大鹏半岛上,拥有40.84公里长的海岸线,山海风景秀丽,名胜古迹众多。虽然大鹏具有景观优势的滨海区位,但也因滨海的区位条件,面临着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因此要成为深圳东部旅游率先高水准开发的启动区,大鹏办事处应积极利用现状公园、广场等空旷的公共配套设施改建成相配套的应急避难场所,增强城市综合防护功能,提高区域防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3.2.3项目建设是大鹏完善防灾救灾体系、建设和谐安全滨海旅游小镇的需要 大鹏新区294.18平方公里的辖区范围内,分布着大亚湾核电站、大鹏LNG中海油天然气接收站、葵涌下洞及光汇油库等大型基础设施,一旦受到战争、自然灾害等打击,势必会给新区居民带来严重的次生灾害。新区亟需建设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完善防灾救灾体系,确保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项目所处的大鹏办事处位于大鹏新区的地理中心位置,距离大鹏LNG中海油天然气接收站仅4KM,其建设对整个大鹏新区防灾救灾体系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大鹏中心区面积不到8平方公里,常住与流动人口平均保有量大约在3.5万人,人口密度较大。随着大鹏半岛旅游业的逐步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鹏办事处的人口数量将不断增加。大鹏办事处现有大鹏市政广场、大鹏华侨中学、纪念碑公园、大鹏中心小学作为现有的四个主要应急场所,均未设置应急避难配套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的供需矛盾将日趋严重,迫切需要建设新的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是极其必要的。

第4章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4.1、自然条件 4.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市政广场,北靠中山路,东临二号路,西面为街头小游园,东侧为3栋商业建筑。

建设场址内地势平坦、空间开阔,地块比较规则。场址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

4.1.2气候条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充足,热量丰富,终年平均气温22.5℃,高于20℃的可达6个月 ((4月一10月)。雨量充沛,无明显的干湿季之分.降水集中在3-9月,年均降雨1900 mm左右。常年风较大,一般7-9月大风天气稍多。3-9月各月相对湿度在80%-84%之间,其余各月在70%左右,累年各月相对湿度均在78%以上,全年基本无霜。

4.1.3地形、地貌条件 本项目场址整体地势平坦,不属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
基地南侧有大鹏河流经,易于排水;
周边区域均为较低建筑,不存在跨塌危险,符合应室外应急避难场所选址要求。

4.2、社会环境简况 本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新区是深圳市的一个功能新区,位于深圳东南部,三面环海,东临大亚湾,与惠州接壤,西抱大鹏湾,遥望香港新界。辖区面积607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302平方公里,约占深圳市六分之一。下辖大鹏、南澳、葵涌三个办事处,25个居委会,总人口约18万。

大鹏办事处位于深圳大鹏新区中部,辖区总面积76.24平方公里,辖大鹏、鹏城、岭澳、水头、布新、王母、下沙7个社区,总人口3.29万人。改革开放以来,大鹏办事处的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引进了1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形成了一个工业体系;
开发了四大景区40多个景点,兴建了一大批旅游服务设施,每年吸引数十万游人观光游览;
树立了“天蓝、海碧、青山、绿地、花红、城美”的大鹏新形象,先后被评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国家卫生镇”、“全国村镇建设示范镇”、 “中国小城镇科学建设百强先进单位”、“全国城镇优美乡镇”,被誉为深圳的“大氧吧”。

4.3、交通条件 大鹏市政广场北临中山路、东临二号路,距离盐坝高速仅6公里,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建设场址内地势平坦、空间开阔,十分便于作为应急避难场所时人员集散的组织。

4.4、现状建设情况 大鹏市政广场占地面积1.5公顷,为下沉式广场,现状建设情况良好,广场铺装面积为10000平方米,南侧有一栋建筑面积为1000平米的建筑。目前主要供市民集会、休闲使用,没有设置应急避难配套设施。广场北侧为中山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西侧为街头小游园,设置有健身设施及一座小型公厕,东侧为一排商业建筑。

南侧建筑物 广场铺装 西侧街头小游园 东侧商业建筑 第5章 规模定位及承载容量分析 5.1、规模定位 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位于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心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公顷,扣除台阶、建筑物倒塌影响面积,剩余有效使用面积1公顷。按照《深圳应急避难场所分级标准》,该应急避难场所属街道级即Ⅲ级应急避难场,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在短期内(3天左右)供受灾人员临时避难。

