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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要点|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03 20:11:37     阅读: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要点 一、了解教育学的发展历程,掌握教育发展的阶段及其特点。

1、教育学的发展历程:萌芽、独立形态、多元化、现代化 2、教育发展的阶段及其特点:
四个阶段:原始形态的教育、古代学校教育、现代学校教育、学习化社会的终身教育。

⑴原始社会的教育的特点:①教育具有非独立性,教育和社会生活、生产劳动紧密相连。②教育具有自发性、全民性、广泛性、无等级性和无阶级性。③教育具有原始性。

⑵古代社会教育的特点:阶级性、道统性、等级性、专制性、刻板性、象征性。

⑶近代社会教育的特点:教育国家化、初等教育义务化、教育世俗化和法制化。

⑷现代教育的特点:生产性、公共性、科学性、未来性、革命性、国际性、终身性。

《学记》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教育专专著;昆体良《论演说家的教育》,是西方最早的教育专著,古代西方第一部教学法论著;夸美纽斯《大教学论》,教育学开始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近代第一本教育学著作;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现代教育学之父”;1939年凯洛夫《教育学》,世界上第一部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学著作;1930年杨贤江《新教育大纲》,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学著作。

二、了解影响个体发展的基本因素,掌握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与教育。

1、影响个体发展的基本因素:
主要是受到遗传、环境、教育(学校教育)、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影响 2、个体身心发展规律:
⑴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教育上的要求:循序渐进地促进人的发展。

⑵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教育工作必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提出不同的具体任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和内容。

⑶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教育教学抓住关键期,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佳的效果。

⑷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树立信心,相信每一个学生;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发现学生的优势,扬长避短,长善救失,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信心和自觉。

⑸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

三、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的关系 1、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的关系:
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作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的领导权。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受教育权。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目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教育内容的取舍。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教育体制。教育相对独立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教育对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影响:教育培养出政治经济制度所需要的人才。教育通过传播思想、形成舆论作用于一定的政治经济制度。教育促进民主化进程,但对政治经济制度不起决定作用。

2、教育与生产力水平的关系:
⑴生产力对教育的决定作用:
①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②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教育结构的变化。

③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着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手段。

④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着学校的专业设置。

⑤教育相对独立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⑵教育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
①教育再生产劳动力 ②教育再生产科学知识 3、教育与文化的关系 ⑴文化对教育发展的制约作用:
①文化影响教育目的的确立。

②文化影响教育内容的选择。

③文化影响着教育教学方法的使用。

⑵教育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①教育具有筛选、整理、传递和保存文化的作用。

②教育具有传播和交流文化的作用。

③教育具有选择和提升文化的作用。

④教育具有更新和创造文化的作用。

四、理解教师的劳动特点,掌握教师的职业素养、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策略。

1、教师劳动的特点:
(1)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创造性。(2)教师劳动的连续性和广延性。(3)教师劳动的长期性和间接性。(4)教师劳动的主体性和示范性。(5)教师劳动方式的个体性和劳动成果的群体性。

2、教师的职业素养:
⑴、职业道德素养:对待事业: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对待学生:热爱学生;对待集体:团结协作;对待自己:为人师表(良好的道德素养); ⑵、知识素养:政治理论修养;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本体性知识);广博的学科文化知识;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条件性知识);丰富的实践知识; ⑶、能力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组织教育和教学的能力;自我调控和自我反思能力(较高的教育机智)。

⑷、职业心理健康:高尚的师德;愉悦的情感;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康的人格。

3、良好师生关系建立的途径和方法:
⑴教师方面应该做到:①了解和研究学生。②树立正确的学生观。③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④热爱、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⑤发扬教育民主。⑥主动与学生沟通,善于与学生交往。⑦正确处理师生矛盾。⑧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⑨加强师德建设,纯化师生关系。

⑵学生方面应该做到:①正确认识自己。②正确认识老师。

⑶环境方面:①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确保校园文化的独立性,完整性和纯洁性。②加强学风教育,促进良好学风养成,使学生在一个良好的学风氛围下健康的学习,这对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也具有一定的作用和价值。

【教育学部分考试要点二】 五、了解学制的历史沿革,掌握现代学制的类型。

1、教育制度:广义是指国民教育制度;狭义是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学校教育制度是国民教育制度的核心。

2、我国现代学制的沿革:
旧中国:
1902 壬寅学制(未实行) 以日本的学制为蓝本,是我国首次颁布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1903 癸卯学制(实行新学制的开端) 主要承袭了日本的学制,是中国第一个实行的现代学制; 1912 壬子癸丑学制 明显反映了资产阶级在学制方面的要求,第一次规定了男女同校,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学制; 1922 壬戌学制 留美派主持全国教育联合会以美国学制为蓝本,又称“新学制”“六三三学制”。

