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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调研报告(共7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1-02-09 12:22:29     阅读:

高利贷调研报告(共7篇) 第1篇: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72个联社,686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所服务的1280个乡(镇),22278个行政村 二、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调查会,邀请熟悉情况和有经验的人员开会座谈,借以取得有关情况和信息;
二是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走门串户用拉家常的方式取得第一手材料;
三是采取书面咨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出调查问卷,由被调查者按要求将实际情况逐一填写,然后统一收回分析研究,为掌握全省“民间高利贷”的真实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调查结果 经过抽样调查发现,全省有27个县(市、区)、136个乡(镇)、1688个行政村存在程度不同的“民间借贷”。有93643户农民参与“间借贷”活动,占全省总农户5927286户的 1.62%。借款总额约为19687万元,占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4229872万元的0.46%。“民间借贷”的一般金额在5000元到__0元之间,借款最高月息为80‰,借款用途形式多样,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婚丧嫁娶、求医治病、孩子上学、买房购车、赌博等。这次我们通过深入农户与农民的谈心和沟通得知,极个别地方也存在放贷者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出现很多因为高利贷被逼抵押房屋、东躲远离家乡,甚至有被残忍杀害的现象。这说明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诚信缺失的环境下,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调查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 (一)大量闲置资金诱发民间借贷. 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21元比年增40.02%,年均增长7.2%。

2、全镇30万外出务工劳动力每年获得劳务收入达6-8个亿右。

3、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在岗职工年收入11689元,比年增106.3%,年均增15.8%。

4、乡镇居民本有存钱防老的_惯,年全县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余额高达43.6亿元,其中定期存款32.64亿元。

5、近几年国营企事业单位改制,一些职工的改制补偿金少则一二万,多则五六万以上,大多投入了民间借贷市场. (二)利益诱惑,激活民间借贷。

1、银行系统存款利率连续调低。自1997年以来,储蓄收益率大降。目前,一年期居民储蓄 存款利率为1.98%,税后利率实际为1.68%;
从年10月份起,储蓄存款利率减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5.4%,实际存款利率为-3.72%;
征收20%利息税,使储蓄收益跌至底线。

2、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最少也超过银行的年利率,一般为10%,有的甚至高于40%。

3、出借方和借款人双方看起来实现了双赢。借款人认为借款比银行贷款来得快,在短时间内筹集所需资金,即使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息,但可以应对稍纵即逝的商机,仍有利可图。出借人认为,民间借贷银行存款收益高,可以不缴银行存款必缴的利息税。

(三)信贷门槛过高助长民间借贷。

1、信贷体制问题。一是银行贷款遵循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三原则,要求贷款人提供相应担保,或资产抵、质押。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目标为控制信贷风险、防止坏帐比率上升。增发信贷不但不能带来直接收益,反而可能诱发更大的金融风险,不如少放贷甚至不放贷。

2、地方发展问题一些县不是老少边穷库区县,国家安排的重大项目均未考虑这些县,县内缺乏好的贷款项目,致使金融部门投资方向缺失。

3、国家宏观调控。近年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到位,人民银行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剧银根紧缩,控制信贷增长过快势头,导致信贷资金供给趋缓,金融机构被迫收缩信贷规模,压缩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4、市场因素问题。一方面,国家为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过热行业投资,收缩信贷规模,另一方面,原材料、动力、燃料等价格持续上涨,原本很难获得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差口增大。

(四)金融监管不完善纵容民间借贷。

1、近两年金融体制改革,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不再对企业融资行为进行监管,民间借贷因此处于自发状态。

2、新成立的银监部门主要负责对银行业实施监管,其管理权限中未明确监管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成为客观上的监管“盲区”。

3、金融管理属条条管理,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机构及职能。民间借贷在各方面的默许之下滋生并蔓延开来。

(五)民企形象模糊成全民间借贷。

1、个体经营户、中小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口碑相当不错,一旦放出口风,许诺付给若干利息、按时偿付本息,亲戚、朋友或熟人就会主动甚至托关系把钱送上门来,有的唯恐借款人拒借。