5.2、服务范围和对象 根据《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年)》,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属于室外固定避难场所,由于受规模及其位置的影响,服务半径取1500米左右。按照Ⅲ级避难场所灾难预警后,5-15分钟内应可到达的要求,并结合大鹏市政广场自身区位,确定其服务对象主要为大鹏办事处中心区居民。

5.3、承载容量分析 5.3.1估算方法 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必须确定其人员承载容量,作为计算各种设施的容量、个数、用地面积以及进行应急组织管理的依据。

应急避难人员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C=A÷Am 式中C——应急避难人员容量(人) A——有效利用面积(㎡) Am——应急避难人均有效面积(㎡/人) 5.3.2容量估算 根据《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年)》,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属于室外固定避难场所,避难人员人均有效用地面积宜为2-3㎡。

应急避难人员容量为:
应急避难人员容量=有效利用面积÷应急避难人均有效面积 =10000平方米÷2~3平方米/人=3333~5000人。

此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GB 21734 — 2008)》要求避难人员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1.5㎡,考虑大鹏市政广场约可提供的居住面积为6000㎡左右,推算可容纳的应急避难人员容量不应超过4000人。

综上考虑,本次设计将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难人员容量暂定为3500人。

第6章 工程规划建设方案 6.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政府领导、统筹规划、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方针,科学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全面提升区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灾害性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大鹏提供安全保障。

6.2、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 以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准绳,充分考虑场址现状情况,以及附近可用作应急物资储备的实际条件,建设安全应急避难场所。

(2)科学设计,一所多用 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应具有抵御多灾种的能力。

(3)平灾结合,综合利用 在现有设施中增加防灾救灾设施,使之满足避难场所的条件,平时正常发挥功能,灾时用作避难场所,二者兼顾,互不矛盾。

6.3、规划建设目标 依据“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大鹏市政广场进行改造建设,增加防灾救灾设施,使其达到Ⅲ级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6.4、总体规划布局 6.4.1总体构思 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是依托已建的大鹏市政广场进行相关改造建设后作为避难广场,在设计布置上不应影响其作为市政广场的正常使用。本次设计拟充分利用市政广场现有建筑及设施,通过增加应急避难配套设施,构建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

6.4.2功能分区 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根据Ⅲ级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即满足基本设施的应急避难场所。考虑到广场本身的性质及功能,建设的所有应急设施应与广场设施、景观协调、互补。本场址已经硬化,场地自身条件十分优越,无需大量投入与建、构筑物相关的工程,主要是对场地进行与应急避险相关的功能分区,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根据现有建设情况及《深圳应急避难场所分级标准》,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共划分为五个功能区——生活安置区、应急管理区、医疗救护区、水电供应区、应急协调区。五个主要功能区相互协调,共同构建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体系。

1、生活安置区 生活安置区设置于市政广场主体铺装区域,规划面积为7100㎡。共划定6个应急篷宿区,每个应急篷宿区用地面积1000㎡。共计可搭建3*4M的救灾专用帐篷约400顶,可容纳3500人左右的应急住宿。

应急篷宿区之间及内部要按照防火及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配置灭火器材。

2、应急管理区 应急管理区设置于市政广场南侧的现状建筑物内,建筑面积为1000㎡,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物质储备仓库、物质食品发放中心。

(1)应急避难指挥中心 设置在广场南侧现状建筑内东侧部分,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时负责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发生地震或者其它突发性城市灾害,即成为应急避难场所指挥中心。内设指挥调度中心、监控室,是整个应急避难系统的核心,负责全面调动指挥及协调整个系统快速有效运行。

(2)应急物质储备仓库 设置在广场南侧现状建筑内西侧部分,建筑面积约为200㎡。用于储备棉被、帐篷等应急物资及发电机、饮用水净化系统、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器材。

(3)物质食品发放中心 物质食品发放中心设置于广场南侧现状建筑内的舞台上,建筑面积为550㎡,主要负责应急状态下避难人员的应急物质食品发放。

3、水电供应区 设置在广场南侧现状建筑东侧的停车场,规划面积为650㎡,在灾害发生时,负责场所避难人员的应急电力及供水。应急电力主要采用燃油发电机及市政供电,应急供水采用蓄水池及市政供水。

4、医疗救护区 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属于第Ⅲ等级应急避难场所,根据相关规定,只需要配置一个应急医疗救护点,最低配置面积不小于300㎡。本次设计在广场东南侧设置一处应急医疗救护区,占地面积约为360㎡。紧急情况下可搭建10顶左右的医疗救护帐篷,负责避难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护和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

