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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检察院年度工作综合性自我检查报告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7-12 09:49:55     阅读:

第一篇:××市检察院年度工作综合性自我检查报告

二oo四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两个着力点,突出“严打维护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为维护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服务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坚决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了全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一)坚持各项“严打”方针,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
报复陷害、敲诈勒索、哄抢、诈骗等侵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了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35件470人,同比分别上升9.1%和7.6%;
审查提起公诉649件938人,同比分别上升36.9%和29.7%,移送潍坊市院13件37人。

(二)坚持打防结合,强化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切实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办理来信来访,积极参加政法系统联合接访和市里组织的各种工作组,主动做好息访息诉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2件次,依法妥善处结集体访3件,检察长接访24件,初查106件,均做到了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我院控申科连续三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同时,不断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重新选派综合素质强的4名干警兼任繁华、西郊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采取上法制课、以案讲法等形式,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共上法制课21场次。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办案中,干警们严格执法,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和人权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了刑事案件质量。同时,还加大了检察改革力度,逐步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多媒体示证等制度;
坚持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制度,积极探索检警合作机制,提高了诉讼效率,使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确保了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查办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普遍关注,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发展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意识,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办案中,注意讲策略、讲方法,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往来,注重维护企业的声誉,并依法及时追缴案件涉及的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切实做到了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牢固树立查办大案意识,不断增强办案效果。所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9件,占立案总数的89%。办案中,主要查处三机关一部门人员职务犯罪。如我院查处一管委会主任周某贪污34万元的大案,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

(三)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保证依法文明办案。办案中,我们不折不扣地执行高检院的“九条卡死”和省院的“六个绝不允许”、“六条禁令”的硬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尤其是把人文关怀融入到办案之中,以公正、文明的执法,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促其主动配合侦查,取得了案件质量和安全防范双赢的效果。所查办的案件均做到当年结、当年诉,有罪判决率为100%。

(四)牢固树立标本兼治意识,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们不断研究有效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重点搞好所查办案件的个案预防外,还先后深入到交通、金融、水利等21个重点行业系统和部门,协助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堵塞了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同时,结合全市普法规划,通过上法制课、举报宣传周等形式,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共举办法制讲座30期,敦促嫌疑人写悔过书28份,组织街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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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市检察院年度工作综合性自查报告

二oo四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两个着力点,突出“严打维护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

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为维护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服务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坚决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了全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一)坚持各项“严打”方针,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
报复陷害、敲诈勒索、哄抢、诈骗等侵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了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35件470人,同比分别上升9.1和7.6;
审查提起公诉649件938人,同比分别上升36.9和29.7,移送潍坊市院13件37人。

(二)坚持打防结合,强化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切实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办理来信来访,积极参加政法系统联合接访和市里组织的各种工作组,主动做好息访息诉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2件次,依法妥善处结集体访3件,检察长接访24件,初查106件,均做到了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我院控申科连续三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同时,不断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重新选派综合素质强的4名干警兼任繁华、西郊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采取上法制课、以案讲法等形式,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共上法制课21场次。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办案中,干警们严格执法,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和人权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了刑事案件质量。同时,还加大了检察改革力度,逐步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多媒体示证等制度;
坚持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制度,积极探索检警合作机制,提高了诉讼效率,使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确保了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查办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普遍关注,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发展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意识,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办案中,注意讲策略、讲方法,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往来,注重维护企业的声誉,并依法及时追缴案件涉及的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切实做到了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牢固树立查办大案意识,不断增强办案效果。所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9件,占立案总数的89。办案中,主要查处三机关一部门人员职务犯罪。如我院查处一管委会主任周某贪污34万元的大案,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

(三)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保证依法文明办案。办案中,我们不折不扣地执行高检院的“九条卡死”和省院的“六个绝不允许”、“六条禁令”的硬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尤其是把人文关怀融入到办案之中,以公正、文明的执法,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促其主动配合侦查,取得了案件质量和安全防范双赢的效果。所查办的案件均做到当年结、当年诉,有罪判决率为100。

(四)牢固树立标本兼治意识,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们不断研究有效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

