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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协会管理制度]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13 09:02:35     阅读:

XX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协会管理制度 编 制:
HR服务部 2014年1月15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1 第三章 协会的成立 1 第四章 协会的组织机构 3 第五章 协会成员的权利义务 3 第六章 协会的变更及注销 4 第七章 协会活动 5 第八章 协会档案 5 第九章 协会宣传 5 第十章 协会财务 6 第十一章 员工协会的奖惩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XX的协会管理,推动各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增强协会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功能,明确协会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员工协会是指本公司员工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以丰富公司文化为目的,在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下,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员工组织,简称员工协会。

第三条 员工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XX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根据公司现有协会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篮球类、足球类、羽毛球类、游泳类、英语类等类别。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各员工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协会成员以及XX全体员工服务,以丰富的活动活跃和繁荣企业文化,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公司宣扬文化、拓展培养人才的一个重要载体。具体权利如下:
(一)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本协会成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也可在全公司员工范围内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二) 员工协会有权利组织协会成员与外部企业单位开展友谊活动,促进对外交流,提升公司形象。

(三)在XX年度评优活动中给予员工协会1个名额,鼓励协会优秀负责人。

第六条 员工协会应接受深圳HR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深圳HR服务部有权对协会的各项活动进行指导、服务、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于协会的各项职能工作,HR服务部享有建议和监督的权力。

第七条 员工协会的工作应接受协会成员乃至公司员工的监督指导,应及时向协会成员传递公司最新活动情况,并鼓励积极参与。

第八条 员工协会的成立、变更、注销,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员工协会负责人应当是XX的正式员工,且工龄应满一年以上。

第三章 协会的成立 第九条 员工协会成立,应当经深圳HR服务部审查通过,公司批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一个协会只能进行一种分类的申请登记。

第十条 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协会 : (一) 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

(二) 妨害社会安全和扰乱公司正常秩序;

(三) 有碍公司治安管理;

(四) 不利于员工团结;

(五) 不遵守公司协会管理章程;

(六) 与本公司已成立的协会性质相同;

(七) 商业性质浓厚,以赢利为目的;

(八) 违反协会成立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成立员工协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20名以上的员工联合发起,发起人须是XX正式员工(未受 过公司处分),发起人不同时担任其他协会的领导职位;
联合发起员工应来自公司不同部门;

(二) 有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确定拟任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财务负责人、秘书等);

(三) 筹备组要完成起草协会章程等准备工作,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宗旨、会员管理等。

(四) 性质不与本公司其他协会相冲突;
协会性质应为大众化、涵盖面广、员工参与度高。

(五)筹备成立的协会受众认可度应为85%-100%之间,利于吸引员工参加活动。

第十二条 员工协会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司文化建设。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使用性质模糊的名称。员工协会须具有明确的中文名称。员工协会名称享有专用权,不得与公司内注册的其它员工协会名称混同。

第十三条 具体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 发起小组向深圳HR服务部申请成立注册,必须提交申请报告;
报告中应包含协会章程、筹备阶段会员名单、协会管理委员会名单、受众认可度调查结果等申请资料。

(二) 深圳HR服务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对发起人小组递交的申请报告及该协会成立的可行性进行评估,根据公司文化建设需要及协会发起人的综合能力进行讨论,决定是否批准。

(三) 经公司获批准成立的协会必须自批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HR服务部完成注册和档案的建立。

(四) 在HR服务部指导监督下,获批准成立协会自注册起十日之内召开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发起人名册中所列全体人员参加。

第四章 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员工协会应成立内部管理委员会。内部管理委员会是员工协会的管理机构,由 协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协会负责人;

(二) 审议、监督协会负责人的工作;

(三) 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

(四) 修改协会章程;

(五) 监督协会财务活动;

(六)监督管理协会会员参加活动;

(七)对多次不参加协会活动(或不积极参加)人员进行教导指正,如仍不改之,可撤除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协会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召开前必须对所有会员公告,并将大会内容及大会形成的决议提交深圳HR服务部进行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十七条 员工协会管理委员会可由协会正、副会长及财务等人员组成。协会负责人原则上应工作满一年,有特殊情况离职的,应向HR服务部提出申请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 协会主要干部须按时参加深圳HR服务部举办的协会沟通会和相关必要会议。对于无故消极对待HR服务部规章制度的协会干部,HR服务部应进行指导改正。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员工协会负责人:
(一) 在XX期间曾经受到公司处分的;

(二) 其他不宜担任协会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协会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有权按照任何一个协会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协会。协会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一条 协会成员有权了解所在协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协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

第二十二条 员工协会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协会成员有权向HR服务部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三条 员工协会成员有义务接受协会的定期注册。

第二十四条 协会成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按章程担任协会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五条 协会成员有权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并向协会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协会的变更及注销 第二十六条 员工协会需变更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深圳HR服务部申请变更登记。员工协会修改章程,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深圳HR服务部核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进行更换,原协会负责人应主动在交接前7个工作日内告知深圳HR服务部,在取得新的协会负责人和协会管理委员会、HR服务部同意后,可进行交接工作。

