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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5篇:县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1-16 08:01:10     阅读:

【篇一】

20xx年以来,来安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特殊人群安全管理出奇招

我县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及司法部、省、市社区矫正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举措,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截至目前,全县管理社区服刑人员411人,其中全年新入矫178人,解除矫正189人;
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214件。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以及开展特殊时期保安全攻坚工作。做好春节、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国庆及“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对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把关,从严审批,一律由县局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审批。对辖区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婚姻家庭矛盾及情感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定期通过实地走访、检查档案资料、内网核查等方式对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安全工作检查,督促隐患问题整改。

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其身份意识,积极推进教育矫正创新,拓展教育内容、载体和方法,督促指导基层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执法数据的统计上报,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统计工作。同时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及远程视频督查系统目前正在筹备建设中。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地走访、排查,杜绝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情形。

安置帮教工作重点做好对有重新犯罪倾向、“三无”、邪教类犯罪等重点人员的释放接送工作。帮助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庭申请社会救助,落实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政策,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实际困难,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尽快融入社会。截至目前共有安置帮教对象584人,20xx年接收63人。

(二)民主法治建设有新成效,法制宣传迈入新台阶

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重点围绕健全机制、加强联动、完善评估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美丽集镇和美好乡村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创建和谐社会。今年全县有11个村被命名表彰为“滁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施官镇顿邱村还被申报为第七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治文化建设有新阵地。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来安实际,拟在我县来中公园建设宪法宣传主题公园,主要由法治雕塑、法治小品、宣传栏、宣传灯箱、宪法宣誓墙、插牌、石刻等组成,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形成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法治宣传水平有新提升。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与来安县邮政公司合作建成的“来安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微信用户推送广告10万条,及时发布普法动态、新法速递、典型案例、法治文化等内容,快速地为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先后结合“江淮普法行”、“三下乡”、“双提升”、精准扶贫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基层、进乡村专项活动,尤其是结合扶贫工作开展的法律扶贫,向扶贫对象发放法律服务卡等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重点宣传《宪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次,征订发放各类法律书籍30000册、宣传资料80000余份(册),提供法律咨询近千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万次以上。

同时针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我局以切实有效的宣传措施和求真务实的宣传态度积极迎接督查,并于10月29日联合其他单位举办了“法治文艺汇演”,深入校园、企业,以艺术形式宣传法律,形成全县范围内学法用法的氛围。

(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稳步推进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并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响应全县扶贫工作的号召,调整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众范围,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我局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

截止今年10月底,来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批办理法援案件95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2件,占县人民法院刑事结案数的52%,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62件,律师办案509件,律师办案占比53.4%,工作站办理案件358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0件,援助中心办理67件。结案698件,结案率73.2%。法律咨询接待来电来访2538人次。

(四)基层司法行政建设干实事

今年以来,我局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由县政府分管县长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稳步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我县12个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现状进行调研与协调,落实了我县十二个司法所办及业务公用房。并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9月13日,组织召开全县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推进工作会议,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中听取了各司法所负责人提升工程推进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了迎检阶段的工作重点。

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新提升。截止10月底,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3380件,调解成功3348件,调解成功率99%,协议履行3206,履行率94%,排查纠纷910起,预防纠纷680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0起92人。

(五)律公管理工作出实绩

来安县律师、公证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县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促进律师、公证工作为宗旨,创新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管理职能,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了全年的岗位目标。截止目前,社会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756件,其中刑事辩护代理案件143件,民事经济类案件525件,行政案件8件,仲裁案件8件,非诉案件72件,案件中含法律援助案件419件,业务收入222.13万元。

完善公证工作制度,积极推行“四零服务”和“五心服务”,向社会公开承诺“八项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高公证人员的服务意识。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312件(含法律援助公证18件),其中国内公证2158件(涉港澳5件),涉外公证154件,业务收费99.2万元。

二、组织队伍建设呈现新活力

(一)人员队伍配置更加优化

今年县司法局党组班子重新进行调整充实,班子配备更加科学年轻,对局机关以及基层司法行政人员进行进一步配置和调整,并对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进行了补招补录,队伍力量进一步壮大;
先后开展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社区矫正大练兵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题培训以及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等专题培训,队伍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正朝着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局党组、局机关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资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明确信息员,发放告知书,加强信息收集,对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改进措施。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了本单位舆情引导队伍,确定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呈报、办理、备案工作,加强了对单位微信、各镇法律服务群的管理和检查,杜绝重大舆情的发生。

我局加强对律师、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落实律师、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意识形态责任制,局领导同志述职均完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对局机关、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

(三)作风建设更加深入

深入推动“讲严立”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局机关以及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及时自省,领导班子定期开展述职测评,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和党员服务承诺,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日常效能督查,狠抓作风整顿。整合部门力量,对服务窗口各项服务流程规范进行进一步完善,打造便民、高效司法行政队伍。

(四)廉政建设进一步巩固

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廉政规定,建立和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干部勤政履职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重点梳理排查在装备采购、人员招录、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从源头治理,抓小抓细,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五)着眼服务全县建设大局

积极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来城旧城改造,参与全县拆迁安置工作,为改造来城,服务全县贡献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工作,每月联系走访结对贫困户,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户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种养业,帮助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申请教育扶贫资金,扶贫信息更加精准,帮扶措施更加有效,扶贫档案更加完善。开展全局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此外双拥创建、文明创建和妇女、工会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

