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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法院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计划方案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1-03-08 18:11:52     阅读:

教育整顿方案(一)   为加强全市法院队伍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法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3至4月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让“严”和“实”成为法院干警的政治责任和优良作风,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强化法院干警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重点,切实加强政治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加强作风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二)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强化群众监督,眼睛向内找问题,多从自身找问题,联系实际找问题,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把握重点、精准发力,追根溯源、见物见人,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

  (三)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勤于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

  (四)坚持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标准、不走过场,用工作的实绩、群众的满意来检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的成效。

  (五)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制度、行为准则,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深入抓、持续抓,避免不良作风回潮反弹。

   三、整顿重点    (一)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1.认真查找和解决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

   2.认真查找和解决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
不讲班子团结,搞团团伙伙;
上下级之间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
在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教育活动问题上不把自己摆进去,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的问题。

   3.认真查找和解决政治言辞偏激,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的问题。

   4.认真查找和解决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不去落实的问题。

   5.认真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个人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问题。

  (二)思想观念方面    6.认真查找和解决领导班子自身不硬、指挥不力、不敢担当,对全盘工作安排部署不周、管理松散、不管人、怕惹事的问题。

   7.认真查找和解决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缺乏团结意识,推诿扯皮、矛盾上交、责任下卸、不求作为,得过且过的问题。

   8.认真查找和解决不安心本职工作、当甩手掌柜、工作被动应付、疲沓拖拉、敷衍塞责的问题。

   9.认真查找和解决干事激情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精神萎靡、状态低迷,干事不用心、出工不出力、串岗溜岗的问题。

   10.认真查找和解决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个人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
对党组决定瞎猜疑、乱评论,违反组织原则恶意“告状”的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    11.认真查找和解决官僚作风严重,缺乏为民意识,处理案件方法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等问题。

   12.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随心所欲,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办案、办事的问题。

   13.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效率不高,不服从工作安排,布置任务不按时完成,立案后久不开庭、合议后久不宣判,执行案件具备执行条件而无故拖延执行的问题。

   14.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质量意识差,责任心不强、法律文书出错,上传案卷不及时,出现纸质卷宗电子卷宗内容不同步以及在人事、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出现的差错问题。

   15.认真查找解决不遵守法院规章制度,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或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上班迟到、早退、旷工、假借外出办案办事逃班的问题。

   16.认真查找和解决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的问题。

  (四)廉洁自律方面    17.认真查找和解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条规定不彻底,存在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的问题。

   18.认真查找和解决纪律观念淡薄,接受当事人吃请或财物,以权换利,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19.认真查找和解决在办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向当事人收取财物,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20.认真查找和解决公款公物管理混乱、查封扣押财物长期不处置、挪用执行案款的问题。

   21.认真查找和解决监督检查不认真、教育整顿走过场、纠正违规不坚决、查处违纪不敢碰硬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全市法院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从x年x月开始,至x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思想发动,提髙认识(3月底前完成)   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干警对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整顿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院主要领导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每名干警分别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干警个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促进广大干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来。

  (二)组织学习,深刻领会(3月到4月10日)   以党支部和部门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有关纪律作风、廉政方面的规定。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严防发生因法院干警行为失当引发负面舆情的紧急通知》、本院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三)深入剖析,自查自纠(4月20日前)   要强化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法院职能及新常态下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着力查找法院工作及法院干警身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市法院干警要紧紧聚焦“四个方面”的21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找出事例、剖析危害,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认真进行反思,列出整改时间表和台账。每名干警要结合学习教育情况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撰写自查自纠报告,报告严禁照搬照抄,严禁只讲成绩不谈问题。中院机关个人自查自纠报告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0日前统一交政治部,活动结束后政治部将进行通报。

  (四)整改落实,总结提高(4月底)   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对一般违纪行为,釆取组织谈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解决,积极“自我消化”。对于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改正的干警,可给以减轻或免予处分;
对严重违纪的干警,要认真调查落实,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纪律处分;
对于隐瞒不报,凡群众检举(包括负面舆情)一经组织查实,严肃处理,给予纪律处分。在查处相关人员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失职责任。在教育整顿活动中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执各环节干警行为规范,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全市法院干警在从事公职时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以此约束法院干警的日常行为。教育整顿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于4月底前向中院政治部写出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法院成立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各区县法院党组书记是本院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部门负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要把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活动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法院督查督办及时跟进,在开展审务督查活动时把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二)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全市法院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查找问题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既要充分发挥广大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开展帮教和指导。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轻重缓急,逐项解决,让干警切实受到教育。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与法院队伍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要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情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重要精神、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及时报道法院系统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传递正能量。

教育整顿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杭锦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
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
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
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  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  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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