工作措施,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重点搞好所查办案件的个案预防外,还先后深入到交通、金融、水利等21个重点行业系统和部门,协助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堵塞了管理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同时,结合全市普法规划,通过上法制课、举报宣传周等形式,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共举办法制讲座30期,敦促嫌疑人写悔过书

28份,组织街头宣传活动8场次,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文明和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增强了法律监督的实效,为维护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不断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共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0件20人,侦查机关接到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直接立案19件19人,通知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如我院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盗窃作案多起价值2万余元,公安机关未立案,遂依法要求其说明不立案要求,公安机关接通知后直接立案。

(二)以防止漏捕漏诉、错捕错诉为重点,不断强化侦查监督工作。对不构成犯罪以及其它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捕决定11件16人,以建议撤回案件的形式防止错捕34件49人;
因不符合起诉条件建议撤回起诉意见20件27人,避免了错诉案件的发生;
改变案件性质6件9人;
追捕、追诉漏犯36人,所追捕、追诉的漏犯有罪判决率为100。如我院在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鞠超强奸一案时,发现其还有强迫卖淫事实,依法进行追诉,起诉至法院后,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三)以纠正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为重点,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不服审判机关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13起,立案审查12起,提请和建议潍坊市院抗诉12起,法院开庭再审7起,改判2起,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以防止超期羁押、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为重点,不断强化对羁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检查收押人犯882人,消除事故隐患9起,进行各种安全防范检查55次,纠正违法7次,提检察建议9次,办结批捕、起诉案件17件35人,检察监外执行罪犯1034人。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的监督,取得了连续24年无超期羁押的好成绩,我院的工作经验二次被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播出。

四、以提高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我们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以确保公正执法为目标,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管理监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健康深入开展。

(一)扎扎实实地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活动期间,我们坚持周一晚上、周五下午和周六上午进行集中学习,把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作为中心内容,采取举办专栏、开展学习讨论、邀请专家讲课、组织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推进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围绕查摆出来的问题,找原因,订措施,使全院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转变了执法作风,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强化业务培训。我们以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在全院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大兴业务学习之风,采取疑难案例研讨、知识竞赛、派出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理论和计算机操作等科技知识,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业务知识和实际办案能力。在市院组织的业务技能比赛中,我院获得了文字录入比赛团体第二名和个人第五名、第六名;
二名法警分别获司法警察比武警械操作、手枪射击第二名。

(三)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需要,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振兴检察事业的需要。我们以省院开展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在全院掀起加强规范化建设的热潮。今年7月份召开的全市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我院作为典型发言,与会代表到我院进行了参观学习;
8月,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办案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我院作为典型在会上发言,与会代表到我院参观了现场。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长叶青纯、副组长张振海、省院副检察长李敬武、马明生、纪检组长赵学安、市院检察长王卫东等领导分别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对我院的全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年来,我们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指导检察实践,用严格的制度规范执法活动,干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我院被高检院授予“检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吕光明检察长被评为首届“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长”;
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有51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三篇:××市检察院年度工作综合性自查报告

二oo四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两个着力点,突出“严打维护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为维护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服务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坚决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维护了全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一)坚持各项“严打”方针,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原则,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
报复陷害、敲诈勒索、哄抢、诈骗等侵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了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35件470人,同比分别上升9.1和7.6;
审查提起公诉649件938人,同比分别上升36.9和29.7,移送潍坊市院13件37人。

(二)坚持打防结合,强化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切实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办理来信来访,积极参加政法系统联合接访和市里组织的各种工作组,主动做好息访息诉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2件次,依法妥善处结集体访3件,检察长接访24件,初查106件,均做到了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我院控申科连续三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同时,不断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重新选派综合素质强的4名干警兼任繁华、西郊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采取上法制课、以案讲法等形式,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共上法制课21场次。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办案中,干警们严格执法,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和人权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了刑事案件质量。同时,还加大了检察改革力度,逐步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多媒体示证等制度;
坚持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制度,积极探索检警合作机制,提高了诉讼效率,使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确保了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查办重点,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群众普遍关注,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发展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1件2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意识,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办案中,注意讲策略、讲方法,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不间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往来,注重维护企业的声誉,并依法及时追缴案件涉及的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切实做到了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牢固树立查办大案意识,不断增强办案效果。所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9件,占立案总数的89。办案中,主要查处三机关一部门人员职务犯罪。如我院查处一管委会主任周某贪污34万元的大案,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

