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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推进会讲话四篇】扫黑除恶推进会讲话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5 08:12:09     阅读:

扫黑除恶推进会讲话四篇 扫黑除恶推进会讲话四篇 【篇一】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篇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忻州市政法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我市2018年政法工作以及开展新一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

关于政法工作,请大家严格按照清池书记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全市开展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八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习总书记于2017年11月8日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亲自发出扫黑除恶的总动员令。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忻州市委政法委先后召开专门会议,就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站位高远、内涵深刻、要求具体,从高度、广度、深度、力度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我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遵循。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扫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广度前所未有,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等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扫的是黑恶势力,推进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的是黑恶势力,赢得的是民心凝聚;力度前所未有,要利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扫的是黑恶势力,展现的是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必战必胜的决心!“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场铲除黑恶的“大扫除”,就是要扫出一个窗明几净、扫出一个风清气正、扫出一个朗朗乾坤、扫出一个人民满意!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指示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二、肩负政治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市发展的新战略、新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推进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形成任何干扰破坏,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我们的基础、侵吞我们的成果,肩负好这个政治责任,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事关新战略的实施,事关改革的成败,事关全市老百姓的福社。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市委“123~456”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要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重要问题。党政“一把手”是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协调重大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保护伞”排除阻力。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认识和完成,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果断重拳出击,迅速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连续部署,连续作战,惩处了一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路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净化了发展环境,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我市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呈现出组织性、隐蔽性、凶残性、对抗性、“软暴力”等特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黑恶势力犯罪仍然难以根除,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特别是农村恶势力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我们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黑恶势力幕后操纵基层政权、贿选等举报线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任其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存在松懈麻痹、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会打、不深打;有的行业、领域监管不到位,源头治理薄弱,黑恶势力蔓延滋生;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导致黑恶势力边打边发、屡打不绝;有的地方扫黑除恶专业力量薄弱,打击处理能力不强;有的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离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通知》,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全省在上述10类基础上确定12类打击重点(增加了盗掘古墓葬、打击保护伞2项)。我们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做好“自选动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黑恶形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规律、新特点和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干扰脱贫攻坚、插手重点项目、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市场秩序、扰乱信访稳定、破坏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黄赌毒”危害无穷,能让好人变坏、富人变穷、恶人变富、穷人更穷,要坚决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特别是要把打击农村赌博问题作为春节前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来抓。要坚决落实骆惠宁书记指示的“五个全部”要求,坚决做到涉黑涉恶线索要全部查实、黑恶势力要全部打掉、“保护伞”要全部挖出、经济基础要全部摧毁、长效机制要全部建立。要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稳、准、狠,打出声威、打出实效。稳,就是要持续发力、毫不懈怠,不下指标、明显见效,清仓见底、务必打尽;准,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法律检验,办成“铁案”;狠,就是要下重手、出重举,毫不手款,严厉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在春节前迅速形成战果,务必全部实现“零突破”,要向市委、市政府交账。

四、严打“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 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加大督办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要抓住涉黑涉恶和长期腐败、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细查,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坚持依法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也是十九大着重强调的战略任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们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

要将扫恶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推进法治原平、平安原平建设的重要契机。政法机关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指导意见精神,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既不能为片面追求打击规模而下达指标,又要避免纠缠细枝末节,影响打击力度和效果。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又注重法律效果,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做到实事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依法严惩、不枉不纵,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升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原平、平安原平建设。

六、广泛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实现温饱、奔向小康的进程中,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群众最痛恨黑恶势力,哪里有黑恶势力、哪里扫除效果好、哪里扫除效果差,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持续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要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善于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积极发动群众,从群众呼声中挖掘线索、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打一场新时代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宣传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张旗鼓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弘扬正能量,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使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让全市老百姓带着满满的安全感昂首阔步、幸福快乐地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七、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策,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组织、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以“三基”建设为抓手,着力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安排,持续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采取调整撤换、选派等方法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全。对群众举报“两委”换届中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调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党的基层组织是防范黑恶势力滋生的坚强堡全。各级基层组织要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真正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适形。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从现在开始,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更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各单位等参加。要制定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综治考核体系,完善相关考评标准,并适当增加分值比重,全面、科学评价各地专项斗争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对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导致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对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迅速在全市掀起扫黑除恶高潮,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原平长治久安,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三】 同志们:
今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全省扫黑除恶督查问题整改暨依法办高效办案视频会议精神,了解当前工作进展和问题整改情况,安排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推动专项斗争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刚才,各镇办、各重点成员单位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及省委第十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总体工作稳步推进,问题整改初见成效。**和**同志分别宣读了《**县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清单》《**县迎接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督导组来柞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服务保障实施方案》,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当前扫黑除恶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在氛围营造上再强化。要围绕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的提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勇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的犯罪事实和线索,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结合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从现在起到4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活动。县委政法委与县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法治扶贫惠民演出活动。首场活动在**镇已经举办,效果不错,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和其余8个镇办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党校负责,近期要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9个镇办各举办一次宣讲活动。县委政法委在4月中旬前,要组织重点成员单位在县城集中开展一次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各镇办各部门都要不断研究探索有效的宣传方式方法,努力拓宽宣传渠道,灵活宣传方式,每个镇办、部门和村社区必须至少有一个宣传专栏,有一条大型固定标语,有一份专题宣传资料、有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各镇办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总结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向县扫黑办报送信息,并配合宣传部、电视台和各级新闻媒体做好深度挖掘报道。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扶贫包抓村社区,在每个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在每个组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并结合平时脱贫攻坚工作做好入户宣传,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增强积极性,提高参与率。