【篇二】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争先创优,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20xx年1月11日,中央综治办第一期《综治动态》在全国推介了我县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的创新做法,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20xx年第六期对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的创新做法进行了专门报道;
20xx年8月23日,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全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xx志浩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为“xx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服务所”;
20xx年1月19日志浩律师事务所主任汪友忠被评为“xx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我局基层党建成为郴州市党建示范点并为省基层党建会提供现场点;
全国法治县创建成效显著,11月份,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已研究确定将我县推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
将我县“我为大家巡一夜,大家为我巡一年”成功推举为20xx年xx省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法治事件;
市综治民调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评价全市第一;
20xx年10月,县委下文,将我局领导班子评为“优秀领导班子”,综合绩效考评为“优秀单位”。

一、工作成效

(一)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继续强化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建设。自20xx年5月底开始,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居民小组设立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打造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结合农村工作特点,将人民调解服务做到老百姓家门口,使矛盾纠纷就近及时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化解各类纠纷10000余起。由于该项工作切合农村实际,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今年,我局与县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桂综办〔20xx〕5号),对全县如何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发挥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涉及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环境保护、婚姻家庭、金融保险、知识产权、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等纠纷中的作用。为更好地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今年5月底,县政府又决定在龙潭、鹿峰两个街道派出所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员由司法所1人、街道2人及派出所1人组成,专门负责城区矛盾纠纷的联合化解工作,目前运行良好。

3、积极抓好村(社区)人民调解委会组织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以县“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桂办字〔20xx〕32号),对全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如何开展换届推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构成及资格条件和选举程序的通知》,对委员选任条件、如何推选、需经程序、需填表格及上报等均进行了细化,确保了村级调委会委员的推选工作顺利完成。换届后,全县共有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53个,村级调解员1568人。

4、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政策,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今年的“以奖代补”工作进展顺利,一、二季度已经审核完毕,即将发放,三季度各调委会正在进行申报。“以奖代补”政策的落实,极大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5、围绕十九大安全维稳,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十九大胜利召开,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大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新设立了人民调解救助资金40万元,极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据统计,去年11月到今年10月份,全县各类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99件,成功5899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52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6件6人,防止“民转刑”29件107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0件602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444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环境。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法治桂阳建设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全面总结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在全县年初召开的“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并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发了《20xx年法治桂阳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桂阳建设重点工作细分到了相关责任单位。衔接提高了“法治建设”在县综合绩效考核和综治考核中的权重比,从原来的1分考核评估分值提高到了3分的分值,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

2、全力抓好学法用法工作。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重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抓住公务员这个执法群体,着重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认真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并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据统计,今年我县共有14194人参加普法学法考试,参考率为93.48%,合格率为97.76%。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利用重大节日和中心工作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烤烟收购、食品安全、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才的专业特长,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和法律志愿者组成“法治小分队”,深入自然村、组,与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今年,深入全县10个乡镇开展党的理论政策和法制讲座30余场次,直接受教育对象6000多人次。三是重视青少年普法宣传,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为全县各中小学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组织法制副校长培训。组织县级领导、科局主要负责人、法制专家等到全县各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各类法制讲座、送法进课堂达120余场次,近10万余学生受到了普法教育。四是创新普法载体,拓宽普法渠道。在县电视台开设了《以案释法》专题栏目,让广大市民通过鲜活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学习法律知识。加大对“如法网”“法治桂阳”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和利用,促进了法律宣传的全覆盖、高效率。

4、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一是将普法责任制细分到每个执法普法单位。要求各执法单位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普法清单。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执法普法责任单位成立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还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单位预算。三是重视督查考核,分成九个考核组对各责任单位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

5、不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县已完成了法治廉洁文化长廊、法治廉洁文化公园和法治廉洁社区的建设。今年重点打造一个总预算达100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xx年2月份可全面完工。

(三)筑牢社区服刑人员“围墙”,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1、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集中教育培训、案卷交叉评查、主动邀请检察院监所科每月监管安全会议培训等模式促使各司法所规范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微信群,提高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信息化核查和网络教育,提高矫正效率、效果。实行“2小时点训制”,查实身份,接受训诫,对不按时接受点训的社区服刑人员予以警告处理,严防了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2、执法规范有序,打击有力。衔接配合规范,在社会调查、交付接收、解除、刑释解教等环节加大与法院、检察院、监狱及看守所等单位的衔接力度,做到无缝衔接。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x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流程和权限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对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矫正人员,及时严格依法处置。今年来至10月共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和收监执行报告14例,其中收监执行7例,根据法院裁定书办理网上追逃3例,法院决定不予收监1例,另还有3例正待法院裁决。20xx年11月至今年10月,县司法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66人,解除289人。11月份接收33人,解除34人,现在矫393人,其中管制1人、假释33人、暂予监外执行25人、缓刑334人。2月28日接受市检察院对我局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检查,流峰司法所、舂陵江司法所接受了检查,得到了市检察院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3、扎实开展司法所干警集训和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今年,共计投入15万余元,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分为培训司法干警、司法所就地培训社区服刑人员、抽集社区服刑人员到社区矫正中心集训三个阶段缜密推进,该项活动于9月30日顺利通过市局进行的验收,获得参与观摩的市县领导的高度好评。

4、开展“三帮一促”等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对特困刑释人员给予临时救助,今年来共投入资金6万余元,对16名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慰问活动,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20xx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13人,安置613人。

(四)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在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目前全县22个乡镇均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已建成305个,占任务总数84.7%,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任务。二是全面使用“如法网”业务管理系统。目前,“如法网”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登记来访咨询440件,录入率100%。三是组织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群众开展志愿服务。上半年,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11场,开展贫困村村民教育活动6场。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应援尽援。截止12月11日,完成“民生100工程”法律援助案件306件,占任务数的118.6%,办理中央公益金案件9件,申请中央公益金18000元,接待法律咨询1504人次。为受援群众减免及挽回经济损失1579.3余万元。二是注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监管力度。每月及时将法援案件办理情况、案件补助发放情况报送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县“民生100”工程考核办公室、县统计局;
每季度末月通过省司法厅网站、县政府网站、上墙公示栏等方式对外公示,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法援案件听庭监督力度,确保办案质量。坚持对受援人及时回访。县中心已对申请类结案案件214件完成电话回访,受援人对案件满意度达99%以上。

