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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7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4-02-18 09:01:04     阅读:

大家知道如何拟订一份有效的应急预案吗,我们在面临一些突发情况时,一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下面是无忧文档小编为您分享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7篇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学校周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溺水事故、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学校火灾时,本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医疗救护组

组长:侯希贺

组员:

3、学生管理组

组长:楼建新

组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成刚

组员:后勤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简单护理、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3)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重大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公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2、重大溺水事故可能发生在距离学校不远的河流中,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3、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可能发生在学校的集会、楼道走廊中,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4、学校火灾事故可能发生在学校教室的插座及日常开关、常用设备上,可能危及学校和学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突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懂得交通安全知识,来校回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则。

2、校园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及时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或119。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及时与家庭联系,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二)突发重大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

1、在夏秋季节细致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工作,教育学生外出游泳要征得家长同意,须有熟悉水性的人陪同;禁止学生独自游泳。

2、学校做好日常学生到校点名管理,尤其是下午,如发现学生旷课或早退,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学生情况。

3、学校得知出现学生重大溺水事故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拨打110、120,及时联系家长,及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医疗等部门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突发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校举行全校性活动,应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出细致周密的活动计划及安排,做好应急预案。

2、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有秩序、有礼貌、有文明,肯忍让,禁止在楼梯走廊追、拉、推、跑、跳和成群结队。

3、若突发集会、楼梯走廊拥挤踩踏重大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告。

4、组织应急小组对受伤学生进行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第一时间向120急救部门求援,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5、迅速与受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防止事态严重化。

(四)突发学校火灾的应急处置

1、发现火灾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师解救受困学生,组织教师及时进行灭火(严禁小学生参与救火),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电源,避免灾害扩大化。

2、学校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教学楼,疏散学生至安全地带。

3、根据灾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受灾后的心理问题。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教师组成。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

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3、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为确保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处理,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及医疗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定本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及药事管理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突发应急事件的预警系统

1、突发应急事件的预警系统指各种意外紧急需要医疗救援的所有状况,包括传染病、中毒抢救、水灾、地震、火灾等。预警系统的启动: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主任或副主任及药房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协助。按照医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资源协助完成抢救工作。传染病甲类、乙类按照本县或本院预案中三级预警系统的标准启动。

2、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主任负责协调工作,替代人为协助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协助药剂科主任分管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该药房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

3、抢救紧急呼叫:如遇抢救患者,当班人员应准备好

急救药品,积极主动地参与抢救工作。当药品短缺时,应主动与药库或其他药房联系,尽快补足,同时应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寻找代用品解决问题。

二、组织机构

⒈、在突发事件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⑴制订、审核治疗及预防用药方案:包括一线人员、二线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的预防用药方案和突发应急事件治疗用药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突发应急事件相关用药目录,及突发应急事件抢救用药目录。

⑵审核紧急备药品种的剂型、数量等,审核抢救用药目录如呼吸衰竭用药、循环衰竭用药、肝肾功能不全用药、中毒抢救、水灾、火灾、地震等用药;

⑶制定、审核药物安全性监测方案;

⒉药剂科在突发事件中行使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并设立药剂科突发应急事件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科主任、副主任、各药房负责人、药库人员。

⒊药剂科下设5个专业职能组,其职能为:

⑴人力资源组:由科主任任组长,负责在突发事件中的人员整合,稳定职工情绪、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组应定期向科主任汇报人员情况(包括出勤、感染情况)。 ①人员整合包括各组工作人员的重新定岗、人员调配、新组临时性岗位的人员安排、排班,一旦进入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应宣布全科(组)停休,全体人员预留24小时联系电话,及每人的职责,并制成表格。

②稳定员工情绪,进行员工的激励并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并适当的应用心理学知识体会工作人员的切实困难。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证隔离区内工作人员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进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预防措施、消毒、实施隔离等。

④保证与上级领导沟通渠道的通畅,向上级申明药剂科的工作情况、特殊性,协调各种临时性问题。

⑵药品保障供应组:指定药库人员兼任药库组长,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的追踪;并根据医院制订的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做基本采购计划包括治疗指南或专家组指定的药物目录中药品,写明药品的名称、疗程、用量、金额、预计接受治疗的人数,需要考虑药物治疗方案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在采购过程中保证紧缺药品供应。