二、在线索摸排上再深入。要对前一阶段的举报和上级批转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在深挖细查上下功夫,不轻易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线索。要用足、用活、用好有奖举报政策,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最大限度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对涉及“保护伞”的举报线索,要采取“提级查办、异地用警”等有效措施,快速出击,果断侦办。对发现党政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查处。县检察机关在审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要增强深挖“保护伞”犯罪意识,主动发现“保护伞”线索,并一查到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在3月底之前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自下而上再开展一次线索大摸排,确保清仓见底,无“漏网之鱼”;
在4月底之内,对已有涉黑涉恶涉乱的线索和积案进行核查、办理、清零,特别是省市督导反馈、领导同志批示、上级交办的举报信件、问题线索和积案进行集中核查及侦结,将所有收集到的线索一律清零,实现清仓见底。

三、在办案质效上再下茬。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法治保障,是党中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2月27日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汇报时强调,“要从更高的政治站位来认识和把握这场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松,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严各执法、公正司法”。政法机关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的质效。政法各部门近期要对全体执法办案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主要精神和依法高效办案政策规定,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做到侦查取证全面,批捕起诉快速、法律适用精准、刑罚执行严格,确保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坚决做到严格依法、实事求是、确保质效,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在问题整改上再抓实。今年2月份,省委安排对全省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省委扫黑除恶第十督导组于2月19日至28日对**进行了督查,期间于24日和25日对我县扫黑办、县纪委等20个单位进行了督导。本次全省督导发现共性问题7个,反馈**问题5个、我县具体问题2个。按照县委陈书记的要求,今天会议要对3月11日全省扫黑除恶督查问题整改暨依法高效办案视频会上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提出的“一提”“两清”“四补”“四加强”的整改要求进行交帐。刚才听了9个镇办、20个重点成员单位的整改情况,都积极开展了工作,但整改还不够具体全面,不够客观实在,不够深入到位。去年12月以来,省委督导组连续两次到**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市委督导组拟定于下周到我县督导,中央督导组将于4月份进驻陕西开展督导,各级督导连续不断,成为常态化。各镇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上提出的“一提”“两清”“四补”“四加强”的整改要求和县扫黑办印发的《关于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督导组检查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拿出十二分的强度和力度,对全省全市全县共性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个整改销号,确保各项工作不缺项不漏项,为市委和中央督导做好充分准备。

五、在协作配合上再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绝不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能够完成和取得胜利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部门齐抓、全民参与,的形成强大合力,才能取得这场伟大斗争的胜利。县扫黑群众生活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政治站位不高,担当意识不强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政法机关要分工负责、紧密衔接、协同作战,从严、从速、从实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县公安机关要加快案件线索的核查、分析和评估,对已掌握的线索立即锁定目标、迅速开展侦办;
县检察院要加快涉黑涉恶案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指导帮助完善证据链条;
县法院要加强审判力量,提高诉讼审判效率,依法快速审结移送起诉案件;
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执纪,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彻查、一查到底,推动涉黑涉恶职务犯罪问题有效解决,努力实现打“伞”破“网”零突破。

同志们,今天会议既是问题整改交账会、迎接检查部署会,又是重点工作推进会,希望大家引起高度重视,扛起责任担当,不断下茬加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篇四】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忻州市政法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我市2018年政法工作以及开展新一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

