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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作风【关于深化作风整治行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8-19 17:48:39     阅读:

关于深化作风整治行动 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土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纵深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管党治党一系列部署要求和《中共**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作风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深化作风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 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的综合体现,也是党员干部党性觉悟、作风的综合体现。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了政治生态这个概念,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工作目标。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省委把净化政治生态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集中打一场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持久战。市委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整体把握、动态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目标。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净化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析研判,找准影响我县政治生态建设的症结,立足基层实际,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和治理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发现县域政治生态建设的症结 2016年换届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守政治担当,严明党的纪律,深化正风肃纪,强化制度建设,党风政风向善向上,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仍有差距。有的单位存在政治和业务“两张皮”现象,党委(党组)会研究业务多、研究党建少;
有的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习惯于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简单地交给纪检组织去做,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表面,习惯于开会部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没有真正做到“四个亲自”。有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更注重抓业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讲项目资金多、讲党风廉政建设少,学习落实主体责任相关文件精神不深不透,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不够,教育提醒、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等规定动作没有做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还存在短板,群众满意度不高。

(二)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有的单位发扬民主不充分,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
有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部分重大事项未提交党委(党组)讨论;
有的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搞形式、走过场,把严肃的党组织生活变得庸俗化、娱乐化;
有的单位不重视思想建设,开会讲业务工作多,讲党建工作少,集中学习流于形式;
有的领导干部不敢担当、当老好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付了事、一团和气,没有“辣味”,说问题浮于表面、不痛不痒,没有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三)选人用人程序走样。有的单位未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违规设置内设机构和中层职务;
有的单位执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政策不严,未严格按程序开展竞聘上岗工作,缺少民主测评、谈话考察、党委集体讨论任免决定、投票表决、任前公示等程序;
有的单位对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监管管理不严,未严格执行“凡提必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没有进行调查核实。

(四)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有的单位推进作风建设定力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
有的单位制度执行不严,管理干部宽松软,内部管理制度只挂在墙上、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纠正提醒,处理干部雷声大雨点小;
有的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作风漂浮,执行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政策走样变形、开展工作应付了事;
有的机关和村组干部缺乏底线意识和法纪意识,在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顶风违纪,滥用权力,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克扣截留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三、实施“四项工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县域政治生态 (一)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1.始终做好对标看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贯彻运用两个责任“**工作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推动;
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深化“签字背书”、责任清单、述责述廉、全程记实、责任制考核等有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到位,定期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层层传递压力,对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落实好联系基层走访、社情民意收集分析研判、问题解决解释反馈、定期家中宣传、协调督查问责五大工作机制,重点收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认真解决、及时反馈,做到能够解决的问题100%解决到位、不能解决的问题100%解释到位、问题解决情况100%反馈到位、问题处置情况100%回访到位,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确保实现作风纪律明显好转、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社会评价在全省排名提档升位的总体目标。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4.做好表率树立标杆。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四项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筑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同级监督和民主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塑造良好家风,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实施“从严治吏”工程,全面加强班子建设。

1.盯紧看牢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实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发言。完善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机制,定期对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提醒。开展一把手述职述廉述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一把手违规干预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着力解决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问题。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着力规范班子运行。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改进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考核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必须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决策,要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不得违背集体决策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实行党委(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记录报告制度,探索制定政治生活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政治生活质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委(党组)集体决策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班子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倒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4.切实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范突击提拔干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已经被列为考察对象或明确即将离任的,原则上不得调整干部。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须按要求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以及其他需要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在作出决定前必须征求县委组织部意见。实行干预选人用人工作记录制度,对干预干部选拔任用、为他人提拔说情打招呼的,一律登记备案。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实施“严管厚爱”工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持续鲜明用人导向。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省委“三重”用人导向和“三个六”的用人原则,落实“三个一律不用”要求,把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作为锻炼干部、检验干部的主战场,把敢干事、会干事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干部调整预审制度,坚持干部调整前对机构编制职数严审严查。完善领导干部政治标准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推行“德的反向测评”和“廉洁性反向测评”,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和综合分析研判工作,提升规范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机制作用,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干部调配“1+4”办法,开展在编不在岗、违规调配、吃空饷等专项清理,科学配备干部人事资源。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等制度,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加强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主要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职责重点风险监督防范。建立健全提醒、函询、诫勉操作流程和工作档案,实施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函询、诫勉。着眼于营造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划定交往“红线”,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持续抓好容错纠错。健全以事业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和重新启用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容错纠错办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办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4.持续强化激励关怀。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完善政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健全能上能下机制,严格执行干部待遇激励保障制度,认真开展职务与职级并行、非领导职务晋升、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生病住院慰问等工作,重视干部心理健康疏导,定期开展青年干部人才联谊活动,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使干部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四)实施“正风清淤”工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1.巩固改进作风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滥发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对整治“四风”问题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突出抓好县委《关于加强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十条措施》的贯彻落实,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调门高、落实少”的问题,严肃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和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行为,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等现象。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基层巡察,把基层党组织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规范常规巡察,机动开展专项巡察和“回头看”,建立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不力的抓住典型、通报曝光、严肃问责。强化对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的考核,建立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三色”预警机制,督促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纪检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查涉黑腐败,严打“保护伞”。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4.从严选拔锤炼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突出精准化和实效性,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5.聚力建好精神家园。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特色文化,打造本土品牌,释放**声音,着力强化新风正气的引领作用,坚决破除庸俗腐朽文化,营造崇廉尚洁浓厚氛围。进一步发现和树立时代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不断充实政治文化底蕴,培育健康的政治生态“土壤”,推动社风民风向善向上。

牵头领导:**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四、注重统筹兼顾,凝聚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强大合力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迅速行动,认真自查,找准本单位和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生态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围绕政治生态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动态监测预警,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举措、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查督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围绕政治生态建设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政治生态建设的“护林员”,推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责任体系的形成。

(二)发挥“头雁效应”。各乡镇党委和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从自身做起,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理想,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一级带好一级,一级管住一级,解决好影响政治生态建设的突出问题。要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认真谋划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和推进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追究。县纪委监委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问责的规定,突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的,从严问责,严肃通报曝光。

(四)完善考核评价。整合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选人用人评议、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等结果,科学设置指标权重,每年定期对各乡镇政治生态建设成效和县级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考评,对综合评价好的,予以表扬,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对综合评价较好的,予以肯定;
对综合评价一般的,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对综合评价差的,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进行问责。考核结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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