我国当前的学制改革:
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2020 战略目标:“两基本,一进入”(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全国行列) 3、现代学制的三种类型:双轨学制、单轨学制、分支型学制 六、了解课程的类型,理解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含义,明确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

1、课程的类型 ⑴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⑵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⑶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⑷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⑸基础性课程、拓展性课程与研究型课程⑹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 2、课程计划: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计划的基本内容:学科设置、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

3、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课程标准的结构: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附录。

4、教材: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系统阐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它是知识授受活动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

5、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
⑴改革课程功能,倡导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⑵改革课程结构,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⑶改革课程内容,体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⑷改变学习方式,倡导建构的学习。⑸改变评价方式,形成正确的评价观念。⑹改革课程管理,促进课程的民主化与适应性。

七、理解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掌握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方法及其应用。

1、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⑴、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 ⑵、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统一 ⑶、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 ⑷、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 2、中小学常用的教学原则主要有:
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 巩固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等。

3、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有:
⑴以语言传递为主的教学方法。⑵以直观感知为主的教学文法。⑶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⑷以引导探究为主的教学方法。⑸以情感陶冶为主的教学方法。

4、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的基本依据:
⑴教学目的和任务的要求;⑵课程性质和特点;⑶每节课的重点、难点;⑷学生年龄特征;⑸教学时间、设备、条件;⑹教师业务水平、实际经验及个性特点。

八、掌握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教学评价的类型及功能。

1、教学组织形式:是指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所采用的社会结合方式。

2、现代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 现代教学的辅助形式:个别教学与现场教学 现代教学的特殊组织形式:复式教学 其他教学组织形式:分组教学,道乐顿制,特朗普制 3、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备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作业的布置与反馈;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常用方式:平时考查、考试)。

4、教学评价的基本类型:按教学评价的作用: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终)结性评价; 按评价采用的标准:相对性评价、绝对性评价、个体差异评价; 按评价主体:外部评价、内部评价。

5、教学评价的功能(作用):诊断教学问题;提供反馈信息;调控教学方向;检验教学效果。

九、理解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掌握中小学常用的德育原则、方法及其应用。

1、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
①、德育过程是对学生知、情、意、行的培养提高过程。知、情、意、行是品德心理的四要素。以知为开端,以行为终结。

②、德育过程是一个促进学生思想内部矛盾斗争的发展过程。

③、德育过程是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交往,统一多方面教育影响的过程。

④、德育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逐步提高的过程。

2、德育原则:①导向性原则;②疏导原则;③因材施教原则;④知行统一原则;⑤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⑥尊重信任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的原则;⑦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⑧依靠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原则;⑨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原则。

3、常用的德育方法:①说服教育法;②榜样示范法;③陶冶教育法;④实际锻炼法;⑤品德修养指导法;⑥品德评价法;⑦角色扮演法;⑧合作学习法。

4、选择德育方法的依据:①德育目标;②德育内容;③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

十、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1、了解和研究学生(前提和基础); 2、有效地组织和培养优秀班集体(中心环节); 3、协调校内外各种教育力量; 4、学习指导、学习活动管理和生活指导、生活管理; 5、组织课外、校外活动和指导课余生活; 6、建立学生档案; 7、操行评定; 8、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 9个别教育工作; 10、班会活动的组织; 11、偶发事件的处理。

【教育心理学部分考试要点一】 一、了解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历史。

教育心理学是研究教育教学情境中学与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科学。学习心理是教育心理学的核心。

教育心理学的发展进程:
1、初创时期(20世纪20年代以前) 裴斯泰洛齐 第一次提出“教育教学的心理学化”的思想; 赫尔巴特 首次提出把教学理论的研究建立在科学基础——心理学之上; 1868 乌申斯基 《人是教育的对象》 “俄罗斯教育心理学的奠基人”; 1877 卡普捷列夫 《教育心理学》 最早以“教育心理学”命名的著作; 1903 桑代克 《教育心理学》西方第一本以“教育心理学”命名的著作; 1913~1914 扩充为三卷本的《教育心理大纲》,奠定了教育心理学发展的基础,西方教育心理学的名称和体系由此确立,因此,桑也被称为“教育心理学之父”。

