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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五篇] 河长制工作总结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09-24 08:06:33     阅读:

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五篇 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五篇) (篇一) 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按照《**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我乡围绕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涌兴河、玉滩及4条小河流的水质明显改善。现将**年工作进行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2条涌兴河和玉滩河,流经在**乡境内分别为约8.5公里、4.2公里, 涌兴河有支流4条分别为盛家河、何家河、大林河、刘家河,总长度约8公里。辖区内管辖蓄水10000立方米以山平塘11座。

二、落实河长责任制 (一)乡级总河长1人、河长2人,村级河长10人,巡河员或保洁员10人。

(二)乡级塘长1人,村级塘长11人。

三、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乡长、副乡长为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各村支书、主任为河段长的河流管理体系,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层层落实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有效地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体系。

(二)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市、县上统一安排,结合我乡实际,所辖河流均由党政主要领导任河长,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主任任河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明确各村“河段长”开展巡河普查工作,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注重宣传,每月召开河段长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制作了河段长公示牌7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了院坝会12次,利用了大喇叭广泛宣传,制作了宣传标语12副,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

(四)印发了《**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乡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乡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五)实施“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长制。我乡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联络员、巡河员、保洁员、义务监督员,有效地对河流进行治理。同时根据不同河段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施。

(六)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实行乡每旬、村每周巡河工作制度,做到了有巡河记录、内容、图片、资料。巡河中主要发现淤泥、垃圾阻塞河道,及时组织清理河道淤泥垃圾,并对11座蓄水10000立方米山平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及巡查工作。

(七)方案到位、制度落实。根据工作方案、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四项清单和河长制会议制度、乡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河长巡河库制度、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和激励机制、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等工作制度。结合各河流实际,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八)、扎实开展四项行动。我乡每月组织发动辖区各村集中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等有害物质。各村民小组落实河道保洁员,捡拾河岸废弃物和白色垃圾。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一年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我乡辖区各条河流水质大幅提升,河岸管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群众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场镇生活污水治理没有有效解决;
二是农业面源污染还在个别地方存在;
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短缺;
四是河段长没有报酬,工作积极性不能正常发挥。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强化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节能减排、清河、护河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把 “河长制”工作做为常态化,做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将进一步强化乡村两级河段长的责任。加强长效保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库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力争来年辖区水质有更大的提升。

(篇二) 按照**市关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延市办字〔**〕15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辖区内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今年以来“河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机构保障。按照中省市“河长制”会议精神,我县于5月15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县总河长由县委书记董强同志担任,副总河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炜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水务局,主任由局长宗明远同志担任。二是人员保障。抽调环保、城管、住建、交通、畜牧、公安等10个成员单位业务人员为专职人员与河道站6名干部组成联合执法队,负责对全县辖区内河道进行不间断巡查,防汛办正职领导和一名副职专门负责河长制具体工作的开展。三是经费保障。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落实200万元,专门用于环卫工工资、宣传资料、办公设备、环境卫生整治、一河一点亮点工程建设等。四是制度保障。为切实把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把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建立了县、镇二级河长制体系,制定了《**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问责制度(试行)》、《河流警长制》等11项规章制度。河长制成员单位的履职、联动均出台了相关文件。五是技术力量保障。为了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学习先进经验。8月份,县委组织部邀请省江河管理处专家对全县各级河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受训170多人。9月份,县水务局牵头带领河长办全体人员外出到镇安、周至、蓝田三县进行了交流学习,实地考察学习了先进经验和工作亮点。10月份在宝塔区李渠镇考察学习陕西环保产业集团**分公司人工快渗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六是宣传保障。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河长制工作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对河长制工作情况拍摄了专题宣传片,并通过建立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牌、张贴宣传条幅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带动全社会参与,营造了良好氛围。

目前,落实县级河长11名,县级警长11名,镇级河长70名,镇级警长31名,镇级巡查员124名,县、镇保洁员130名,专门负责县城、乡镇河道保洁工作,县级河长公示牌设立12块,镇级河长公示牌设立70块。