3、加强公证工作,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98件,义务提供法律咨询1100余次,没有出现一例错证、假证。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在全省全市率先完成公证机构改革。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一是抓好年检注册工作。今年3月份,完成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个,有执业人员23人。二是抓好基层法律服务执业道德教育,要求他们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三是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5、规范律师执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抓好20xx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事宜。5月份,对志浩、指点、星河(桂阳)等3家律师事务所20xx年工作进行了考核,5月26日,3个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年检注册工作。加强律所的党组织建设。5月18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志浩、指点、星河(桂阳)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在局电视电话会议室参加了由省司法厅召开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律所执业规范化工作视频会,提高了律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认识,对律所执业、所务管理、执业办案、执业道德、进行了规范。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初制定《20xx年桂阳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开展20xx年度的法制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xx年以来,我局里95%的工作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并持证上岗。目前正积极准备第二批行政执法证考试事宜。推行“一次性办结”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2、加大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力度,开展执法状况自查。主要从办理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证据资料是否齐全、收费是否合理、案卷装订是否整齐有序、当事人的反馈意见等方面对案卷质量进行检查,今年共抽查律师办理案件4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3件、社区矫正案件6件、公证案件3件,检查情况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出现案件质量问题。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职权清理优化工作,对全局干部执法档案进行完善。

3、开展人民监督员培训和法制培训工作。对去年选任的6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培训。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力度,提高法律知识,增强履职能力,依法行政。

4、加强对司法鉴定所的日常监管。我县平阳司法鉴定所共有司法鉴定人6名,今年提交新增司法鉴定人,经过审核新增3人。上半年开展鉴定204件,其中公检法部门委托141件,律师事务委托3件,个人委托60件。

(六)着力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根据xx省司法厅办公室20xx年7月31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模范司法所和规范化司法所复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第一至第三批获得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以及先被评为规范化司法所后被列入模范的所进行了自查。目前,全县已有全国模范司法所1个(正和所),省级模范司法所1个(龙潭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4个。本次需要检查的司法所共10个,其中模范司法所1个(龙潭所),规范化司法所9个(樟市、四里、敖泉、塘市、方元、和平、洋市、仁义、太和)。我们对这些所进行了复查,按照省里的标准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时,为部分司法所更换或新配了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的办案条件。

(七)加强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1、抓学习教育转变作风。制定了《纪律作风周巡查督查工作制度》,开展以“抓学习、抓纪律、抓作风,促效率”为主题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深入各股室、各所进行明察暗访,以及传达上级纪检机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纪律作风要求。

2、以上率下引领作风。班子成员注重以身作则,带头履行指纹签到、请销假和落实去向登记等制度,模范遵守工作纪律。

3、以督查问责整肃作风。每周对机关干部上班工作状态、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巡查一次,每月对司法所检查一次,重点查处迟到、早退、串岗、不在岗、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午餐饮酒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促进干警作风的转变。截止目前,局纪检监察已发巡查通报3期,通报批评干警8人次。扎实开展“干部集中整治月”以及“四个”专项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强化了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形象。

4、以严格考核压实作风。把作风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与年终评先评优及综合绩效奖挂钩,以此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工作责任,压实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5、坚持预防为主,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与下级股室、所签订责任状,落实健全“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完善落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清除党员干部头脑中的享乐思想、拜金主义和特权意识,解决好思想防腐这个根源性问题。深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真正敬畏法纪、手握戒尺、严守规矩。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固牢源头预防。全面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常性的“提提领子”、“扯扯袖子”,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诫勉提醒,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发生。

(八)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全力推进“五化”建设

1、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武装。一是积极开展学教活动,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开展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集中组建行动,安排党务工作者负责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工作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并且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三是开展“为官不为”、“整治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党员干部下基层作风问题和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慰问老党员,表彰了优秀党员,讨论发展新党员。通过了关于“支部党员开展志愿活动”的方案,丰富了党员组织生活,提高环保意识和服务群众意识。五是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10月24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江波在县委书记彭生智,副书记黄力,县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周斌强的陪同下,调研我局党建“五化”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司法局被确定为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

2、开展教育培训,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教育。一是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将“三创联动”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包村联户实地整治卫生,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立足本职工作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新气象新面貌。三是结合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学习雷锋活动、机关三服务活动以及文明劝导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和引导全体干警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岗位做起,形成人人履职尽责做奉献,个个立足岗位增光彩的良好局面。

(九)结对帮扶,全力抓好脱贫攻坚

1、大力协调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当家村9.8公里通村(组)公路于7月24日全部完工;
当家村安全饮水工程已通过立项,进入了签定合同施工阶段,预计12月可全部完工;
白竹洞、当家洞、芙蓉江,三个移动机站正在施工中,预计12月可完工并投入使用,彻底改变当家村有手机、无宽带、无信号的问题;
当家村光伏电站6月30日已并网发电,目前发电量1.5万度。

