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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9 00:18:59     阅读:

X煤业有限公司 雨季“三防”专项应急预案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矿区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地面塌陷区、采区裂隙、井田内关闭矿井筒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因素的防御和处置。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的分析 2.1防汛风险分析 经坊煤业井田地处黄土高原,区域气候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地处X县,该县东南为山区,西北为平川,以老雄山为最高,海拔1419.5米,境内水源相对缺乏,主要河流为陶清河、荫城河均汇入漳泽水库,年均降雨411毫米。通过X气象局对前期影响我地区天气的大气状况、海洋、天气气候异常特征等因子的综合分析,结合数理统计方法,预计今年汛期我矿所在区域降水略偏多。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要提防暴雨、冰雹、雷电及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发生,鉴于影响汛期降水的因素非常复杂,加上近几年极端天气频发,影响天气气候的环流形势变化复杂,应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我矿安全渡汛。

2.2洪涝风险分析 每年的6—9月,雨季来临,水位及流量受季节性降雨影响,变化很大。再加上矿区内地表水体以及煤矿采空塌陷区等原因,产生岩层裂隙,成为地表水通道。因此我矿的工业广场及采煤塌陷区等工程都应注意洪涝防御。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力保矿区安全的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指挥机构 总 指 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
安全矿长 各分管副矿长 成 员:
调度主任、地测科长、防治水科长、安全科长、 机电科长、机运队长、供应科长、 基建科长、 保卫科长、监控中心主任、后勤主任、职工医院院长、 新型建材厂厂长、公司洗煤厂厂长、国华选煤厂负责人 应急办公室主任:调度主任 成 员:调度值班员 4.2职 责 4.2.1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和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⑵负责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⑶负责报告上级机关,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于1小时内与地方政府应急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络,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公布社会。

(4)发生洪水灾害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决策应急救援重大事项,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抢险救援,安排、调运救援所需装备和物资;
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协调上级应急力量实施救助行动;
及时向公司报告灾情及救援的进展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⑸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签发下井许可证;
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

4.2.2有关人员职责 ⑴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抢救工作,负责救灾所需物资人力、财力的调配,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批准新闻发布,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⑵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按照预案要求和紧急救援会议的要求,负责组织抢救工作,总指挥不在公司时,代行总指挥职责,根据救灾计划安排,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保证事故抢救的顺利进行,并积极提出建议。

4.2.3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4.3各成员单位职责 4.3.1调度室 4.3.1.1负责汇总矿区天气预报,负责将灾情及各种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

4.3.1.2负责汛期值班,协调组织检查雨季“三防”工作。负责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雨季“三防”情况。

4.3.1.3牵头组织雨季“三防”检查,汇总雨季“三防”期间的各种信息资料,下发雨季“三防”简报。

4.3.2地测科、防治水科 4.3.2.1负责提供基础资料,进行灾害分析,并与专家组研究制定灾害的处理方案。

4.3.2.2对周边重点水患进行排查,加强对其它煤矿与我矿贯通处密闭、以及封闭不良井筒、水文观测孔、裂缝、老空陷落和塌陷区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透水事故发生。

4.3.2.3负责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区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

4.3.3保卫科 4.3.3.1负责灾期间组织本矿抢险队伍协助救护队对井下被困人员的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使被困人员脱险。

4.3.3.2负责人员疏散和警卫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其它突发事件,保证防汛设施免遭盗窃、破坏。

4.3.4物资供应 4.3.4.1雨季“三防”工作所需物资和材料由供应科负责准备,要设立雨季“三防”工作所需物资专用库,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发放并建立台帐。不能入库的要实行挂牌制度,明确雨季“三防”物资专用。

4.3.4.2负责处灾期间所需物资的筹集调运,保证救灾物资充足。

4.3.5纪委书记、安全矿长、总工程师 负责灾后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4.3.6机电科 4.3.6.1负责地面建筑避雷设施、接地系统、架空线路等的检查、测试及整改工作。

