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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教育视角谈流浪儿童教育救助问题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2-04 06:11:18     阅读:


  摘 要:随着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流浪儿童越来越引起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注意。目前,我国对于流浪儿童的教育和救助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往往政府方面投入更多,缺少人人参与的氛围,从社会教育的角度,探讨流浪儿童教育问题,对于吸收更多群众参与到教育救助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流浪儿童的教育救助工作的开展也极具价值。
  关键词: 流浪儿童 社会教育 教育救助
  一、我国流浪儿童的现状
  我国对于流浪儿童常用的定义如下:完全脱离家庭和监护人,连续超过24小时生活在街头,且无可靠生活保障的18周岁以下的少年和儿童。据国家民政部提供的资料,目前全国流浪儿童总数在15万左右,并且呈增长态势。其中男童约10.5万人,女童4.5万左右,大多来自农村,多数只有小学文化甚至小学文化以下,表现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的特点。
  造成流浪儿童存在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经济困难、家庭失效、教育不当和社会影响等。1、经济困难。据现存调查,流浪儿童多来自经济落后地区,为了维持生计很多未成年人外出打工,当他们找不到工作,无法正常生活时, 常常选择乞讨和流浪。2、家庭失效。很多流浪儿童来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死亡或者服刑给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心灵伤害。3、教育不当。有些父母对子女教育不当, 对子女过分溺爱或者过分严厉, 打骂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 在未成年儿童身体或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以后, 他们经常选择离家出走, 到街头流浪。4、社会影响。目前,在一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未做到位的地区,拐卖儿童的现象时有发生, 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贩卖黄色光碟、倒卖假火车票或故意致残流浪儿童, 将他们变成贩毒、偷盗、乞丐的“活道具”。
  与大多数儿童的成长过程不同,流浪儿童一般在城市的公共街头度过,很少或根本得不到成人的监护,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绝大多数流浪儿童在街头流浪的过程中都遭遇过程度不等的欺诈、抢劫和其他暴力侵害,极易偏离主流价值观,形成反社会的心理和行为。为了救助这些身陷困境的儿童,促进他们重新融入主流社会,要充分发挥社会教育作用,使流浪儿童教育救助工作形成常态。
  二、社会教育视角下对流浪儿童教育救助的建议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如何,公民的爱心与互助精神就是一种体现和衡量。目前一些地方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只局限于政府的功能,忽视社会力量的调动与发挥,影响了救助的效果。政府的能力毕竟有限,只有发动社会力量,使人人参与到流量儿童教育救助活动中,流浪儿童教育救助工作才能达到最大效果。
  (一)对流浪儿童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和道德法制建设
  流浪儿童混迹社会,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和正当的生活来源,尝尽人间冷暖,这使得他们养成了撒谎、不讲卫生等一些不良习惯。对这些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要进行理想、道德、法制教育、文化补习以及职业培训, 使他们拥有一技之长,能够自谋生路, 逐步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这样可以避免他们再次流向社会。此外,要让人们尤其是那些与儿童一同工作的成年人以友善的态度对待流浪儿童, 培养他们的情感交流与沟通技巧,站在儿童的立场,尊重儿童的权利。同时,流浪儿童缺乏道德法制观念也是普遍的问题,教育救助流浪儿童应当加强社会道德的教育,使其知荣辱,辨是非,懂法律,使其社会化的进程得以正常进行。
  (二)建立“短快平教育”与“长效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
  对于流浪儿童的教育既要注重短期效果,同时也要讲究长期效果。一方面,要建立适合短期救助的短平快教育方式。按照时间较短、保证儿童平安、平和,见效较快的原则,根据流浪儿童的身心特点,帮助流浪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通过充分了解流浪儿童的个案,对流浪儿童这个整体产生较为深刻的认识,建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的教育方案。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合中期机构教育模式的长效教育方式。为流浪儿童建家,让其进校,回归主流社会,针对不同的个体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案,采取德育,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教育方法。使教师有比较长的时间和儿童交流,并对他们灌输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同时儿童也有时间进行知识积累。对于流浪儿童全面的教育救助非常有效。
  (三)根据孩子特点,建立类家庭教育救助体系
  流浪儿童缺少亲情的呵护,没有家庭的温暖,他们最需要父母的关爱,也是社会上最需要帮助的人。以社区和家庭为依托,建立“类家庭”,让他们像其他的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关爱、家的温暖,有一个快乐与美好的童年。
  借鉴郑州成功的“类家庭”救助保护模式的经验,我们对流浪儿童的教育救助也采取类家庭模式。由于流浪儿童缺乏家庭,缺乏父母的监督和辅导,所以,我们可以将孩子们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个的家庭,以4人左右为宜,可以采取1个志愿者3个孩子的形式。可以通过前期的观察和测试,尽量保证组成家庭的孩子彼此都是能合得来的,在年级层次上也要有一定的梯度,以增进互补性。志愿者可以由几个志愿者来轮流担任一个“家长”。比如一个家庭有5个志愿者作为家长,每个家长要保证每周至少有1天能和其“家庭成员”在一起。另外,几个“小家庭”还可以组成一个“大家庭”,“大家庭”的家长可以由中心工作人员来担任也可以由经验比较丰富的志愿者担任,“大家庭”的规模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流浪儿童也是祖国的花朵,虽然他们与在正常环境下生长的、正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儿童在思维、语言、行为等诸多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他们同样属于我们的未来。对于流浪儿童,我们不能歧视,不能放弃,应以有教无类的原则对他们进行救助和保护,使流浪儿童能够尽早回归到主流社会中,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和谐和温馨。
  
  参考文献:
  [1]薛在兴.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的教育模式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6).
  [2]何俊华、陈新景、曹朝阳.流浪儿童的心理特点即教育对策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7,(3).
  [3]尚晓援、吴文贤.对我国流浪儿童教育问题的探讨 [J].家庭.学校.青少年保护.2006,(1).
  
  作者简介:王青娜(1985——),女,山东烟台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史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中
  国教育史、社会教育学。邓妍(1982——),女,辽宁沈阳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史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外国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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