5、应急协调区 应急协调区设置于市政广场西侧,主要是利用现有的街头游园作为应急避难人员的活动场地,应急厕所也设置于此区域。除此之外,应急协调区可作为应急避难人员的集散缓冲区。

6.5、应急交通组织 6.5.1.交通组织原则 1、应急交通的组织必须满足人员紧急集散、避难期生活及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需要。

2、应急交通的组织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铺地及道路,,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尽量减少对现有建设的破坏。

3、应急交通的组织要有明确的分级,使各功能区都组织到各级路网之中。采用环状布局,便于各种市政管线的铺设。

6.5.2.应急通道分级 (1)一级应急通道 利用市政广场北侧的中山路及东侧的二号路作为一级应急通道,主要承担应急状态下人员的集散及物质的运输。

(2)二级应急通道 在市政广场内部划定环状的6米宽通道作为二级应急通道,主要承担应急状态下避难人流的交通组织。

6.5.3.无障碍设计 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在广场四侧共设置7个2米宽无障碍坡道。(详见附件2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布局图) 6.6、应急设施项目建设 6.6.1应急标识 在应急避难场所外围的交通道口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指引标志,标明方向和大致距离,以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的方位。在应急避难场所内部各功能区与内部道路的分界处设置指示标志,如在应急避难所内的道路边、草坪上以及建筑物附近设置“应急厕所”、“应急篷宿区”以及“应急指挥中心”等标志,以明确该功能区的用途。

6.6.2应急电力 1、应急电源 本项目规划两套电源,一为新建电力管网连接中山路现有的市政供电线路,二为在水电保障中心配备2台功率为150KW的燃油发电机,以备电力中断之时确保应急照明、广播、监控等设施用电。

2、供电线路 分别沿广场东西两侧铺设供电主管从中山路市政供电线路引电,沿广场四周铺设供电支管,并接通广场东西两侧的供电主管。此外供电主管应接入水电保障中心,以确保市政供电中断时可由发电机供电。

3、应急照明 市政广场现状未设置照明路灯,本次设计在广场设置4套户外高杆灯,以便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为避险人员提供照明服务。此外,配备多功能手提式应急灯900套。

6.6.3应急给排水 1、应急供水 供水需求量:饮用水量按3L/(人·日),生活用水量按10L/(人·日),该避难场所共计容纳3500人,故每日需要饮用水10.5吨,生活用水35吨。该避难场所为Ⅲ级避难场所,应急供水需要考虑3天的储备,即需要储备31.5吨的饮用水及105吨的生活用水。

供水水源:本项目规划两套水源,一为新建供水管网连接中山路现有的市政供水管,二为在水电保障中心修建一座容量为150立方米地埋式蓄水池,并配套加压及抽水设备。此外可考虑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成品瓶装饮用水应急。

供水管网:分别沿广场东西两侧铺设DN100的给水主管从中山路市政给水管引水,沿广场四周铺设DN50的给水支管,并接通广场东西两侧的给水主管。此外广场东侧的给水主管应接入蓄水池,并从蓄水池铺设一条DN50的给水管至应急厕所,广场西侧的给水主管应分出一条DN50的给水支管至应急厕所。

饮用水净化设备:按照每个篷宿区2台饮用水净化设备计算,共需配备12台饮用水净化设备,购置的饮用水净化设备应具备加热功能。

2、应急排水 应急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设置。

雨水系统:利用广场现有的排水暗沟。

污水系统:该项目的污水主要为应急厕所产生的污水,本次设计结合应急厕所修建一个容量为200立方米的化粪池,并新建污水管道将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排入中山路市政污水管。

6.6.4应急广播及监控 1、应急广播系统 购置移动广播系统,由应急指挥中心控制,能覆盖整个广场,平灾两用。发生灾情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灾民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对灾民开展防灾减灾、避难应急、自救互助的宣传教育,制止灾难谣言的传播,稳定避难场所的秩序。平时在广场开展主题活动时,可播放背景音乐,烘托广场活动气氛。

2、应急监控系统 在大鹏市政广场内重要部位如主要通道、篷宿区及人流集中的地区设置监控点,安装监控设备,方便掌握整个广场的情况,配合开展应急指挥、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平时该监控系统作为广场安全保卫设施,为广场安全防范提供有力保障。监视器主机设置在应急指挥中心。