4.3.6.2负责主要排水设备的检修、效率测定资料汇总。

4.3.6.3负责处灾期间各种电器设备的维护及正常运行,并在灾后恢复生产时对机电设备进行维修、检测或更换工作。

4.3.7通风科负责处灾期间井下抢险地段的正常通风,并在灾后恢复生产时安排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检修、检测,保证通风系统安全。

4.3.8宣传部负责处灾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报道救灾先进事迹,积极稳妥做好减灾宣传、报道,及时平息及澄清谣传等工作。

4.3.9基建科 4.3.9.1负责在建工程的汛期安全。

4.3.9.2负责地面防洪工程的修筑。

4.3.9.3负责地面排水沟的清理与维修。

4.3.9.4负责制定各井筒,主要机房及民用住宅的防水措施和维修计划。

4.3.10安全科 4.3.10.1负责安排“三防”工程和救灾资金计划。

4.3.10.2牵头组织验收“三防”工程。

4.3.11监控中心 负责汛期通信线路的维修、检测工作,保证汛期通信畅通。

4.3.12工会 负责出现洪水险情需居民撤离等紧急情况时,组织居民撤离转移工作。

4.3.13行政办 负责上级雨季“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负责安排抢险人员的生活住宿及其它协调工作。

4.3.14职工医院 负责在现场或协作上级医疗队伍对被救人员进行积极而有效的医疗救护,最大限度的让生命延续,并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4.3.15机运队 负责处灾期间供电线路的维护,并保证供电线路畅通。

4.3.16新型建材厂、公司洗煤厂、国华选煤厂 负责做好本厂区的“雨季三防”工作。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1.1矿井的工业广场、井下工程、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铁路专用线、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等是我矿防汛期间的重点监控对象。

5.1.2矿区周边井下采空区积水、老空水、贯通密闭处积水也是我矿防 汛期间的重点监控对象之一。

5.1.3对井田内水库、河流塌陷区域裂缝、各类钻孔进行重点巡视。

5.2预警行动 5.2.1预警分级 5.2.1.1对于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波及范围小事故造成重伤1—2人、多人轻伤或被困,未造成较大损失,启动蓝色预警。

5.2.1.2对于发生较大伤亡事故,波及范围较大,事故造成1—2人伤亡、多人受伤,造成较大损失,启动黄色预警。

5.2.1.3对于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波及范围大,事故造成3—9人(含3人)伤亡、多人受伤或被困,造成重大损失,启动橙色预警,公司无独立抢救能力,需由市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公司提供部分资源(包括人力、物力、技术等)。

5.2.1.4对于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恶劣,波及范围广、事故造成10人以上伤亡、多人受伤或被困,造成重大损失,启动红色预警,公司无独立抢救能力,需由市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公司提供部分资源(包括人力、物力、技术等)。

5.2.2预警程序 对已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预警按照从矿级以上领导一一副矿级领导一一科级领导一一队组长一一相关人员逐级发布的程序进行 5.2.3预防措施 地测部门对周边重点水患进行排查,加强对其它煤矿与我矿贯通处密闭、以及封闭不良井筒、水文观测孔、裂缝、老空陷落和塌陷区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透水事故防生。

5.3信息报告 5.3.1信息报告与通知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24小时值班电话:内线60122/60322/60220/60221。

地面群众一旦意识到可能发生事故时,及时用电话向矿调度室报警;
洪水威胁到井下,造成井下水灾时,现场人员在确保能安全撤离的前提下,必须立即向调度台汇报,汇报时应讲明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及联系电话等。

矿调度台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及矿应急指挥部当天值班领导汇报。并按照通知顺序逐个通知相关人员。

5.3.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井生产调度值班室,矿井生产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得到总指挥批准后,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场。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利用电话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当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当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信息流程如下:
矿井一一市煤炭主管部门/市安监总局/集团公司 调度室接到事故上报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报告事故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两地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采取的措施;
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6.1.1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事故可分为Ⅱ级、I级。

6.1.1.1第Ⅱ级:当日预警信号降雨量为小(24小时内降雨量不超过10毫米的雨)、中(24小时内降雨量为10-25毫米的雨)、大雨(24小时内降雨量为25-50毫米的雨)时,地测科与有关部门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及矿领导汇报,根据情况听从应急机构总指挥的指令做好各自的工作。

