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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信访工作调研报告_信访工作调研报告5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2-09 09:16:24     阅读: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体现,信访工作是极重要的群众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市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物业管理纠纷、房屋质量安全等,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现结合自身工作,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进行调研,为下步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一、总体情况

按照“排查深入细致、化解及时有效”的要求,就上年度来看,住建行业共排查矛盾纠纷问题265件,累计办理各类信访件208件,其中:各级转办件186件,自办22件。成功化解191件,化解率91.8%。总体来看,其中涉及物业管理方面133件,涉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15件,涉及房屋质量安全问题12件,涉及城市房屋征收3件,其他案件45件。物业管理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房屋质量安全问题在社会矛盾纠纷中占的比重仍然较大,且呈现“一增两减”特点,即个访数量增多,集体访、来信访减少。绝大多数能够及时化解,多数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全年住建行业未出现非法越级上访和非法进京上访问题。

二、化解涉城乡建设信访问题的主要做法

市住建局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原则,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城乡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物业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化解矛盾纠纷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够坚持服务大局,将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定位,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ab岗”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具体办理,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管理体制;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稳控工作,协助相关市领导限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及时排查问题,认真调查解决矛盾纠纷。我局将信访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排查出一件,处理一件,答复一件,力争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或萌芽状态。上年度对全市可能出现不稳定的人员和群体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1个不稳定因素,对重点人员和群体,明确包案化解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化解时限,并按要求做到稳控情况每日一报。同时,向市公安局提供相关稳控信息。重点稳控的11个群体及个人,已经化解了湖星苑小区多年来上访的事宜,其余均在稳控和化解之中。未化解的多数是农民工讨要工资引发的信访问题。

(三)依法公开办案,强化重点矛盾化解工作。我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通过完善制度建设,用法治的方法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普通案件办理,引导来访人履行三级终结制程序;主动加强与政法、法制办、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协调沟通,将涉及民商事、行政等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与普通信访案件分离,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维护了法律权威性。对无理缠访、闹访等行为,主动上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劝解无效或借上访为名滋事的,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介入,依法处理,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普遍存在业主无法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现象;二是普遍存在物业管理不能覆盖所有住宅小区的现象;三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关系不够协调。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征收与拆迁政策衔接的问题;二是不同程度存在私搭乱建的问题;三是安置房建设滞后于征收工作需要的问题;四是部分群众存在对立情绪的问题。

(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一是城镇建筑工程劳动保证金难以足额收缴的问题;二是“两居”工程建设中存在建房户拖欠施工方建房款的问题;三是历史欠账的问题。

(四)建筑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城市住宅质量投诉问题;二是乡镇(街道)村(居)房屋投诉问题。

(五)城乡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的突出问题:现有住房保障政策无法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问题。存在一部分长期生活在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家庭收入的非农户口家庭或非农户口贫困家庭无法享受城乡住房优惠政策问题。

四、预防和化解涉及城乡建设信访突出问题的思路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承担着城镇建设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安居工程、房地产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工作,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类矛盾纠纷。今后我们应从以下5个方面预防和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突出问题。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将城乡建设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将信访工作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涉及哪个股室(部门)的信访问题由哪个股室(部门)负责,哪项业务工作的信访问题由哪个股室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面对城乡建设信访问题,住建局班子成员主动接访下访,落实“五包”,即领导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确保接访事项办结率达到90%以上。要落实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理,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刁难;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将来访人引领到责任部门,交代给有关责任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则主动帮助联系或承诺向责任人转告。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责任。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认真分析研究住建行业矛盾纠纷特点,分类梳理,以重点民生工程建设为抓手,按季度排查在城乡住房保障、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建筑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信访问题及潜在因素,排查可能引起上访的因素,建立信访问题台帐,对可能转化为信访事件的矛盾,提前介入,主动了解,防止矛盾转化升级。要主动研究分析工作职责范围内信访问题,跟踪督促落实,做到预警在前,超前防范,及时处置,防止“初转重、信转访”。

(三)加强信访工作人员自身建设。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抓好信访工作落实,加强对住建局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涉住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缩短信访问题办理流程,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接访,由股室负责登记、处理并报分管领导;重大问题提交班子研究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政策性问题无法给予明确答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防止重复或越级上访情况发生。

(四)坚持运用法治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法定途径优先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处理房屋征收、房产纠纷等方面信访问题时,严格执行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引导信访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自己的问题,预防缠访、闹访事件发生。将涉法涉诉类信访事件单独分类整理,如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已履行行政复议程序的征收补偿类案件等,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关于完善和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信访法律法规以及住建行业依法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单位干部职工依法受理办理信访案件的能力;各业务股室要结合具体业务工作,深入分析研究可能产生上访的矛盾点,依法依规做出预判,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主动做好政策衔接沟通工作,各股室相互协作,研究制定符合各族群众实际需求的落实政策的方法措施,既能保障上级政策落实到实处,又能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力争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或萌芽状态,做到信访案件“减量、不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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