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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调研报告8篇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3-10-30 13:04:19     阅读:

调研报告是调研任务的文字载体,是推行一项计划的书面参照,对于调研报告,写作者必须要根据上级的命令,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调研计划,以下是无忧文档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行政庭调研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行政庭调研报告8篇

行政庭调研报告篇1

档案行政执法现状调研报告

什么是档案行政执法呢?档案行政执法是国家档案行政机关在档案行政管理领域内,通过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的行政行为实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的活动,是保证档案法规得到实施,收到实效的关键,是档案法制工作的中心。十年来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实践证明,依法治档,对档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宣传仅是手段,只有通过执法来推动我国档案事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才是目的,那么执法工作做得如何?笔者经过对《档案法》的学习,并结合远安县档案工作实际和档案法制宣传,就档案执法现状与对策谈谈个人的认识。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现状

?档案法》颁布实施二十年了,在这二十年中,各级档案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档案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领导带头学,文档人员自觉学,现已形成了风气。各地结合实际,成立了档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配备了执法人员,并建立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开展每年一次的档案执法大检查,使档案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仅以远安县综合档案馆的发展为例:截止底,馆藏档案资料为59432卷(册),馆库面积为2277平方米,档案馆工作人员为16人,其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5人;计算机、照相机、复印机、去湿机等设备40台(套),年事业费50余元,这些成就的取得,莫不归功于坚持依法治档。

然而,透过色彩纷呈、层出不穷的档案法规体系的万花筒,我们却不忍看到档案执法实践的另一番情景。《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尽管全国上下,尤其是档案系统内部经历了一场档案法制与宣传的大洗礼,但令人遗憾的是吼声大、调子高而实质性动作小或少,“光打雷不下雨”的现象却在一定程度上普遍的存在着,据调查了解,远安县自1988年至今,从未真正意义上查处过一起档案违法案件,也很少在新闻媒体看到“暴光”案件。如果说档案违法案件少或根本没有,说明档案行业形势一片大好,是令人庆幸的。那么档案违法案件查处少或根本没有而档案违法现象却屡见不鲜的情形则是令人忧虑的。在现实工作中,我们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大量档案不法行为的存在。诸如私自携带档案外出,档案材料被据为己有等现象已见怪不怪,而损毁档案的大案要案也偶有发生。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观念意识薄弱

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档案局转到依法行政的.新型轨道上来,实现这一转变并非易事。由于受历史原因、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传统计划经济对思维的禁锢,科技文化水平的制约,使档案执法人员尚未能从陈旧管理模式及时转变到新型的“依法治档”法制轨道上,总期望大家都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而不积极进行《档案法》的宣传。重业务活动、轻法制建设,重实体、轻管理,重指导、轻监督的观念仍还存在。一些监督、指导的方法、手段,还没有完全与法制融为一体,工作中运用更多的是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操作上也跳不出面对面指导,甚至是亲自动手,充当“高级小工”,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档案部门的法制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仅是停留在着力于档案法制宣传的社会效应上,以期实现全社会的自觉守法,而忽略了档案部门执法主体的能动性和执法必严的积极效应,从而未能确立起使社会自觉守法与主动执法“双管齐下”的正确思路,长此以往,便促成了档案部门和档案执法人员执法意识薄弱的现象。

(二)档案行政执法有畏难情绪,执法力度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颁布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修改后,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仍然存在着畏难情绪,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由于涉及面宽,处理难度大而难免介入一些消极的风险意识,害怕当被告,害怕承担档案行政处罚赔偿后的追偿责任,因而不敢依法大胆开展工作,出现了“该管不管、管而不力”的现象,导致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使违反档案法规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全县没有以《档案法》为核心,以《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为依据,具体细分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特色的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法规,只注重宏观调控,不注重微观管理,致使管理体制不顺。又由于档案执法工作面广量大,档案违法行为本身带有隐蔽性等客观原因,加之执法人员缺乏实践经验,造成执法主体意识不强,使工作处于被动。日积月累,少数部门就放松了这一项工作。档案执法人员执法措施不力,对违法现象“心太软”,只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了了之。另一方面档案行政部门忙于业务建设,忽视了执法,导致执法力度小。

(三)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素质不高

全县档案执法人员少,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大多数档案执法人员是兼职,岗位频繁变动,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学法、懂法、执法,忽视了必要的系统学习和档案执法专门培训机会,从而制约了档案队伍作用的发挥。即使开展学法活动,也只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学习,而且涉及面不宽,对研究如何运用这些法律去行使执法职能的深度不够,实践经验积累不多,对其内涵和外延领会不全,运用能力低下。如远安县档案局,现有在职干部16人,真正从事档案业务工作的6人。近年来,随着档案事业的不断发展,档案机构数量大增,而档案部门的人力却很有限,往往一个人要负责几十个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加之档案工作程序多、繁琐,随意性大,工作很难做细,使得档案执法落后于其它工作。

从远安县档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员来看,6人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1人,专科5人,专业技术职务馆员3人,助馆2人,1人仅参加过县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还从未参加过档案法专业培训。一个合格的档案执法人员起码是一个熟悉档案工作的人,一个通晓档案法规的人,一个有法律基础知识的人,但就目前档案界的现状看,以上三个条件具备的人实在不多。