②负责医院药品及消毒剂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药库负责向病区运送药品,但每次需将药品送至发烧门诊或隔离病区的半污染区,与污染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③中毒抢救、水灾、地震、火灾等抢救药品,可能不属医院常备药品,但必须掌握这些药品由哪些制药企业生产及其供应渠道。

④供应库存药品和协调各药房抢救药品的调剂。

⑶药品调剂组:由药房主任负责,其主要工作为:

①进行医院日常药品的调剂工作,执行其他与调剂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②进行切实有效的防护(考虑到有可能个别发热病人到门诊),处方应用院内网络系统传递,手工传递的处方应进行消毒并妥善保管,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③发热门诊药房的常规工作包括:药品领发、排班、帐物管理和消毒等。

④为临床提供用药信息,保障药品供应,储备药品的会诊计划,防止积压,做面向患者的用药咨询和宣传工作。

⑷临床药学组:由副主任兼任或临时任命,负责突发事件中药物信息、临床药学和药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时收集整理药物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向临床传递合理用药信息。

②adr监测、报表的收集和上报,反馈。

⑸药品质量控制组:由药库主任兼任组长负责,其工作包括:

①采购药品、捐赠药品质量控制。

②外购、捐赠药品药检报告单的查验。

③对捐赠药品查验每批次的质检报告和效期。

三、突发应急事件的药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项

⑴遇有上述突发应急事件启动应急响应以后药剂人员必须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开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药师都要积极主动、灵活机动采取措施,勇于参与抢救工作。

⑵传染病突发应急事件后药学工作的善后处理

①为传染病病人提供药品供应的病房药房应设置在清洁区,因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的药品善后处理应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②用于治疗住院传染病病人的药品,应在清洁区摆药。每日摆药以整包装药品不应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但由于特殊需要进入污染区的药品,在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污染区剩余药品消毒应在污染环境及房屋的终末消毒后进行。剩余药品消毒方法采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后的剩余药品视为医用垃圾,可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区处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区药品消毒销毁前,应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③进入半污染区的药品的处理。药品应尽可能不进入半污染区。特殊需要进入半污染区的药品,在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半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进入半污染区的剩余药品的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终末消毒后进行,半污染区内药品外包装或者原包装消毒采用0.2%-0.5%的过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开原包装的口服

药品不得回收使用。其余药品在外包装、原包装擦拭消毒后,经院感染办检查批准后可继续使用。半污染区的药品消毒后进行帐册登记、金额统计。

④传染病后消毒药品的处理。抗传染病工作需要准备充足的消毒药品,其消毒药品主要以过氧乙酸和含有效氯产品为主。阶段性防治传染病工作结束后,应首先联系其他使用单位,以减少浪费和避免环境污染。消毒药品过期后,不得进行销售。

⑤积压药品的处理。阶段性防治传染病工作结束后,在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外,如存在积压药品,应及时全面统计,积压药品信息首先向供应商、并通过及时反馈,以避免盲目进货。库内待处理积压药品,在盘点入帐后向其他使用单位联系或与供应商协商,帮助联系使用。过期失效后不得进行使用,并应建帐统计,按有关规定报损销毁。

⑶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应急预案也适用于其他突发应急事件发生的药事应急管理预案,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等不同灵活应对。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篇3

一、总则

(一)目的

制定《乌龙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乌龙镇卫生预案”)的目的是: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霍邱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四)适用范围

?乌龙镇卫生预案》适用于我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乌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村应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村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本镇要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二、乌龙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乌龙镇应急指挥机构

乌龙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其职责:

(1)组织和动员本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本镇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本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乌龙镇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乌龙镇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本镇预案;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乌龙镇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乌龙镇卫生院的职责应有:

(1)能力建设: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乌龙镇卫生预案》,承担技术方面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

指导、协助驻本镇各单位、村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村级卫生诊断”,分析本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本镇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协助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乌龙镇其他相关机构