2、发展时期(20世纪20~50末) 3、成熟时期(20世纪60~70末) 布鲁纳 罗杰斯 奥苏贝尔 教育心理学的内容日趋集中,教育心理学学科体系基本形成。

4、完善时期(20世纪80以后) 布鲁纳 二、了解行为主义和认知派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理解并运用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更新教育观念并促进教学。

1、行为主义学习理论 ①、巴普洛夫的经典性条件作用理论 发现经典性条件作用,并提出经典性条件作用的原理;经典性条件作用的规律:泛化与分化、消退、恢复。

②、华生 将经典性条件作用运用于学习,将经典性条件作用原理发展成为学习理论。

③、桑代克的联结—试误学习理论 桑代克的联结说是教育心理学史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学习理论;学习的进程是一种渐进的、盲目的、尝试错误的过程;桑代克认为,学习要遵循三条重要的原则:准备律、练习律、效果律。

④、斯金纳的操作性条件作用理论 人和动物的行为有两类:应答性行为、操作性行为。正强化;负强化 ⑤、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 把观察学习包括注意、保持、复现和动机四个子过程。强化分为三种:直接强化、替代强化、自我强化。

2、 认知派学习理论 ⑴、苛勒的完形—顿悟学习理论 黑猩猩实验 ⑵、托尔曼的符号学习理论 学习是对完形的认知,是形成认知地图的过程。期望是托尔曼学习理论的核心概念。

⑶、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习理论 学习观、教学观、发现学习。将知识的学习分为知识的获得、转化和评价三个环节。

⑷、奥苏贝尔的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 学习的分类:①、按学生学习的方式:接受学习、发现学习;②、按学习内容与学习者认知结构的关系:有意义学习、机械学习。学生学习的实质:是有意义接受学习。

⑸、加涅的信息加工学习理论 加涅被公认为是将行为主义学习观与认知主义学习观相结合的代表。学习过程就是一个信息加工的过程。

3、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⑴、有意义的自由学习观;根据学习对学习者的个人意义,将学习分为无意义学习和有意义学习两类。

⑵、学生中心的教学观。

4、简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⑴建构主义知识观:建构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对知识的客观性和确定性提出质疑,强调知识的动态性。

⑵建构主义学习观:建构主义在学习观上强调学习的主动建构性,社会互动性和情境性三方面。

⑶建构主义学生观:建构主义者非常强调学习者本身已有的经验结构,认为学习者在学习新新信息、解决新问题时往往可以基于相关的经验,依靠其认知能力形成对问题的解释。

5、试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当前教育实践的启示:
⑴从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出发,建构主义强调知识是个体对于现实的理解和假设,其受到特定经验和文化等的影响,因此每个人对知识所建构的理解是不同的。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要更加重视学生的个性化特点,因材施教,并不是要对所有的学生传授完全相同的原理知识,而是要让每个学生能够按照他的知识经验建构出新的知识内容。

⑵从教学的角度来看,建构主义认为学习就是主体对学习客体的主动探索、不断变革,从而建构对客体意义理解的过程。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注意学生的有意义建构,通过适当的教学策略启发学生能够自主建构认知结构。

⑶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灌输的对象,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除了传统知识的传授,还应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学习过程中能够主动发现、分析、解决问题。

三、理解学习动机的含义,了解学习动机的分类和学习动机理论,掌握激发与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动机的方法 1、学习动机的含义:
是指激发个体进行学习活动,维持已引起的学习活动,并使行为朝向一定学习目标的一种心理倾向或内部驱力。

2、学习动机的分类:
⑴、按动机产生的诱因来源:内部学习动机、外部学习动机; ⑵、按学习动机的社会意义:高尚的学习动机、低级的学习动机; ⑶、按学习动机起作用时间的长短:近景的直接性学习动机、远景的间接性学习动机; ⑷、按动机在活动中作用的大小:主导性学习动机、辅助性学习动机; ⑸、根据学校情境中的学业成就动机的不同,可分为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

3、学习动机理论 ⑴、强化理论;⑵、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⑶、阿特金森的成就动机理论;把个体的成就动机分为两类:力求成功的动机、避免失败的动机。

⑷、韦纳的成败归因理论;⑸、自我效能理论;⑹、习得性无力感理论 4、学习动机的培养:
⑴、了解和满足学生的需要,促进学习动机的产生; ⑵、重视立志教育,对学生进行成就动机训练; ⑶、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自我概念,获得自我效能感; ⑷、培养学生努力导致成功的归因观。