6.1.1.2第1级:当日预警信号为大到暴雨(24小时内降雨量为38-75毫米的雨)时,矿应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加强巡视,保持通信畅通,并随时将灾情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6.2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过程可分为接警、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公司根据当地气象局(站)发布的气象信息,降雨量为小、中、大雨时,自行发布启动。

公司Ⅱ级防洪启动应急预案,并对主要灾情险段进行定时巡查。

6.2.1应急处置措施 同时将信息向矿调度室及矿领导汇报;
降雨量为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时,防洪应急机构组长发布启动防洪应急预案,要安排专人对重要险段进行观测,保持观测信息随时能反馈回矿调度室,调度室及时汇报给集团公司调度室,矿组建的抢险队伍处于待命状态,各相关应急部门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听候总指挥发布命令。

6.2.1.1当日降雨量为小、中、大雨(Ⅱ级)时,采取以下措施 启动矿Ⅱ级防洪应急预案,由矿应急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加强灾情巡视,并向矿调度室及矿领导汇报。

6.2.1.2当日降雨量为大到暴雨(I级)时,采取以下措施 启动I级防洪应急预案,由矿应急机构组长负责指挥,要安排专人对重要险情地段24小时进行观测,保持观测信息随时能反馈回矿调度室,矿抢险队伍及相关应急部门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候总指挥发布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并做好停产撤人准备。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6.2.1.3地面洪水溃入井下,造成水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 水灾事故发生后,透水地点作业人员应立即就近按照《矿井灾害事故预防及处理计划》和《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

(2) 在撤退过程中,在有可能的地方应向调度室及时汇报具体灾害地点和大致情况。

(3) 如果避灾线路被堵,应就近寻找或临时修建避难硐室躲避、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4) 调度室接到灾情报告后,首先通知井下所有受突水威胁的作业地点人员按照《矿井灾害事故预防及处理计划》和《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同时立即通知矿指挥部、公司总调度室及矿山救护队。

(5) 指挥部根据水灾发展情况立即组织救援,同时加强主排水系统紧急排水,并确定何时撤出泵房工作人员,有序关闭有关防水门。

(6) 救护队伍按救护路线向发灾地点及各受水威胁地点进发,侦察水情,救护受灾人员。

(7) 每2个小时清点一下未上井人数,如果被困人员由于巷道受损,避灾救援路线被堵无法得到救援,应组织专家查明水源,水量及涌水巷道等,判断人员可能被堵地点,利用打钻孔或开拓巷道等方法与其取得联系,并供给新鲜空气和食物(但当遇难人员所在地点低于外部水位时,禁止使用这种方法),等另行实施救援。

(8) 积极配合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直到救援结束。

6.2.2井下应急的基本原则 6.2.2.1初级响应 当现场出现险情时,现场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有权做出决定进行现场抢救,当不能及时处理险情,需要及时撤离时,现场负责人及现场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等责任人有权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及时撤离施救,同时,现场负责人应及时汇报当班值班调度。

现场出现险情时,值班调度接到汇报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了解事故的地点、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及时判断事态的严重程度,并下达是否撤人命令,同时根据响应启动程序向上级负责人及时汇报。

⑴积极抢救 根据现场灾情和条件,现场人员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严禁盲目蛮干和惊慌失措、贻误消除灾害的有利时机。利用现场的设备材料在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全力抢险,行动要保持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是。灾害严重、条件困难或短时难以消除灾害时,应尽最大努力将事故控制到最小限度、防止灾情扩大。救灾要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如果灾区条件恶化、危及现场人员安全,应及时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⑵安全撤离 当灾害发展迅猛,无法进行现场抢救,或灾区条件急剧恶化,可能危及现场人员安全,以及接到命令要求撤离事故现场时,现场人员应有组织的撤离灾区。

6.2.2.2基本应急 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接到值班调度汇报后,对灾情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判断,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启动相应预案进行救援。

⑴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指挥部一旦接到发生事故的报告并确定响应级别后,应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①通知指挥部所有成员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②根据事故情况提出救灾方案,由总指挥决定后,立即分头实施抢险救灾。

