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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健康发展的策略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0 06:23:06     阅读:


  摘    要  小学生“三点半现象”是一个日益引起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对湖南省小学生课后服务现状调查发现,课后服务特别是学校课后服务已成为大部分小学生家庭的刚性需求。面对目前小学生课后服务还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应将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多方协作,规范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行为,加强服务经费、人员、质量保障,融合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发展。
  关键词 “三点半现象” 小学生 课后服务
  小学生课后服务也被称为课后托管、课后托育、课后看护,是以小学生为服务对象,为补充父母的照顾与教养,在学校放学和放假期间,由父母授权,由学校、机构型团体或个人等不同服务主体提供一段时间的组织化生活照顾、保护与教育,促进小学生身心均衡发展的多样化的服务形式。近年来,小学生“放学后去哪儿”已经成为社会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小学生放学和家长下班存在时间差,这中间近3个小时的监护真空让许多上班族家长忧心。如何有效地解决小学生“三点半现象”,不仅仅是一个家庭问题,也是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在2018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专门就课后“三点半现象”进行回应。2017年2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1]。这个文件是教育部首次就学生课后服务发表正式意见。
  小学生课后服务对学生健康成长、教育公平、家庭和谐及社会进步都具有重大意义,是社会民生问题,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小学生课后服务定位为一项社会福利,并将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多方协作,融合发展,规范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行为,协同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发展。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构建多元发展格局,增加服务供给
  1.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
  政府承担“保底”责任,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合理取酬”等方式不断完善经费保障和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学校结合实际,积极作为,传承和吸取过去开展校内文体、科技等课外活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场地、设备、师资、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最广泛的学生提供普惠性的、有基本质量保证的基础课后服务,满足家庭的“基本刚需”。
   2.积极促进社区公益性课后服务发展
  一方面,政府要明确街道、社区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的工作职责,并提供相应的条件,鼓励和支持社区和公益性组织协同推出课后服务,合理设点,让小学生可以就近享有便捷、平价、优质的课后服务;另一方面,政府要将包括青少年活动场所在内的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要求和引导其开展针对小学生的课后服务项目,积极对接学生的课后服务工作。
  3.充分发挥市场机构的补充作用
  政府要对市场化的小学生课后服务机构实行“底线认证”的直接干预,设置准入条件,实行动态监管,鼓励合理、有序、自由的市场竞争;同时通过税收减免、项目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有资质、有实力的法人实体开办规范的学生课后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其机制灵活、高效的优势,为社会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家庭的个性需求。
   4. 鼓励不同的课后服务主体相互合作
  通过经济、行政的手段搭建平台,协调整合不同服务主体之间相互合作,融合发展。比如学校可利用现有场地,采用招标方式引入课后服务项目,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
  二、完善相关政策体制,加强对小学生课后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
   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来进行监管,形成有效、有序、科学的小学生课后服务体系。
  1. 明确主管部门,完善管理体制
  对学校课后服务、市场化运营的课后服务、社区组织的公益性课后服务,建议明确不同的主管部门,实施分类管理。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虽然是小学生正常教育教学之外的工作,但因其服务地点主要在校内,服务目的主要是满足学生的“基本刚需”,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学校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社区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公益性课后服务主要是依托社区及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行为,建议其在民政部门注册为民办非企业组织,并在教育部门备案;市场化运营的课后服务机构大多以营利为目的,其服务涉及到餐饮、住宿、辅导及其他,是市场行为,属于服务类行业,建议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家政服务公司,并在教育部门备案。
  2.出台管理办法,完善制度环境
  由省政府牵头,尽快研制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办法,从顶层设计上对小学生课后服务性质定位,对主管部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管理形式、经费来源及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另外,由教育、工商、民政等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其他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其主管范围下的课后服务实施意见。对审批登记程序、开办要求、行业标准人员资格及配备等作出明确规定,对课后服务进行规范管理。
   3.进行检查指导,完善监管机制
  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和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工商、教育、民政、卫计、食药监、公安消防,以及街道(乡镇)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的有效监管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课后服务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促其职责明晰,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确保安全。
  三、构建小学生课后服务成本的政府、家庭共担机制,保障服务经费
   经费的保障是确保课后服务健康发展的关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指出,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1]。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用财政补助的方式推进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此次“对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最希望获得的三个支持”调查中,经费以93.96%的选择率占据首位。一方面,政府加大对课后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义务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将学校课后服务纳入财政经常性经费的拨款范围,并建立随经济发展按比例增长的长久机制,用于财政补贴或购买社会服务支持学校开展基础性普惠性课后服务;省、市、县财政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小学生课后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奖励,提高师资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地要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對于课后服务需求较多的地区和学校,也要发挥家庭分担课后服务成本的作用。此次调研中有86.6%的家长愿意为孩子支付一定的课后服务费用。因此,除了财政支持外,允许学校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成本收费”的方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家长的需求。同时,困难家庭可以获得减免或帮扶。要进一步厘清课后服务的成本收费和乱收费的界限,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物价、教育部门组织测算后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收费标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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