⑸、培养对学习的兴趣。

⑹、利用原有动机的迁移,使学生产生学习的需要。

5、学习动机的激发:
⑴、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兴趣,维持好奇心;⑵、设置合适的目标; ⑶、控制作业难度,恰当控制动机水平;⑷、表达明确的期望; ⑸、提供明确的、及时的经常性的反馈;⑹合理运用外部奖赏; ⑺、有效运用表扬;⑻、对学生进行竞争教育,适当开展学习竞争。

【教育心理学部分考试要点二】 四、理解学习迁移的含义,了解学习迁移的类型和学习迁移理论,掌握有效促进学习迁移的教学措施。

1、学习迁移的含义 学习迁移也称训练迁移,是指一种学习对另一种学习的影响,或习得的经验对完成其他活动的影响。

2、学习迁移的类型:
①、根据迁移的性质和结果:正迁移、负迁移、零迁移; ②、根据迁移发生的方向:顺向迁移、逆向迁移; ③、根据迁移内容的抽象与概括水平不同:水平迁移、垂直迁移; ④、根据迁移内容的不同:一般迁移、具体迁移; ⑤、根据迁移的程度:自迁移、近迁移、远迁移; ⑥、根据迁移的路径:低路迁移、高路迁移; ⑦、根据迁移过程中所需的内在心理机制的不同:同化性迁移、顺应性迁移、重组性迁移。

3、学习迁移理论:
⑴早期的迁移理论 ①、形式训练说 是最早的关于迁移的理论,以官能心理学为基础。迁移的发生是无条件的、自发的。形式训练说缺乏科学的依据。

②、相同要素说 桑代克等人认为,迁移是非常具体的、有条件的。

③、概括化理论 也称经验类化说,由(美)贾德提出,1908 “水下击靶”实验——是概括化理论的经典实验。

④、关系理论 也称关系转换说或转换理论,迁移是学习者突然发现两个学习经验之间关系的结果,是对情境中各种关系的理解和顿悟,而非由于具有共同成分或原理而自动产生。

⑵、现代迁移理论:
①、认知结构迁移理论 布鲁纳、奥苏贝尔。影响学习迁移的知识结构变量有:可利用性、可辩别性、稳定性。

②、产生式理论 安德森 ③、情境性理论 格林诺等人 4、促进学生有效迁移的教学措施:
①、改革教材内容,促进迁移; ②、合理编排教学方式,促进迁移; ③、教授学习策略,提高学生的迁移意识; ④、改进对学生的评价。

五、理解知识和学习的含义,了解知识学习的类型,掌握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的特点与学习过程。

1、知识的含义:是指主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而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

2、学习的含义:是个体在特定情境下由于练习和反复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变化。

3、知识学习的类型:
①、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②、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4、知识的分类:
⑴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①、陈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言语进行直接陈述的知识,主要用于区别和辨别事物。陈述性知识的一般过程:获得、保持、提取; ②、程序性知识即操作性知识,是一种经过学习后自动化了的关于行为步骤的知识,表现为在信息转换活动中进行具体操作。程序性知识的一般过程:陈述性阶段、程序化阶段、自动化阶段; ⑵、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 ⑶、策略性知识 六、理解学习策略的含义,了解学习策略的分类,掌握学习策略教学的特点与方法。

1、学习策略的含义:是指学习者在学习活动中,为了达到有效的学习目的而采用的规则、方法、技巧及其调控方式的综合。

2、学习策略的分类:
⑴、认知策略:复述策略、精加工策略、组织策略 ⑵、元认知策略:计划策略、监控策略、调节策略 ⑶、资源管理策略:时间管理策略、环境管理策略、努力管理策略、学业求助策略 3、学习策略的特征:
⑴、操作性和监控性的有机统一; ⑵、外显性和内隐性的有机统一; ⑶、主动性和迁移性的有机统一。

4、学习策略训练的方法:
指导教学模式、程序化训练模式、完形训练模式、交互式教学模式、合作学习模式。

七、掌握问题解决的过程和影响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

1、问题解决的过程:发现问题、理解问题、提出假设(关键阶段)、检验假设。

2、影响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
⑴问题情境;⑵定势与功能固着;⑶原型启发;⑷已有知识经验;⑸情绪与动机。

八、了解皮亚杰与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1、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他律道德、自律道德) ⑴、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

⑵、把儿童的品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自我中心阶段(2~5岁);权威阶段;可逆性阶段;公正阶段。

2、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 提出道德发展阶段论,采用“道德两难故事法”,道德判断分为三个水平,每一水平包含两个阶段,六个阶段依照由低到高的层次发展。

①、前习俗水平:
幼儿园及小学中低年级,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相对功利的道德定向阶段 ②、习俗水平 :小学中年级一直到青年,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 ③、后习俗水平:
社会契约的道德定向阶段,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 【教育政策法规部分考试要点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了解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和原则,掌握我国基础教育相关制度安排、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⑴、我国教育的性质:社会主义性质。