第二十八条 新的协会负责人应由协会成员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批准通过产生。

第二十九条 前后两届协会负责人在交接时应注意清点交接材料,必要时可委托HR服务部进行材料的清点交接。

第三十条 已成立协会合并的相关规定:
(一) 相同性质的协会应当进行合并;

(二) 协会合并需向HR服务部申请,说明合并协会的原因等。待HR服务部批准予以合并后前往HR服务部备案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申请注销的协会需经会员大会意见一致通过, HR服务部对其进行审核确认,对其财务进行清算并做出相应报告。

第三十二条 清算期间,员工协会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自接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HR服务部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协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由HR服务部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 员工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向HR服务部申请注销登记:
(一) 违反员工协会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 组织机构解散的;

(三) 协会被责令关闭或解散;

(四) 经查实协会和其他组织发生冲突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五) 有活动不记录、虚报、含糊不清或经查实累积两次未在活动结束二周内上传真实活动记录和照片;

(六) 无法找到协会负责人,暂有HR服务部代为管理,在一个月内仍无法确认负责人的;

(七) 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七章 协会活动 第三十五条 协会活动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应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六条 注册协会需在每年年末向HR服务部递交本年度活动总结以及下一年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本年活动初步方案,活动预期效果及活动经费预算等。由HR服务部进行备案。

第三十七条 各协会每个月举办的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因气候、天气原因除外),每年应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公司级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协会每月末前3个工作日应将下月开展的活动安排计划提交HR服务部,利于提前做活动宣传,如是公司级活动,应在实施活动前15个工作日提供活动方案,利于活动审批和活动宣传。

第三十九条 活动结束后协会应做好活动记录,以及整理活动总结材料(如活动总结表、照片、视频等)。每次活动总结材料应提供至HR服务部进行归档并发送照片作为评估依据。

第四十条 各协会使用海报栏及其他宣传方式,均须遵守本章程及相关的规定方可进行。

第八章 协会档案 第四十一条 档案包括:协会章程、每次活动资料照片及其他资料等。

第四十二条 每次活动结束后协会应做好活动记录,以及整理活动总结材料,如活动总结表、照片、视频等。每次活动总结材料应提供至HR服务部进行归档。

第九章 协会宣传 第四十三条 员工协会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HR服务部批准。

第四十四条 协会如需在公司悬挂横幅的,制作悬挂横幅的内容、悬挂的时间段等均需事先提前向HR服务部登记、请公司批准,未登记的、登记未批准制作的横幅一律不允许悬挂;

第四十五条 各协会需要张贴海报时向HR服务部进行申请,获得公司批准后方可张贴。张贴海报时不得覆盖其他组织的海报。

第十章 协会财务 第四十六条 为了维护我公司员工参加协会的合法权益,保证协会活动积极有序的开展,特对员工协会会费相关事宜拟订以下管理细则。

第四十七条 协会活动经费指HR服务部管理下的各类协会的活动费用。协会活动经费的来源主要为会费、 公司内各级协会专项活动经费等。

第四十八条 有关协会收取会费的规定:
(一) 会费收取 1、需收取会费的协会必须向HR服务部申请说明,审核合格的协会才有收取会费的资格。

2、如有协会需要收取其他费用(如服装费、道具费、训练费等)将全部归算于会费中。

(二)会费使用 各协会负责人务必将会费用于健康向上并且能为广大会员带来利益的协会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对于本年会费的剩余部分,应经批准作为下年活动经费。否则追究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程度的惩罚。

第四十九条 各协会报账时,必须持有正规商业发票。客户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数量、单价等具体栏目必须如实填写,附商家购物清单。发票后注明协会名称,写明费用去向。单张发票不得超过200元。单件物品不得超过500元。如果超过500元,必须向HR服务部上报。

第五十条 报销流程 1、制单:即填写报销凭证 2、由协会负责人签字审核,由HR服务部统一交公司报销。

第五十一条 不遵守以上规定的协会将被记录档案,给予警告。

第十一章 员工协会的奖惩 第五十二条 协会有违反下列条例者,HR服务部将对协会违规行为进行备案,情况严重的取消该协会本年的所有活动等。

(一)协会要举行公司级活动,未提前向HR 服务部提交活动申请;

(二)对在登记或报销中隐瞒真实情况并弄虚作假或从事违反本办法的活动、拒绝接受管理的协会,HR服务部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对负责人进行批评,对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将予以注销,其直接负责人应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十三条 员工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HR服务部有权将其解散。

(一) 协会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 协会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 背弃协会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 协会连续半年未进行活动的。

第五十四条 对违规协会及负责人的处理:
(一) 对协会负责人和主要负责者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者根据员工手册中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因在协会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公司处分的员工,未经公司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再参加任何协会活动;

(二) 协会可责令暂停活动或责令解散;
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协会经整顿后,需要重新注册。

第五十五条 各协会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切实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任何人不得以协会的名义为个人谋私利,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属XXHR服务部。

XXHR服务部 2014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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