2、“五个一批”帮扶政策成效显著。一是落实“雨露计划”和助学帮扶政策,保障贫困户子女就学。对28户共计53名贫困户子女进行“雨露计划”和助学帮扶,补助金额达6.6万余元。二是落实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生产。当家村45户贫困户共计种植水稻89亩,养牛42条,羊30只,猪40头,鸡698只,鸭520只,禾花鱼69亩。20xx年产业补助金共计72700元,发挥了产业扶贫的“造血”功能。三是帮助贫困户落实医疗救助政策,防止因病返贫。对50名重病贫困户帮助落实大病救助和二次报帐,争取到12万余元的医疗救助金,防止了因病返贫。代缴121户贫困户共计324人的医保,累计代缴医保58320元,保证了贫困户病有所医。四是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顺利推进。确定29户贫困户为易地扶贫搬迁户,现已签定分房合同并进行简单装修,12月1日前可全部入住。确定14户为危房改造贫困户,帮助危房拍照、填写相关申报资料。目前,已有12户搬迁到新房居住,剩余两户的新房已顺利完工,预计年底经县住建局验收合格,可以入住。五是发挥政策兜底保障作用,切实解决无劳动力和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生活保障。将54名符合社会保障兜底条件的贫困户,在镇、村民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和初评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列为政策兜底贫困户。

(十)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截至12月8日,全局共上稿164篇,其中国家级13篇,省级23篇,市级37篇,县级91篇。通过加大宣传,有效推介了司法行政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存在功能设置不合理、外观和上墙版面不规范等现象。

2、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及管理有待加强。建议出台专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及管理办法,统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标准,案件卷宗、工作服装,细化对所和个人的管理。

3、一些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

4、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相对滞后。建议加强信息化工作,适应新时期开放环境下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的要求。

三、20xx年工作思路

1、继续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建设;
做好人民调解员发证、登记等工作;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做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审核发放工作。

2、做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争取未创建的6个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

3、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继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活动。利用支部学习日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大家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经济建设法》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年学时不少于4次,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记录。继续强化考核各项工作落实。把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4、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先进的定位监控、无纸化办公、远程督查等手段加强安全监管,提高矫正质量和效率。

5、继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常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提升桂阳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
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业务规范化建设;
理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关系,积极推动律师支部工作开展。

6、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案件评查,严格规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执业管理;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办案信息平台;
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7、建设法治文化,加大普法力度,特别是要在创新普法形式上下功夫。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廉政风险。

9、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伍建设,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篇三】

过去的一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厅和市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推进“平安昌南、法治昌南”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县被省法治办推荐表彰为“全国法治先进县”,县局被省厅推荐表彰为“全国‘谁执法谁普法’先进单位”,省公证处被评为“全省公证质量先进”,向塘镇剑霞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法治示范村”,县澄碧湖法治广场获得“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一)创新普法载体,法治宣传成效明显。积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的需要,立足“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保障”的功能定位,狠抓了“法治新昌南”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启动运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自推广以来,关注群众数已达43856人,接受网络咨询969人次,线上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一站式司法行政集成服务,极大地疏通了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狠抓了重点节日点法治宣传,根据普法对象不同需求“量体裁衣”,开展符合群众“胃口”的法治宣传,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了“快乐学法·快乐六一”绘画比赛活动、“远离毒品·亲近美好人生”禁毒宣传、“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暨‘学法送票游江西’(龙虎山站)”等法治宣传活动,突出加强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座、公益律师进社区普法和送法进园区等活动,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256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68000余份。召开了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协调会,落实了全县副科级以上普法考试,开展了“法治大讲堂”活动,联合制作了《法在身边》栏目,结合国家宪法日举行了宪法宣誓和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甄选并全面打造了八一乡涂家村和莲南社区两个村(社区)法治广场,细致做好了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报刊处处长胡振毅(挂职石城县委副书记)和省厅邓奕强副厅长等领导视察考察各项工作,并得到领导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稳步推进。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制度,按调解协议数发放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并确保经费落到实处。重点发挥医患、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第三方调解矛盾优势,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集体访和越级访发生。一年来,全县各级调委会、矛调中心共排查各类纠纷4518件,调处4446件,调处成功率98.4%,涉及理赔金额达8776.88万元。处理交通事故纠纷321件,损害赔偿纠纷615件,医疗纠纷137件,其他纠纷252件,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157人,伤残37人。积极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争创“五好司法所”和“特色司法所”为抓手,重点抓了蒋巷司法所新建和向塘司法所提升改造;
经多方协商对接,蒋巷司法所纳入蒋巷镇政法大楼总体规划建设,大楼设计为三层(富民北路镇政府东侧),建筑面积994平方米,建设资金约200万元,计划今年动工新建;
向塘司法所进行提升改造共投入约12万元,按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功能区,8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招标,9月完成规划设计,10月开始建设并于当月投入使用。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手机+电子腕表双定位监控管理,人脸智能识别等智能技术运用,有效消除了社区监管盲点,全年共对128人次社区服刑新入矫和严管对象实施电子腕带监控管理,263人次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手机定位。加强公检法司四部门工作衔接配合,落实了每半年一次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严把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和进入特定场所审批关,全年共出具书面警告52人次,对2名重点人员实施收监,切实维护刑罚严肃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65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4名社区矫正官和31名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通过任职资格考试,出台了调查评估新规(南昌县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实施办法),启用了社区矫正工作日志,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推行了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加大了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一年来,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27人(其中省内385人,省外30人,看守所212人),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2%,发放安置经费98.836万元(其中刑释人员接送费14.048万元,刑释人员生活补助84.788万元),开展远程帮教会见243人次(服刑人员申请52人次,家属申请191人次),会见成功率达100%。