(四)法制宣传力度小

档案法制宣传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然而,在现在的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上很难看到或听到有关档案工作方面的报道。从客观上讲,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抓经济建设,重点也放在经济建设上,而档案工作只是整个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那几项工作,没有什么新事物,相对而言不怎么重要,使得宣传媒体就很少采用档案工作方面的稿子。另一方面,档案部门全靠财政拨款,经费紧缺,没有条件购买先进的宣传设备,使宣传形式单一,还停留在表面,难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档案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当前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宣传力度更不够,没有深入到基层给农民现身说法,农民也就难以真正体会到档案在经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档案行政执法的对策

目前,档案执法落后的现象愈加明显地阻碍着档案法制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影响和制约着档案法制化进程和整个档案事业的发展,为此,切实改变档案执法落后的现状,已成为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的当务之急。

(一)强化档案执法观念

要强化档案执法工作,首要的就是要强化档案执法观念。就目前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情况来看,似乎大家已经意识到要依法治档,强化档案法制观念,但这一观念,很不完善。为了完善档案执法观念,档案部门首先必须加快自己从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正确区分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的界限,明确什么事情由执法来保证,应提到执法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什么事情只是在依法治档正常秩序下的业务指导,需要给下属单位以具体的帮助。其次是在档案执法中要消除等级观念。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机关在行政格局上尽管是平级的,但它是代表本级政府行使档案管理职权,并按照国家《档案法》依法行政的,对某一件具体事情如确有违反档案法规,那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执法时,不管对象是谁,都有全面行使档案执法权。

行政庭调研报告篇2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至7月,法工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在陈先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江口、双江、工商、市政园林等乡镇(街道)、部门及部分企业,采取座谈、走访、查阅执法案件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出《xx县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6份,在接受问卷调查的人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50%以上。全部问卷显示其身份构成:农民26.9%、商户(企业家)25.2%、工人19.2%、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5%、自由职业者11.2%。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截止6月底,全县39个职能部门,42个乡镇(街道)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633名,初步构建职能明确、覆盖全面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

(一)依法行政成效好

坚持政务公开,依托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云阳新闻网、云阳电视台、云阳报等媒体,公开行政许可机关、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采取强力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整顿干部作风,优化行政执法和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率,受到了群众好评。调研中,群众普遍认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趋好,依法行政推进力度大。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体现了执法为民要求的占67.5%;认为处罚公平合法和基本公平合法的占63.6%。

(二)队伍建设速度快

县政府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岗位设置和人员的选拔,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快速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行政执法网络体系。加强法律培训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79.3%。

(三)监督制度要求严

县政府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依法界定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合理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绩效考核,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构建投诉体系,建立评议制度,形成了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机制。同时,建立了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元化监督制度,强化重点部门的执法监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查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

一是职能重叠交叉。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多头、交叉、重复执法的占43.3%,认为执法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占35.3%,认为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的占50%。由于行政法律规范不完善,行政职能相互交叉,造成执法主体多元化,某些领域出现交叉、重复执法或者监管盲区,比如城乡违法建设、畜禽规模养殖等。二是权责分离突出。问卷显示,认为当前行政执法体制“权责脱节”的占56.6%。一些乡镇反映,全县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执法[1], “权力上收、责任下放”的现象客观存在。乡镇(街道)承担一线社会管理任务,再承担大量的委托执法,容易出现执法缺位、越位执法、或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等情形,执法质量和水平难以保证。三是法治观念不强。有的执法相对人不重视、不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执法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干部法治观念比较淡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预行政执法的问题时有出现。

(二)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问卷显示,认为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的占25.2%,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反映,行政执法保障乏力,经费短缺装备差,乡镇(街道)几乎没有行政执法经费,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如有的单位反映执法车辆较差,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错过调查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造成工作被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因无专业检测设备而无法解决,只好草草处理了事;有的执法不得不核算成本,避免过重的经费负担。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运管、市政执法人员反映,他们常遇暴力抗法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问卷显示,对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评价一般的占37.1%,较差和很差的占14.3%;对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评价,认为清正廉明的占15%,一般的占33.2%,不正的占23.1%,不好说的占29.4%;认为“行政处罚不公表现比较明显”的单位(前5个)是:交警(30.4%)、安监包括乡镇街道交安办(28.3%)、国土房管(26.6%)、交通包括运管路政港航(25.9%)、消防(23.8%)。这表明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满意度不高。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四点:一是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偏少且配备不齐,多数行政执法单位反映执法人员缺乏,有的借调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有的临时聘用社会人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执法权威。二是部分机构人员结构老化,少数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淡薄,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时有发生。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只要处罚结果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无所谓”、“违反程序规定不算违法”、“只要收集到证据,手段在所不惜”的错误认识。问卷显示,认为执法机关在运用法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的占23.8%,认为当前执法机关“存在重处罚、轻管理的倾向”的占75.2%。三是缺乏激励机制。不同执法主体之间待遇差距大,执法人员待遇低、专业职称评定难,挫伤了部分同志的工作积极性,部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人心涣散、队伍不稳定。四是一些单位执法人员更换频繁,虽然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开展基础性培训,但执法水平“年年培训,却始终保持一个低水平”。