2、民营企业对银行的贷款需求表现为“急、小、多”,给银行业带来的是业务量大、风险大、管理成本大。

3、民营经济信用透支严重,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一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普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二是生产状况欠佳,家庭化管理模式,技术力量整体滞后,产品销售市场不稳定,前景难以判断。三是改制企业曾给金融部门造成过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四是恶意偷逃债务,个别民营企业主只想贷款。五是民营企业的权益缺乏有效保护。

五、针对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所提的建议 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宏观调控之外,借贷行为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小,随意性特征明显。因此民间借贷存在着大量风险。这些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经营性风险。县域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管理水平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财务体制不健全、信用等级低等问题。同时,县域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的收购和初级加工,产品附加值低,这就注定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效能相对低下,赢利能力差。

这也是正规金融信贷难以注入资金的主要原因。因此,随着民间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张,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民间借贷的主体,从而资金的风险系数增高,经营性风险因素也呈上升趋势。

对于出现着这种问题,我认为,第一,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根据我国有关经济法规的规定,人民银行对全国的金融业有监管的职责。而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是基层人民银行的职责所在。当前对民间借贷监测存在的问题是,借钱者认为“借钱不光荣”,不愿意向外透露借贷信息,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和信贷投入,而县域各国有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几乎没有发生,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后资金也非常紧张,因此只好转向民间借贷,但在实际选监测点进行监测时,监测到的户数极少。再如: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日渐突出,在银行贷款无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自身发展,也加入到民间融资的行列来,而且资金额比个人借贷更大。但在深入企业调查时,明知企业有民间融资行为,企业却不予承认,所以也就无法统计。同时,债权人也坚持“财不外转露”的思想,不愿向外透露借贷信息,实际监测大多采用侧面打听的方式,加大了监测的难度。对此,基层人民银行一方面应该耐心宣传国家政策,讲明监测与个人财产和借贷行为无关,并对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另一方面让群众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第二是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第三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第四是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五是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

2、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资金成本风险。目前,县域民间融资的利率大多呈高升趋势,有的利率已远远超出了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借款方的实际承受能力,加重了资金借入方的成本支出,获取利润的空间被压缩或亏损;但对于资金的供给方来说,利率高,能够为其实现资金效益的最大化,然而过分追求资金的效益性,却忽视资金的安全性,最终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针对存在着这种问题,必须加以重视。我个人认为,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应制订严格的管理规定,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对自发形成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加强监管,避免“金融**”;
同时也要坚决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的同时,让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浮出水面”。

3、是民间融资的程序简化导致了道德性风险。民间融资方式程序简单,且极不规范,决定了道德性风险的存在。民间借贷之所以被推崇,主要是受资金需求方无可供抵押或担保的标的物所致。同时,民间融资的供资方并没有一套类似于银行业机构的信贷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借人方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管,一旦借入方以此来诈骗钱财,将给资金供给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个人观点认为,国家必须制定民间借贷法律规范。1.明确民间借贷出借金额、管理机构.规定只要是有利息收入的,必须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纳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同时,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4、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民间融资缺乏法律保障,存在制度性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而当借款人决定不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往往也不依靠法律手段去解决。他们_惯于雇佣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这种行为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导致借款人死亡的情况。

针对出现暴力现象的发生,必须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首先是在办理手续上,要引导其按照银行办理贷款的程序,有凭有据,大额度贷款实行公证,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引导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经济发展上,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费。此外,政府部门应妥善处理好社会上的待业青年。当借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会把目光盯向这些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而在逼迫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因此,政府部门应尽力对这部分青年人做好就业安置工作。

六、结论 对此,从调查结果得出,针对民间高利贷现象的发生,金融监管出现很多的漏洞,我们必须的彻底整改,消除隐患,还民间借贷一缕明媚的阳光。让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更加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突出民间借贷的重要性。

第2篇: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调研民间高利贷现状及解决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范围涉及76个联社,98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所服务的35个乡(镇),264个行政村。

