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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6-02 17:10:12     阅读:

  经营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合理调配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规范驾驶员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节约费用,预防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经营部及办事处所有车辆的管理。

  二、管理规定

  1、车辆管理

  1.1 所有车辆由经营部(办事处)指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事宜,由管理人员按照工作需要进行派车。

  1.2 各车辆驾驶员协助管理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及各类台账的建立,驾驶员对行车安全负责、车辆日常保养与维修负责。

  1.3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管理人员与驾驶员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由各车驾驶员负责。

  1.4 驾驶员应对车辆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除行驶证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管理人员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应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携带。

  1.5 驾驶员应于规定日期前往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检测手续,由于驾驶员原因逾期未受检验导致的各种处罚,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2、车辆使用

  2.1 为合理调配车辆,本部人员用车应事先提出用车计划,申明出车地点、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等,出车后车辆应及时返回。市区外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

  2.2 每次出车驾驶员应填写《行车派遣记录单》,写明用车事由、出车地点、往返时间等,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后按月交管理人员存档。

  2.3 出车在外要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及车内物品被盗。出车返回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经营部(办事处)指定停车场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4 车辆加油卡由经营部和各办事处以单位名义办理,并锁定使用车辆。驾驶员每半月上报车辆加油明细及行驶里程数,并存档备查。

  2.5 每月底将当月行驶里程记录报管理人员查,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及时查明原因,确系车辆自身原因的,经领导批准后派送调整修理,如个人原因导致油料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3、驾驶员管理

  3.1 工资构成

  3.1.1 第一年月基本工资3000元/月,满一年后为3100元/月,第三年开始3150元/月,五年以后3200元/月。

  3.1.2绩效奖金: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具体办法详见3.2.3条。

  3.1.3月安全考核300元/月。

  3.1.4出车补助200元/月。

  3.1.5电话费补贴100元/月。

  3.1.6误餐补助400元/月。

  3.1.7年终奖金=8000元×出勤率(P)。(第一年工作须满10个月,无主责交通事故,可发年终奖金。)

  出勤率P=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的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出工考勤按综合部统计的工天为准。)

  3.1.8 节假日补助根据集团公司文件执行。

  3.1.9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陕西兴信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并根据个人意愿在西安或本人社保所在地购买社保(在本人社保所在地购买社保的,由本人自行购买,年底凭社保局缴费凭证报局经开中心核准,按西安地区当年社保标准给予报销)。

  3.2 绩效管理

  为加强车辆管理,提高驾驶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绩效管理条例,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具体办法如下:

  3.2.1每季度考核一次,由管理人员依据具体评分细则打分,经总经理审核后存档;

  3.2.2 评分细则:根据分数不同,分为以下等级:

  A 优秀:90分以上;

  B 良好:75~89分;

  C 及格:60~74分;

  D 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3.2.3 考评结果使用办法:

  考评等级与司机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办法:

  (1)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优秀,奖励200元;考核良好,奖励100元,每年最多两次;

  (2)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劝退。

  (3)干满一年后,上一年度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优秀,每月增加绩效奖金200元;上一年度连续三个季度考核良好,每月增加绩效奖金100元。

  3.2.2 绩效考核表:(见附件)

  3.3 日常工作制度

  3.3.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集团公司和经营部有关的规章制度。

  3.3.2 在车辆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企业和个人形象,文明驾驶,不准危险驾驶(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出现违章罚款扣分自行承担。不准酒后驾车,对酒后驾驶车辆人员一律作辞退处理。

  3.3.3 驾驶员必须熟悉所在地市区道路交通路线,并对常去办事的政府机关、业主单位及我局各项目部等单位的地址、路线做到熟记于心。

  3.3.4 驾驶员要按时上班,准时出车,不得延误;派车30分钟内因司机原因不能发车者罚款50元/次。出车返回后,应立即告知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值班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2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延误用车的罚款500元/次;一月内出现三次延误用车情况的驾驶员扣罚当年奖金并辞退。

  3.3.5 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车,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驾驶员,应随时在办公地、宿舍等候,随叫随到,脱岗联系不到者,罚款100元/次。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公地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一天以上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3.3.6 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若发生损失或事故,所有责任与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3.7 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并负责保管,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

  3.3.8 严禁驾驶员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管理人员将不定期抽查),违者罚款300元/次。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等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责任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经营部造成损失的扣发当年年终奖。

  3.3.9 备用金管理:驾驶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可借支备用金,上限为3000元,季度末要负责备用金核对清理,不得跨年使用备用金。

  3.3.10 驾驶员因个人原因辞职的,需至少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因未提前申请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扣发当月工资及年终奖。

  3.4休假管理

  3.4.1 驾驶员每周末可轮休,管理人员在保证两辆车值班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时间。

  3.4.2 第一年工作满10个月可享受每年20天年休假(支付基本工资,遇节假日不予顺延),可以分一次或两次休假。每年报销两次探亲路费,可以乘坐城际间高铁、动车组列车,按二等座标准报销。夜间20:00点以后连续乘车6个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在12个小时以上的,可乘坐火车硬席卧铺。乘坐飞机按火车硬卧报销。

  3.4.3 驾驶员驾照年审,应安排在年休假(3.3.2条)期间,可另外给予3天路程假。

  3.4.4 驾驶员因私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原因,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

  3.4.5 驾驶员无论申请何种假期,均需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的由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两天的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休假期满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必须在假期结束前向经营部总经理说明续假原因,经批准后可继续休假,在返回单位工作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

  4、车辆维护与保养

  4.1 驾驶员必须爱惜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应经常擦洗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2 定期做好车辆检修,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以免在出车时临时加油而耽搁时间。

   4.3 驾驶员应妥善保管车钥匙。因保管不当丢失,应及时上报,如不上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休假时要将钥匙交给管理人员。

  4.4 车辆保养需在指定4S店进行,驾驶员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批准后方可保养。保养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驾驶员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保养,费用由财务部通过转账支付。

  4.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或报告管理人员。经检查确认后,驾驶员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算经费等),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至定点维修处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6 因个人维保不及时造成的车辆大修费用及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车损、经济责任等,一律由责任人承担。

  4.7 车辆的维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驾驶员应配合管理人员登记建档。

  5、违章与事故处理

  5.1 驾驶员发生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经营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及时交纳罚款。管理人员每季度末核查车辆违章处理情况,发现未按时交纳罚款的,将从驾驶员工资中扣出该项费用。

  5.2 驾驶员因特殊情况发生违章的,应在违章发生后3天内填写《违章处理审批表》,说明原因并经用车人签认,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5.3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警报案,凡涉及到赔偿金额必须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及时取得赔付,不许私下解决。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驾驶员,经营部将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及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5.4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且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经营部给予警告、批评,罚款维修总费用的10%;损失超过8000元的,罚款维修总费用的15%;发生交通事故给经营部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害的,除罚款维修总费用的15%外,经营部将扣发当年年终奖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

  6、其它事项

  6.1 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不准将乘车人谈话内容对外传播。

  6.2 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领导或管理人员派车应随叫随到。

  6.3 要注意个人仪表、个人卫生。上班期间不得穿无袖背心、不得穿短裤,不得穿露脚趾凉鞋。

  6.4 新招聘司机需个人购买被褥和床上用品,试用期合格后,工作满三个月凭购买发票按每人800元标准报销,办理离职手续后司机可以将被褥等床上用品带走。

  附件:

  1、《行车派遣记录单》

  2、《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3、《违章处理审批表》

  4、《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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