6.6.5应急厕所 应急状态下一方面可采用大鹏市政广场西侧街头游园内的公共厕所做应急之用。另一方面利用西侧街头游园内现状开敞空间集中新建暗坑式应急厕所,灾害发生时,只要掀起盖板,搭起维护,就可以使用。蹲位按1个/50人设置,该避难场所避难容量为3500人,故共计设置70个蹲位,并附设冲水系统及化粪池。

6.6.6应急医疗救护 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属于Ⅲ级应急避难场所,根据相关规定,只需要配置一个应急医疗救护点,最低配置面积不小于300㎡。本次设计在广场东南侧设置一处应急医疗救护区,占地面积约为360㎡。紧急情况下可搭建10顶左右的医疗救护帐篷,负责避难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护和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

6.6.7应急物资储备 本项目利用广场南侧现状建筑设置了一个面积约为200㎡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可用于储备棉被、帐篷等应急物资及发电机、饮用水净化系统、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器材。此外,大鹏市政广场西北侧的大鹏办事处内(原新区管委会大院内)设置有一处50㎡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现储备有少量帐篷及棉被,可以协调做为本项目的共享储备仓库。

由于食品和药品的储存受保质期的约束,建议本项目不自行购买存储,拟采取与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大型商场及药店协商储备的措施。经现场踏勘走访,大鹏市政广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大型商场有岁宝百货、惠联百货,华润万家超市也即将开业,药店有2家海王星辰药房。

建议应急食品与岁宝百货、惠联百货或华润万家超市协商提供储备,应急药品与2家海王星辰药房协商提供储存,并定期进行更换,确保不超过保质期。由于存储的药品及食品无实际损耗,仅需给予相关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偿即可。

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质购置一览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一、 应急设施设备 1 应急监控系统 套 1 2 应急广播系统 套 1 3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设备 套 1 电脑、桌椅等 4 发电机 台 2 150千瓦 5 应急照明灯 套 900 多功能手提式 6 手提式灭火器 个 50 二、 应急储备物质 1 雨衣、雨鞋 套 500 2 帐篷 顶 450 3 饮用水净化系统 套 12 4 应急棉被 床 3500 5 应急食品 项 1 与周边大型商场协商储备,不计入购置费,只给补偿金 6 应急药品 项 1 与周边药店协商储备,不计入购置费,只给补偿金 合计 5419 第7章 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7.1、环境质量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1991年6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6)《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9月22日);

7)《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00年3月3日);

8)《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护条例》(1997年2月26日);

9)《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997年12月);

10)《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粤环【2001】141号,2001年9月20日)。

7.2、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大鹏城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总体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已经受到酸雨污染。

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范围内没有成规模的水体。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噪声达标率为100%,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二类标准。

7.3、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污染表现在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方面,但污染量有限,对环境影响不大。

7.3.1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强度大,而且多位于室外。因此施工将对周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

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石方挖掘、堆放,混凝土搅拌,建筑物料现场搬运及堆放、运输等施工活动,随着以上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扬尘污染也基本消失。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安装工程下脚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两类,但该项目工程量不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限。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分类集中后运送指定地点处理即可。

施工结束后施工期影响随之结束。

7.3.2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该项目无工业废水等产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由于该项目位于深圳市东部生态组团内,环境敏感度高,所以项目产生的污水必须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本项目建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经收集、集中填埋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医疗垃圾属特种垃圾,应集中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

7.4、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7.4.1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间主要污染物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扬尘、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等,这些均会对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生活环境、道路交通和附近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到环保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环保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降噪抑尘措施,及时清理外运建筑垃圾,以减少对环境不利影响。

7.4.2 运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理:
①医疗垃圾属特种垃圾,医疗废物应集中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与生活垃圾共同排放。

②生活垃圾由专人收集、集中后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废水处理:
该项目无工业废水等产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道排入中山路市政污水管网。

7.5、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与结论 7.5.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施工期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时能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切实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将能将项目因建设而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大大降低,这样其对环境的影响是很小的,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7.5.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最主要的是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排放的标准;
固体废弃物由专人统一分类收集处理。因此,本项目如能切实做好上述各项环保措施,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8章 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 8.1、组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根据大鹏新区的安排,本项目前期工作由大鹏办事处城市建设办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等工作,建设方案须报新区初步审查后,报区发财局专家组审查同意后实施。实施工作由大鹏办事处负责落实,所在社区配合。