(1)村委会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派出??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驻本镇单位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4)村卫生室、个体诊??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5)本镇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

本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与本镇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的网底,乌龙镇卫生院应做好和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应包括本镇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通报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本镇组织和村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本镇或单位的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村级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本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镇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邻近乡镇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反应措施

本镇内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户胡镇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村级动员,组织本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镇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本镇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

2、镇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

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本镇居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9)根据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村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0)指导驻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3、驻本镇单位

(1)按照本镇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

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派出??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村民委员会

(1)当本镇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本镇内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种、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本镇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组织本镇村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由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有条件的村,可对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本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本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恢复与重建

动员本镇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本镇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三)奖励与表彰

根据上级要求,本镇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本镇内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四)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六)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信息系统

建设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本镇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村委会、驻本镇各单位应完善本镇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本镇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本镇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培训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三)医疗救治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四)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挥驻本镇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不同功能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职责,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五)培训与演练

加强本镇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本镇中的安全员。卫生业务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本镇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本镇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六)经费和物资保障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

我镇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七)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调查我镇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驻本镇各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避难和救助场所清单,绘制避难和救助场所分布图及标识,并报上级政府和专业防治机构备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政府,及时确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和救助场所,并在本镇显著位置张贴避难和救助场所的地图及标识。被确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单位,应服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紧急情况下,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即刻指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场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八)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本镇负责并协助组织驻本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本镇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驻本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

本镇应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牧、交通、建设、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应摸清本镇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配合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对驻本镇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篇4

根据国办发(xxx)52号文件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的指示精神,xxx社区根据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证公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区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扎扎实实的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

为有序实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成立指挥机构分工如下:

总指挥:xxx(社区主任)

副总指挥:xxx(房管所长)

副总指挥:xxx(社区副主任)

副总指挥:xxx(社区党支部委员)

成员:xxx

三、健全制度

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评议。

四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

1、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报火警119,同时指挥和副指挥迅速将情况报告街道办,并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展开抢救。

2、定期检查食堂尤其是卫生状况进行彻底检查,以防止食物中毒

3、对办公室档案图书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防盗防火

4、对办公区域的电源。液化气罐。电热器。电炉。电热毯进行彻底检查以防后患。

五、加强领导

社区办和房管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值班制度,关键岗位。部位要设专人负责,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经常总结经验,定检查,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篇5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减轻、避免和消除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发生在我省境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在政府及省应急委的领导下,成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工作。

3.2工作机构

省卫生厅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预案规定,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各州(市)、县(市、区)政府及应急委、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3现场指挥机构

受派出机构委托,成立现场处突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现场救援工作。

3.4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根据需要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评估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3.5专业技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和落实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4监测、预警和报告

4.1监测

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卫生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医院哨点监测网络、出入境检验检疫检测网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举报电话等监测网络按照法定职责承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任务。

4.2预警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4.3报告

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余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4.4义务报病员制度

为消除信息盲区,扩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层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小组中聘用义务报病员,建立义务报病员制度。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按照分层评估、分级响应、区域协作、专业救援、分类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工作以县为基储以州市为重点、以省为支撑。应急处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实行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5.2事件评估

在监测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成专家评估组到事件现场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专家评估机制。

5.3预警决定

涉及全省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警建议,报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涉及局部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州(市)或县(市、区)政府依照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提出预警建议,报请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

5.4启动应急预案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请求启动国家级预案,由省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州(市)级应急预案,由州(市)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由县(市、区)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

5.5调集应急资源

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或预警地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调集本行政区域的应急资源储备,保障应急需求。

5.6集结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迅速形成应急救援具体工作方案,集结与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队伍集结,原则上由州(市)级或县(市、区)级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负责。

5.7启动区域协作机制

应急处理中,充分考虑不同救援组织的地理、交通、资源优势,打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按距离优先、时间优先、资源优先原则,调用应急资源和应急力量,以最大限度缩短事件现场获得应急支援的时间。

