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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1 06:27:13     阅读:


  基金项目:本文是2008年湖南省自然科学项目(旅080226)“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摘要:本文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探讨以法律的视角和手段来寻求有力的策略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律保护 传承
  [中图分类号]:125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0)-12-0185-0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历史的见证,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本文作者努力地想揭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神秘面纱,进一步了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从法律的层面来寻求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策略和方法。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建设的避租不能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相适应
  由于保护工作仍未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不能得到系统性解决。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训等工作相对薄弱,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
  
  (二)由于缺乏科学认识,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承传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一些世代相传的民间艺术迅速失
  与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靠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掌握着传统技艺的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绵不绝的核心与纽带。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都高度重视对传承人的认定和保护,但是目前情况并不乐观。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进入了衰亡的高峰期。
  
  (三)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
  那场特大地震使得四川全省上万件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被毁,上千份珍贵音像资料被破坏,四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十一个民俗博物馆严重受损,绵竹年画传习所受到严重损毁。陕西省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汉调桄桄,有十二件重要实物资料受损。最突出的表现在地震使中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北川县城在地震中被夷为平地,羌族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全被掩埋。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手段有效保护策略
  
  笔者认为文化保护。立法先行。与有些国家相比,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已严重滞后,笔者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制定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尽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地方政府也应积极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设计好和落实好以下主要的法律机制:
  
  (一)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制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防“重申报、轻保护”的趋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制定远景规划和长效投入机制。因此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国家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提出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
  
  (二)要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其法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避租
  抓紧制定和起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执法不力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要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严格评审工作,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要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有关保护的责任主体,进行有效保护。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国务院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遗产传承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载体,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来传承。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其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的方式。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始终存在着,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在一定时期内处于较低水平,更重要的是我们对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应有的认识,使得我们蓦然回首时,却发现大量的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失在历史的深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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