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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息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3 06:10:12     阅读:


  摘 要:当代大学生处在“微”信息时代的舆论思潮、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浪潮中,其法治意识的确立、法治信仰的培育、法治行为的规范是当下高校法律教育中的重要任务使命。结合“微”信息时代特殊的环境,有的放矢地对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进行培养,“去其糟粕,用其精华”地利用时代东风,激浊扬清,为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国家民族,培育、输送知法、信法、守法的大学生是现代高等教育最基本的职责。
  关键词:“微”信息;大学生;法治意识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8)06-0147-03
  Abstract: In the "micro" information age, the public opinions, ideology and value are diversified. Therefore, it is an important task for universities to cultivate students" legal consciousness, belief and behavior.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icro" information age, universities should properly take the advantage of the era, cultivating a group of students who know the law, believe the law and abide the law so as to make efforts to the society with freedom, equality, justice and the rule of law.
  Keywords: micro information; college students; legal consciousness
  大學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明日之社会精英和中流砥柱。正因如此,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将会直接对法治社会、法治中国产生巨大的影响。当前的社会已进入“微”信息时代,伴随着智能携带设备的普及和应用,人人皆是媒体和焦点,信息爆发式的增长和传播,鱼龙混杂,清浊难辨。在此背景下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一、法治意识的涵义及内容
  法治(Rule of law),即法律主治,系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方略[1]。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法律反映的是社会主体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并拥有最高权威,能得到全面的认可、实施、遵守和贯彻。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其内涵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整个社会个体层面上,法治意识是现代先进社会意识的一种重要体现,具体体现在社会个体对法律的认知上的认可、内心的尊重、行为上的遵守、精神上的信仰。其二,其次在国家社会层面,法治意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一种先进方式,是国家社会对法的价值、法律制度的构建、司法体系的运行等的正确的认知观、价值观的体现,是民主国家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基本动力[2]。
  二、“微”信息时代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
  “微”信息时代,简称“微时代”,即以微信、微博等传播媒介,以短小精炼为传播特征的时代,微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更快、更广,其舆论力量亦更大、更强。研究学者们对“微信息”的最新定义是:“最小的独立的内容数据,如一个简单的链接,一篇网志,一张图片、音频、视频,一个关于作者、标题的元数据,E-mail的主题,RSS的内容列表等。”微信息即是微时代主要的传播形式和传播内容,其特点是以现在先进的硬件设施和信息技术为媒介,以个体表达、群体互动、立体网状传播为典型特征的短、频、快、广的传播方式。仅仅通过很少的文字,甚至寥寥数语、一个表情符号、一段视频、一曲音频、等非常短小的信息,可以实现情感沟通、传播交流信息,并可能形成较大的舆论导向。Negroponte在《数字化生存》中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将变革人类的学习方式、工作方式、娱乐方式,一句话,人们的生存方式。”事实确实如此,在很多事件上,微信息时代下特殊的、强大的传播力量正在改变人们的思维、行为和生活方式[3]。
  “微”信息时代下人人均是“自媒体”,即是短、频、快、广的微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亦是微信息短、频、快、广的传播者。对于社交广泛、团体活动、思想活跃、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更是“微”信息时代活跃分子,日常的生活、娱乐、学习中处处皆见“微信息”,大学生各方面的思想意识的树立也受到巨大的影响。然而“微”信息时代下,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似乎没有跟上“信息爆发”的快车,其现状不容乐观。当前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具有以下特点:
  (一)法律认知不足 法治信仰缺失
  由于受中国数千年封建王权的统治的影响,大多数社会公民,亦包括当代大学生对新社会的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有错误或偏差,他们或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或受不良意图的舆论误导,不少人认为法律是一种统治工具,权力至上,法律只是一种政治手段,是政府为了实现对社会、民众统治的工具。而没有认识到法律存在的根本价值是为了维护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为了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对法律缺乏最基本的认知和信任,对法律的信仰也就无从谈起。
  (二)法律常识匮乏 普遍近乎法盲
  法律的理论知识储备是法治意识形成的基石,唯有一定的知法、懂法,才能在思想意识层面形成法治的习惯性思维。随着我国法制体系构建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的不断丰富扩充,整个社会包括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和储备水平也应随之提高。而现状却甚为堪忧。当前教育体系和教育模式下,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和培养的重要途径主要是课程学习,非法学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的基础课目前仅仅通过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受制于课程课时、教学模式、学习动力、学习兴趣等方面,导致多数大学生对实际生活中常用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如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等)的基础性的、常识性的认知存在严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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