(四)关爱民生民情,法律服务惠民暖心。用好用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资源,修改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规范抓好基层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督促法律顾问按合同约定的职责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截止20xx年底,各法律顾问共到村服务1342次,提供法律咨询4742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355次,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602条。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有效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方便人民群众更好地申请法律援助,经与相关单位商定,我们分别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总工会、青年团县委、县妇联、驻县部队及各基层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一年来,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5件(其中刑诉49件,民诉266件,涉军5件,非诉讼315件),结案率65%,咨询5800人次,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10万余元。立足实际,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主动与编办、财政和人事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力推动并顺利完成公证体制改革任务。改制后公证队伍稳定,保证了公证业务不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截止20xx年底,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首年突破2万(办证总数20028件,其中国内19538件,涉港澳11件,涉台28件,涉外446件,抵押登记5件),同比增长71.7%,收费约630万,同比增长75%。

(五)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狠抓了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开创每周一班子会,每半月一次机关例会学习,每月一次司法行政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党建专题会议的常态化学习制度。修订了《南昌县司法局信息宣传奖励办法》,鼓励广大职工撰写宣传报道、理论调研文章,活跃学术文化交流。实行了《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对全系统干部的绩效管理,加强日常考勤管理,建立考勤例会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对党员的信息化管理,完成了总支和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凝心聚力,组织青年干部参观冈上教授村,举办家风主题朗读会、第二届秋季职工运动会、对班子成员进行家访、赠书等。开展公务用车、民生资金使用、社区矫正执法各项专项督查,落实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一年来,纪检组开展提醒约谈7人次,通报3人次,开展律师兼职取酬专项整治,4人停止注册,1人辞职。

(六)服务发展大局,彰显担当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把法律援助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公益律师和班子成员深入网络点开展“精准法律扶贫”和“慰问特困群众”活动,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应援尽援,以实际行动赢得帮扶联系村和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誉。积极筹划并做好了“我奉献、我快乐”文明志愿交通活动,工作日每天安排4人次参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
每月定期组织10人以上到社区开展卫生环境大整治;
配合“双提升”工作,结合法律服务法律宣传进社区、调动各司法所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打好征地拆迁攻坚点,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业人员反复入户宣传政策,进行交心谈心,耐心细致动员,为实现依法动迁、和谐动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审视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机遇与挑战相伴,成绩与问题并存。一年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困难与挑战依然存在,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内外因素依然存在。一是责任担当意识还有待增强。少数同志责任心下降,工作上满足于对付、应付,有的甚至对本职工作视而不见;
部分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立足本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不强。二是业务转型谋划还需要深化。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司法行政机关如何找准新的目标定位,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围绕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事务参与、精神心理满足等方面谋划还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业务摆布、资源整合、工作创新等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三是纪律规矩意识还有待强化。通过去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情况看,系统内部分基层所和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薄弱,按法规办事、按程序办事方面还有不少问题和差距;
抓作风不紧、抓效能不实的情况也一定程度存在。四是体制机制保障还需要理顺。突出表现在社区矫正体制机制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工作开展;
公益性岗位保障标准过低,不利于保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连续性的稳定性;
基层基础专业人员不足依然制约工作的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发展中去解决。

20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司法行政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应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勇做司法行政事业的奋进者,勇做攻坚克难的搏击者,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维护稳定等领域中主动作为,履行好职责。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法治昌南和过硬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着力点,把健全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发展新引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推进新时代我县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创新转型和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砥砺前行,为拼争“四个率先”、建设“五个昌南”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法治昌南建设。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开展具有针对性强、覆盖面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为我县社会稳定、社会经济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优化法律服务环境,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县中心、乡镇站和村社点)建设,深化“一村一顾问”工作,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运转机制,加大公证、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开通便民通道,提升工作效能。

(三)强化法治保障力度,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加大执法记录仪、电子腕表、人脸识别仪等现代科技手段运用,推进覆盖全系统的监管指挥平台、引进法律智能人,助推远程会见乡乡通工程和司法行政专网建设;
规范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运机制,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抓好基层司法所提升改造与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重点抓好蒋巷司法所新建、八月湖司法所租房改建,塘南司法所、武阳司法所、黄马司法所和广福司法所提升改造;
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减压器”和“稳压器”作用;
扎实开展好特殊人民管理,落实“治本安全观”新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管的住、管的好”向培养合格的社区公民的观念转变。

(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
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努力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过硬队伍;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充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坚决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

【篇四】

20xx年以来,淳安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淳安百姓的现实需要,按照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中心大局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和品牌打造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努力践行“四个人”要求,主动作为、干在实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县局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十佳社区矫正能手”,2名同志被评为“最美平安卫士”,2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律师党员被市律协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名同志分别在“康美千岛湖、人人话担当”微型党课竞赛和“我最喜爱的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下属县公证处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示范点,浙江千岛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市律协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20xx年工作亮点

(一)开展“三大”专项行动,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卓有成效

村和社区组织换届是今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工作动员会,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三大专项行动。活动期间,通过发布专题微信,印发宣传折页,张贴挂图、悬挂横幅等形式造浓氛围,发动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部组成7个“法律服务团”,为23个乡镇提供专题法治讲座75场次,送法下乡435场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0余条,担任法律见证人46人次,为村级组织换届平稳有序、依法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积极做好“和事佬”、“联审官”,换届期间共调处纠纷459件,联审候选人(自荐人)5000余名,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1人。

期间,威坪司法所调解的西山村叶正荣纠纷案被省司法厅推荐到省委组织部作为全省司法行政服务村级组织换届典型案例;
《县司法局三大专项行动为村级组织换届保驾护航》的经验信息被《淳安信息》“情况专报”、省司法厅网站等录用,并得到省司法厅劳泓副厅长的批示肯定。同时还在全市司法行政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总结现场会上做经验交流。