(三)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保证依法文明办案。办案中,我们不折不扣地执行高检院的“九条卡死”和省院的“六个绝不允许”、“六条禁令”的硬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尤其是把人文关怀融入到办案之中,以公正、文明的执法,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促其主动配合侦查,取得了案件质量和安全防范双赢的效果。所查办的案件均做到当年结、当年诉,有罪判决率为100。

(四)牢固树立标本兼治意识,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们不断研究有效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第四篇:某市检察院分院检察长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述职评议,衷心地感谢人大给予我汇报履职情况和听取评议意见的机会。

2014年4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我担任一分院检察长。检察工作的实践使我认识到:中国的检察制度由我国的政体、国体所决定,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深厚的实践基础。我国宪法确立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政地位,反映了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期望和要求。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通过履行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诉讼监督等职能,与侦查、审判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全社会公平和正义。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设置直辖市检察分院主要是因为案件的审级关系,由检察分院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和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
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国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一分院成立于1995年7月,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分院地域管辖的分工,我院案件管辖的区域为浦东新区、卢湾、徐汇、长宁、闵行、金山、松江、南汇、奉贤等9个区。我院与辖区检察院的联系主要通过办理第二审案件,开展个案指导。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分院检察长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检察官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通过教育管理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我认为,作为一名分院检察长,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带领全体检察人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护司法公正。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海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奋斗目标。今年,陈良宇同志到市检察院视察工作时,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激发了我更强烈的责任感;
在市委领导下,上海政法各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一分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全体干警勤奋敬业,为我履行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我继往开来、再创新业绩的信心。我和班子成员提出了“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以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塑造检察官良好形象,为上海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下面,我将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后,我和班子成员认真分析了做好各项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今年是新一届班子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检察工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经过“严打”整治斗争,上海的刑事案件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社会治安总体上保持了基本稳定的态势,但仍存在着严峻的一面,维护稳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提出对严重刑事犯罪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配合。通过派员适时介入侦查,参与公安机关讨论疑难案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组织集中公诉,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等,把“严打”方针落实到批捕、起诉等各个检察环节,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二是加强办案指导。我经常到办案第一线听取汇报,及时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疑难案件,加强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确保办案质量。三是把握好刑事政策,注意区别对待,体现“宽严相济”。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作案人员,特别是初犯、偶犯、过失犯,加大教育挽救力度,依法从轻处理。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经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运用《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帮助有关部门堵漏建制,预防犯罪。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正确履行职务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的社会变革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多方面因素,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我组织侦查部门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高检院有关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强调要提高对查处职务犯罪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今年,我院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查案力度,依法立案查处了中国中福实业总公司原总裁白晓江等人贪污、挪用公款及市看守所公安民警舒伟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案件。为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我带领侦查部门总结出“举报线索初查”、“立案传唤”等工作经验,并加强对职务犯罪新情况的研究,从而扩大了侦查视野,提高了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为加强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我经常深入侦查部门,参与制定和研究侦查方案,确定侦查方向,靠前指挥。在查案中,我十分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这是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的重要表现,体现了党和人民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与此同时,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案”,不因“官微”而不查,不因“案小”而不办。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立案,依法传唤,依法获取证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程序规范保证案件质量,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近年来我院所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法院都作出了有罪判决。三是依法文明办案。我要求检察官必须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将廉洁办案作为公正执法的重要内容,所有办案费用和办案用车全部由院里提供保障。办案中对发案单位,做到不借一辆车,不吃一餐饭,不花一分钱,不收一份礼。四是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方针,我提出,查处职务犯罪必须坚持打防并举,按照“一案一预防”的要求,通过办理案件开展预防工作,努力减少犯罪。如结合查办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张士翔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所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被市纪委选作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警示教育材料。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法律监督会不会影响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合作关系和人际关系,是检察长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我认为: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只要我们依法正确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提高办案质量,既讲监督也讲配合,就能取得其他执法机关的理解与支持。因此,我十分注意把法律标准作为诉讼监督的准绳,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意见,坚持实