(四)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但现阶段行政执法监督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法制监督主体不明确。在制度层面,政府法制机构仅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如何定位政府法制机构、怎么发挥政府法制监督的作用,没有明确。二是执法监督手段乏力。由于部分法律法规不健全,行政执法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政府法制监督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难以深入推进,已经成为当前行政执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三、几点建议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基层一线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合理配置执法机构编制数量,把好人员入口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解决“有人执法”的问题。二是提供财力保障,充分保证行政执法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避免客观因素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解决“有条件执法”的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奠定坚实基础,解决“会执法”的问题。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进行规范并公开;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对行政执法争议的统筹协调功能,尝试成立行政执法综合执行机构,解决一些长期积压的行政执法难题,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执法主体资格欠缺的问题;三是依法履职,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重,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行为者的法律责任。

各类报告(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

一是政府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强化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不规范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办事拖拉、推诿者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搞好定期清理工作,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依法行政工作的问题。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

多形式多层次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知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特别要有效提高各级干部以及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把依法行政与公正执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中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政府的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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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调研报告篇3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着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政协成立了以主席陈莉为组长、副主席李建国为副组长、政协专委会主任及政协委员为成员的城市管理调研课题组,课题组在市规管局、住建局及三个办事处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对城市规划编制、城市管理执法、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事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几年来,市委政府始终坚持以打造具有文明和谐环境、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强力推进城市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城市管理,着力提高管理水平,突出管理重点,力求标本兼治,系统地开展了以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容市貌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活动,经过不懈的努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环境净齐靓美,城市管理工作正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一)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开展市域空间发展规划。为整合全市产业布局,完成了《新郑市产业园区总体布局规划》,确定了“一个中心、三大板块、六大园区”的发展思路。

二是修编新郑市总体规划。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了《新郑市城乡总体规划》,作为全省城乡规划编制的试点,20xx年2月11日获省政府批复。

三是全面推进专项规划。完成了新郑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郑韩故城大遗址保护规划、具茨山森林公园、城市水系等专项规划。四是强化详细规划编制。先后编制了城东新区、城西南区、城南区、城北区及《黄水河综合治理规划》、《龙湖镇纺织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新港产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帝故里旧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新区详细规划》等重要区域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道路综合整治、背街小巷改造等民心、实事工程成效显著。今年以迎接“庚寅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和郑州市“清洁家园”竞赛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红旗路段、公厕中转站”评选活动,180万㎡城市道路做到了一日两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100%,市区人民路、新建路、新华路等主干道实行一日两次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达30%。城区19座垃圾中转站按照“八无六净”式标准管理,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在家属区、社区内积极推广垃圾袋装化工作,垃圾袋装率达到了50%以上。垃圾清运做到密闭化运输,清运率达100%。今年共清运生活垃圾6.9万余吨,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曹庄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科学规范无害化进行垃圾处理,处理率达100%。

二是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先后扩容曹庄垃圾填满场、筹建城北区、城东区2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同时投资28万元对沿街公厕、垃圾中转站及集装箱、保洁车进行刷新改造。

三是积极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0.68万平方米,新栽植乔木1.2万棵、花灌木287.3万棵,铺植草坪4.7万平方米,同时完成乔木补栽、更换347棵,花灌木补栽、更换17.2万棵,完成行道树嫁接688棵。对城市主要干道、广场、花园实施了灯光改造、绿化美化改造工作。完成了炎黄广场灯光更新改造,安装中华灯16盏、方头灯46盏、庭院灯36盏。完成了黄帝像清洗、四周栏杆喷砂以及地面改造等工作。完成了郑新路(城墙口至瓯江大道路口)道路两侧行道树法桐无球嫁接工作,共嫁接法桐688棵。完成了城区主次干道、街头游园等处缺株行道树、断垄绿篱补植补栽工作,共补栽各种花灌木133572棵,补栽乔木279棵。对绿地内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通过升级改造,改善了城市绿化及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三)强化行政执法,着力提高城市管控能力和实效

一是强化专项治理,着力维护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先后针对“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建”等“五乱”现象、“三污”违法排放、夜间渣土偷倒、机动车贩卖水果等问题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农贸市场外部环境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加大了防违、控违、查违、拆违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施工工地,协同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取缔无照废品收购点,集中解决了一些影响市容环境的难点问题。

二是完善管控措施,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监管水平。针对城市管理“全区域覆盖、全时段管控、全天候检查”的特点和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联勤机制,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实施问责制度,将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人员。针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重点管控、重点办案、重点整治等措施,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执法力度。同时,坚持控防结合,在部分路段实施了人行道防护路障,规范和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三是强化城市管理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市区流动摊点多、摊位不固定、时间不集中、管理难度大的现状,采取堵与疏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昼夜值班,昼夜巡逻,重点查处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破坏市政设施和乱喷、乱写、乱贴小广告的“三乱”行为为主,维护城市环境。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管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由于职能交叉,加上体制和法律规定上的不统一,部门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工作合力的形成。如户外广告管理、修(洗)车审批管理等需要涉及工商、交通、建设部门。农贸市场管理需要涉及工商、卫生和建设部门。市区交通秩序维护、车辆乱停放、乱营运等问题涉及交通、交警和建设等部门。上述工作如相关部门不能协调配合就会出现管理不到位,形成死角。另外,我市城管一直都是部门为主的“条状管理”模式,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出现了无人问津的管理“盲区”,如城中村、园中村的脏乱差问题等。

(二)城市规划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市民和开发商的规划意识不强,受利益驱动,经常出现一些违规的行为。

二是规划实施过程由于受到行政干预而改变原来规划设计。

三是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无序开发时有所见。四是详细规划出台有其滞后性,城市建设不按规划实施现象时有发生,致使规划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布局、功能不能得到体现。