(二)开展“三争三创”专项行动,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20xx年,县司法局努力践行“四个人”要求,以“一提升、两围绕、三突出”为总目标,深入开展以“争当调解高手争创金牌调解室、争当矫正能手争创规范矫正示范站、争当服务好手争创康美先锋团队”为主要内容的“三争三创”专项活动,激发了全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示范带头作用,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的服务康美千岛湖建设。活动期间,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社区矫正技能大比武、首届律师控辩赛、法律服务好手大评选等系列活动,选拔出10名“调解高手”和10个“金牌调解室”、十佳社区矫正能手和10个社区矫正工作示范站、15名法律服务好手。20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5196件,成功5144件,成功率98.99%,与去年相比(6491件)案件总数下降19.9%;
其中交调会调处交通事故纠纷76件,医调会调处医疗纠纷38件,驻法办调处引调案件488件。

(三)围绕平安护航“十九大”,规范社区矫正实现“零脱管”

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是继g20杭州峰会后司法行政部门面临的又一重大政治任务。为确保“十九大”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的安全稳定,在巩固g20峰会安保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升级各项监管手段,通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人员大走访”、实行“一日两报告、一日一见面”制度,举办syb创业培训班,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开展不定期安保督查等措施,全面实现临战、决战阶段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控到位。同时,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形式,将每月的6号、16号、26号作为视频点验教育固定日,以“任务令”的形式制定个性化教育劳动方案,借助“志愿汇”平台开展斑马线文明劝导,确保“两个八小时”真正落地。20xx年,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有270人,其中缓刑23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假释33人,全年无脱管漏管人员和再犯罪人员,未发生一起重大社区服刑人员安全事故,全面实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保双赢目标。

(四)推动精准化普法宣传教育,“法治淳安”理念深入人心

为推进“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机制,县普法办出台了《淳安县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重点职能单位的普法责任,变被动为主动,真正让部门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法治淳安”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淳安“生态+旅游”发展战略,开启“法治+旅游”精准普法模式,联合县委宣传部、旅游集团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举办“法治游船”启航仪式,打造了独具淳安特色的“法治游船”普法宣传实体阵地。继续深化法治阵地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顺利将枫树岭镇下姜村从省级民主法治村升级打造成为淳安县省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在县委的领导下又成功创建全国法治县。结合省厅“惠企便民二十条”和市局“法治惠民服务月”工作部署,相继开展了“法律服务月”大走访、“惠企便民”和“法治惠民服务月”活动,通过企业大走访、办理公益公证、司法行政开放日以及法治文艺进社区、普法宣讲进社区、12•4国家宪法日广场法律咨询等活动,造浓全社会法治氛围。

(五)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快速跑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一号工程,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县司法局顺利完成了“法律援助审批”和“对申请人不服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的异议审查”等两个事项办理。同时,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标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落实法律援助审批“四个当场”

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把原来法定7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缩短为“即办”,实现了法律援助争创效能“快速跑”、主动服务“反向跑”、窗口前移“就近跑”,打造了法律援助“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便民服务落地。20xx年,12348专线共接待来电来访264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8件,其中“绿色通道”援助案件159件,刑事案件122件,民事414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82件,比去年相比增加44.73%,为困难群众节约诉讼代理费用294.92万元,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82.71万元。

二、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和“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为指引,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淳安”和“平安千岛湖”建设,全力保障淳安社会和谐稳定,为谱写康美千岛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动力和法治保障。

(一)紧紧围绕全国“两会”和重点中心工作,管控特殊人群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治理格局

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开展“大排查大化解”。主动贴近服务以振兴乡村战略为目标的“五水共治”、杭黄高铁、百源经济、小城镇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特别是界首亚运分村、亚运场馆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前排查,及时有效化解一批影响项目推进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以“四个平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加强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建设,分阶段开展调解技能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有效运用在线调解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化解一批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内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群众合法利益。探索社区矫正多样化管理模式,按照“双严双实”要求确保特殊人群管控一个不漏。大力推进县级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互联网+”和“传统+现代”的网上网下,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使用司法e通等新型管理手段,强化实时动态掌握。依托志愿汇平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心理团辅、“学分制”教育等手段,保障社区矫正学习、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监管到位。

(二)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最多跑一次”,构建至臻法律服务平台

整合优势资源,组团式开展惠及城乡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管理、服务于民生保障,整体上形成优势互补、通力协作的“大服务”格局。发挥“组团式”法律服务品牌优势,打造“菜单式”预约服务,借助村级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开展网络授课,实时法律咨询等优化法律顾问职能。继续抓好公证质量,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乡镇活动,推广普及网络公证服务新模式,引导公证主动服务撤村建居、三改一拆等。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大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建设完成高标准的五星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淳安百姓搭建一个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受理调解等多功能一站式的公益性普惠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平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特殊群体精准援助,真正落实群众“最多跑一次”,切实提升百姓享受免费法律服务的获得感。

(三)紧紧围绕全民普法和“七五”普法规划,细化普法责任清单,建设精品淳安普法品牌

推进普法项目化品牌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积极推进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普法精品项目创建申报工作,积极提升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力加强法治公园、法治游船、法治长廊、校园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建设,使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真正成为群众学法、用法的新场所,营造全民普法、全民学法守法尊法的浓厚氛围。继续完善下姜村等国家、省级民主法治村建设成果,优化资源、提升品质、加大宣传,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新渠道新方法。继续发挥好“淳安司法微信”“以案说法”等三大普法平台作用,大力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实现线上与线下融合,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融合,为群众提供多个交互式普法平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紧紧围绕“四个人”要求和学贯宣“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一流司法行政团队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打造学习型团队。继续践行“四个人”要求,要以锻造高质量的司法行政团队为目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以