5.8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场应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遵循边调查、边处置、边的现场处置原则,实施现场救治、调查、控制措施并举。现场应急管理中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的安全性。现场应急管理工作由现场指挥所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5.9现场封锁或撤离

在发生甲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政府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必要时实行交通卫生检疫。在发生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及群众安全时,应及时组织群众从高危地区撤离。

5.10妥善救治事件受害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和救济;财政部门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拘收。

5.11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应急救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有外籍或港澳台人员遇险时,救援人员应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上级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要人士、知名人士的基本情况应同时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港澳台办)和省卫生厅报告。

5.12事件终止与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及时终止应急反应,及时发布应急终止信息,并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在完成现场应急处理任务后,经现场处突指挥机构和派出的政府机构批准,应及时撤离事件现常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不明原因性疾并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的应急队伍从高危现场撤离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留验观察;对设备进行去污消毒处理。

5.13信息通报与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地区的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需向相关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和地区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时,由省外办和省卫生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或经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发布,其它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5.14应急处理工作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后,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5.15善后处理

事发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理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16社会救助与保险

全省要以各级红十字会为基础,建立义务助残救助体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残、受害人员提供人道主义服务。逐渐建立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帮助事件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应急处理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由省卫生厅牵头建设盛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公共卫生信息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由省应急委办公室协调建立省级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

6.2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培训和演练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骨干培训。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应急队伍和骨干的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1~2次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战演练。

6.3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成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并分别建立若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

6.4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建设

各级政府及各民航、铁路、公路客运站和全省边境口岸均应在相对封闭、易于管理的区域预先建立能满足一定数量传染性疾病接触者或可疑病人暂时集中留验观察需要的隔离观察场所。

6.5血液和血液制品保障

各级政府依法负责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全省各血液中心、基层血库应建立血液应急储备基数制度和稀有血型资源共享制度,保证各型血液的最低储备。昆明血液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资料库。

6.6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省级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计划;省发改委负责组织、落实物资储备;省财政厅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省卫生厅定期对储备物资目录和清单进行更新修订。我省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信息储备相结合的形式,实行一线分级储备、区域重点储备和省级保障储备相结合的分级储备制度。

6.7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项使用、滚动结存。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预算结算制度。各级监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的使用监管和效用评估。

6.8应急处理技术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保障要依从大卫生的观念,集中全社会的相关资源,按社会协作的形式组织。各级政府应投入专项资金和争取各种项目经费,有计划地重点改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水平,改进技术装备,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6.9通讯保障和交通保障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和依法征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公安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电信公司应无条件保障应急处理通讯服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理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10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部门应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提供咨询服务。

7预案准备和修订

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本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简本。

公共卫生应急预案范文篇7

一、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本社区范围内突发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处置。

三、实施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地发出预警。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和监测资金,做好物资、人员、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开展工作。

(二)统一指挥,机构落实

社区内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卫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社区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在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查、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四)科学防治,依法处置

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科学、依法、有效地开展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四、各部门职责

居委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地发出预警;设立专项资金和监测资金,做好物资、人员、技术准备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并进行督查;组织人员,调派车辆,认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社区警务室和安全办公室:在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实施对坐车人员和物质的交通检疫、物品查验和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做好疫区的交通运输管理;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现场控制、疫区封锁和事件发生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实施对传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事件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

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家禽家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与卫生院的沟通,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农药管理,指导和加强广大农民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清理整顿剧毒鼠药市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应急处置措施

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社区应急办统一指挥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全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限时报送制度。

1.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并续报有关情况及处置工作措施。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村委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情况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二)严格控制传染源、截断传播途径。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做好疫源地消毒和个人防护,预防交叉感染。

(三)明确中毒原因,封存可疑物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采样、调查,分析中毒原因;查明突发食物中毒发生的经过、发病人员和死亡情况,对已扩散的中毒源进行追踪,依法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

(四)组织医疗救治、减少事件损失。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卫生院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隔离和治疗,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确保措施落实。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疫情报告、传染源管理、密切接触者隔离、疫源地和医院消毒,以及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食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

(六)做好卫生宣传、消除社会恐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七)规范情况报告、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收集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向各级政府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处置进展情况,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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