(三)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依然存在

主要表现为:

一是占道经营现象屡禁难绝。特别是洧水路、文化路等主干道存在占道经营,流动摊、店外摊、占道修车、洗车、店外作业加工等现象。

二是交通秩序整治存在死角。机动车辆乱停放、随意上人行道,出租车违规停车载客、车辆乱调头现象突出,摩托车、三轮车在主干道、人行道上任意停靠行驶,非法客运现象普遍,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道行进、不遵守交规,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城市公共设施破坏严重。公用设施、市政设施遭到破坏和盗窃现象较严重。

四是环境卫生现状不容乐观。市民随地乱扔垃圾,部分居民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部分小区存在卫生死角,建筑垃圾管理不够规范。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设施不健全,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了城市管理的质量。主要存在问题是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室内市场,“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

(四)市民的文明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这部分人群中既有从农村进城的移民和外来农民工、又有城市自生的下岗职工,还有相当部分的弱势群体,他们生存于城市底层和边缘,没有固定收入,基本依靠摆摊设点等收入来维持生活,以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城市文明往往被抛在一边,市民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相去甚远。

(五)城市管理的工作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一是人员编制较为紧张。主要存在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城管规划大队的人员开支形式不统一等问题。

二是保障仍较滞后。城管执法部门的装备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突出的是车辆问题。规划监察队共有156人,10个执法中队,每个中队都有十多名执法人员,但每个执法中队仅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执法车辆偏少,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环卫机械设备老化现象严重,机械化水平较低。市区文化路、新建北路、金城路等7座垃圾中转站机械设备是1997年购置,经过长期使用,设备磨损严重,故障频繁发生,不但影响了垃圾正常中转,同时也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事故隐患,现急需升级改造、更新。

三是作业经费不足。由于新建道路和居民区没有增加环卫清扫人员,形成了新的卫生死角,如:中华北路、铁北一路、铁北二路、故城外环路、西环路等。由于经费不足,只有采取增加劳动量不增加人的办法进行维持,导致环卫作业标准下降,直接影响市容。

四是环卫工人待遇和地位偏低。由于劳动强度大、工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量不成比例、社会地位低等因素,造成我市环卫工人人员短缺、年龄偏高、队伍不稳定等现状,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外,郑州、巩义、登封、荥阳等周边县市环卫工人工资达到800元/月以上,而且市区主要繁华街道实行了两班制,与其相比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相对滞后。

(六)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依然存在

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好转,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欠账太大,路不平、灯不亮、排水不畅的问题在部分社区仍然存在,乱贴乱画、乱摆乱放、垃圾成堆到处扔的现象随处可见,直接影响了社区环境。有的个别地方不是好转而是越来越差,有的居民抱怨说特别到过节时,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堵到楼门口,在垃圾堆里过节。

三、建议与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议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领导任主任,规管局、住建局和公安局等领导任副主任,工商、环保、卫生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宏观决策和组织指挥。在城管委领导下,建立一支公安、规管、住建、工商、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城管联合执法队伍。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协调机制,统一规范管理标准和要求,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不仅在突击性整治中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日常管理中也要形成联动和协调机制,对偷倒渣土、无证经营等“五乱”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规管、住建、财政以及公安、工商、环保等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主动管理、主动协调、主动配合的意识,做到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针对一些疑难和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办事处及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做到责权一致,进一步推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全面落实。

(二)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作,落实有效管理措施

逐步实行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建议在现有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基础上,按照“事企分开、干管分离”原则,合理界定职能,逐步将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推向市场,公开招标发包,进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职能部门负责对承包公司作业质量检查、考核、评比,并按考核结果拨付环卫作业经费,同时强化管理职能作用,对全市环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效率

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现代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任务需要,加强对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方案,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同时要关心关爱城市管理员和环卫职工的工作、生活,相应提高他们工资和福利待遇。优化保障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一线的办公以及车辆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和任务需要,配置好执法用车及设施设备。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维护城市规划的可持续性

在执行城市规划方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充分的认识,做到“规划一张纸、审批一支笔”,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不能随意改变,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划实施的要敢于叫停,真正体现城市规划的法律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五)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20xx年,我市将迎来三年一次的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尽快完成第二生活垃圾场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加快城区七座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为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工作。升级改造人民西路、炎黄广场公厕。同时购置配套压缩运输车4台,提高环卫基础设施档次水平,增强、完善城市功能。

进一步抓好道路建设、背街小巷等城市基础工程建设。加快环卫设施、设备的更新保障。尽快实现小区垃圾收集的机械化作业,确保居民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加快社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加大对经济薄弱社区的基础设施改造投入力度及保洁保序工作的扶持,巩固和提高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水平。

(六)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一是要整治占道经营。切实按照“退街进巷,退摊进店,引市入场”原则,加大“迁移、取缔、整治、规范”的力度,逐步整治规范城区占道经营行为,同时加快农贸市场规划建设,让经商者有其所。

二是整治交通秩序。加大市区公共场所泊车位管理,增设公共停车场、点,完善标志牌及标线,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减少车辆乱停放现象。

