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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收费标准】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25 15:23:27     阅读:

建筑工程收费标准 目 录  总说明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 二、间接费 三、利润 四、税金 第二部分  各类工程适用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 二、专业承包 三.劳务分包 第三部分  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第四部分  各类工程费率 一、各类工程费率 二、费用计取规则: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费用标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
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
是调解处理工程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二、本费用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费用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用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用标准的“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方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

六、使用1996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年《全国统一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工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换算,按照本费用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用。

七、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投标工程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确定;
非招投标工程,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其他项目费。

八、本费用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身,“×××以下”,包括×××本身。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
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取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含该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⑴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⑵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费,以及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⑶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扣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⑷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输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计价定额中已列安拆和场外运输项目的除外)。

⑸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资。

⑹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费用。

⑺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技术措施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及可以计量的补充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计价定额中列项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安、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

4.垂直运输费。

5.施工排水及井点降水。

6.桩架90°调面及移动。

7.其他项目。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⑴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围挡、五板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等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⑵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通道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
楼梯边防护等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⑶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内容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
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其他措施项目费:
⑴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费用。

⑵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⑷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边施工边维护交通及车辆、行人干扰等所发生的防护和保护措施费。

⑸冬雨季施工费。

冬季施工费:是指连续三天气温在5℃以下环境中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机械降效、除雪、水砂石加热、混凝土保温覆盖发生的费用。

雨季施工费:是指雨季施工的人机降效、防汛措施、工作面排雨水。

⑹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措施费用。

二、间接费 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等费用。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机械,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
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

8.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9.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10.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用。

11.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2.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定位复测费等。

(二)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内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⑷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女职工生育保险费。

⑸工伤保险费:是指按照《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的规定: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二部分  各类工程适用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工程;
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管网安装工程;
公用广场工程;
给水厂及污水处理、给水、污水暗渠工程、雨水泵站、液化气储罐场(站)、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的基础等工程;
其他各类构筑物工程。

二、专业承包 (一)建筑工程类 1.地基及基础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地基及基础工程。

2.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人工、机械土石方工程。

3.钢结构工程。适用于各专业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4.高耸构筑物工程。适用于各类烟囱、冷却塔、筒料仓、电视塔以及附属工程和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

5.建筑防水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防水工程。

6.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适用于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制作、安装、施工。

7.金属门窗工程。适用于各类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

8.预应力工程。适用于各专业预应力工程。

9.爆破与拆除工程。适用于各等级大爆破工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工程、其他爆破拆除工程。

10.防腐保温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防腐保温。

(二)装饰装修工程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

2.建筑幕墙工程。适用于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幕墙包括:全隐框玻璃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无框玻璃幕墙;
各类金属板、人工造板及石材幕墙;
其他各类建筑幕墙。

(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各类机电设备的安装、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工程、非标设备、储罐的制作安装等工程。

2.电梯安装工程。适用于各类型电梯的安装工程。

3.消防工程。适用于各类消防设施工程。

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各类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

5.建筑智能化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计算机管理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智能卡系统、通讯系统、卫星及公用电视天线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视频点播系统、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可视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及音响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计算机房等工程。

6.炉窑工程。适用于各类炉窑砌筑工程。

7.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适用于化工、石油、石油化工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8.管道工程。适用于各类管道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管道工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
矿浆、灰浆;
输水、供水、排水等各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

9.防腐保温工程。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各专业防腐保温。

(四)市政工程与园林绿化工程 1.环保工程。适用于各类环保工程。包括: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火电机组燃煤气脱硫工程;
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等工程。

2.桥涵工程。适用于各类桥涵工程。

3.隧道工程.适用于各类隧道工程。

4.市政路面工程。适用于市政、小区各类路面和桥面工程。

5.市政路基工程。适用于市政、小区各级道路的基层等工程。

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工程。

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适用于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含变电站、配电室)。

8.园林古建筑工程。适用于各种规模及类型的仿古建筑、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及古建筑修缮工程。

三.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适用于木工、砌筑、抹灰、石制、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钣金、架线作业工程。

第三部分  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 说明 一 1.单层厂房15000㎡以上;
2.多层厂房20000㎡以上;
3.单体民用建筑25000㎡以上;

单层厂房跨度超过30m或高度超过18m、多层厂房跨度超过24m、民用建筑檐高超过100m、机电设备安装单体设备重量超过80t、市政工程的隧道及长度超过80m的桥梁工程,可按二类工程费率。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在1500万元以上;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3000万元以上。

二 1.单层厂房10000㎡以上,15000㎡以下;

