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审计执法工作的对策建议 药品现场审计 对策
审计机关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对国家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从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工作的现状来看,一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制约着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亟需予以关注和改进。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国家经济安全、财政安全等各方面保驾护航的形势下,国家审计的已经触及到被审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各项业务和管理事务中,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法定职责范围的理解上出现偏差,认为审计“管得太宽”,但审计手段又有限制,执法困难。其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审计是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这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范围,审计并不是什么都管,只是立足于发现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在这些问题基础上,通过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的研究,发掘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等深层次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部分实行垂直管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审计机关无权实施审计,而上级审计机关对分布在地方的垂管机构往往顾及不过来,鞭长莫及,形成了审计监督的真空地带,相当部分在地方的垂管单位游离于审计监督之外,得不到应有的约束与监督。
审计执法中发现,个别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财经法纪观念比较淡薄、经济责任意识不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太健全,导致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其大都出于谋取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知法违法,因此,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监督工作往往存在抵触情绪,或对违纪问题层层包装,千方百计逃避监督,对审计执法不很支持配合。
基层审计机关常常面临工作任务繁重、审计经费不足、人员执法水平整体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审计信息化建设能力不足、计算机审计水平低的矛盾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执法效果。
二、对策建议
同时加强审计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自学能力,能适应各种新环境,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