③通知矿救护队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抢救。

④事故现场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⑤通知矿医疗部门,一是赶赴现场抢救;
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求援预案做好对人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⑥通知供应科,提供一切抢险救灾所需的材料设备。

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上级部门及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指挥中心一旦接到发生事故的报警后,应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⑵救灾指挥程序 ①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主、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②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单位、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下井人数及其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③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入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口,没有入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

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⑤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
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它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⑥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将抢险救援人员组成二、三线力量。当抢险救援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⑦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以便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⑧指挥中心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成员检查核实。

⑨根据灾情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及时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⑩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6.3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井下条件符合《煤矿安全》安全有关标准;
导致次生、衍生事故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清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6.3.1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 撤点、撤离由井下临时救护基地指挥部接到总指挥部命令后进行决定,交接由事故井下临时救护基地指挥部与恢复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并安排好受灾地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带领井下救护基地的设备进行撤退,完成交接,撤退到地面并向总指挥部汇报。

6.3.2宣布应急救援结束的程序 停风巷道恢复通风后,经瓦检员检查该巷道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在瓦检员许可后,方可向工作面送电,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应急救援物资;
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3.3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公司领导接到矿井恢复正常状态的情况下,开始工作,进行安排,按照《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安排队组进行现场恢复,按照安全路线进入事故现场。

6.3.4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 现场清理废墟和恢复由队组进行,并将井下情况及时汇报矿生产调度室室,并做到连续检测。

6.3.5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6.3.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单位;

6.3.5.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6.3.5.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3.6需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6.3.6.1事故类型性质波及范围;

6.3.6.2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

6.3.6.3事故结束后现场恢复情况。

6.3.7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应急工作总结的完成,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包括的内容有:
6.3.7.1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

6.3.7.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6.3.7.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6.3.7.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的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6.3.7.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6.3.7.6事故结论;

6.3.7.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意见;
各种必要的附件;

6.3.7.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3.7.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7信息发布 7.1信息发布必须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属企业发布的内容,由指挥部提出新闻信息报导意见、报山煤总公司、市局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

7.2信息发布由总经理工作,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由总经理进行审核并报上级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发布。

7.3新闻发布由总经理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7.4为公众了解事故信息、防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咨询提供服务安排。由后勤保卫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由保卫部门派人做好保卫工作。

7.5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的家属由工会后勤保卫部门负责。

8后期处置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8.1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负责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8.2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设施等,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物资必须重新更换配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总结分析,写出救灾报告。

8.3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8.4按照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救灾完成后,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以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从管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安全措施。

8.5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家属,各单位配合总经理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统计资料,并及时报告煤矿安全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

8.6事故结束后要对抢险救灾工作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并根据矿井救援能力及时修改矿井应急预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生产调度室对外通讯采用移动通讯网络和程控电话,我公司通讯系统包括三个系统,1、调度通讯系统,井下主数字交换机配备一台上位机系统管理PC,配备两台DH-TKB80触摸屏调度控制台,在采区主要工作地点都已经安设井下防爆电话,保证各生产环节的正常通讯。2、行政通讯系统,主机房和2#风井主机房及洗煤厂主机房的三台数字程控交换机使构成地面程控通讯系统。3、无线通讯系统,安装了由南京北路自动化研究所安装的KTW125无线通讯系统,该系统工程完成了井下北采区、四采区、五采区的无线覆盖,使地面在生产调度楼和2#风井办公楼各设地面基站KTW125一台、装备KTW4A防爆手机100部(井下主要岗位使用)。有力保障了矿井外部通讯畅通,并定期联系厂家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1.2登记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详见附件) 8.1.3应急期间,外部由中国移动X县移动分公司通讯网络保证应急移动通讯的畅通,内部由监控中心负责保证应急程控电话的畅通。

8.2应急队伍保障 8.2.1内部保障 矿井组建由生产单位、业务部门组成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矿井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生产队从事煤矿工作不小于5年,从事井下工作不小于3年,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经培训有救护专业知识的,年龄在25—40岁的工人组成,平时作为生产人员在各自的生产岗位工作,在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组成矿山辅助救护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现我公司矿山辅助救护队共计有19名成员,详见附表2。