2.多层厂房15000㎡以上,20000㎡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8000㎡以上,25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500万元以上。

单层厂房跨度超过24m或高度超过15m、多层厂房跨度超过18m、民用建筑檐高超过80m、机电设备安装单体设备重量超过50t、市政工程的隧道及长度超过50m的桥梁工程,可按三类工程费率。

三 1.单层厂房5000㎡以上,10000㎡以下;

2.多层厂房8000㎡以上,15000㎡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0000㎡以上,18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单层厂房跨度超过18m或高度超过10m、多层厂房跨度超过15m、民用建筑工程檐高超过50m、机电设备安装单体设备重量超过30t、市政工程的隧道及长度超过30m的桥梁工程,可按四类工程费率。

四 1.单层厂房5000㎡以下;
2.多层厂房8000㎡以下;
3.单体民用建筑10000㎡以下;

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类、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等不能按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的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在500万元以下;

5.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不含设备)1000万元以下;
6.园林绿化工程工程费200万元以下。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建筑物按经审图部门审定后的施工图并按单项工程进行划分。

2.以工程造价为标准划分类别的工程,其工程造价为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估算)投资并扣除设备费。

三、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  工程名称   工程性质   业主名称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工程费(万元)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万元)   业主确认工程类别    业主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部门    报告表收讫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工程性质按本费用标准第二部分各类工程选用范围的规定确定。

2.本表一式多份,向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报告后,业主留存一份、随报审的招标文件送招投标管理部门一份、作为招标文件内容之一送每位投标人。

  第四部分  各类工程费率 一、各类工程费率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单位:% 工程  项目 工程 类别 总承包工程 专业承包工程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类、 市政园林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 7.00 6.40 5.00 4.40 二 8.00 7.40 6.00 5.20 三 9.20 8.60 7.00 6.40 四 10.40 9.60 7.80 7.00  2.企业管理费          单位:% 工程  项目工程 类别 总承包工程 专业承包工程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类、 市政园林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 12.25 11.20 8.75 7.70 二 14.00 12.95 10.50 9.10 三 16.10 15.05 12.25 11.20 四 18.20 16.80 13.65 12.25   3.利润            单位:% 工程 项目工程 类别 总承包工程 专业承包工程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类、 市政园林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一 15.75 14.40 11.25 9.90 二 18.00 16.65 13.50 11.70 三 20.70 19.35 16.75 14.40 四 23.40 21.60 17.55 15.75  4.劳务分包工程                 单位:% 取费基数 费用项目 劳务分包工程人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 2.企业管理费 10 3.利润 5  5.市政工程工程施工干扰费: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五市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的4%计算;
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取。

6.夜间施工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按下表计算:
单位:元/工日 项    目 合计 夜餐补助费 工效降低和照明设施折旧费 夜间施工 13 5 8 白天施工需要照明 8 - 8  7.冬雨季施工费:                  单位:% 项     目 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 冬季施工 6 雨季施工 1 注:冬季施工工程量,为达到冬季施工标准所发生的工程量;
雨季施工为全部工程量。

二、费用计取规则:(一)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人工费不含机械费中的人工费);
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为:
工程量×计价定额中的定额基价+主材费+材料价差。

(二)劳务分包工程计费基数 劳务分包工程,不分工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取费用。

 三、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1 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 工程量×定额基价+主材费+材料价差 1.1 其中人工费+机械费   2 企业管理费 1.1×费率 3 利润 1.1×费率 4 措施项目费 1.1×费率、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和签证 5 其他项目费   6 税费前工程造价合计 1+2+3+4+5 7 规费 1.1×核定费率及各市规定 8 工程定额测定费 (6+7)×规定费率 9 税金 (6+7+8)×规定费率 10 工程造价 6+7+8+9  1.措施项目费用组成表 4 措施项目费 计算方法 4.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1×费率 4.2 夜间施工增加费 按规定计算 4.3 二次搬运费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计算 4.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签证计算 4.5 冬雨季施工费 1.1×费率 4.6 市政工程干扰费 1.1×费率 4.7 其他措施项目费   2.规费费用组成表 7 规    费 计算方法 7.1 工程排污费 按工程所在地规定计算 7.2 社会保障费 1.1×核定费率 7.3 住房公积金 1.1×核定费率 7.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由各市造价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 8 工程定额测定费 按规定  3.其他项目费用组成表 5 其他项目费   5.1 暂列金额   5.2 暂估价   5.3 计日工   5.4 总承包服务费   5.5 工程担保费   5.6 上述未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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