(二)调查方式 为了确保调查的真实准确性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调查会,邀请熟悉情况和有经验的人员问相关问题,以取得有关情况和信息;
二是采取实地考察走访的方法,取得材料;
三是采取书面咨询的方式,向农民群众发出调查问卷,其中包括随机抽样入户问卷调查 (三)调查结果 我们经过调查发现,有28个乡(镇)、184个行政村存在程度不同的“民间借贷”。有934户农民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占当地总农户的1.23%。借款总额约为139万元,占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的0.29%。“民间借贷”的一般金额在__元到15000元之间,借款最高月息为60‰,借款用途形式多样,主要有经商办企业、资金周转、求医治病、子女上学、建房购车、非法赌博等。高利贷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我们的生活秩序,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调查分析 调查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 (一)大量闲置资金诱发民间借贷. 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21元比年增40.02%,年均增长7.2%。

2、全镇30万外出务工劳动力每年获得劳务收入达6-8个亿右。

3、乡镇经济快速发展,在岗职工年收入11689元,比年增106.3%,年均增15.8%。

4、乡镇居民本有存钱防老的_惯,年全县金融机构个人存款余额高达43.6亿元,其中定期存款32.64亿元。

5、近几年国营企事业单位改制,一些职工的改制补偿金少则一二万,多则五六万以上,大多投入了民间借贷市场. (二)利益诱惑,激活民间借贷。

1、银行系统存款利率连续调低,从货币政策来说 年货币政策由“宽”入“紧”,造成供需失衡加速。自1997年以来,储蓄收益率大降。目前,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为1.98%,税后利率实际为1.68%;
从年10月份起,储蓄存款利率减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5.4%,实际存款利率为-3.72%;
征收20%利息税,使储蓄收益跌至底线。

2、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最少也超过银行的年利率,一般为10%,有的甚至高于40%。银行业的资产增值能力不及民间资本。由于央行利率管制,大部分资金在银行体系内的收益率较低,甚至处于负利率状态,而民间借贷极高的收益率必然吸引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 由于资金的价格、供应量应该是市场供需双方自由决定,所以民间借贷较好地顺应了利率市场化的需求。利率下调。随着近几年利率下调,居民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使有一定积蓄的农民放弃储蓄存款 3、出借方和借款人双方看起来实现了双赢。借款人认为借款比银行贷款来得快,在短时间内筹集所需资金,即使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息,但可以应对稍纵即逝的商机,仍有利可图。出借人认为,民间借贷银行存款收益高,可以不缴银行存款必缴的利息税。

(三)信贷门槛过高助长民间借贷。

1、信贷体制问题。一是银行贷款遵循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三原则,要求贷款人提供相应担保,或资产抵、质押。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目标为控制信贷风险、防止坏帐比率上升。增发信贷不但不能带来直接收益,反而可能诱发更大的金融风险,不如少放贷甚至不放贷。

2、。

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旺盛,在我国现行制度下,各家银行依然比较偏爱大型优质客户,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当前国家收紧信贷趋势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严重。地方发展问题一些县不是老少边穷库区县,国家安排的重大项目均未考虑这些县,县内缺乏好的贷款项目,致使金融部门投资方向缺失 3、国家宏观调控。近年来,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到位,人民银行采取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剧银根紧缩,控制信贷增长过快势头,导致信贷资金供给趋缓,金融机构被迫收缩信贷规模,压缩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4、市场因素问题。一方面,国家为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过热行业投资,收缩信贷规模,另一方面,原材料、动力、燃料等价格持续上涨,原本很难获得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差口增大。

(四)金融监管不完善纵容民间借贷。

1、近两年金融体制改革,人民银行职能转换,不再对企业融资行为进行监管,民间借贷因此处于自发状态。

2、新成立的银监部门主要负责对银行业实施监管,其管理权限中未明确监管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成为客观上的监管“盲区”。

3、金融管理属条条管理,地方政府没有相应的机构及职能。民间借贷在各方面的默许之下滋生并蔓延开来。

(五)民企形象模糊成全民间借贷。

1、个体经营户、中小企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口碑相当不错,一旦放出口风,许诺付给若干利息、按时偿付本息,亲戚、朋友或熟人就会主动甚至托关系把钱送上门来,有的唯恐借款人拒借。