8.2、建设阶段及内容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基本建设的主要阶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勘察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各阶段及其主要工作按以下内容考虑:
1)前期工作阶段:编制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立项,并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2)勘察、设计工作阶段:勘察及设计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包括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建设准备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开展监理;
准备施工场地、施工水电等条件,组织招标采购,选定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4)建设实施及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8.3、建设进度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在201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工作,各阶段进度计划安排如下表:
项目进度计划表 项目阶段 项目工作周期(月) 2013年 2014年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前期工作阶段 2、勘察、设计阶段 3、建设准备阶段 4、施工及验收阶段 根据以上进度计划,各工作阶段的进度安排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时间从2013年11月~12月;

2)勘察、设计工作阶段:时间从2014年1月~3月;

3)建设准备阶段:时间从2014年4月~5月;

4)建设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时间从2014年6月~10月。

第9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9.1、投资估算依据 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年3月出版;

2)《深圳市建筑工程综合价格》;

3)《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

4)《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5)《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2006)》;

6)深圳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的最新价格信息及有关制造厂家(承销商)的报价;

7)国家和深圳市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的规定;

8)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9.2、投资估算方法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借鉴本地区近期的同类项目资料,参考2006年《深圳市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指标》,采用单位指标法进行投资估算编制。

9.2.1项目总投资构成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项目总投资=项目工程建安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基本预备费;

2.建安工程费采用指标估算法,参考本地区同类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估算;

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根据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计取;

4.基本预备费按工程建设费用与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之和的5%计取。

9.2.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说明 A.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建[2002]394号)计取。

B.工程建设设计费。依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费用为基数,按内插法计取。

C.工程勘察费。暂按工程建设设计费的30%计取。

D.概预算编制费。依照粤价函[2011]742号,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按建安费的0.3%计取。

E.工程招标代理费。依照粤价[2002]386号,按建安工程费用的0.82%计取。

F.工程招标交易服务费。依照深价[1999]130号,按建安工程费用的0.14%计取。

G.施工图审查费。依照粤建设函[2004]353号文,按设计勘察费的10%计取。

H.竣工图编制费。依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改本),按照基本设计费得8%计取。

I.工程建设监理费。依照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建设局文件《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费规定(深[2000]183号),按建安工程费用的3.5%计取。

J.工程安全监督费。依照深物价[1994]129号,按建安工程费用的0.1%计取。

K.工程保险费。依照深圳市有关规定,按建安工程费用的0.1%计取。

L.工程前期咨询费。依照计价格[1999]1283、[2002]125号文,计取前期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

9.3、投资估算 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估算投资185.37万元。

9.3.1 项目工程建安费 工程建安费一览表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 工程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 (万元) 备注 一 场地改造及土石方工程 22.00 1 无障碍坡道 7 处 20000 14.00 含防护栏杆 2 地面破除及修复 1 项 80000 8.00 二 应急设施设备 132.85 1 应急标识 20 套 40000 4.00 2 应急供电 30.50 高杆路灯 4 套 10000 4.00 电缆铺设 600 米 100 6.00 燃油发电机 2 台 80000 16.00 150千瓦 应急照明灯 900 套 50 4.50 多功能手提式 3 暗坑式厕所 1 项 150000 15.00 70个蹲位 4 应急指挥设备 10.00 办公设备 1 项 30000 3.00 电脑、桌椅等 应急广播系统 1 套 20000 2.00 应急监控系统 1 套 50000 5.00 5 应急供水 22.00 供水管线 600 米 150 9.00 蓄水池 1 个 200000 10.00 200立方米 饮用水净化系统 12 套 2500 3.00 具备加热功能 6 应急排污 7.00 化粪池 1 个 50000 5.00 排污管线 100 米 200 2.00 7 其他应急物质 44.35 救灾帐篷 450 顶 300 13.50 应急棉被 3500 床 80 28.00 雨衣、雨鞋 500 套 50 2.50 手提式灭火器 50 个 70 0.35 应急食品 1 项 —— —— 与周边大型商场协商储备,不计入购置费,只给补偿金 应急药品 1 项 —— —— 与周边药店协商储备,不计入购置费,只给补偿金 合计 154.85 9.3.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一览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依据 费率或标准 总价(万元)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安工程费用 1.5% 2.33 2 工程前期咨询费 [1999]1283、[2002]125号文 —— 1.50 3 工程设计费 建安工程费用 4% 6.20 4 工程勘察费 建安工程费用 1.2% 1.86 5 施工图审查费 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 10% 0.81 6 工程建设监理费 建安工程费用 3.5% 5.43 7 工程招标代理费 建安工程费用 0.82% 1.27 8 工程招标交易服务费 建安工程费用 0.14% 0.22 9 概预算编制费 建安工程费用 0.3% 0.47 10 工程保险费 建安工程费用 0.10% 0.16 11 工程安全监督费 建安工程费用 0.10% 0.16 12 竣工图编制费 工程设计费 8% 0.50 13 建设单位应付其他费用 建安工程费用 0.5% 0.78 合计 21.69 9.3.3不可预见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按规定需要事先预留基本预备费,费率取5%,计(154.85+21.69)×5%=8.83万元。

