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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五”普法工作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乡村法治存在的问题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5-08 00:53:43     阅读:

**市“七五”普法工作 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020年4月17日) 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1.制定规划,健全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19年,结合机构改革,及时组建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调整充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成成员,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新格局,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推动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12月22日,我市召开“七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对进一步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8月4日,召开了全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签订了《**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状》。2018年7月7日,举办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暨“法治**论坛”,会议听取了部分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各单位集思广益,积极对“法治** ”建设建言献策。2019年7月29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及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成员会议,会议对2019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3.落实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有效运转。“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按照0.8元/人的标准,作为市级普法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普法资源整合、普法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普法阵地建设、新媒体开发运用、普法资料编印以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进队伍建设等方面,切实做到“组织上有牌子,机构上有班子,工作上有位子,活动上有票子”。

4.健全队伍,培训骨干,提供人才资源保障。充实调整了“七五”普法讲师团,确定由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22名专家学者、律师和行业骨干作为我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进一步整合资源,从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司法局,择优选用163名优秀业务骨干,组建法治副校长人才库,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由熟悉法律的政法工作人员、律师、大学生、社区群众等200多人组成,主要面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

(二)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1.明确权责,建立责任清单。制定下发了《**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根据各单位的实际职能量身定制,对普法的内容、形式、载体和时间节点等做了明确, 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2.围绕热点,开展联动普法。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热点难点问题,抓住有利时机,开展联动普法,实现“干什么事,普什么法”。“七五”普法期间,各单位、各镇(街)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500余场次;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信体系等主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0余场次;
针对新冠疫情防控,编制《防控“新冠肺炎”期间权利义务告知书》,发放、张贴10000余份;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0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
在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宣传资料13000多份,开展讲座100余场次;
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6.16全国安全生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部门法专项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多份。

3.分类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指导性文件,指导市直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采用“庭审观摩零距离”、“模拟法庭”、“闽剧惠民 +法治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注重实效,强化措施,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1.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方面,健全机制抓“固化”。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四大班子理论中心组坚持每年至少2次的集中专题学法,共专题学法20(场)次,镇(街)、市直部门中心组专题学法300余场(次)。另一方面,严格考试抓“深化”。印发《**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市委组织部组织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市普法办组织干部参加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有力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2.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方面,在普法阵地上实现联动化。充分发挥**华侨中学、石门小学、岑兜中心小学等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主阵地的作用,把普法教育贯穿素质教育全过程,运用校内电视广播、宣传板报、法 治手抄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法律图书室、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法治教育图片展等阵地作用,对社会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在普法形式上实现多样化。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了“青春护航 法治同行”、“为了明天”、“禁毒教育进校园”、“食品安全校园行”、法治征文和法治漫画比赛、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吸引了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参与。强化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共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讲座500多场次,并发放《青少年学法50问》《青春护航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各类法治宣传小册子20多万册(份)。

3.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安监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各工业(园)区开展“法律进企业”系列讲座100多场次,向各类企业发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50问》、《企业务工人员学法120问》、《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各类法律宣传材料20万多册,全市各大中型企业配齐配强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引导企业经营者和员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深入推进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三下乡等活动,开展文艺汇演、竞猜法治灯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举办法律讲座、刊登板报、分发传单,将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近年来,各单位、各镇街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1000多场次,分发《法律进社区学法120问》、《法律进乡村学法100问》、计划生育宣传材料、禁毒宣传材料、平安建设等各类法律宣传材料40多万册。

(四)突出创新,丰富载体,打造法治文化品牌项目。

1.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化。近年来,我市结合“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来抓,充分挖掘**特色元素,以项目化运作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数量和质量实现进一步飞跃。近两年来,已建成的较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有:龙江法治文化园暨禁毒文化宣传阵地(法治公园)、海口镇牛宅村法治文化公园(法治乡村)、港头镇草柄村龙湖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乡村)、音西街道福百社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进区)、华侨中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法治进校园)、新福兴玻璃工业集团(法治进企业)、镜洋琯口某部队法治文化园(法治进军营)、**监狱(廉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等。

2.推动法治宣传载体多样化。完善报纸、新媒体、宣传栏(橱窗)、LED屏、移动宣传车等各类普法载体建设,开展以《法治好乡音》为代表的村村通广播普法专栏、以《平安**》为代表的电视普法专栏等精品建设,提升以《法治** 》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为代表的新媒体普法矩阵的影响力,利用823路城区公交车和30辆乡镇客运车(海城线、渔江线、龙高线)发布热点普法内容,普法公交车、客运车行经路线覆盖全市24个镇街,覆盖面广、流动性强,实效性高。并充分利用全市各类LED显示器、车载电视、广场电视等滚动播出普法宣传片,积极拓展普法新渠道,实现普法无死角。