⑵、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⑶、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 (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 (三)教育公益性原则 (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 (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 (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 (九)推广普通话原则 (十)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⑷、中国的基础教育制度:
①学校教育制度。②义务教育制度。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④国家教育考试制度。⑤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⑥扫除文盲教育制度⑦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⑸、受教育者的权利:
①、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②、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③、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④、享有申诉权。

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⑹、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④、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⑺、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1、违反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2、扰乱教育秩序、破坏、侵占学校财产的法律责任 3、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 4、违反国家规定向学校收费的法律责任 5、违法办学、招生、举办考试、颁发学业学位证书及向学生违法收费的法律责任 6、招生考试中舞弊作弊的法律责任 以上六大类14种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主要应负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应负民事法律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此外,《教育法》分别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受教育者、教育者享有的权利作了规定,凡侵犯其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失、损害的,同时违反了《教育法》和《民法通则》的,均应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民事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掌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的就学制度、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保障和违反义务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2、中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强制性、普及性、免费性、公共性、基础性。

3、就学制度:“父母和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教育政策法规部分考试要点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掌握教师的权力义务关系、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与考核制度、违反教师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教师享有的权利:①教育教学权。②科学研究权。③管理学生权。④获取报酬权。⑤民主管理权。⑥培训进修权。

2、教师的义务:⑴遵纪守法义务。⑵教育教学义务。⑶教书育人义务。⑷尊重学生人格义务。

⑸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⑹提高业务水平义务。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⑴、教师聘任制度必须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⑵、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都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⑶、教师聘任的基本形式。教师聘任形式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招聘、续聘、解聘、辞聘等几种形式。

⑷、教师的培养与培训 4、教师的考核:
教师考核的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教师考核的内容:“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教师考核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 教师考核的结果:一是教师受聘任的重要依据;二是教师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三是教师奖励的重要依据。

5、违反教师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根据此条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享有不被体罚及变相体罚的权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掌握我国未成年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学校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1、未成年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⑴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⑵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⑶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⑷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2、未成年人家庭保护:①.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②.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③.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3、学校保护:⑴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⑵教职员对未成人人格尊严的尊重。⑶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保护。

4、侵害未成年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我国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掌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和特殊教育的主要改革举措以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我国教育的指导思想:一)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2、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1).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3.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4).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5).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3、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主要改革举措:
⑴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⑵义务教育的的规定:①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⑶高中教育的的规定:①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②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③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措施:⑴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⑵加强师德建设;⑶提高教师业务水平;⑷提高教师地位待遇;⑸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部分考试要点一】 一、掌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理解各项道德规范的含义和要求。

1、教师职业道德的含义: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的总和,是调节教师与他人、与社会等关系时所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2、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对工作高度负责 2、认真备课上课 3、认真批改作业 4、认真辅导学生 5、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 2、严于利己,以身作则 3、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理解教师职业道德范畴中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义务、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公正、教师职业幸福的含义。

(一). 教师职业理想:是指人们对于未来工作类别的选择以及在工作上达到何种成就的向往和追求。

(二)教师的职业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三)教师职业良心的内涵:教师的职业良心就是职业道德,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社会向教师提出的道德义务的高度自觉意识和情感认知、自觉履行教育教学的职责使命感、责任感和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道德调控和评价的能力等方面的总体要求。

(四)教师公正的含义:是指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合体劳动者。

(五)教师职业幸福的含义: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稳定的、和谐的、自由的愉悦状态。

三、掌握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⑴加强学习⑵躬身实践⑶树立榜样⑷学会反思⑸努力做到慎独 【教师职业道德部分考试要点二】 四、明确《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在教师思想行为、教师教学行为、教师人际行为、教师仪表行为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 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正直诚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 二) 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1、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2、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 三) 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 1、教师与学生之间要作的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4、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 四) 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衣着整洁,朴实大方,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的好形象。

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

五、能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问题。

教育部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以下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
一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步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二要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做到未备课、无教案不上课,不旷课,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要关爱幼儿。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坚持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采取适当方式对幼儿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对幼儿严慈相济,做幼儿的良师益友。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与尊严。不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杜绝侮辱幼儿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幼儿良好品行,激发幼儿创新精神,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严谨公布幼儿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幼儿排列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幼儿安排座位、考场。严禁对幼儿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幼儿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五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上课前饮酒;不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幼儿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幼儿或家长谋取私利。

六要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为,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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