2、民营企业对银行的贷款需求表现为“急、小、多”,给银行业带来的是业务量大、风险大、管理成本大。

3、民营经济信用透支严重,银行不敢轻易放贷。一是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普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二是生产状况欠佳,家庭化管理模式,技术力量整体滞后,产品销售市场不稳定,前景难以判断。三是改制企业曾给金融部门造成过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四是恶意偷逃债务,个别民营企业主只想贷款。五是民营企业的权益缺乏有效保护 民间高利贷贷的危害及影响 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宏观调控之外,借贷行为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小,随意性特征明显。因此民间借贷存在着大量风险,高利贷让人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走上了艰难的生活道路。主要表现在:(1)高利贷的侵入使农村经济生活日趋畸形,建立在暴力和暴利基础上的高利贷重重瓜分农民利益,使借贷农户不堪重负。(2)高利贷的盛行使地方黑恶势力羽翼丰满,其干扰经济活动的能力也逐渐增强。(3)不利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民间借贷则是唯利是图,淡化了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由于民间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高利贷往往引发打架斗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在无法终结债务的情况下,为躲债有家难归。(4)农村市场秩序遭到破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目标成为空想。(5)高利息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高利贷逐渐成为了社会毒瘤,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因为高利贷被逼抵押房屋、东躲远离家乡,甚至有自杀的现象。此时,农民一方面抱怨高利贷给生活带来的艰难,另一方面却又对这种现状无可奈何,就在一些农村形成了一个怪圈 遏制高利贷的方法及措施 有效遏止高利贷要做到:
(1)在国家政策方面要根据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赋予农村金融机构一些特殊的政策,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支持,同时与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制度结合在一起,增加贷款的有效供给,提高落后地区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速度,逐渐把高利贷挤出市场。(2)基层人民银行一方面应该耐心宣传国家政策,讲明监测与个人财产和借贷行为无关,并对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另一方面让群众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民间借贷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第二是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第三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第四是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五是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

(3)在法律方面。用法律法规来引导、调整和规范,保护合法的、正常的民间借贷,打击高利贷。目前高利贷盛行与司法制度尚未完善有很大关系,我国现在对农村高利贷的现状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今后应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范畴,尽快制定管理民间借贷业务的规定,以法律形式规范民间借贷活动,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净化民间资本市场。1.明确民间借贷出借金额、管理机构.规定只要是有利息收入的,必须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纳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同时,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4、是民间融资的高利率导致了民间融资缺乏法律保障,存在制度性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而当借款人决定不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往往也不依靠法律手段去解决。他们_惯于雇佣社会上的无业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这种行为在不少地方出现了导致借款人死亡的情况。

针对出现暴力现象的发生,必须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首先是在办理手续上,要引导其按照银行办理贷款的程序,有凭有据,大额度贷款实行公证,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要引导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经济发展上,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费。此外,政府部门应妥善处理好社会上的待业青年。当借款人不能返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会把目光盯向这些青年,以暴力的方式逼迫借款人还钱。而在逼迫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因此,政府部门应尽力对这部分青年人做好就业安置工作。

(4)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加大对赌博等非正常“民间借贷”的打击力度,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部门要建立联席制度,对因高利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以及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要依法公开判决,震慑其他放高利贷的人。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 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5)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的同时,让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浮出水面”。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政府部门要严肃查处,以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

调查体会 从调结果得出,针对民间高利贷现象的发生,金融监管出现很多的漏洞,我们必须的彻底整改,消除隐患,高利贷严重影响民间的生活,有效解决高利贷问题我们刻不容缓。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方法和制定多种措施来减轻农民的负担。还民间借贷一缕明媚的阳光。让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更加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突出民间借贷的重要性。让农民生活幸福安定,不再背负沉重的高利贷包袱。

第3篇:浙江高利贷调查浙江高利贷调查:银行资金违规入市抢食高利息 年08月25日00:48南方网我要评论(14) 字号:T|T 花姐脱掉破了小洞的黑色长筒丝袜,将它像一截蛇皮一般扔到垃圾筒上。

“你想问什么?我投钱的方向,还是月息、年息?”8月24日,在温州五马路一家银行门口,民间借贷业者花姐对本报记者说。最近货币政策持续收紧,每个月底资金都非常紧张,30万以内的小单子,她都推掉不做了。

