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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11-11 15:13:11     阅读: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1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 1.1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多采用业主负责制,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并不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因此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投标过程成为廉政风险的灾区。投标方为能成功揽到工程建设业务而不惜采用非正当手段,比如直接以贿赂方式,通过打通业主方面的实权人物获得工程项目 ;
或是以间接方式,让业主单位较高级别的负责人“批条子”、“打招呼”。更有甚者,少数投标人在工程中标后,将工程项目转包给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从中渔利。

1.2 工程项目征地拆迁 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社会层面广,利益集中,使其成为廉政风险集中出现的环节。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两种 :一是征地人员不认真核对有关征地数据,或因收受贿赂,相互勾结骗取征地款 ;
二是失职渎职,对当事人虚报征地拆迁补偿款等行为隐瞒、合污。

1.3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通过收买业主方项目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诱导其失职渎职、监管不力,为施工方大开方便之门。表现形式有 :一是默许、纵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
二是允许施工企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 ;
三是允许施工企业不按规定,选取不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队伍进行施工。

1.4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的诸多环节中,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将无法对施工企业遵守廉政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督,行贿犯罪打击乏力。在一些违纪违法案件中,出于取证考虑,也对行贿人大都作“污点证人”从轻处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2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特点 2.1 涉及人员多居要职 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廉政风险的高发人群为企业中位居要职的人员,包括企业领导、评标、评审专家、招标工作负责人和具体承办的关键岗位人员等。在领导干部中,特别是“一把手”,手中有权、处于决策位置,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因而这些人会成为投标方的主要攻克对象,使极少数的领导干部经不起利益的诱惑而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作为捞取个人利益的私权力进行滥用。

2.2 违纪违法手段多样 在工程项目的发包上,违纪违法行为手段多样,有的通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等方式从中渔利,有的在工程设计变更上、增加工程量、规模造假等从中谋取高额利润。业主方个别人员收受好处,如接受礼金、消费卡、贵重物品或要求施工方报销本应由自己个人支付的发票等,更为严重的还有直接索取、强占财物的违纪违法行为。

2.3 重要工作环节易发 工程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工程的最终竣工结算交付,有着众多的工作环节,但高发、易发的工作环节主要集中在工程的发包和工程款的结算支付两个环节上。在工程的发包环节,施工方为了承揽工程项目,花费重金疏通各个部门、打通重要环节,是使双方能够各得利益。在工程款的结算支付环节上,施工方为了能够顺利按期结算、拿到工程款,通过贿赂等方式,以达到按期、足额甚至超额结算的目的。

2.4 涉案人员心存侥幸 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绝大多数都有着稳定的经济收入,在社会和企业内部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和职务,并不愿意因一时的贪婪丧失所拥有的这些既得利益。然而,在无第三人在场,权钱交易在幕后一对一进行,且不容易被外人获知的情况下,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2.5 违纪违法行为扩散 一个人在拥有权力的位置上工作时间不可能很长,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工作更是有限。一些人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趁着自己在位期间,权力在握,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攫取钱财,创造“灰色收入”,利益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就成为职务犯罪最为活跃的地方。如果条件合适、有漏洞可钻、监管不严,工程建设到哪里,违纪违法行为就渗透到哪里。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就如瘟疫般在思想道德薄弱的领导干部中蔓延,“高楼竖起来,干部倒下去”就是真实的写照。

3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成因 3.1 竞争激烈、权力寻租 由于当前各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速度不断加快,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各施工队伍为求生存和发展,为抢占市场使尽浑身解数。这大大增加了工程建设项目涉权人员利欲被挑旺、抵抗不住诱惑,用手中职权,进行权力开发、权力寻租,借工程建设项目攫取钱财。

3.2 违规操作、缺乏透明 尽管国家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机构也接连不断地出台并传达有关规章制度,但由于各级工程建设市场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状况依然存在。如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暗箱操作、直接发包,招投标流于形式 ;
或者肢解工程项目,部分招投标,部分直接发包 3.3 权力集中、缺乏监督 部分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重大决策上“一言堂”,个人意志不受制约地进入决策过程。虽然企业有多个监督机构,但往往无法达到监督效果,监督机制不畅、监督措施不力,没有发挥监督应有的作用,从而使部分拥有权力的人无所顾忌、独断专行、滥用权力。

3.4 成本过低、惩处不力 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中,贿赂案件居多,由于贿赂过程相对隐蔽,在司法实践中举报和立案的概率较低,查证属实的偏少。相对于违纪违法获得的巨大收益而言,这些因素导致违纪违法成本过低,起不到应有的惩戒效应。

4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防控 4.1 保持工程建设领域治理高压态势 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工程领域腐败治理取得实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应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重点,不放松、不手软、不姑息。集中力量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提高相关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成本”。不仅要解决排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还要研究破解深层次的矛盾 ;
不仅要搞好专项治理,还要把握好政策,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和社会经济工作健康发展。

4.2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 多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一些企业只看重经济效益、轻视廉洁教育,放松对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工程建设领域法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管理跟不上的情况下,一些同志抵抗不住诱惑,利用职务之便,违纪违法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思想教育工作要继续坚持以教育预防为主,紧密联系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已发案件,对症下药。通过风险自查、部门排查等手段,将工程管理中的关键岗位进行重点梳理,尤其是一线“一把手”,他们手中握有人、财、物、产、供、销等实权,如果“一把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带好一个项目班子。

4.3 不断推进招投标行为的规范管理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最突出的还是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环节上,主要通过规避招标、干预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手段,进行权钱交易。因此,对招标投标、转包分包、资金拨付、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经营权转让等关键环节,必须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和高效、严密的工作流程,有效管理招投标工作的行为规范。减少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和执行过程的不严密而造成的漏洞,消除那些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乘之机”。

4.4 持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力度 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线索,深入调查研究,注重惩防并举,坚持以防为主,努力把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流程、易发环节、关键岗位的廉政行为。重视相关管理人员的述职报告、思想汇报、群众测评和年度考核等,为干部的任免提拔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效益监督。拓宽线索来源和渠道,重视线索苗头倾向,积极主动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4.5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良好管理,仅仅依靠纪检监察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合力以及具体工程管理部门的 “一线”防控才能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管理。具体“一线”部门应认真落实有关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审计、人资、监察等部门协同运作、信息共享,构建协同监督防控机制,通过专项审计、廉政责任制考核、效能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等手段,强化廉政风险的预防、发现、办理和惩处等环节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有效防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本文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特点及成因进行了分析,并从加强治理和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五个方面提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防控对策,通过对该领域廉政风险事前教育、事中监控和事后惩处的一体化管理,力争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的可控、在控、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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