关于政法工作,请大家严格按照清池书记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全市开展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八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伟大斗争进行、伟大工程建设、伟大事业推进、伟大梦想实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习总书记于2017年11月8日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亲自发出扫黑除恶的总动员令。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忻州市委政法委先后召开专门会议,就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面部署。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站位高远、内涵深刻、要求具体,从高度、广度、深度、力度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是我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遵循。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扫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
广度前所未有,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等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扫的是黑恶势力,推进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扫的是黑恶势力,赢得的是民心凝聚;
力度前所未有,要利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扫的是黑恶势力,展现的是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必战必胜的决心!“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场铲除黑恶的“大扫除”,就是要扫出一个窗明几净、扫出一个风清气正、扫出一个朗朗乾坤、扫出一个人民满意!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指示要求,深刻领会和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二、肩负政治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市发展的新战略、新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推进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形成任何干扰破坏,决不允许黑恶势力侵蚀我们的基础、侵吞我们的成果,肩负好这个政治责任,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事关新战略的实施,事关改革的成败,事关全市老百姓的福社。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市委“123~456”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要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重要问题。党政“一把手”是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协调重大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为深挖“保护伞”排除阻力。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认识和完成,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果断重拳出击,迅速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连续部署,连续作战,惩处了一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路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净化了发展环境,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我市黑恶势力犯罪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呈现出组织性、隐蔽性、凶残性、对抗性、“软暴力”等特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黑恶势力犯罪仍然难以根除,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有的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黑恶势力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一些“村霸”和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特别是农村恶势力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我们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黑恶势力幕后操纵基层政权、贿选等举报线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任其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存在松懈麻痹、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
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会打、不深打;
有的行业、领域监管不到位,源头治理薄弱,黑恶势力蔓延滋生;
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导致黑恶势力边打边发、屡打不绝;
有的地方扫黑除恶专业力量薄弱,打击处理能力不强;
有的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离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通知》,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全省在上述10类基础上确定12类打击重点(增加了盗掘古墓葬、打击保护伞2项)。我们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做好“自选动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黑恶形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新规律、新特点和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干扰脱贫攻坚、插手重点项目、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市场秩序、扰乱信访稳定、破坏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黄赌毒”危害无穷,能让好人变坏、富人变穷、恶人变富、穷人更穷,要坚决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特别是要把打击农村赌博问题作为春节前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点来抓。要坚决落实骆惠宁书记指示的“五个全部”要求,坚决做到涉黑涉恶线索要全部查实、黑恶势力要全部打掉、“保护伞”要全部挖出、经济基础要全部摧毁、长效机制要全部建立。要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稳、准、狠,打出声威、打出实效。稳,就是要持续发力、毫不懈怠,不下指标、明显见效,清仓见底、务必打尽;
准,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法律检验,办成“铁案”;
狠,就是要下重手、出重举,毫不手款,严厉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在春节前迅速形成战果,务必全部实现“零突破”,要向市委、市政府交账。

四、严打“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 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加大督办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要抓住涉黑涉恶和长期腐败、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细查,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无论涉及到谁、无论职务多高,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坚持依法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也是十九大着重强调的战略任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们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

要将扫恶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推进法治原平、平安原平建设的重要契机。政法机关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指导意见精神,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
既不能为片面追求打击规模而下达指标,又要避免纠缠细枝末节,影响打击力度和效果。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又注重法律效果,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做到实事求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依法严惩、不枉不纵,切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升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原平、平安原平建设。

六、广泛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实现温饱、奔向小康的进程中,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群众最痛恨黑恶势力,哪里有黑恶势力、哪里扫除效果好、哪里扫除效果差,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持续不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要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善于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积极发动群众,从群众呼声中挖掘线索、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涉黑涉恶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打一场新时代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紧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宣传部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张旗鼓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弘扬正能量,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使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让全市老百姓带着满满的安全感昂首阔步、幸福快乐地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七、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策,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组织、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以“三基”建设为抓手,着力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安排,持续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采取调整撤换、选派等方法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打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全。对群众举报“两委”换届中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调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党的基层组织是防范黑恶势力滋生的坚强堡全。各级基层组织要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真正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适形。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从现在开始,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更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各单位等参加。要制定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体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综治考核体系,完善相关考评标准,并适当增加分值比重,全面、科学评价各地专项斗争实际情况,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树立鲜明导向。对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导致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对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迅速在全市掀起扫黑除恶高潮,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原平长治久安,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五】 一、要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现在已经基本明确了,明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来咱们陕西督导检查。咱们组织部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检查时不出问题。一要有工作机构。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常委、组织部部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基层党建副部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二要有工作方案。各县市区都要制定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都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登记、移送、查处、反馈机制,完善线索甄别制度,确保不随意放过任何一条线索。要完善交办线索查处制度,明确线索查处责任人,限时完成线索查处。四要注意资料收集。各县市区要对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收集。比如软弱涣散整顿中的通知、台账、工作方案、整顿方案、验收方案、验收结果等;
再比如村干部联审时的工作方案、负面清单、联审台账、联审结果、取消候选人名单等。

二、要强化措施,确保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的工作重点有两项:一是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二是净化村干部队伍,严防“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各县市区要明确工作目的,在做好这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把构建治理有效的农村新秩序作为最终目标,不断强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1、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这项咱们已经安排了有一段时间了,印发了《通知》,要求12月底就要全面完成整顿工作。对于这项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县镇两级领导包抓制度,指导各村有针对性的制定好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还要成立指导组,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整顿结束后,要逐村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反馈镇、村两级抓好整改,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现任村干部县级部门联审工作。咱们在换届期间,对所有候选人由镇办党委牵头,县级部门参与都进行了审核,取消了一部分候选人的资格。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前几天,咱们又对这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这次联审是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现任干部进行审查,包含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所有干部。大家要注意把握审查的重点,这次审查的重点是干部违法犯罪、涉黑涉恶、“村霸”情况,当然,不符合村干部资格条件的也要撤换。对于是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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