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语文学案 > 内容

论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30 06:07:19     阅读:


  摘要:法治的特征与市场经济运行条件相互契合,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主要手段配置资源,要求自由平等地,必须以法律来保护,是法治经济,以法律调节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的准绳,并制度化。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市场经济将成无序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法治确保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经济自由、平等和竞争秩序。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因此,选择了市场经济,也就必然选择了法治。
  关键词:法治;市场经济;平等;竞争规则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2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现代市场经济不再是单纯的自由竞争经济,而是一个有序化、制度化的过程。需有法律来保障。法治经济是以一系列法律为调节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关系的准绳的经济制度,以法律来治理,管理保障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包含了巨大的解放力量并释放出了巨大的生产力,它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市场作用发挥得好的地方,经济活力就比较强,人民生活水平就提高得快”。市场经济对资源配置的优化功能及其经济创造力是通过法治运作来实现的,法治确保了市场运行所必需的经济自由、平等和公平竞争秩序。
  一、法治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法律形式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关系调整主要依靠法律以外的手段如血亲、宗法、传统习惯、宗教戒律和道德禁止来调节,即便有法律,也仅仅维护专制权力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化的程度虽然很高,但经济和政治的一体化,经济作为政治的附庸而存在着。因此经济主体没有独立存在,经济主体之间也不发生横向的经济关系,政府依靠行政权力管理经济,配置经济资源。法律是行政权力的延伸,也只是实现行政权力和工具。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为法制奠定了经济基础。经济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要调整的经济关系,超出了宗法、血亲及行政权力的处理范围,客观上需要专门的国家权威机构制订适用的法律,新的行业产生,新的交换市场的形成,进一步推动了法制的完善。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的导致了经济和政治的分离,也从客观上要求法律对行政权力进行限制,从根本上了改变了法律只是作为实现行政权力的工具。市场经济需要以权利为核心的、具有极大权威和独立运行机制的法律制度,这正是法制形成和发展的经济动因。只有法治才能为市场经济提供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法律形式。
  二、经济市场化与法制相互促进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具体表现在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政府行为等方面都以法律的形式全面规范,即一切经济活动法制化。市场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经济,必然要求从法律上明确市场主体资格,其权利,及维护权利的程序;市场经济是契约(合同)经济,市场经济基于市场,市场经济的具体运作是通过市场主体间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必须以法律对契约原则、方式和结果的确认和保护为前提;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就是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实行资源有合理配置,必要的法律是保证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市场扭曲的前提;同时市场经济中要保证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也是通过相关法律来为形成统一的市场,甚至为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市场经济与法制作为事物的两个方面,法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过来法制又会作用了市场经济。法制对经济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和制约作用。法制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作用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决定的。法制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一方面不仅市场经济按法律所确认的原则深入发展,而且为市场的进一步扫除障碍和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这些法律理顺各种社会关系,从而调动人们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市场经济法制和其它法制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和规范性,可以保障市场行为的稳定和有序,保障各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和权利。法制对市场制约作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克服市场的消极因素,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三、市场经济是由法治保障的平等经济
  市场经济的自由属性是商品经济,商品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前提,以社会消费为结果,以社会交换为实现方式,但交换是依赖于一定的条件的,除了市场等要素外,主体的平等是交换正常进行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之一。法治反对任何特权,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赋予了人们平等的地位和竞争机会,这与市场经济的平等要求相吻合。市场经济的平等要求在法律上的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主体人格上是相互独立的,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身份上的依附关系。这就要求法律规定市场主体的独立财产权(包括个人财产权和法人财产权)。只有明确了产权,主体的平等才有了财产基础,也才能通过市场对财产进行转移和重组。市场主体地位平等还要求法律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赋予其平等地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取得进人市场的平等权。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应当而且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去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市场主体的状况可能存在着差别,但其对市场经济的参与权不能被剥夺。
  第二,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平等,不因为所有制和经济实力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如在经营自主权、外贸权的享有和税负的负担等方面,不同的市场主体要平等,以使其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第三,竞争结果面前平等,对经济后果的承受和责任的承担,不同的市场主体也必须平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平等是指不同的市场主体在参与经济活动、实现自己的经济目标的机会是相同的。它是一种客观上的相同性。
  四、市场经济是受法治规范和调整的自由经济
  市场机制要正常运转,经济自由即经济主体的自主选择和较充分的意思自治(非依法律明示不得干预)是必不可少的条件。经济自由包括合同自由、竞争自由、消费自由和设立经济组织的自由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合同自由或称契约自由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进行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关系是最基本的法律关系,所以,韦伯说现代社会是合同社会。

《论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关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论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关系.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