三是加大社区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城中村、背街小巷的“脏乱差”、“牛皮癣”等问题的整治,应继续加大拆除违章建筑、违法建筑的力度,把管理、教育、处罚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加大城郊结合部的整治力度。改变目前违章建筑多、乱堆乱放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的现象,树立整洁、亮丽的城市新形象。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要切实加强市容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工作,潜移默化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法制意识和文明素质。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关系。对于一些疑难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细致工作,最大限度地取得居民群众和单位的理解支持,逐步形成“新郑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局面。

行政庭调研报告篇4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也明确把“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列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xx年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为此,我区采取民意调查、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当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真正掌握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当前的现状、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尤其是区划调整后,xx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区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实处、深入民心。

(一)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区各级政府和各行政职能部门都比较重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部分单位建立了评议考核机制,完善了执法程序、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权力、义务,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与个人升迁、奖惩的“裙带”关系,通过对执法主体严格要求、执法依据客观公正、执法行为以人为本等方面进行整体“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职能“错位”的等问题。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良性发展环境,从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随意性,促进了廉政建设,加强了作风建设,提升了民意。

(二)普遍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近几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在重大工作决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都首先考虑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为了增强所属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区每年都要举办各种有关行政法规知识培训、集训班,营造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上岗前有培训、上岗后有考核,并将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办事工作效率的根本点,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近几年来,xx区一直把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构建和谐xx区、率先崛起xx区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决策性更加科学。各行政职能部门普遍建立了重要决策分析、论证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见(办法)前,通常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下级或其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办事效率明显增强。通过信息公开,实现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缩短审批手续、时间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农村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较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思想。三是协调和化解矛盾方式越来越灵活。区划调整后,我区增加了两个乡镇,由原来的单一非农城区转变为城乡结合的新型城区,工作性质由原来的单一城市结构向城乡多元化结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用地的征迁,农村各种矛盾随之增加,各种信访、上访问题也不断增加,为此,我区各职能部门也因应形势变化,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接待方式,而是换位思考,采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近年来,xx区所属各单位针对行政审批、管理、招工、提升、评优评先都能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期限、承办机构和人员、办理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知情权,为公正的监督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还通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等方式,积极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改善执法服务环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问题

当前,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律对其刚性约束越来越严和群众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现等多重压力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办事困难重重,违法行政屡屡被告等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赋予的权力已滞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一方面各行政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规赋予管理、执法的手段与现阶段严格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比如对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的整治,现行法律赋予的执法和处罚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没收经营工具,作出罚款等处理,这些执法手段过于软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大难问题。又如在现行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故意伤害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围攻行政执法机关等现象越演越烈,但是,对这些现象法律又没有赋予任何“特权”,往往对这些问题只能简单处理,执法严了,怕影响安定团结,引起集体性的上访,如果执

法不严,既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又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二)少数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不是很强

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依法行政不单纯要求执行人员要具备法律素质,更主要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现阶段还存在群众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还不高,遇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时,既不按相关规定和法律要求来自觉接受处理,也不听执法人员的劝说,甚至有的还扇风点火,希望群众把事情闹大,有地当面就支持违法、违纪人员,反映了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高,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于执法环境的改善。

(三)化解矛盾的方式还相对比较简单

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区划调整后,我区由单一的城区结构转变为城乡共同发展的多种结构城区,区域内的利益结构和分配结构出现了新的调整和变化,社会矛盾突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地要求对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创新。但现阶段,我区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大部分通过信访或事后调处缓解,渠道单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还未能健全多种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预防机制。

三、依法行政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区有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加大普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

一方面要从社会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自觉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抗法、拒法的问题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环境

凡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先应由法制机构或委托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的要办好,对群众反对要一律“下马”。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严格依法执法的行为,使执法人员敢于执法。为此,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对可能会引起社会矛盾的隐患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隐患。同时,还要将精通法律、政策,协调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畅通投诉、申诉渠道,防止矛盾激化,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行政庭调研报告篇5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是气象部门依据《气象法》开展的一项行政管理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提高气象部门在社会中的影响,同时也促进了我们气象科技服务的提高。现在,气象执法工作正越来越受到各级气象部门的重视和关注。xx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成立组织和执法队伍,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达到了执法的目的和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我本人对xx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气象局现有气象执法人员13人,4支独立执法主题,这些执法人员都是气象各专业人员兼职,没有一名学过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都是经过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这几个执法单位中,市局负责利通区、红寺堡、太阳山三区以及对各县局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县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作。执法工作主要是围绕气象业务和气象科技服务创收,尤其是围绕气象科技服务创收方面开展得较多,也是市局和县局开展气象执法的目的所在。

二、执法工作情况:

1、业务方面的执法

主要围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气象天气预报的.发布渠道开展执法,而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执法工作基本上未开展。近几年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往往是各级政府,虽然通过气象执法,起到了保护气象环境的作用,但执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有的单位基本上把一段时间的精力、人力全部投入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执法中,最后往往只是暂时得到了保护,政府仍然是要求气象观测站搬迁。气象信息发布的执法,只要我们的执法程序正确,证据可靠,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都能起到执法的效果,制止非法发布气象信息的行为。

2、气象科技服务方面的执法

随着气象科技服务工作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对气象科技服务方面的执法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今年为了促进防雷的开展,市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各建筑工地和开发商家进行执法,但是执法的经济效益很低,未能达到执法的目的,促进防雷收入的增加。在氢气球施放的执法方面遇有政府的重大活动,往往是应付了事,走走过程,有的干脆不去,未能履行我们的职责。防雷常规检测工作,今年下放到各县以来,县局采取了与安监、消防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促进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县局的收入。

