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地理学案 > 内容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的思考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13 06:18:28     阅读:


   【摘 要】我国的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与地方财政性支出以及学杂费等,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的提高,教育成本也不断增加。高等教育属于拥挤性的准公共产品,基于公共选择理论与成本分担理论,我国高等教育的深入发展要求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即国家增加财政性投入,高校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增加收益,开发校园文化产业,鼓励社会慈善捐助等。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
  
   一、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现状
   1.我国的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廖楚晖在其著作《教育财政学》中将我国的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分为三个阶段:中央统一财政与分级管理(1949~1980年);地方负责与分级管理(1980~1993年);教育财政的新体制(1993年以后),以县为主的分级管理。1995年《教育法》确定的新体制:以各级财政拨款为主,以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发展校办企业以增加校办产业收入对学校财政的支持、鼓励社会集资捐资、实行成本补偿、合理收取学杂费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这种体制的划分跟我国特殊的国情是分不开的,主要以公立学校为标准。1994年开始实行收费试点,199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高等学校全面实行收费制度。至此,我国正式建立起了高等教育经费多元化筹措的体制。
   2.公立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按照我国现行教育投入和管理体制,985和211高校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建,经费主要由中央政府下拨为主,而地方高校经费以地方为主筹措。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财政性经费支出不足,中央高校的生均成本远高于地方性高校,而学杂费占了地方高校生均成本很大比例。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1998~2007年,在地方高校经费收入中,财政性经费所占比例从59.50%下降至39.98%,而学杂费收入所占比例从17.89%上升至41.43%;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陕西等省份,学杂费收入占地方高校经费收入的比例甚至超过了50.00%,远远高于中央高校学杂费收入所占比例(18.70%)。政府财政支出下降,学杂费成了不少高校教学运转的重头戏,很多高校开始了“举债建设——扩招还息”的发展模式,带来高校盲目扩张、质量下降的问题。
   3.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得到恢复,并逐渐发展壮大起来。2007年底,全国民办普通高校297所,在校生163. 07万人,此外还有318所独立学院,在校生为186.62万人,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数占全国普通及成人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14.5%。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费筹措渠道单一,主要靠学费支撑办学。邬大光教授主持的一份对38所民办大学的调查也发现,其中有14所大学完全依赖学费收入,有9所大学学费收入占总收入的90%,8所大学占80%,4所大学占70%,占60%及其以下的仅3所大学。由此可见,民办高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等教育资源的紧张,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但由于其办学成本绝大部分来源于学费收入,高额的学费负担以及不断上升的生均成本也会让学生、家长以及办学者都面临困扰。
   二、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的必然性
   1994年,世界银行报告《高等教育:经验的教训》中指出高等教育财政正面临着世界性的危机。在财政紧缩的大背景下,发展中国家会更严重,入学率的增长使得教育经费更加紧张,伴随而来的是生均经费的减少,教育质量下降。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高等教育经费也面临着相同的问题。
   1.基于公共产品理论,高等教育属于拥挤性的准公共产品。拥挤性的公共产品是指其效用可分为全社会所享用,但由于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会导致拥挤,使每个消费者从中所获得的效益下降。高等教育是拥挤性的准公共产品,它的属性决定了高等教育不可能全部由政府买单。
   2.基于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准则。这两个准则决定了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不可能有很大增长,因此高等教育经费不能一味依赖政府的投入。公共选择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注重研究那些与政府行为有关的集体选择问题。约翰斯通对公共经费不可能有很大增长作了解释:一是高等教育要与强大的公共需求竞争:如初等和中等教育、公共医疗、公共基础设施、住房以及对贫困老人、孩子及其他无依无靠人的扶助……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与对其他社会需求的投入相比,并不占据很优先的位置;二是高等教育在政治权利中的砝码不重,这是与中小学教育、公共基础设施或其他政治上更为紧迫的项目相比较而言;三是高等学校所表现出的自主能力,即高等教育那种表面上的、在公共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仍能运转的能力却使它更有可能继续失去公共投入。在世界范围内,各主要国家的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情况呈现逐年减少趋势。如图所示:
  
  数据来源OECD:Education at a glance,OECD2008,2009
   3.基于成本分担理论,谁应该为高等教育买单?成本分担理论由美国高等教育财政专家约翰·斯通(John Stone)提出,为高等教育向学生收取一定的学费提供了理论依据。教育成本分担有两个原则:受益原则即谁收益谁负担;能力原则级谁有能力谁负担。因此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厂商)和个人。各个主体之间分担的合适比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笔者认为这需要结合各国具体的国情而定。对于“穷国办大教育”的中国而言,更应该千方百计地加强经费的多渠道筹措机制。
   三、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
   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芝加哥大学教授詹姆斯·海克曼指出:人力资本是最终决定中国富裕的资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是一个国家重视教育程度的体现,更是该国潜在人力资源的彰显。高等教育对社会进步、经济的繁荣以及个人发展都是毋庸置疑的,但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很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国家要从法律、制度各个方面去保障多渠道筹集高等教育经费体制的完善。我国近几年已经在学生的奖贷学金方面做了很大的进步。笔者认为目前还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对比世界主要国家的高等教育,我国在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方面仍须加大投入。在2000年到2006年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教育经费总投入占各国GDP平均比例稳定在5.8%左右,教育总投入占GDP比例最高的国家为冰岛、丹麦、韩国和美国,高于7%,高等教育经费占GDP平均比例则稳定在1.4%左右,高等教育经费占GDP比例最高的为美国(2.9%),其次为加拿大和韩国都高于2.3%。相比较而言,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直至2012年才首次实现4%。因此高等教育的强国的建设仍然需要国家加大投入。
   2.高校利用优势专业与科研实力,开发校办企业创收渠道或通过政府牵线搭桥与相关企业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既培养了学生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又为专业的发展增添活力,高校和企业亦因科技成果的转化而受益。比如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985或211大学均成立了科技园,并实现了效益的转化。2000年6月8日,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A股在深交所成功上市交易,成为华中地区第一家具有高校背景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因此校办企业要坚持走“产、学、研”相协调的道路,致力高校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的思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关于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的思考.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