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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6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0-08-03 13:17:14     阅读: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6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各国刑法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有( )。

A. 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2.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 )。

A.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 B.主行为与次行为 C.作为与不作为 D.主动行为与被动行为 3.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以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为前提。这种特定义务来源于( )。

A.社会公德的要求 B.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 C.法律的明文规定 D.行为人先行的行为导致的危险状态 4.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处罚。

A.从轻 B.从轻或者减轻 C.减轻 D.免除 15.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 B.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 D.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6.某甲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其判处法定最低刑还是过重,经( ),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A.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B.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D.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缓刑适用于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

A.管制 B.拘役 C.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D.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8.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以后,可以假释。

A.十年 B.十三年 C.十五年 D.十八年 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9.我国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情况有三种,即对前段的补充、对前段的限制或者是前段的例外。

10.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11.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

12.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3.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已满16周岁。

14.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5.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16.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7. 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必须遵循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8.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年后,不再追诉。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9.犯罪的故意 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20.犯罪未遂 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21.连续犯 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22.假释 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23.简述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答: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2分) (2)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是年满18周岁的人。此为构成累犯的主体条件。(2分)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珊罚。此为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2分) (4)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2分) (5)前后两罪均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罪质条件。这是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所在。(2分) 24.简述减刑的概念和条件。

答: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4分) 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减刑的对象条件,即刑法对减刑适用范围的限定。(2分) (2)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这是减刑的实质条件,也是决定性要件。(2分) (3)减刑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这是减刑的限度条件。(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5.案情;

韩某,男,50岁,某外国籍,该国驻中国某地领事馆职员(无外交豁免权)。

韩某于2014年3月25日晚与被害人胡某(女,20岁,某公司文员)相识后,以请胡某喝酒为名,将胡某带至自己宿舍,并向胡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在遭到拒绝后,韩某将胡某按压在床上,扯下自己的领带将胡某的双手捆在床架上,又用毛巾塞住胡某的嘴,随后与胡某发生了性行为。期间,胡某由于不断反抗以致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凌晨2时许,胡某觉得韩某已经入睡便悄悄挣脱捆手的领带溜出韩某宿舍,不料却碰倒了门口的衣架。响声惊醒了韩某,韩某随即赶出来将胡某抓住并拖回房间。胡某大声喊叫,韩某便死死掐住胡某的脖子,直至胡某不再动弹为止。当韩某将胡某的尸体运出领事馆准备抛弃时被巡警发现抓获。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国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如果我国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试卷代号:2107 答:(1)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由我国法院管辖;
对其所犯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3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本案中,韩某采取捆绑等暴力手段强奸胡某,后又为了掩盖罪行而将胡某杀害,出于两个故意实施两个行为,其行为显然已分别构成犯罪。(4分) (3)韩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而且韩某虽是外国人,但其并不享有外交豁免权,此案中并无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形,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此案应由我国法院管辖。(6分)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韩某所犯两罪应当先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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