这位鼎盛时期放贷高达4个多亿的温州女人抱怨称,“大银行违规放贷,搞坏了民间金融的市场环境”。

“钱荒”危机 浙江鹿邦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松海苦笑不已。由于银根收紧,急需扩大生产规模的他告贷无门,欲哭无泪。

“现在银行卡得很紧,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来垫资还款的现象快速蔓延。”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经理冯新宇说,该行要求对个人放贷一般不超过200万元,而对一些中小企业借贷规模在紧缩,放贷前要严格审核。现在到期贷款客户最关心的不是贷款价格,而是什么时候能转贷下来。

“中小企业面临的生存压力,比年还复杂,最突出的就是‘钱荒’危机。”浙江富润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指出,与去年同期相比,除基准利率提高1个百分点外,利率普遍提高10%~20%,对中小企业上浮幅度达40%~50%,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骤增。

“缺钱”,在浙江民企中有一定的普遍性。据浙江省统计局调查,在全省230多万家大中小企业中,仅有20余万家获得了银行贷款,覆盖率不足10%。

而全国工商联刚刚对17个省市中小企业的大调研结果显示,过去三年中,有90%以上的受访民营中小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小型企业选择民间借贷的高达67.8%,中型企业为48.3%。

“金融危机之后,浙江省民间借贷规模总量逐渐扩大”。浙江省民间融资研究报告显示,年浙江省民间融资规模超过1.5万亿元。而年到年,浙江省一个地级市非法集资案件就发生61起,涉案金额18.3亿元。

正规渠道的告借无门,导致民间借贷的畸形繁荣。7月21日,人行温州中心支行发布《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大约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

7月份,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年利率水平为24.4%,月息为4%至6%,年化收益最低可达48%,扣除资金闲置、坏账和成本,此回报率仍远远高于大多数实业企业。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调查,温州典当行3个月以上的长期借贷月利率从去年的2.2分(约合年利率26%)涨到3分(36%),而短期借贷已普遍超过8分(96%)。

“高利贷严重影响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周德文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果政府再不出手相救,如果外部环境得不到改善,今年下半年,国内存量中小企业中的40%将会半停产、停产甚至倒闭。

食利“蚁族” “我越做胆子越小!”花姐对本报记者说,两年前上亿的钱放出去,她手上都很少有借条,如今超过10万都必须收抵押了。

花姐早年靠印刷作业本起家,后来在南方某地注册了表链厂、汽配厂和外贸公司等实体企业。经过多年经营,结交了5家银行营业部经理,“投资”业务鼎盛时期每年的银行授信超过三千万元。而通过转按揭、二次抵押等一系列操作,其高利贷总量可以做到4个亿。

而作为回报,除佣金及节庆礼金外,花姐必须协助银行揽储和转贷业务。但有些银行业务员自己也做“投资”,这种“恶性竞争”影响到了花姐的“正常经营”。

最近,花姐就碰到了一起“恶意骗贷”事件。今年6月份,公务员许某带着一套排屋的房产三证来借钱,用于支付转按揭贷款,该房产已有600万的银行贷款,但按照贷款银行评估报告其价格为1100万元。花姐认为这套房的“净资产”有500万元,就决定借130万元,借期30天、日息3‰。扣除利息11.7万元,许某获得了118.3万元现金。

花姐说,按照行规,民间借贷人放款都以个人名义订立借据,走个人账户或现金交易,而且利息会提前扣除。这样不仅可以避税,也有利于在纠纷中占据主动地位。

就在一个月后,许某表示无力还钱。花姐赶去实地调查发现,这套排屋因严重质量问题,市价只有750万元,远远低于银行评估的1100万元。如果处理房产,她首先要还上银行的600万贷款,若再加各类交易税费,这笔买卖必亏无疑。无奈之下,花姐将对方告上了法院。

“我敢肯定,那家做评估的银行跟许某串通一气,‘黑’了我的钱!”花姐很气愤。

当然,花姐也有自己的“金主”。去年,她曾为邻省一家内衣厂老板马先生牵线,以一套住宅抵押获得某银行70万元贷款。银行事先将抵押房产按9折评估,再按7折放贷款,谁料到期后还是成了“死单”。

