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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改稿)》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21-03-30 12:35:3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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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蓬安直属库 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储粮蓉[2011]7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关于新上收库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不断完善我库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完成“对标”;
为了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
为了实现“两个确保”、“三个维护”和我库做大做强的目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库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中储粮蓉〔2011〕70号文件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企业的发展为出发点,以实现“两个确保”、“三个维护”为目的,积极稳妥地开展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一支战斗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职工队伍,健全一套“管得了”的长效机制和能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机制,逐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

基本原则:一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项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分公司的有关政策规定,广泛征求和听取员工的意见。改革方案的确定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报分公司备案。在实施改革前,改革方案应在企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让员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定岗、定员、定薪”等敏感问题,要坚持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二是周密细致,平稳推进的原则。三项制度改革事关中储粮体系的大局和我库员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一项任务艰巨、难度较大的工作。我库在制订方案、具体实施和时间安排上必须统筹考虑、周密细致,既要有效推进,又要确保稳定,在稳定的大局下及时推进改革,做到推进改革和促进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改革按时顺利完成。

二、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容和程序要求 (一)人事制度改革 1.直属库领导人员竞聘办法 (1)库领导人员的职数按分公司〔2011〕70号文件规定的职数选配,由正、副主任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分公司进行民主测评、考核、聘任;
副主任由分公司组织竞聘。

(2)领导人员的任职条件 ①政治思想素质较高、政策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自觉以国家、公司和粮库利益为重,熟悉粮食政策和业务,具备与所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专业知识技能,工作扎实、勤奋敬业、能够完成“两个确保”任务,经营业绩较好。

②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没有违法和严重违规、违纪及渎职、失职行为。

③竞聘担任库领导职务,应分别在下一级职务(上收前任科长或以上职务)任职2年以上。

④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⑤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应在3年以上。

⑥原则上新提任的直属库主任不超过50周岁,新提任的直属库副主任不超过45周岁。

(3)领导人员岗位竞争的方法和步骤。

直属库领导人员由分公司在本库组织的岗位竞争中产生。

①公开职位数量、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

②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在岗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均可报名竞争库领导人员岗位。

③演讲和民主推荐。竞岗人员在职工大会上做20分钟的演讲。演讲内容: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演讲结束后,由全体职工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④组织考察。对民主推荐票比较集中的人选,由分公司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

⑤讨论决定及任前公示。分公司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了解的情况,讨论决定领导人员的任用。经过7天任前公示,不影响任用的,由分公司予以聘任。直属库领导人员聘期为3年。

⑥符合本次任职条件的现任主任,由分公司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不影响任职的,可由分公司直接聘任或交流任职。其它现任直属库领导人员,愿意竞争相关领导岗位的,均须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岗位竞聘。

(4)领导人员岗位竞争的相关规定 ①参加同级岗位竞争未被聘任的,应参加下一级岗位的竞争。如不参加下一级岗位竞争,按低于原岗位级别在库内酌情予以安排,工资待遇按新的岗位工资水平确定。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待岗,发给待岗生活费。待岗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确定。

②不申请参加岗位竞争的,按低于原岗位级别在库内酌情予以安排,工资待遇按新的岗位工资水平确定。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待岗,发给待岗生活费。待岗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确定。如本人选择自谋出路的,粮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

(5)领导的续聘、解聘办法 ①领导聘任期满后,由分公司根据其完成“两个确保”、“三个维护”任务和经营业绩、经济责任审计、人事考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②领导聘任期满后,由分公司安排可在现工作单位续聘担任原职,也可通过轮岗交流到其它直属库担任领导职务。

③领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再续聘或予以解聘。

a、在考核、考察、审计中有重大问题并被认定为不称职的;

b、对未完成“两个确保”任务负有主要责任的;

c、在年度内出现严重亏损或者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及对未完成聘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负有主要责任的;

d、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

e、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f、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续聘及解聘办法。

(1)中层管理人员在本库组织的岗位竞争中产生。

(2)科室设置:我库设5个科,即综合科、财务科、仓储管理科、购销科、安保科。

(3)中层管理人员的竞争职数:五个科各设科长1名,仓储管理科和购销科各设副科长1名,其中财务科科长在参加竞聘演讲和进行民主测评后,由分公司考察考核后聘任。

(4)参加竞争中层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

①政治思想素质较高,政策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自觉维护国家、公司和单位的整体利益,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②熟悉政策法规和本职业务,具有与所任职务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敬业。