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决不为保“面子”而不纠正;
对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提出抗诉;
加强对刑事二审案件的审查,依法支持区检察院抗诉,切实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中,我强调要把监督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上,重视对审判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的监督。在刑罚执行监督中,重点开展刑事诉讼超期羁押的检察。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中,则一手抓维权,一手抓息诉,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上海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对司法文明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要求全院干警在办案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且从有利于教育感化的角度给予人文关怀。如在侦查白晓江等人贪污、挪用公

款案件期间,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父亲病逝,我们利用休息天主动安排其与父亲遗体告别,使当事人及其亲属感动不已。在搜查时回避未成年人,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提供医疗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使其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在起诉书等法律文书中,尽可能隐去或简化被害人、证人的姓名、地址,以保护他们的隐私和人身安全,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推进检察改革,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强化法律监督的内在要求。检察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注重实效,不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我注意从一分院实际出发,把检察改革与年度工作同步规划,针对影响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制度性、机制性障碍,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稳步推进,形成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制度改革,机制创新,优化检察工作管理机制,提高质量和效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改革思路。

(一)继续深化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我院较早地在公诉、二审部门实行了“在检察长授权范围内,独立承担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审判监督任务,向检察长负责”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率先推出预备主诉检察官制度,加快主诉检察官后备队伍的培养。又针对我院侦查部门以办理大案要案为主的特点,推出了以办案责任和侦查指挥责任相统一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今年在全院各业务部门继续完善、全面推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如在侦查监督部门试行集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监督于一体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控告申诉部门建立以“首办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减少了办案工作的行政色彩,强化了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逐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在实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过程中,我认真思考,在放权的同时,如何对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权进行监督制约,以保证案件质量和公正执法。对此,我提出应重点建立两项机制。一是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推行以“三书”对照复核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通过对公诉等部门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中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对照复核,对主诉检察官是否依法办案及办案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二是建立以目标管理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机制,将检察官和各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工作质量以及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等纳入考核范围,促进检察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三)不断优化检察工作管理机制

我还积极探索建立体现司法属性、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管理机制,优化检察业务管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建院以来的办案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检察办案的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制定了《制度汇编与工作流程》,把法定诉讼程序和内部工作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使执法办案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并通过局域网,实行检察业务动态管理。我注重发挥检察委员会的业务领导决策作用。在检察委员会讨论问题时,注意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不先发言,不定“调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慎重行使检察长的最终决定权。今年又陆续推出了检察委员会委员听庭评议制度,以了解主诉检察官的公诉水平和办案质量;
实行了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使各业务处室全面了解和执行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水平。

三、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加强自身监督,做到公正执法,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我把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作为任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着重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关键。每年“两会”期间,我都指派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旁听分组讨论,主动听取代表们对一分院检察工作的意见,并限期处理,及时答复。我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两会”文件,贯彻“两会”精神。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批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函所反映案件问题的督办工作,对上述信函,都仔细阅看并指定专人办理。通过建立督办制度,严格督办程序,保证督办案件质量,及时答复和反馈,把督办工作落到实处,增强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

(二)全面落实检务公开

我组织控告申诉部门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务公开的要求,在举报中心、律师、证人接待室发放《检务公开手册》,并将有关内容制成挂图,公开检察机关的受理案件的范围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布接待来访、受理案件和举报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控告申诉、举报中心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对有些重要的举报、申诉,我都自己接待。我还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时,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要积极帮助当事人联系具体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要努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三)积极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

我院实行了廉政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借助他们社会联系面广的优势,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今年又新聘请了12名廉政监督员,邀请他们参加有关会议,由院领导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请他们旁听出庭公诉、案件听证会,走访发案单位等,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检察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情况,并请他们评议我院工作。通过积极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了全院干部廉洁办案、公正执法。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上海检察官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及法律专业水平必须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法治需要。我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保障,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目标,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一)坚持从严治检,促进廉政建设