9.3.4项目投资估算汇总 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费用名称 估算价格(万元) 1 工程建设费 154.85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69 3 不可预见费 8.83 4 项目总投资 185.37 9.4、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185.37万元,拟由大鹏新区区财政全额拨款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入。

按照项目计划进度,本工程将于2014年10月建成,建设期为12个月,投资需在2013-2014年根据项目建设进程按期投入。

第10章 维护管理费用分析 本项目属于公益事业项目,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按照非赢利性的公益事业模式,仅对其今后的维护管理费用做出初步测算,在进行计算时不考虑建筑物和设备的折旧,供有关部门对于项目的可持续性做出判断。

本项目维护管理成本主要包括:维检费、应急物质储备补偿费,不含设施设备折旧费。

1.维检费 对应急避难场所内道路、管线、沟渠、蓄水池等公共设施和应急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等所花费的费用,按工程建安费的1%计,每年约需1.55万元。

2.应急物质储备补偿费 本项目的应急食品拟由周边大型商场提供储备,经过现场踏勘,大鹏市政广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大型商场有岁宝百货、惠联百货,华润万家超市年底也即将开业。应急药品拟由周边药店提供储存,经过现场踏勘,大鹏市政广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药店有2家海王星辰药房。

由于商场及药店储备食品或药品需要占用一定量的经营资金且需要投入人力定期对储备进行更换,确保不超过保质期,故需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需要与商场及药店协商确定,本次计算暂定为:食品储备补偿费2万元/年,药品储备补偿费3万元/年。

维护管理费用详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合价 (万元) 1 维检费 项 1 1.55 1.55 2 应急食品储备补偿费 项 1 2.00 2.00 3 应急药品储备补偿费 项 1 3.00 3.00 合计 6.55 按照上述的匡算数据,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在正常年份,每年维护管理费用支出约6.55万元。

第11章 综合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将纳入大鹏新区防灾减灾体系,在紧急情况下免费向市民开放,因此无直接经济效益,项目效益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潜在经济效益方面。

11.1、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完善了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充实了市民紧急避难容量需求,将为稳定社会,构建和谐大鹏,提升的城市形象,推动大鹏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11.2、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大鹏的城市发展提供必备的安全保障,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故项目的潜在经济效益较好。

11.3、效益评价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项目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说明项目是可以成立的。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市民紧急避难需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情况下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将对构建和谐大鹏,稳定社会秩序,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大鹏形象做出重大的贡献。

第12章 结论与建议 12.1、结论 建立抗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是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必然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府科学发展观执政理念,能够加强大鹏办事处应对灾害事件的能力,彰显政府处理灾害事件能力,是一项利民、便民、服务于民,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工程。

以上章节对该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必要性、环境评价、建设规模、工程设计方案、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等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和论证。通过各章节的论述,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极其必要、切实可行的。项目的实施将改变大鹏办事处投资环境及精神面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大鹏形象,稳定大鹏社会秩序,推动构建和谐大鹏的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是合理的,建议尽快实施。

12.2、建议 1.本项目建议书报出后,建议建设单位尽快组织评审,以便为下阶段的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2.据国内有关设计经验,建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市政管线及其他需要开挖的项目子工程应同步实施,以避免反复开挖铺装,造成不必要的投资浪费。

3.建议项目法人指派专门负责人监督、协调项目的施工,并为施工队的工作展开提供便利。加强施工场地的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4.本项目属于利用现有广场进行改造使之具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改造工程,建议尽早做好调配计划,尽量缩短影响现有广场正常使用的周期。

5.应抓紧项目实施,在条件允许后的情况下尽量缩短建设周期,使该工程早日投入使用。在实施过程中精打细算,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力争达到投资省、质量好、见效快的投资效果。

6.项目建成后,要落实专门部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避难场所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紧急情况下民众应急避险需求。

附 件 附件1、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范围图 附件2、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布局图 附件1、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范围图 附件2、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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