③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职责》。

④在过去的工作中,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违法、严重违纪和损害国家、单位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⑤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龄4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个别工作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

⑥竞争科长职位,需任副科长或以上职务2年以上。

⑦竞争副科长职位,除满足第①—④条件外,一般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在本库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内。

(5)竞争中层管理岗位的程序和方法 ①自愿报名。在岗位竞争之前,粮库将公开职位设置、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符合条件的在岗员工均可报名竞争中层管理岗位。报名竞争中层管理岗位应填写“竞聘中央储备粮蓬安直属库正、副科长岗位申请表”。

②粮库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争人员名单并向员工公布。

③竞职演讲。竞争人员在员工大会上作不超过20分钟的竞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竞岗前的主要工作业绩和对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

④职工测评推荐。演讲结束后,由参加职工大会的职工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

⑤组织考察。对民主推荐票比较集中的人选,需经粮库班子集体讨论和进行业绩考察。其中财务科科长由分公司考察考核。

⑥讨论决定及任前公示。由粮库班子集体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讨论中层管理人员的拟聘对象。经7天公示,不影响任用的,再由粮库统一聘任(财务科长由分公司聘任),并报分公司备案。

(6)中层管理人员聘期为三年,聘期满后,可续聘也可解聘。

(7)中层管理人员的续聘、解聘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在聘任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对“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等次在称职以上者,可以续聘。聘任期满后,经民主测评和考察考核,可续聘其担任原岗位工作。中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续聘或予以解聘。

①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②对本部门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业绩考核指标负有主要责任的。

③缺乏团结协作精神,由此影响正常工作,群众意见较大的。

④工作能力较弱,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⑤有违法、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⑥在年度考核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投票数三分之一的,且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

⑦符合内部退养条件并提出内部退养申请的。

⑧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

(8)参加中层管理岗位竞聘未被聘任的员工可参加下级岗位的竞争。

(二)用工制度改革 本库实行以岗定员的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用工制度。

1.岗位分类 根据管理层次、工作任务和业务性质,员工岗位分为管理类、业务类、经营类和辅助类。管理类岗位包括副科长及以上岗位;
业务类岗位包括粮油保管、质检、会计、统计、人事、党务、文秘、出纳、机电维护、微机管理等岗位;
经营类岗位包括从事轮换、中转、加工、经营等业务工作的岗位;
辅助性岗位包括后勤保障、勤杂等岗位。

2.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粮库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共3人。

综合科:科长(兼纪检联络员)1名、文秘(兼党务员、打字员、行政事务员、人事劳资员)1名、驾驶员2名(其中1人兼车辆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兼卫生绿化管理员)1名、炊事员1名。共6人。

财务科:科长(兼内部审计员)1名、资金会计1名、商品会计1名、出纳1名。共4人。

仓储管理科:科长(兼监管员)1名、副科长(兼基建管理员)1名、信息技术员(兼仓储统计)1 名、检化验员2名、计量员2名、水电工1名、粮油保管员9名(其中1人兼材料保管员),机修员2名。共19人。

购销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统计员1名、业务员3名(其中2名兼铁路专线企业运输员)、经营人员若干。共12人。

安保科:科长1名、安全员(兼门卫)1名、防火员(兼门卫)2名、治安员(兼门卫)1名、保安员(兼门卫)2名。共7人。

如在实施期间内退人员增加,粮库将适时调整部分岗位,并及时公布。

3.员工上岗实行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前,由粮库公布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员工依据岗位对学识、工作能力、专业技术的要求,填写《岗位申报表》申请选择工作岗位。科长根据员工选择岗位的申报情况提出岗位人选建议意见,最后由粮库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上岗人员。

4.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 (1)竞聘上岗的人员应签订由总公司统一式样制作的《劳动合同书》,不愿意变更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粮库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凡符合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期限为三年;
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由员工本人提出,经粮库同意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5.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不申请参加岗位竞聘以及在本次改革中不适应岗位要求未重新上岗的人员,可采取内部退养、内部待岗、解除劳动合同自谋出路等方式安置。

(1)内部退养的条件及待遇 ①内退条件:男年满50周岁且工龄满30年、女年满45周岁且工龄满25年的员工可申请内退。本人书面提出内退申请,粮库审核同意并签订内部退养协议后,可实行内部退养。

②内退待遇:按原岗位的工资(岗位工资加工龄工资)的80%计算。粮库按本人内退前的缴费基数继续为退养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③原库领导班子已离岗休息的人员,在本次改革中距法定退休年龄在3年以内的,本人选择不参加三项制度改革,如选择内部退养,其内退待遇按本人离岗休息时工资水平办理内部退养。