3、执法宣传方面

各单位不仅印制了宣传手册和宣传材料通过邮寄、赶集和当地组织的宣传活动进行宣传,还通过电视台和天气预报窗口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使社会认识气象执法,了解气象执法,认可气象执法。

三、气象执法存在的问题:

1、联合执法工作开展的较少,本单位单独执法的多。

2、联合执法的单位未有利益的驱动,往往靠人情关系。

3、无目的,盲目执法的多。

4、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

四、建议与对策:

针对我们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气象执法不易单独执法,应联合相关单位多开展联合执法。

气象部门虽说近几年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比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比起政府的一些部门还是影响力弱,加之我们的执法工作才开始几年,与公安、工商、税务、安监和消防等部门是不可比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应多开展联合执法,少些单独执法,借他们的影响力来提高我们的影响力,用他们的权力为我们办事,用他们的工作方法来为我们办事。

2、与联合单位建立利益机制,让他们有利益可得。

与人家联合就要让人家有利可得,不能只联合执法,无利益分享,我认为我们的联合执法必须是牢固可行的,要让人家感到不是在为你气象局工作,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工作,这样才能调动他们在联合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达到联合双方共赢的目的。

3、建立信息举报员制度,减少执法的盲目性。

建立信息举报员通过建立信息举报员,可以是我们的执法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减少我们工作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支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执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信息举报员我们可以聘请,或者是我们的气象信息员,也可以公布我们的举报电话,如果他们举报的消息准确、及时,我们又及时进行执法,对他们一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他们工作的热情,达到为我们工作的目的。

4、加强执法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宣传是做好各项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对我们执法工作就更重要了,因为我们所开展的气象执法工作,社会、群众知之甚少,有的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总认为,他们从事的工作怎么跟气象沾上了边呢?因此我认为,在气象执法宣传上要加大力度和投入。该长期宣传的就要长期宣传,如墙体、街道櫉窗、预报窗口等,该分时间分段集中宣传的就要集中力量宣传,如电视字幕、宣传材料、手册等,通过广泛的宣传让社会、群众知道气象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知道我们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同时,尤其要抓好执法人员的自学,单位应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过程、执法记录、执法程序和执法案例分析等学习活动,来进一步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另外单位有条件的时候,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的学习,获取法律专业的学历,从学历上来充实我们的执法队伍。

6、规范执法工作中的记录表薄。

我们的执法工作已开展了几年,但是我们在执法的记录和表薄上还比较零乱,没有一个能在执法中起到执法威慑的记录表薄。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他们都有一整套,且很规范的执法记录表薄,给人一看,就很有威摄力。我们很有必要规范一下我们的执法的记录表薄,提高我们执法的严谨和正规。

我们的气象执法工作,才刚刚开始,今后的路还很长,需要我们不断的总结和不断的探讨。这是我对xx市气象局气象执法工作的一些粗浅认识和建议,不对之处还敬请谅解。

行政庭调研报告篇6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斌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3月31日至4月1日,就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青工路便民市场、富强南路人力市场、鞍山道五四市场、学府道市场的清理整顿情况以及东宝明胶西侧、和平三队、昌福村、三道沙河村、和平市场等地违法建设的拆除情况,并与市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牛俊雁、副秘书长刘程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我市于xx年3月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行使城市规划、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以及部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三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市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努力。特别是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个目标,强化落实创卫任务,全面履行市区两级城管执法职能,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

(一)建章立制,理顺体制,城管执法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市执法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包头市店招设置和迎街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包头市社会市面商店展示、促销、文化、体育、庆典仪式和宣传活动管理办法》、《包头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分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和完善城管执法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确立了“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确定了城管执法职能和两级执法主体,明确了市执法局与市规划、建设、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职能衔接问题。推行并逐步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制度,把城市管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形成“包片划段、明晰权责,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治,疏堵结合,强化市容市貌长效管理

三年来,积极配合文明城市再评选、创卫等重大任务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开展了数十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和各类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共治理“六乱”现象5万余处。取缔乱设灯箱、立地广告3200余处。取缔烧烤摊点800余处,规范100余处。规范工地围挡289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万多份,有效改善了城市市容环境。针对市容市貌执法管理的特点,采取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管理目标。如在整治占道经营零散摊点的执法中,不再简单地取缔封杀或罚款处罚,而是从便民利民出发,管理与服务并举,积极联系场地,寻找市场空闲资源或新开市场,引导占道商贩“进店面、进居民小区、进市场”规范经营。通过服务,把“强行取缔”变“合理安置”,既达到了改善市容面貌的目的,又保障了商贩的经营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执法,日常巡查,抓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三年来,重点对g6高速公路两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共组织大型拆除行动1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5000人次,执法车辆6600台次,动用大型工程机械400台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300多处、100多万平米,拆除违法圈地3000余亩,砌墙2万余延长米,拔除违法栽种苗木近60万株。通过有力控制和拆除非法建设,为市区两级政府直接减少征拆费用约20亿元。每天均保证400余名执法人员(占全系统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一线巡查,对违法建设基本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力求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增量为零、存量递减”的目标。