3.推动法治宣传活动品牌化。充分发挥我市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寓普法宣传于文化活动之中,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自“六五”普法开始,市司法局联合福建师范大学**分校每年都举办“法治杯”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包括法治杯“一站到底”、“演讲赛”、“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截至目前已举办十届活动,打造了大学生普法宣传特色品牌。自2017年起,我市开播“法治好乡音”村村通广播专栏,在全市范围内有“村村通”播放条件的广播站,每天都会定时用**方言和普通话播放法治节目,采取案例宣讲、法律解读等方式,发出了法治宣传“最强音”。2018年起,我市探索闽剧下乡演出助推法治宣传新形式,截至目前,已提供“闽剧法治视听盛宴”30余场次,从而推动普法宣传在群众中入脑入心、形成氛围。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连续出台多部推进乡村振兴的规范性文件,如《**市“拆旧、拓新、整漂亮”工作指导意见》、《** 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等。为了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我局以规范性文件建设为引领,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断提高我市涉及乡村振兴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言献策,为推动我市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在审查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单位作用,总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查办法,确保送审文件材料齐备、运转流畅、合法有效,及时纠正文件中存在的违反上位法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违法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等问题。

(二)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完成每年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率100%。认真开展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服务,引导法律顾问为其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运用现代信息互联网技术,充分发挥QQ群、微信群作用,切实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费用。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促使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创新制定了《**市司法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方案>的通知》(融司〔2019〕114号)文件,全市实现了24 个镇(街)全部聘用了专职调解员,并且实现了镇(街)专职调解员人数上历史性的突破,而且是全省首个设置调解秘书岗位县(市),并大幅提高调解员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基层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
积极推动乡贤调解室建设。目前已在20个村(社区)设立乡贤调解室,分别是:松潭村、龙洋村、上坤村、嘉儒村、泽岐村、梧桐村、岩兜村、首溪村、上薛村、下坝村、后路村、南宵村、玉仑村、前华村、道桥村、漆林村、薛港村、东井村、东瀚村、草柄村。

(四)推动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窗口化建设。为镇(街)法治化进程添砖加瓦,加快推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工作。此项工作司法局计划投资30万元,目前,各站点已完成总投资43.72万元,其中司法局累计完成投资21.34万元,镇(街)配套或全资投资22.38万元。已完成的工作站总计23个分别是:玉屏、龙山、龙田、海口、三山、石竹、江镜、渔溪、宏路、高山、港头、上迳、镜洋、东张、一都、东瀚、新厝、沙浦、阳下、城头、龙江、南岭、江阴。

(五)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我市共有496个村(社区),其中,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福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8个;
全省乡村振兴示范点共20个。按照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福州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试行)的意见》相关规定, 2018年底起,我市对历年被评为全国、省、福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开展了3轮自查摸排工作。对部分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及时加强整顿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

(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以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门槛,将各镇(街)司法所受理的代书、估算、调解等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站服务事项,致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展涉农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继续推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队伍法律素质高、政策水平好、业务经验精、协调能力强的优势和司法所情况明、人员熟、距离近、信息灵的优势,在追讨工资、人身损害赔偿估算、调解等非诉讼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合力和水平;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利用三下乡、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平安宣传月等契机,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引导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知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一)在“七五”普法宣传方面:没能全力运用“谁执法谁普法”重要杠杆,撬动普法的“普”字;
对村民、市民普法工作深入到田头巷间缺乏有效措施,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新媒体宣传相对滞后;
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同时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知晓率低。

(二)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虽能对相关部署要求进行细化管理,但在监督管理方面力量不足,在调动律师服务村(居)的主动性、积极性方面,作为有限;
法律顾问服务补助费标准低,配套资金未到位;
我市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补助费标准每村每年1500元居福州最低,根据文件要求,镇(街)、村(社区)安排一定配套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

四、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个主线: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为主线,进一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对照省、市“七五”普法规划验收相关考核标准,适时印发我市考核标准,组织指导各单位各乡镇对2016-2020年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编制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巡礼宣传片及画册,召开“七五”普法验收动员部署会,强化考评自查,查缺补漏,做好迎检材料准备工作。二是继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擦亮老品牌、培育新亮点”,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备检点“排兵布阵”,确保打赢“七五”普法“收官之战”。三是适时谋划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

一个抓手: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推动联动普法。一是强化责任清单。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细化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普法工作主管主责制度。二是加强视察评议。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年度视察评议事项。督促市直各单位、各镇(街)在落实普法工作及经费落实方面下真功夫。三是加强工作交流。适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及工作建议,明确弱项与短板,推进“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一个主题:以“12.4国家宪法日”为主题,进一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制作一批宪法宣传主题微视频、公益广告、动画等宪法宣传品,面向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

一个重点: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对已评上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完善农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推荐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参评福州市级、省级、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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