“这个单子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收了马先生几万元劳务费。”花姐说,因为担心“死单”影响她跟银行往来,她被迫为马先生垫资8天,后通过当地某夜总会大哥成功追债。

类似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斥包括个人、民企、租赁公司、典当行、寄售商投资公司及担保公司在内的各个环节。

温州市中院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628件,比去年同期多出474件;
总标的额高达9.3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出3.15亿元。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金融领域案件律师林达认为,大多案例背后都搅合着银行资金。尤其案件标的超过1000万的案例,基本不会例外。

问责“黑金通道” 在高利贷金字塔的顶端,那些违规入市的银行资金闪耀着冰冷的光芒。

温州大学教授马津龙对本报透露,他有一位做农业高科技的朋友,从银行获得3个亿的授信,但是眼下并不需要这么多资金。这位老板算了一笔账:从银行贷出来一个亿,5000万用于企业发展,再将5000万拆借出去,以年利率50%算,就有2500万的利息。

“我从银行总共贷了一个亿,付给银行才600万利息,净赚息差1900万。”这位老板表示。

而温州永嘉某鞋革生产商同样没闲着。他牵头多家当地企业设立某担保公司,各股东单位从银行获得贷款,向担保公司注资规模超过10亿元。这个“现金池”不仅向股东及关联企业借款,也对外放贷。

据人民银行温州支行的工业监测企业景气调查显示,二季度资金周转状况指数35.72,较上季大幅回落9.52个百分点;
银行货款回笼能力指数30.96,较上季回落4.76个百分点;
企业应收账款与销售产值的比重,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

“这表明销售收入并未转变为当前的现金流,企业资金周转速度趋于放慢。”人行人士分析认为,企业的经营意愿在降低。

有迹象表明,浙江民间借贷市场还有较多变通操作手法和“合法”收入来源。

例如,银行从中小企业贷款中所获得的不仅是上浮的利息收入。在一些地方,如果企业贷款500万元,银行会“扣押”100万元作为“存款”,还会向贷款企业搭售基金、收取咨询费等。因此,一年期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普遍达12.3%左右,高的甚至超过15%。

而在绍兴,则出现了一种类似传销的“转贷”业务——当地的资金中介会雇佣人员走村串巷,以2%的额外收益揽储,再经过2.5%~4%的价格层层转卖到最上层的大庄家,汇总存放至温州、台州等地的指定银行。

知情者介绍,存款人的资金存到异地正规银行,没有任何风险;
贷款人只需额外支付这部分资金的利息4%左右,即可获得授信套出资金再放贷;
而资金中介也能获得大致1%的收益。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不是主流。”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坦言,因为银行资金便宜,国家基准利率和民间借贷之间存在利差,在利益驱动之下,企业会拿出一部分资金以高利放给那些得不到银行资金的中小企业。

而放贷者勾结银行员工的案件也不鲜见。

今年7月22日,一起由“高息揽储”引发的特大诈骗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据了解,一个叫李阳的中间人勾结光大银行内部人员,将多名储户的4000多万巨额存款骗入地下高利贷市场。

据了解,在李阳之前同案的9名被告人(其中有两名银行工作人员和另两名在银行上过班的被告人)已被法院认定诈骗罪,并判刑。

无独有偶,8月初,中信银行乐清柳市支行一位姓高的客户经理神秘失踪,她被曝挪借客户7000万左右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已累藏着巨大的风险,应引起政府高度的关注。”被誉为温州民企守夜人的周德文认为,温州经济不会崩盘,但民间资金投向值得重视。他建议中央应适度放松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更多的支持,并建立民间借贷法规制度,让民间借贷走向规范化。(21世纪经济报道) 第4篇:高利贷借款合同(推荐)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人(甲方) (全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高利贷人(乙方) (全称):
XXX高利贷公司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高利贷作为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高利贷给甲方。为此,双方特订立本合同:
1、高利贷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高利贷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高利贷期限:本次高利贷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4、高利贷利率:本高利贷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高利贷利率执行。