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检察官素质的有效手段。我着重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全院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使检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牢

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国家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公正执法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根据高检院的部署,今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注重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按照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小事抓起,严肃查处违纪苗子,抓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做到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检察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和公正执法的能力。检察官的知识面和专业水平,必须适应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我把提高检察官专业化水平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严格检察官准入条件,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制定了各项培训办法和激励措施,引导大家自觉学习,提高了检察官的文化层次。每年选派检察官出国培训、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司法理念、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选拔主诉、主办检察官,评选检察专门人才,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教育培训和引进高学历的法律、计算机、外语、财会等专业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升自我,与时俱进,已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追求。

(三)深化创建活动,塑造良好形象

创建文明单位是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我院已连续4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我要求大家成绩面前不自满,提高标准找差距,不断深化创建内涵,

第五篇:在某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查。同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一、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某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下,在市、县两级人民

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努力推动领导班子、检察队伍、基层院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有新的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坚持严打方针,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法轮功”邪教犯罪活动、“打拐”、“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4899件7288人,其中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等“三类”重点犯罪案件,破坏市场经济、涉枪、涉爆案件4056件6083人,占批捕总数的83、85;
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7件296人,杀人、强奸、抢劫、涉爆案件3212件4986人,“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案件43件87人,毒品犯罪案件703件904人。依法提起公诉5652件8178人,其中“三类”重点犯罪案件3238件5072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6件149人,“法轮功”犯罪案件49件85人。典型案件有:省院挂牌督办的邹千洪、邹永洪等23人涉嫌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3个罪名的案件,梁氏等26人涉嫌7个罪名的案件,李子军、梁明德等4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刘还血等6人抢劫的案件,周兴高、周培友等6人拐卖儿童的案件。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新的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认真履行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责,积极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件。五年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92件430人,其中贪污案147件,贿赂案55件,挪用公款案86件,集体私分案10件;
滥用职权案27件,玩忽职守案47件,徇私舞弊案15件,泄露国家秘密案1件,侵犯公民权利案4件;
涉案5万元以上大案166件、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案36件,共202件,占立案总数的52%。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00多万元。与前五年相比,查办贪贿案件大案数由109件增加到136件上升25%,要案数由10件增加到27件上升170%;
查办渎职案件立案数由57件增加到94件上升65,其中大案数由3件增加到30件增加9倍、要案数由零上升到9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298件中: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金融管理部门“三机关一部门”科、处级领导干部案件84件,占28%;
国企改制和涉农中的贪贿案件99件,占33%;
公安、司法机关案件14件,占17。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94件中:行政执法机关案件47件,占50;
公安、司法机关44件,占47,比前五年的18件上升1444;
查处“保护伞”案件4件5人。其中,典型案件有市物价局原局长杨旭英(正县级)、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陈发明(正县级)、市乡镇企业局原局长余西文(正县级)、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原局长易旭东(副县级)、人行某分行原副行长何安石(副县级)、市中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傅应明(副县级)、中行夹江支行会计科原科长兼计划信贷科科长李锦华、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原主任罗文超(正县级)、市政府扶贫办原副主任马国刚(副县级)、金口河区原副区长蹇明清、省院指定管辖的甘洛县原副县长木吉古哈案等。

2014年4月市院设立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后,在市、县两级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由检察机关牵头,各相关行业、系统与部门参加的预防工作协调小组,初步建立起预防网络和工作机制,预防职务犯罪齐抓共管局面逐步形成;
加大了预防宣传力度,特别加强了对金融、行政执法、国有土地资源审批等重点行业、敏感热点部门关键环节工作人员开展个案预防、单位预防、行业系统预防,同交通、水利、国土、卫生、税务、工商和建设等单位签订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书,建立了会议联系制度;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与建设单位签署廉政合同,开展了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预防,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各基层检察院把预防工作辐射到本辖区的重点行业及重点工程共计72个,全市开展重点立项工程项目预防共14个,预防工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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