“掌心党建”、“中层干部大讲堂”、司法行政干部演讲比赛、好故事比赛等具体活动为载体,使机关的学习围绕中心,突出主题,帮助党员干部、青年骨干确立终身学习的新理念。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的能力和活力,强化选人用人导向,造浓干事创业氛围,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坚持“党建+”,打造服务型团队。全面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统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树立“党建+”理念,将机关党建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相结合,利用法律专业优势,不断拓展机关党建服务体系,打造机关党建工作新亮点。坚持“从严治党”,打造廉洁型团队。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构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日常廉洁从政教育和明查暗访,加大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公务员考勤系统、微信塔群、“季度之星”评选等载体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篇五】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为首任,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法治长泰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通过全局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得到开拓性进展,并取得好的成绩,受到各级表彰和肯定。2月份,我局获漳州市司法局颁发的“20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优胜单位”称号;
同月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20xx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非经济系列)最佳进步奖”;
11月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颁发的“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党组对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专项会议,对全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等方面强化和保障,力求各种目标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和年终考评。我局还在全局会议上学习和动员,使全局上下形成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绩效考评是提升我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平台。

(二)明确重点目标,落实责任到位

我局在全面加强工作的基础上,充分结合自身职能,促进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做好综合治理打好基础

1、深化“法律六进”,扩展普及范围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材料入户、横幅标语上街、车辆巡回宣传、广播电视覆盖等形式,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来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0多场次;
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20000多份;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悬挂法治宣传标语80多幅。如:法援参与禁毒宣传、武安司法所联合外武社区居委会每月固定时间常态化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2、弘扬法治文化,拓宽宣教范围

20xx年以来,完善雪美村和田头村法治文化公园,新建湖珠村法治文化长廊、坂新村法治文化公园、丹岩村人民调解教育基地。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继续完善qq微信疏导中心、“长泰法治”微信公众平台、qq法律服务连线等“微窗口”建设,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以来,qq法律服务连线、qq微信疏导中心,“长泰法治”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普法信息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达到280余条,获300余人长期关注。开通办好《法治天下》广播栏目,通过电波向听众传递“法治声音”,今年来已累计播出172期节目。注重加强特殊人群法治教育,20xx年召开季度和个案社区矫正“听辩会”38场,600余人次参与其中。

3、夯实基层法治,推升创建范围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20xx年已申报推荐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持续巩固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户”规范化建设成果,培养一批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意识的“法律明白人”,作为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引导群众理性的反映诉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

(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稳定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积极开展品牌司法所创建。为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我局在巩固原有司法所规范化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六化”创建标准要求不断丰富和完善品牌司法所建设。根据各所不同亮点、专长,突出特色、优势,逐步进行功能区改造,完善司法行政文化上墙,力求打造出一批叫得响、靠得住的品牌司法所,截止当前我局已完成武安、岩溪两个品牌司法所创建。

二是部署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核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长泰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制《长泰县司法局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文件政策汇编》予以发放学习。9月28日开展司法所岗位大练兵集训活动,安排每人一课授课内容,12月15日进行业务知识集中测试,12月底完成“五个一”(一场业务竞赛、一次业务调研、一篇工作案例、一场法治宣传课、一则工作信息)成果展示。

2、人民调解成效显著

一是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开展主题为“防风险保稳定护航金砖会晤喜迎党的十九大”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加强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教育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民间借贷、企业重组等领域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截至11月底,全县共受理各类民间矛盾纠纷790件,已调处790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787件,成功率99.6%,其中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纠纷150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92个三级调委会规范化创建,建成16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企业调委会和4个派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推进完善“巾帼调解队”、“外来人员调解队”、“夕阳红调解队”、“法治宣传教育示范户调解队”等特色调解队伍,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一乡一特色调解保安泰》经验介绍在《法制日报》、中国长安网、司法部、福建长安网等报纸、网页上多次发表。

三是积极探索推行“互联网+调解”创新模式。在qq视屏调解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远程调解模式,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发挥律师的法律指导和调解员的全县统筹,提供“近距离”的法律服务。为解决异地维权、网络维权困境,探索建立“维权直通车”微信群,将相关专业人员纳入维权微信群,“零距离”指导消费者协会调委会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纠纷双方进行在线调解,实现了“诉”与“调”网上网下无缝对接。

四是以服务民生和保障经济发展为目标,助推行业性调委会发展新高度。针对当前跨区域、跨行业的民商事纠纷不断增多,而自身人民调解力量有限,以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基础,推进“大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拓宽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覆盖面,在原有基础上,新增设物业领域和电子商务领域调解组织,截止当前我县共创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6个。

五是做好五调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满足群众对纠纷化解的多样化需求,我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实现多元对接。《长泰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模式打造大调解格局》在《福建法治》、《福建司法》、人民法治网、福建长安网等报纸、杂志、网页上发表。实施诉调对接,在长泰法院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今年来化解矛盾纠纷23件;
深化“检调对接”,与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中加强协作的规定》;
构建“公调对接”,在符合条件的4个基层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并实行统一名称和制度上墙;
推行“援调对接”,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主动引导驻村(社区)律师为村(社区)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着重帮助村、社区解决土地征用、土地调整、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各类矛盾纠纷问题;
探索“访调对接”,针对医疗卫生、城建城管等信访案件高发领域,着力加强调解力量配置,加快完善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通过完善访前预警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上访”的目标。

3、社区矫正管理稳中有序

一是加大抽查力度。社区矫正工作日常开展,除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外,我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利用下班、晚上、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电话抽查。

