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考评细则 “环境优美家庭”考评细则
为全面推动、全面评估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快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根据《2017年度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
此次考评由**镇**社区党总支、**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从我居33个村民小组中抽取18名网格员进行跨片区考评。
二、
**镇**社区全体居民户。
三、
1、座园四周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吊乱挂,得20分;
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2、宅前屋后:宅前屋后干净整洁,无杂草、无固废物,无乱倒生活垃圾,生活柴草堆放整齐,得20分;
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3、畜禽鸡舍周围无乱堆、乱放,无畜禽粪便且无排河、进田现象,旱厕周围无明显垃圾,得20分;
脏、乱、差得0分。
4、堂屋:桌椅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干净,无乱推、乱放杂物,得15分;
发现桌椅摆放零乱,灰尘一层,地面脏、乱、差,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5、小菜园、小绿地干净整洁且无杂草及白色垃圾,得5分;
脏、乱、差得0分。
6、门窗:明窗净几得5分;
门窗破烂不堪,得0分。
7、卧室:卧室摆放生活用品整洁有序,得5分;
卧室卫生脏、乱、差得0分。
8、厨房:厨房干净整洁,得5分;
厨房脏、乱、差得0分。
9、个人卫生:家庭成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穿着整洁,讲究环境卫生,将生活垃圾送到指定垃圾箱,得5分;
不讲究卫生习惯得0分。
考评结束后由**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优、良、差家庭发放标志牌并进行张贴,同时在全居范围内利用广播会通报、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