④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人员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

(2)内部待岗 ①员工不参加“三项制度改革”可申请内部待岗,双选落聘的人员实行内部待岗,待岗时间为1年。待岗人员必须与我库签订待岗协议。

②待岗人员的生活费按照南充市公布的南充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待岗期间不再享受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奖金。

③待岗本人应安排好自己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待岗期满后,本人可书面提出申请要求上岗,粮库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待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后确定其是否上岗。待岗期间或待岗期满后申请自谋出路的,由粮库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岗期满经考核后仍不能上岗或未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由粮库安排一些辅助性工作(如清洁工、绿化工等),其劳动报酬由粮库按照业务类岗位工资的70%确定。

(3)解除劳动关系自谋出路:员工如选择自谋出路,由粮库解除劳动关系,并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经济补偿金的国家标准为: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我库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库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我库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员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我库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不高于我库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库的员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库工作年限。员工在进入本库前已按地方有关政策进行过“身份置换”的,这次改革计发工龄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时,不再计入本库工作年限。

6.在本次改革前已经实行内部退养的人员,维持原有内退待遇,不作变动。

7.员工退休的规定。根据总公司中储粮〔2005〕87号文件对直属库岗位的划分,凡男员工年满60周岁、在管理类岗位女员工年满55周岁,在业务类、经营类、辅助类岗位的女员工年满50周岁即可办理退休。若以后总公司、分公司或当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有关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满50周年、女年满45周岁。

(三)分配制度改革 1.工资分配原则:根据总公司、分公司的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总额基数和绩效工资总额两个部分。我库员工工资分配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员工基本工资水平应向基础性岗位倾斜。员工效益工资与完成任务的效率、效益挂钩,打破平均主义。

2.库领导工资:粮库主任、副主任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工龄工资按中储粮蓉〔2009〕87号规定执行。

3.员工工资:
(1)岗位工资 ①中层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按全库员工的岗位工资平均基准值乘以相应系数计发。科长的分配系数为1.6,副科长的分配系数为1.4,主持工作的副科长的分配系数为1.5。

②员工的月岗位工资:粮油保管员、检化验员在全库员工月平均岗位工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元。

(2)绩效工资 按工资总额的 20%提取绩效工资。

单项奖金和年度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目标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分配与科室年度考核挂钩,即部门绩效工资总额由绩效工资基准值、部门考核分值、员工人数、分配系数构成。其中科长、副科长绩效工资的分配系数与岗位工资的分配系数相同。同时向保管、检化验和经营业务等基础性岗位适当倾斜。

单项奖金与员工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具体标准以《岗位职责》和具体考核文件规定为准。

4.工龄工资:从员工参加工作之日起,按虚年计算工龄,发放标准为每年10元。

5.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工资:工龄工资标准与在岗员工相同,岗位工资按在岗员工岗位工资的70%计发,试用期不享受效益工资。

6.由于绩效工资是在上年实现利润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提取计发的,故新调入员工一周年内不享受效益工资。

7.粮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社会保险经费,不得少缴、欠缴或不缴,确保员工福利得到有效保障。

三、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一)为加强对三项制度改革的领导,粮库成立以现任库主任谢衡为组长,书记、副主任刘建民,副主任郭长春,工会主席刘超为副组长,现任正职中层人员以及杨虹、杨木春、徐德志等同志为成员的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改革日常性事务。

(二)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三项制度改革,事关员工的切身利益、事关企业长足发展、事关中储粮体系整体实力的提升、事关中储粮体系的长远发展,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客观需要,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为此,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公司、分公司三项制度改革文件,引导员工转变思想观念,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才能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发展了,员工切身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其次,各部门要做好改革期间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收集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思想困惑和认识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消除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使员工能正确对待改革,支持改革。

(三)为确保改革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新上岗人员未到岗的,原在岗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原有工作职责,继续做好各方面工作。如果不顾大局,丢开工作不管,影响粮库工作正常开展,给工作带来损害,粮库将不安排上岗,作待岗人员处理。领导干部、党员、广大员工要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不准拉选票,不准搞串联,凡发现在改革中有非组织行为、搞不正之风,将坚决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的工作,因此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妥推进。

1.宣传动员阶段:
2.组织实施阶段:
(1)库领导竞聘阶段:
(2)中层管理人员竞聘阶段:
(3)职工竞聘上岗阶段:
3.总结工作、完善制度阶段:
四、本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分公司批准后实施。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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