二是实行“双管控”措施。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我县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定位腕表实时监管工作,把全县30名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全方位监管视线,实行定位手机和定位腕表“双管控”,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集中点验活动。5月份以来,我局社矫股对全县5个司法所开展集中点验活动,共点验社区服刑人员570人,其中: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司法所接受点验564人,出勤率98.9%;
因病因假未接受点验6人。核实点验正常人数570人,正常率100%。未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私自外出、冒名顶替等情况。

四是完善报备监控措施。我县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不批准出国(境)报备工作规定,对全县在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进行出入境备案。与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收缴社区服刑人员所持有的护照、大陆证、港澳通行证,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出国出境等脱漏管现象的发生。今年来,完成报备社区服刑人员82人次,查获拥有港澳台及涉外证件26人次,共收缴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各类出境证件共28本,对未能收缴的10本出境证件,发函相应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予以注销。

五是严格规范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我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除了做好“日定位”、“日抽查”工作外,还利用晚上时间、周末时间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不定时的进行手机、定位抽查,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监管。同时严格遵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有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今年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3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17人,目前在矫人员189人(其中缓刑183人、假释6人),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狱的委托开展适用社区矫正前社会调查50起,对24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了警告处分。在金砖会晤与十九大期间,我局严把入口、审批、监管、监督和帮扶“五关”,实现社矫工作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无群体事件发生。

4、安置帮教工作进展顺利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每两周一次反复滚动排查活动,对全县所有刑满释放人员,依托中央及升级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逐一摸排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全面核查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底数以及人户分离、下落不明、重点人员等数量,对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了对辖区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安置落实,帮教到位”。截至目前,长泰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686人,排查率100%,其中:在原籍631人,人户分离48人,人户分离下落不明0人,人户分离已知去向48人。列为重点帮教对象2人,未发现脱管漏管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

1、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长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热线咨询平台。20xx年7月11日“12348”热线平台已开通,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在金砖会议期间和十九大会议期间,“12348”热线平台设立重大敏感问题登记制度,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升级版

继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升级版,今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村(社区)达到70%以上,较好的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我们力争做到“三个确保”:

一是制度机制确保“严”;
二是服务形象确保“好”;
三是工作效果确保“实”。今年以来,共组织走村入户活动12次,发放材料8000余份,接受群众各种法律咨询244人次。

3、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

进一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林权纠纷、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并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同时,法援中心还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援助。截止目前,本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40件,其中民事113件、刑事27件,免收法律服务费56.74万元。

4、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公证处内部管理和服务能力都有明显提升。为更好的调动公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公平、激励、考核、合理的原则,对公证员的薪酬分配进行改革,采取更为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公证责任到位,公证质量监督到位。针对有些当事人对办理事项所需材料不清楚的情况,提供办证指南,提升服务效能,保证窗口服务质量。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等有特殊困难需要上门服务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或指派公证员上门服务。公证处围绕长泰发展的中心任务,做好第三实验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小班园所抽签活动现场公证,枋洋水利枢纽工程鹤亭湾、城西(农荣)移民安置选房公证和征迁现场的公证等。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341件,为长泰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了应有保障作用。

三、落实责任,从严治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抓党建责任落实,奠定支部基础

1、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按照上级党支部要求及时建立党小组,成立在职党小组和退休党小组。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新党员,做到成熟一人发展一人,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年初明确党建工作计划,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把党建重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每名成员中,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加强管理,做好“三会一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20xx年以来,本支部1名正式党员迁至市委宣传部党支部,2名正式党员迁入我支部,均及时办理相关转交接手续。认真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改进会议方式,丰富党课内容。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按期上缴支部党员党费,并将收费明细公示于党务公开栏。

(二)抓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

1、常态集中学。坚持每周一晚上组织开展集中学习,通过学习相关文件及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xx年以来,开展理论集中学习49次,全体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40多篇。

2、线上实时学。充分利用长泰县司法局党支部微信群、“党员e家”,引导党员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学习教育。2月及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与“党章党规伴我行”网络答题活动,并全部通过。

3、典型深化学。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4月10日、6月12日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观看了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宣传片,会后,每个党员干部提交了学习廖俊波同志心得体会。

4、专题带动学。组织“七一”活动,组织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
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志彬同志以“严守纪律讲规矩,扎实履职勇担当”为题为局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党课,促进思想净化,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5、实地警示学。6月16日下午,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司法协理员到县看守所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听取了看守所负责人对基本情况的介绍,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实地参观了在押人员生活场所,这一堂在特殊的环境和氛围中的生动的廉政教育课使大家深受震撼。

6、以考促进学。7月24日组织局全体党员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采取笔试开卷集中进行,以单选、多选、判断、简答为题型,时间为1小时,成绩按百分制评定。通过考试,加深对《党章》、《准则》和《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夯实学习成果,增强全体党员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效果。

7、讨论增强学。围绕“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等专题内容,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讨论交流。通过学习讨论,大家真正深化思想认识,找到自身差距,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党日特色学。及时制定“主题党日”计划,确定每月第四周第四周周一为我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活动,不断提升全局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业务水平,今年来6次活动,如9月25日开展追寻长泰红色之旅活动;
10月30日纪检组送纪进司法局;
11月27日参观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能力

1、明确责任分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制定下发《中共长泰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主动引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职责。年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挂钩司法所签订《长泰县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各下属单位,形成了“一把手”亲手抓、各班子成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督查暗访。办公室、政工股组成联合检查组,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

3、廉政谈话提醒。2月底经党组会讨论研究,完善我局廉政谈话制度,并及时传达。同时统一印制廉政谈话记录本,下发到每个负有主体责任的领导干部手上,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廉政谈话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坚持把廉政谈话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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