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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及其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启示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1 07:24:28     阅读:


  摘 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共同培养职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教育模式。这种模式已成为世界先进的职业教育体系并被各国所效仿。本文将对“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缘起、发展及现状进行探究,从其不断进步的历程中思考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何启示,希望能为正在发展中的中国中等职业教育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职业教育 历史发展 双元制 启示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发展
  1.二战后德国的基本情况
  战争对德国的影响是毁灭性的,这成为德国职业教育的重要转折点。本文主要探讨的是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的演变。为了避免两次世界大战期间集权领导体制下推行军国主义教育,也为了各州能有针对性的制定教育政策。1949年,联邦德国颁布《基本法》,规定“各州文化教育部是各州教育事务的最高权力机关”①
  这项法律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德国制定教育政策的弹性:各联邦可依具体情况推行教育也可在主要战略时期合作制定政策。[1]
  2.二战后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战后德国基本沿袭了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学制:四年或六年的基础学校教育,而后进入促进阶段,接着是选择进入国民学校高级阶段或中间学校或高级中学修业。战后职业教育的发展被提上日程。“1948年,占领区内召开第一次‘工会和青年会议’,呼吁制定全德适用的职业教育法规。德国职业教育逐渐走上正轨。据统计,职业学校学生在1950年达到1733000人,约占同龄青年总数的80%左右”。②
  1964年《职业训练和职业学校教育的专家意见》发布,正式采用了“双重职业训练体系”③
  这一名称,而在此之前,从夜校或职业补习学校开始,理论与实践双重培养模式的职业教育已实行了一个多世纪。“1969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工业部门的学徒训练第一次有了全国统一的法律依据”④
  其中包括了对在职进修、职业培训、残疾人士的教育等相关规定。
  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应由企业统一缴纳“培训税款”以解决“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经费问题,到1994年德国在《职业教育促进法》的修订本中才对“培训税款”做出了法律规定,除了必要的培训税款,重视职业培训的企业也会适度为合作的学校提供额外资金支持。这样一来,企业与学校实现了多对多的合作,培训成本降低,岗位增多。[2]
  二、“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启示
  1.转变观念,明确技术教育的意义
  德国企业家一直认为“一个优秀的工匠和科学家没什么两样”⑤。但是自古以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中国2015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796.61万人,在校生2374.40万人,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601万人,在校生1656.70万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人数差距如此之大,转变观念是职业教育必须要克服的障碍。所以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德国西门子电气公司一年总支出为125亿马克,其中职业培训费9亿(约合人民币36.4亿),占企业总支出的7%,这相当于一所中等规模大学的经费支出。但是,2012年中国教育财政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基建经费支出为54.58亿元,低于普通高中的66.54亿元”,⑥可见进行校企合作的模式,是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3]
  2.完善教育法规、组织机构与咨询机制
  早在1969年,德国就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为双元制职业教育提供法律保障,还有《青年劳动保护法》等法律,以保障学生的权益。1976年,德国成立了联邦职业教育所,为职业教育提供研究与政策咨询,各州分设州职业教育委员会,把握市场导向,调节学校结构,增强应对风险能力,并在学校设立咨询部门,为学生提供就业咨询。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加强学校与政府的联系,切实发挥政府的作用。由政府主导,将职业教育纳入国家战略发展计划中,实时掌握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需求情况,灵活的调整学校结构和专业设置以满足市场需求。[4]
  3.重视师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
  清华大学原校长梅贻琦先生曾说“大学者,非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其实不只是大學,各级各类的学校都是这样。“在中世纪,德国城市就出现了教书先生行会,1564年慕尼黑就制定了教书先生行会章程”⑦。现在德国的教师地位相当于国家公职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相对应的是对教师水平也有着极高的要求。在中国,对职业学校教师的要求就相对较低,教师职业门槛低,地区间、城乡间差异大。由此可见,应加强教师在专业技能方面的掌握和操作能力,进行职前教育,形成终生学习的观念,实现职业教育的增值功能。[5]
  注解
  ① 李其龙,孙祖复.战后德国教育研究[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44.
  ② 李其龙.西德教育与经济发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50.
  ③ ④ 李其龙,孙祖复.战后德国教育研究[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121.
  ⑤ 明视界编辑部.重振大国工匠精神[J].文明视界,2016,1:1.
  ⑥ 俊贵等.中国教育财政研究报告2012[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37-42.
  ⑦ 其龙,孙祖复.战后德国教育研究[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208.
  参考文献
  [1]李其龙,孙祖复.战后德国教育研究[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
  [2]克里斯托弗·福尔.1945年以来的德国教育:概览与问题[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刘俊贵等.中国教育财政研究报告2012[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
  [4]弗·鲍尔生.德国教育史[M].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1987.
  [5]李其龙.西德教育与经济发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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