5、高利贷的支取:本次高利贷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内。

6、高利贷的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高利贷期限内,即分别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 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当季或当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当年利息。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提前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一、高利贷有什么社会风险 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正因为高利贷有上述各种危害,所以以往无论是小说、电影,还是学术著作,都将高利贷描画为面目狰狞,充满血腥,吸尽农民脂膏的恶魔。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高利贷用于日常生活也有其积极的方面,它至少使难以为继的农民暂时渡过难关,延续生命。也只有生命得以延续,才能谈得上维持家庭生产。

由于高利贷盘剥过狠,极大地摧残了农村地区的生产力,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所以在抗战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实行了减租减息运动。

二、高利贷信用有什么作用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昔日主要在街市放数,街市档口无论肉档菜档,遇有赌输钱,或周转不灵,便向“大耳窿”借钱,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债仔有档口在街市,每日也要做生意,不怕走数,照借如仪。昔日钱银交易,大银码多数用“大头”(银元),小数目为“铜板”(铜仙),高利贷者收数后,多数将银元、铜仙之类塞在耳窿,日子有功,久而久之把耳窿也撑大,故称为“大耳窿”。

1.高利贷信用促进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低,人们的劳动产品主要是满足自己的消费,用于交换的比率很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但是,由于高利贷的盘剥,小生产者为了归还高利贷,就不得不把劳动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这就提高了劳动产品的交换比率,促使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解体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

高利贷信用对生产力有破坏作用。由于高利贷的利息太高,不但阻碍着小生产的发展,而且使得大量的小生产者破产(因为要变卖生产资料归还高利贷),无法维持原有的简单再生产,造成生产萎缩,生产规模缩小。

2.高利贷信用在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过渡中有着双重的作用 一方面从客观上看,高利贷信用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到来提供了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一是集中了大量的资本,二是提供了雇佣工人队伍。由于高利贷的盘剥,使得放高利贷者手中集中了大量的资本,这些资本有可能投入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去。同时,也是因为高利贷的盘剥,使得大量的小生产者破产、失业,成为无业游民。这些人在法律上是自由的,而财产上是一无所有的,他们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维持生活,这就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了雇佣工人。另一方面从主观上看,放高利贷者也要尽量维持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维护高利贷的存在基础,因为最适宜高利贷存在和发展的经济条件是小生产占优势地位的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所以,高利贷者必然力图阻碍生产方式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

第5篇:银行涉及高利贷及非法集资的报告银行涉及高利贷和非法集资相关情况的报告 随着货币政策的趋紧,企业各类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加上自身经营不善,我市也发生了企业主“跑路”的事件及担保代偿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从中反映出的问题不得不使我们引起高度重视。根据市分行要求对支行所有年9月末有余额的信贷客户进行了排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简要情况介绍 1、我支行至年9月末本行贷款余额为75789万元,其中公司类贷款57062万元,个人类贷款18414万元,进口押汇折人民币31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167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42362万元,保函8200万元。现有公司信贷客户74家,个人客户158人。经排查,目前我行企业基本面正常,尚未发现各类风险现象。截止年9月末,支行自营信贷业务中公司贷款余额有44600万元,用途用于购买原材料;
个人贷款余额有6万元,用途用于购买商业用房、装修、经营等。无办理委托贷款,无不良贷款情况,无涉及高利贷或非法集资的情况,没有发现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入民间借贷的情况。

2、受原材料、用工成本、金融环境等内外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现阶段企业资金紧张现象较为普遍,一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面临资金链断裂危险,继而参与非法民间集资,另一部分企业涉及到对外担保连带责任保证问题,有部分涉及到代偿问题。在我行的信贷调查中,将是否涉及民间借贷作为一项重要调查内容,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我行企业客户资金周转基本正常,尚未发现有涉及到目前已发生风险客户的关联情况。

二、预测有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并提出防范措施 今年第四季度,预计整体形势依旧不容乐观,出现金融风险事件的概率有增无减,有可能在农历春节前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发生“跑路”现象,我行授信企业的担保圈受到波及,从而对银行的业务带来不稳定因素。防范措施:
1、增加企业贷后检查频率,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核实对外担保信息。

2、跟踪信贷资金流向,确保用于企业日常经营。

3、从多方信息渠道了解区域内企业运行情况。

4、关注整体市场变化,对优质企业客户加大扶持力度。

5、关注环境违法信息等重要信息,确保相关政策的执行。

第6篇:借款合同高利贷专用版本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年月日 在市区/县)签订。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二、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利息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