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期组织培训学习,掌握应急救援基本技能,确保在矿井发生灾变时能够及时参与矿井应急救援,保障措施如下:
8.2.1.1抢险队伍必须加强应急训练和演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抢救任务 保卫科要加强训练,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抢救抢险队伍,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8.2.1.2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要实行管制,维持治安秩序。

8.2.1.3各单位要无条件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的失误的单位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逃脱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1.4各部位部门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8.2.2外部保障 每年与X市军事化救护大队签订救援协议。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自身救援力量达不到要求时,由救护队统一组织人员、设备,参与矿井救灾。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3.1矿井设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仓库,配备适应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详见附表)。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仓库在矿井副斜井井口附近,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仓库与各井口之间铺设有专用轨道,应急物资由矿井供应科负责采购和管理,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仓库设专人管理,保证矿井在发生事故后救援物资和设备能及时到位,其保障措施如下:
8.3.1.1供应科要制定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

8.3.1.2各单位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并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挪用。

8.3.1.3各单位在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矿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8.3.2井下设专用通信系统,地面设紧急报警警铃;
井下应急照明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用电源;
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按要求随身携带自救器;
井下各巷道按要求构建躲避硐;
回风立井井口防爆盖要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查;
地面及井下主要部位设置消防器材库;
井底车场、各机电硐室、材料库、油脂库、转载机头都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8.4经费保障 8.4.1经费来源 8.4.1.1矿井安全科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矿井财务科要根据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在安全专用资金中留足足够资金,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8.4.1.2矿井财务科必须保证在矿井发生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安全科必须要保证各部门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8.4.2使用范围 应急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不得挪作它用。应急经费由矿财务科负责保证资金到位。

8.4.3监督管理 应急救援费用由矿应急指挥部监督使用。

8.5其它保障 8.5.1医疗保障 8.5.1.1矿井职工医院要制定应急医疗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救治受伤人员。

8.5.1.2与X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创伤急救协议,在矿井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抢救治疗。

8.5.2后勤保障 矿井后勤保障由矿井后勤中心负责,后勤中心要制定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预案,每年年初制订应急救援保障计划,报行政办公室批准,并按计划配足救援后勤物资(包括车辆、办公用品、食宿等物资),确保矿井在发生事故时后勤的保障工作。

8.5.3交通运输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期间,车队负责保证事故抢救地面用车;
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井下车辆及安全运输。

8.5.4治安保障 8.5.4.1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划定矿内与井下警戒治安范围,矿内警戒治安由保卫科负责,必要时邀请县公安局协助;
井下警戒由安全指挥中心和抢险督察队负责,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和地点进行站岗警戒。

8.5.4.2矿外警戒治安由本地政府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开辟抢险救灾通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畅通无阻。

8.5.5技术保障 矿井技术保障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由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保障组,负责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8.5.6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配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附:附件一:雨季“三防”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二:雨季“三防”应急处置人员联系表 附件一:
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故、事件 指挥部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室) 信息发布 事故结论 事故调查 I级响应 业务功能部门 事故分类 等级确定 响应级别 集团公司调度室(总指挥部) II级响应 事发单位按预案处理 兼职救援队伍 分级响应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启动矿井预案 善后处理 应急结束 恢复生产 事故发生现场展开救援 附件二:
雨季“三防”应急处置人员联系表 部 门 姓 名 手 机 办公室(转) 公 司 领 导 总经理、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副经理 安全副经理 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 财务副经理 机电副经理 通风助理 安全指挥中心 掘进副总 机电副总 安全副总 通风副总 轨道运输副总 安全副总 采煤副总 防治水、地测副总 成 员 调度室 机电科 行政办公室 监控中心 防治水科 轨道运输科 车 队 职工医院 供应科 保卫科 后勤中心 集团公司 综合调度 晋东南分公司 调度室 X市煤炭工业局 调度室 市矿山救护队 值班室 X县人民医院 急救电话 X市和平医院 X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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