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文大全 >  乡镇街道公文 > 内容

理念与策略: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3 06:16:19     阅读:


  摘要:法治精神是现代大学生必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肩负着培养德才兼备的实用性人才的职责,如何准确、合理定位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目标,科学构建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策略,对于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法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培养和塑造高职院校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精神,需要从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深化法制教育、扩大学生法治实践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6—0219—02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法治精神”这是继十五大“依法治国”之后提出的又一个具有战略性号召力的新概念,也是我国法制建设中对“法治精神”的再一次倡扬,体现了鲜明的时代价值。毋庸置疑的是,良好的国民法律素质和先进的法治精神可彰显一个国家尤其是大国形象的“软实力”及“无形资产”。法治精神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素质、法律信仰的复合体,是未来大学生必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担负着培养德才兼备的实用性人才的神圣职责,因此,如何准确、合理定位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目标,科学构建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策略,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认真研究并着力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本文拟从揭示法治精神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出发,结合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来探讨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培养和塑造的合理途径。
  
  一、法治精神的法理学分析
  
  法治是人类智慧的伟大体现,是堪称人类迄今为止所创造的相对而言最为有效、最为合理和最为完善的治理手段和制度文明。为了对法治精神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做出具体的说明,需要对精神这一概念做一简单的讨论。
  精神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中国古代学者指出,“精者,人之气,神者,人之守也。本其原,说其意,故曰精神。”“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心者形之主也,而神者心之宝也。”“生之所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谓之魂,并精出入谓之魄。”①西方古代学者对精神也做出了很深刻的解释。柏拉图认为精神是一种理性的本原;亚里士多德把精神看作是高级动物的思维活动,对精神活动推崇备至。近代西方学者对精神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探讨。笛卡尔把精神与物质看成两种不同的完全对立的实体;休谟则认为精神的核心在于感觉;J.考尔夫指出:“为‘精神’下定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精神现象根本不可名状,精神历史又不断变化。但我们至少可以区分精神的五种主要意义:(1)精神是活的力量,这是就受刺激而言;(2)精神是一种超然存在,这是就远古精神而言——更一般地说,我们可以称其为另一种‘精神存在’的概念;(3)精神是一种真实的意义,如在契约之中;(4)精神是对肉体是受欲望驱使的肉体关系,如心有余而力不足;(5)精神是一种神圣实体,如天主教的神圣精神。这五种涵义显然没有统一的标准,受激励意味着超脱一般的自我能力的限制;了解精神的意义意味着透过事物明显的既定含义,把握其真相;最后,与神的关系最清楚地表明,精神因其某种缘故外在于自我,又与自我有关。”②这表明,精神是一个多义词,人们在精神的用法上表现出较强的灵活性。一般来说,精神是指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人的意识活动及其内容的总称,既包括个人的思维、意志、情绪等活动,也包括社会中的思想、观念、理论学说等。我们常说的思想、文化、理想、信念、信仰、价值观念、道德情操、情感、意志、灵感、美感、想象、幻觉乃至欲望、冲动等都属于精神的东西。如辜鸿铭先生所说的“中国人的精神”中的“精神”是“指中国人赖以生存之物,是本民族固有的心态、性情和情操。”③
  法治精神是整个法治大厦的支撑和奠基,是法治的第一要件和核心因素。“法的精神是法律制度的灵魂,它决定和支配着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指引和制约着法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制度安排。”④法治精神内在地包容了正义、公平、民主、自由、人权、秩序、和谐、安全等诸多价值要素,其精髓也可以概括为法治的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等,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秩序、安全、人权以及权利义务的一致性等的法治价值观的结晶体,是法治建设的精神支柱。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行为。法治精神又是法治实践的指导思想和精神源泉,同时也是尊崇法治和尊重法律权威的一种理性的精神状态。从实际效果来说,法律意识的更新,司法制度的创新,行为模式的改变,最终都要以法的精神的转变为基本前提。因此,研究、传播与普及现代法的精神,使之成为民众信仰和社会理念,使之转化为立法政策和法律原则,将为当代中国法治的变革和制度创新提供富有时代性和世界性的精神动力。
  法治精神是一个综合性的范畴,它是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法律素质、法律信仰的复合体。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上述法治的诸多价值要素及蕴涵的精神等输入全体公民的头脑,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实践中,厉行法治、奉行法治、笃行法治,夯实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为当代中国法制的变革和制度创新提供富有时代性和世界性的精神动力。良好、健全的法治精神是现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的责任主要是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这就注定了法治教育是其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培养和塑造高职院校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精神,需要从理论层面来准确、合理定位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目标,同时更需要从实践层面来科学构建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培养的策略。
  
  二、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培塑的策略
  
  1.要注重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培育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良好的氛围是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首先是强化法治文化与其他多种文化的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勤俭文化、校园文化等全面融合、有机结合,在浓厚的熏陶中普遍建立对法治的信仰,营造尊重法律权威的法治氛围。其次是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积极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载体,建设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广播站、校园网络、校园宣传栏、校报的宣传功能,扩大法制刊物、节目的覆盖面。第三是强化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切实发挥法学院、学生法律社团、法治文化研究会以及各类法学会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探讨法治学校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并在法治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更好地指导学校的法治实践。第四是强化法治文化的运作,选择学生关注、影响力大、富有时代特征、校本特色的事件,设计和推出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文艺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使学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
  2.要注重培育大学的法治精神,提高学校的法治化水平。法治精神是大学精神的重要构件,涵盖了善治精神、民主精神、人权精神、公正精神、理性精神、和谐精神等内涵。培育高职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全面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依法办校、依法治校的各个层面。要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要将包容了正义、公平、民主、自由、秩序、和谐、安全等诸多价值要素和蕴涵的人文精神输入全体学生的头脑,让更多的人学习法律、信仰法治、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权利,以法律规范作为个人社会行为的圭臬,以法治精神作为个人社会活动的底线原则,逐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崇尚、一种思维意识、一种生活方式和一种行为习惯。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的目标要求,以人为本,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得到充分保护,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特别是要大力深化依法治校工作,建立和规范利益协调、矛盾处理、权利救济等机制,针对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回应学生的新期待,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实事工程,让广大学生真正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

《理念与策略: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理念与策略: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