(四)内练素质,强化监督,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市执法局组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效率高、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先后制订完善了《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系统、科学、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岗位培训、组织技能竞赛、开展理论研讨,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案件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严格落实城管执法人员的“五条禁令”,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设立12319群众投诉举报热线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积极办理市民和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xx年,全系统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11件,除名和处分违规违纪人员21名。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得分和排名较以往都有所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主要职权等仍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其他城市的城市管理从体制、机制上都不统一。我市在成立执法局时,按照三定方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集中行使“7+1”项职能,将城市规划、绿化、市容卫生、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行政处罚职权统一由执法局行使。这些职权都是从其他部门划转过来,划转的职能也不很完整,其主体资格、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强制措施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都没有完全理顺。另外,城市管理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这些法规都是一些专项法规,互相之间没有呼应,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漏洞和矛盾。执法队伍对一些违法行为的查处,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行政执法的机制还不顺畅,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未形成

目前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不畅,没有形成全市城管工作统一领导的格局。我市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管体制,市区两级执法局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难以对区局形成有效的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同时,城管执法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职责存在交叉,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仍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由于市场布局不合理,城市管理难度加大

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在我市一些新建小区和街道依然较为突出。流动摆卖、乱设摊点,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给城管执法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虽经多次整治,但效果不理想,主要是因为市场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相对规模较小,难以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和个体商贩的经营需求。如果只是一味取缔整治(即堵),而不能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市场(即疏),违章占道经营的问题将会不断反弹,屡禁不止。

(四)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现代城市管理需要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数字化已经势在必行。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将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市目前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对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监管仍是传统的人力为主的管理模式,管理效能较低。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市执法局仍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一直租用着个体企业的用房,几个直属大队都分别借住在临时场所,办公设施陈旧、环境拥挤。各区执法局办公经费仍显不足,执法车辆等必要的执法装备也相对缺乏,这些都一定程度地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城管执法人员临时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占现有人员近一半,这些人待遇较低,素质参差不齐,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引起了群众的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习惯于“以罚代管”。还有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损害了队伍形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城管执法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机制

要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工作经验,适时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明确城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职权责任、管理依据、工作规则,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要修改完善城市管理相关办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加强城管执法的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目的,合理调整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市区两级城管部门之间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明确划分和理顺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城管执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代表着政府的形象,需要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要深入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自身素养和城管意识,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自愿地理解、支持、参与、配合城管执法工作,鼓励市民对违法行为履行举报义务,从而为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设置便民市场

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中要统一考虑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居民生活需求和居住小区功能配套等问题,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农贸市场、便民商业网点等。要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马路市场、市容市貌杂乱等问题。同时可以考虑在尚未配套的老旧小区、市民聚居区、背街小巷划出一些空地,作为便民市场。特别是在低收入群体集中的地区,投资建设一些低租金或者免租金的菜市场,在解决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解决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存问题。

(四)加强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要抓紧做好城市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立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监控体系以及市民投诉平台。尽快实现数字城管,有效优化管理资源,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城市管理事件的及时发现、统一调度和快速响应,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五)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要牢固树立城市管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既要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职责,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推行文明执法,着力改进执法方式。要从实际出发,关注民生。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要通过提高管理与执法的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要大力推行阳光执法,通过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树立城管新形象

要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实行执法人员业绩考评、资格管理和轮岗制度,切实提高聘用人员待遇,增强执法队伍活力。要逐步改善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城管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安排。要深入研究执法安全保障问题,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建立城管执法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行政庭调研报告篇7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 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 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行政庭调研报告篇8

为了解基层工商执法现状、收集破解基层执法难题的意见建议,xxxx省工商局在xxxx3年先后到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活动的特点

(一)工商执法与市场经济建设息息相关。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实现市场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主要职能涵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打击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经济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可以说,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

(二)工商执法与市场环境优化息息相关。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首要任务是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而优良的发展环境既包括良好的硬件设施,更包括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严格规范的文明执法环境。工商部门降低准入门槛、打破市场准入“弹簧门”、“隐形门”,为投资创业者提供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做活做大做强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工商执法与公众合法权益保护息息相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侵犯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消费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更难得到保障。工商部门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经济违法行为,既是保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所在,也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我省工商系统执法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xxxx3年,省工商局在组织市州工商局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于5月份先后到黄冈、黄石、鄂州、襄阳、十堰、孝感等6个市局和浠水、大冶、枣阳等4个县局进行调研,实地走访15个工商所,通过与市县工商局领导、市县工商局业务机构负责人、工商所长和一线执法人员及市场主体面对面座谈,抽查、调阅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执法案卷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基层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工商所事权扩大后,基层工作业务量明显增加,特别是经济户口增长较快,市场巡查和监管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大。相比之下,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年龄老化、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如,大冶市局125名工商所干部人均管辖12.5平方公里、市场主体194户,多数工商所干部职工不足10人,有的只有5到6人,既要处理日常工作,还需应付各级检查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监管执法工作难免存在疲于应对、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基层一些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缺乏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意识和能力,说法、讲法能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

(二)执法理念需进一步更新。一是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重罚轻教、重执法轻服务,对一些违法行为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没有很好地指导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规范经营。二是一些执法人员查处违法案件时,没有做到追本溯源、查假劣、端窝点,对售出的问题商品流向跟踪处理不及时,“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的执法效果不明显。

(三)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少数基层执法人员对工商所职能和职权认识不清,出现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二是少数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没有严格遵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程序性规定,容易出现执法风险。三是有的执法人员未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致,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未能充分体现执法执罚的公平公正。

