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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一个批判的文化主义视角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02 06:07: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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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外合作办学是指国内高校与国外大学进行合作的一种形式。看似繁荣的中外合作办学可能正面临着迫在眉睫的危机。然而,现有的研究仅停留在中国政府的政策或者政策变化以及机构层面上的操作等问题上。对于为什么这些跨境高等教育活动会发生在中国、它们是否带来了中国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东西以及它们如何才能为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完善作出贡献等问题则鲜有研究。换言之,已有研究似乎表明跨境高等教育的主导形式和实践都很好,因而研究的重点就是完善它。本文通过对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的研究提出一个批判的文化主义视角,这一视角将以新自由主义、后殖民主义和文化主义的观点作为研究的潜在理论工具以填补某些研究的空白。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办学策略,批判的文化主义视角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2)02-0012-08
  收稿日期:2012-2-16
  作者简介:查强(Qiang Zha 1965—),哲学博士,加拿大约克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国际学术关系、教育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东亚和中国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多样性和高等院校分类、组织变迁理论等方面的研究。
  
  一、引言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跨境高等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一个日益活跃和值得关注的现象。毫无疑问,跨境高等教育具有重大意义并推动了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浪潮。为方便讨论,本文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全球跨境教育联盟(GATE)提出的概念,将“跨境高等教育”界定为中学后教育中“学生所在国有别于文凭颁发机构所在国家”的那个特殊部分,即学生接受教育所在国与颁发文凭机构所在国不同[1]。
  具体而言,以下跨境高等教育形式与中外合作办学更为相关:(1)结对合作:不同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签订协议提供联合培养项目。(2)特许办学:某高等教育机构准许一个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在其所在国提供一个或多个教育项目。(3)海外分校:一个高等教育机构在它国设立分校并为外国学生提供其教育和培训项目。(4)衔接式办学:某一高等教育机构系统地承认在另一个国外教育机构的特定学习阶段可以作为满足其一个或多个教育项目要求的部分学分。(5)出国留学:某一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留学至一个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并生活一段时间(GATE,1999)[2]。
  中国已经成为国际流动学生的最大来源国①,中外合作办学也同样成为值得注意的现象。截止2011年4月,中国共有579个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由中国大学及其国外合作伙伴合作提供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②。同时还存在更多的提供专科层次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些项目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设,因此很难一一追溯。跨境高等教育的涌现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的问题和挑战,而这些问题和挑战则反过来激发了人们对跨境高等教育的研究兴趣。然而,直到目前为止,已有研究仅停留在中国政府的政策或者政策变化以及机构层面上的操作中的问题,对于为什么这些跨境高等教育活动会发生在中国、它们是否带来了中国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东西以及它们如何才能为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完善作出贡献等问题则鲜有研究。换言之,已有研究似乎表明跨境高等教育的主导形式和实践都很好,因此,研究的重点在于完善它。本文试图通过对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的研究提出一个批判的文化主义视角,来填补某些研究的空白。这一视角将以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后殖民主义(post-colonialism)和文化主义(culturalist)的观点作为研究的潜在理论工具。
  二、中外合作办学的背景、特点和发展趋势
  随着2011年3月上海纽约大学的正式奠基,中外合作办学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并且在中国得以蓬勃发展。尽管许多人将中外合作办学的起源追溯到1986年南京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被视作最早的非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是1988年天津财经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合作培养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被视作第一个授予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设立,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在中国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是在21世纪,尤其是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统计数据显示,直到1996年6月,中国仅有27个正式授予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1年11月增长到71个,随后又稳步增长到2004年6月的164个和2007年9月的200个,然后飞速增长到2011年4月的579个①。如果将提供专科层次教育和非学位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计算在内,据估计2007年共有140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6]。有些人甚至认为,随着时间的发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将会与公、私立院校一道成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三大支柱[7]。
  可以说,中国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欢迎源于其能力建设的需要[8],希望借助国际经验显著提高办学质量,希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能够尝试一些现有体制内尚难以做到的事情。一项经合组织(2004)的研究认为,“能力建设策略鼓励利用国外高等教育资源作为一种快捷方式来提升一个新兴国家的能力”[8](P13),并且“此举对于那些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无法满足本国需求的高等教育系统来说具有更重要的意义”[8](P229)。因此,这种策略包含两个方面:数量和质量。就数量维度而言,采用这种策略的国家希望通过引进跨境高等教育扩大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和提升国家人力资源水平,以满足本国国家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就质量维度而言,则旨在提高其高等教育质量,尤其是通过与外国大学的结对合作伙伴关系来促进知识转移和提高本国的国际竞争力。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提出到2010年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个目标被明确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并对国家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作出了要求。几乎是在规划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同时,中国政府于1995年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从而在法律意义上开启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大门,尽管该规定强制性要求与国内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合作。到了2003年,当中国已经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时,该暂行条例演变成《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新的政策文件强调“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和“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在2007年,中国教育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要求着力解决中外合作办学中出现的问题,比如过于偏重在办学成本相对低廉的商科、管理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办学;引进外国教育优质资源特别是引进外方核心专业课程以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授课的比例很低,难以保证办学质量;以及过分追逐经济利益等。这些文件体现了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重点的变化,同时也暗示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快速增长所带来的问题。
  回顾中外合作办学的历程,可以发现这么几个特征。首先,尽管所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经营性质都是私立的,但绝大部分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国院校为公立的。这种情形与本地区其它跨境高等教育活动活跃的国家(例如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形成鲜明对比。这些中国公立大学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顶层或者精英大学,即入选211或者985工程的大学,然而大部分的外国参与高校都是本系统内较为低层的地方性大学。其次,大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都是通过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等英语国家的高校进行合作或特许办学协议和建立伙伴关系形成的。这种同质现象在表1中十分明显。第三,如前文所述,尽管最近几年来理工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所增长,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集中在商科和IT等专业,如表2所示。最后,目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在全国各地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经济繁荣的沿海地区,如表3所示。这将不可避免地加剧目前中国大学的分布不均,进而影响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均等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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