4.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五、借款的偿还 5.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六、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6.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 \n\n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6.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延期的,以延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8.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九、其他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经乙方提供借款并且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借款收据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号码:住所:住所: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丙方(公章):
证件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第7篇:银行进入高利贷途径分析银行进入高利贷途径分析 http://.cn年09月10日 01:21中国经营报微博 王大鹏 近期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迅速,各类机构和个人纷纷参与其中。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途径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居民从银行和股市通过个人借贷的形式,借助一些小微金融机构诸如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参与民间借贷。部分地方出现全民皆贷的局面,有的居民甚至将诸如房屋等固定资产以各种名义在银行抵押后贷出款来,投机于民间借贷以套取利差。

第二,小微金融机构虽然不允许公开吸收存款,但是信托等机构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的方式筹得资金,部分机构有强大的集团背景,通过集团轻易的从银行获得贷款后,曲线进入民间借贷市场。

第三,在部分国际贸易较为发达的地区,海外热钱通过虚假贸易或“对敲”等方式,进入国内进行民间放贷。

第四,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自身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从银行获得贷款后转贷出去赚取差价。上半年上市公司共发布86则含有委托贷款字样的公告。央行公布的数据也显示,上半年委托贷款增加7028亿元,同比多增3829亿元。

第五,部分银行甚至是大型商业银行的资金也通过向小贷、担保公司拆借或其他方式进入到民间借贷市场中,攫取高额利润。

通过上述几种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的方式可以看出,这些资金均直接或间接地与银行有关。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也曾表示约有3万亿元银行信贷资金流向了民间借贷市场。如果没有银行资金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也不会如此之快。还有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方面即银行的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担保类业务如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承诺业务如贷款承诺和用于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除此之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业务。

从银行的半年报看,上半年A股上市银行净利润超4600亿元,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净利润46%,同比增速34%。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增长速度超过了传统业务增长的速度。在银行业信贷额度管制下,整体表外业务较年初增长超过20%。据统计,承兑汇票新增规模9200亿元,增加23%,约为同期表内信贷业务的32%;
上市银行整体表外承诺14.05万亿元,相当于贷款余额的38.8%,高于去年35.6%,表外承诺特别是承兑汇票成为企业自银行融资的重要渠道;
而上市银行委托贷款新增3813亿元,增幅23%。

表外业务是西方银行发展史上的一个亮点,但是也存在着比较高的风险,例如客户违约的风险、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通常表外项目被称为或有资产和负债,并且不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但是需要在附注中注明,尤其是资金的去向很难控制,这给央行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年9月1日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基准,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三项业务的存款保证金纳入调控范围之内,此次冻结资金在9000亿元左右。其实最重要的目的还是在于规范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此前监管机构曾经通过多种方式警示过此类业务的风险,但是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各机构均置若罔闻,所以央行才不得已之下以行政规定的形式来强制执行。

今天我国银行也过多的涉及表外业务,甚至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到民间借贷中,使我国银行体系承担了过多的风险。第一,银行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资产和负债业务的表外化脱离了监管机构的监管,并且缺乏有效的对冲机制。一旦表外贷款偿付失败,风险就由表外转移到了表内。这其中受影响更为严重的又数中小银行,因为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中小银行此类业务发展尤为迅速。尤其是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风险扩散的速度非常快,也容易形成连锁反应。第二,一些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虽然是信托等机构,但是他们大都借助了银行的渠道,在某种程度上是借用了银行的信用。如果此类产品出现问题,则会对银行产生不良影响。第三,理财产品的增加对冲了信贷调控的效应。大量的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到了房地产等一些行业,使得在如此严厉的房产新政条件下,房地产的价格竟然还是如此坚挺,显然对我国的调控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对冲。第四,如此火热的民间借贷积累的风险总有一天会释放出来,掩盖在正常民间借贷之下的庞氏骗局泡沫总有一天会破灭。泡沫破灭后市场参与各方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作者为美国德州州立大学金融学院访问学者、博士 专利调研报告 信贷调研报告 贷款调研报告 水利建设调研报告 贷款市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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