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考试文档 >  地理试题 > 内容

解救5%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5 06:23:14     阅读: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zflc/zflc201305/zflc20130540-1-l.jpg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直言:“营改增”试点一年多以来,有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本文关注的银行就跻身这5%的行列。
  银行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改增”中大有可为。但银行业机构按已公布的方案推行“营改增”工作,税负支出将不降反增,营业成本进一步加大。
  目前,“营改增”尚未拓展到金融业。北京、上海、安徽等地已经或正在对金融保险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进行摸底调研。
  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在国际上也存有争议。从国际金融业惯例来看,目前法国对金融保险业采取的是暂免征税的政策,美国也没有对金融机构征收营业税,而是以高额的所得税代替。考虑到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复杂性,增值税在金融业实施的难点在于金融业的进项税额抵扣如何确认。如果在交割后征税,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基金、期货期权、认股权证等金融衍生品的收益率通常很不确定,即使到期也难以计算实际增值额;而银行提供的各种无形服务产品,因为没有发票、收据,甚至都难以认定是否纳入计税范畴。此外,与一般企业相比,金融业的扣除额也很小。
  改变盈利结构
  商业银行缴纳的税种(不含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项目)主要包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增值税。
  目前,金融保险业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加上以营业税为计税基础的教育费附加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2%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档7%税率计算)后实际承担的税率为5.6%。
  根据试点方案中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制度安排,在不改变计税范围、减免税项目(即仍按原营业额征收增值税)和保持国家税费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粗略估算增值税率(假设为a):
  营业额*5.6% = [含税销售额*a/(1+a)]*(1+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率)
  根据以上,可以算出增值税率a为5.26%,目前税收制度下,与该税率较为接近的增值税税率档次为现代服务业税率6%。
  如果按6%税率计税,在商业银行含税销售额为100元的情况下,将多缴纳增值税0.66元,多缴纳增值税附加税0.0792元,实际增值税及其附加占含税销售额的比例较原来提高0.74个百分点,商业银行税负将提高。
  营业税为价内税,在会计处理上有单独的会计科目,反映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增值税为价外税,当银行取得销售收入时,反映在利润表时直接扣减对应项目的收入。会计核算方法不同使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商业银行损益表结构会有相应的调整:一是因收入项目中需扣除增值税导致收入项目减少,少缴纳营业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导致“营业支出”金额出现下降;二是改征增值税后如果纳税范围不变,在各项实际收入和利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盈利指标将调整,如中间业务收入比将下降,成本收入比将上升。
  或可增加税负
  试点方案中明确指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而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银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之一,较有可能适用6%的税率,比现行营业税率5%高1个百分点。诚然,“营改增”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特别是贷款企业而言,可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额,从而达到减轻税负,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但对金融行业而言,将增加税负,与试点方案中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不匹配。
  其次,可抵扣进项税额偏少。一是营业税征税范围内营业收入没有进项税额。贷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作为营业税征税范围,在实际操作中,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事宜。二是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税额有限。一方面,除了地方法人机构具有自行采购设备的权利,其他银行作为分支机构,绝大多数设备采购均由省行或者总行集中采购。银行业机构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包括电子设备新增价值、办公设备新增价值,以税率进行抵扣,可抵扣税金远远少于银行业机构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另外,配套成本反而提高。一旦银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论采用何种具体方式开增值税税票,银行必须建立增值税开票系统与现有IT系统进行有效衔接。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在本身科技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对其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都是一个考验。二是增加了纳税成本。一方面,每个网点至少购买一台增值税开票专用设备;另一方面是培训成本,每个网点所有人员均需参加增值税开票系统的培训,熟练使用增值税开票系统。
  四个关注
  对银行业实施“营改增”有几个问题需要关注。
  应税范围。目前商业银行营业税征收税基仍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如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实质上相当于收回贷款,应参照一般贷款以贷款利息为税基,但目前银行出售部分经法院裁决抵入银行、抵入时无发票的房产时,必须就处置金额全额缴纳营业税,相当于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额缴纳营业税。
  计税方法。目前商业银行开展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需缴纳增值税,按照17%最高税率档采用“一般计税法”纳税,但商业银行从个人手中收购黄金时,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而面临营业额无任何抵扣全额按照17%税率缴纳增值税的问题,导致业务无法开展,只能采取由黄金生产经营单位或典当行代理的模式。
  银行套利。地区差异导致的套利需引起关注。目前“营改增”仅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商业银行一般在很多地区都有分支机构,如果各地区税收政策不统一,将对商业银行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银行运营模式为资本运作,不存在实物转移障碍,可能将导致商业银行向低税负地区转移业务。
  发票开具。如果银行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实行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这会大大增加银行发票管理工作量。
  应对之方

《解救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热搜

《解救5%.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

浏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