(四)执法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系统内上下联动不够,尚未形成信息准确、决策科学、反应快速、反馈及时的长效机制,容易出现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案件深挖不够等问题。二是监管手段较落后,高科技执法装备应用不够,基层人员主要依靠个人经验监管执法。加上商品质量监管抽样检测费用高、周期长,容易导致监管风险的发生。

(五)执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一是工商部门执法依据多、执法范围广、职责任务重,而强制手段少,缺乏足够的权力保障,遇到特殊情况,只能求助于公安等部门。二是工商部门与多个执法部门职能交叉,一些工作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容易带来监管风险。如无照经营的监管,如果没有文化、卫生、安监、食药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配合,很难查处取缔,容易带来问责风险。三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受gdp考核指标影响,对行政执法理解不够、支持不够,片面的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限制甚至禁止执法人员到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给基层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基层执法人员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受地方领导的说情干预,影响了执法效果,挫伤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出于地方发展的考虑,自行出台“土政策”,干扰了工商部门的依法行政。如,有的地方政府一方面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另一方面又出于城市建设的考虑,禁止在城区设立汽车租赁、废旧回收等行业企业,使基层工商部门在履行登记注册职能时处于两难境地。

三、我省工商系统规范执法行为的做法

(一)强化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重点解决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作为工商监管服务的基准线、作为贯穿工商工作全过程的主线,用法治工商理念统领职能工作,促使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组织近两年新招录的700多名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并核发执法证,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三是各级工商局开展法律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水平。省工商局坚持一月一讲“工商法制大讲堂”,黄石、襄阳、荆门等市工商局联合高校、党校建立工商夜校,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四是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测试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省工商局机关113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黄石、荆州、孝感、鄂州、潜江等市工商局组织任前测试,通过率达到98%以上。五是广泛开展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级评选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消保维权、执法办案、法规工作等“岗位能手”。荆州市工商局组织开展识真辨假大比武活动,提高干部监管执法能力。

(二)完善执法机制,健全工作制度,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和效能不高的问题。一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监管执法事权,完善权责分明、运转有序的监管执法机制,防止出现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和监管“盲区”等问题。二是建立省、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四级经济检查机构和办案事权大集中、办案队伍专业化的执法办案工作体制。黄石市工商局建立经检办案、法规审案、公平交易管案的执法办案机制;荆门、黄冈等市工商局与纪检、检察、公安等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浠水、麻城等县市工商局在公平交易机构设立案件研发专班,负责案源收集和新型案件开拓,指导工商所执法办案。三是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建立涉法疑难事项合议机制和疑难问题收集答复机制,会同业务机构帮助基层解决涉法疑难问题;每年评选“十佳行政处罚案件、十佳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各地行政执法、规范执法。四是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市场巡查工作规范、12315工作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五是统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等文书格式,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六是对涉及工商职能的288种违法行为,分别规定具体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依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人员随意执法、大案化小、小案化了、有案不办或以罚代刑,规范执法量罚。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考核,重点解决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是在工商所统一配备专、兼职法制员,把守工商行政执法第一线关口。实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二是各级法规机构加强对本级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的证据、定性和法律适用的审查。三是各级工商局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中审议。荆门市工商局建立办案机构法制员初审、法制机构核审员核审、法制机构负责人核准、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四级审查”制度。四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罚款数额较大的案件,案后15日内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黄石市工商局对一般程序案件,坚持每案必访。五是建立“省局对市州局、市州局对县局、县局对工商所、工商所对个人”四级考评体系。黄冈市工商局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奖惩执法办案。六是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分级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各类案卷。黄石市工商局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荆州市各工商所对自办行政执法案件实行一案一评。

四、对我省规范工商监管执法的建议

(一)推进地方立法进程,明晰行政执法边界。进一步推动地方立法进程,科学划分各职能部门执法权力,尽可能地解决部门间权力边界不清的问题。加强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或提请有解释权的机关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指导基层执法操作。进一步理顺工商执法体制,明确界定上下级部门之间、基层工商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执法事项和执法权限。加大权力清理力度,公开部门职权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建设行政执法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网络化、程序化、公开化。充分发挥网上办案案情全面清晰、执法行为透明规范的作用,全面推行案件管理系统和网上执法监督系统,推动阳光执法和执法公开化。借助系统的查询和提醒功能,第一时间提醒执法人员所办案件的定性处罚依据、处罚裁量基准、应办审批流程及时限要求;借助系统的处罚裁量流程,指引执法人员直观简洁地运用裁量标准,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借助系统的痕迹化管理,强化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避免不当因素对处罚裁量的影响。通过系统的推广应用,全面加强案件管理、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共享、办案责任追究、疑难案件指导和执法主体规范。

(三)建立错案必报、违规必查、有责必究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案件评查纠错、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行政督察纠错、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内部执法监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制度,通过核审、复议、组织听证等有效方式,审清执法合理性、合法性。建立错案报告分析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使执法行为达到主体明确、责任落实、职权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加强系统内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落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依法行政考核与干部提拔任用和财务保障相挂钩,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斩断行政执法与部门利益的链接。一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执法经费不足是造成趋利执法的根本原因,加强工商部门监管执法活动的保障是解决趋利执法的治本之策。争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工商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努力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打击传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等工作纳入财政保障的执法专项补助项目,保障基层执法经费。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长远用人计划,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基层工商公务员的招录力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解决人手不够和人员老化问题;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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