(二)严格督查检查,落实推进会议精神 一是加强督查整改落实力度。为了深入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6、7月份县委组织召开两次 “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县、镇两级“河长制”工作,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河长认真履行职责,县级河长都深入自己包抓河段进行了督查调研,镇(街道)、责任部门和河长办相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能整改的当即进行了整改,困难大的要求责任单位拿出整改方案限期进行解决,重点对宁赛川段五谷城政府驻地河道、吴定高速、西南过境段等河道违章堆积物进行了清除,共计完成清障1.8万方。二是严格落实推进会议精神。11月9日延河省级河长调研暨**市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后,我县在11月20日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书记董强同志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同志在延河省级河长暨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县各级河长、各包抓责任部门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和执法力度,严格考核问责,逐步实现“变无水为有水、变脏水为净水、变死水为活水”的目标,要切实履行河道水域治理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做好垃圾清理、河道管理等基础工作,确保境内河流水质监测达标。

(三)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治理实效 一是在河长制启动初期,投资13万元雇佣铲车、挖掘机、翻斗车等大型机械对主要河段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整治,各镇(街道)也对所辖区内河道脏乱差进行了全面集中整治,积极响应各级“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投资95万元,对县城污水管网进行了维修,共维修破损污水管网15处。县污水处理厂派专人对全县污水入口来回巡查,发现外漏及时疏通,延运巷门面房多年直排生活污水现象经过与住户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将直排污水全部入网。三是投资2.8亿元,在县城河岸白石咀、河滨路、石湾、高速公路出口四处修建公园58000平方米左右,为周围居民提供了休闲、散步、观光等便利条件,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四是投资570多万元,新修县城堤防500m,维修50m。同时,引进上海龙元公司ppp项目对我县小流域进行综合性整治,规划水景观工程、红色旅游小镇等项目,总规划投资4.8亿元左右,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四)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综合整治 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河道开展走访调研,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实地排摸污染源头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通报给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做到污染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违法行为,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一是8月份,县河长办对全县县城281处污水口、23家石场、28家砖厂、6家污水厂、9家垃圾填埋场、277家养殖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摸排,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个梳理汇总,以“一镇一单”的形式反馈,要求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二是10月底我们又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再次检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镇(街道)、部门在全县范围进行了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于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县进行了推广。三是在开展污水治理过程中对全县养殖场污水排放进行了5次跟踪检查,对养殖场进行了严格督促检查没有修沉淀池的养殖场督促养殖户建简易沉淀池,绝不允许污水直排河道。四是我们将“一河一档”细化为“一镇一单”,为了夯实镇(街道)责任,明确治理范围,避免在乡界问题上推诿扯皮。

目前,县城污水每天以8000方量进行处理,能满足县城排污处理需求;
5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的维修费用已经申报;
“一河一策”方案已引进上海龙元公司以红色**、绿色**、生态**为核心打造山清水秀新**为目的进行综合性规划设计。通过反复督查检查镇(街道)养殖业排污、生活垃圾处理、河道保洁等工作有了大的改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实质性的成果。

二、存在主要问题 经过一年的综合治理,我县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不够深入,个别河道存在久治不愈现象;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任务重、监管难,特别是建后运行、维护、管理面临巨大压力;河长制管理不够精细,全民参与、社会监管力量缺乏,镇、村两级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尚待进一步细化落实。

三、意见及建议 1、加大投入力度。建议中省市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结合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争取多方力量对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投入。

2、建立常设机构。建议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人员有编制、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形成工作合力。河流环境综合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推行河长制要避免相关工作最终归结于水利、环保等少数几个主要管水职能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执行高效的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河长制的全面推行提供有力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市河长办检查反馈情况,紧盯短板,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能够长效推进的保障。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二是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三是不断探索河长制工作创新思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尽早谋划好**年河长制工作,狠抓源头治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目前整治成效,强化常态化监管。

(篇三)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县委书记**同志、县委副书记、县长直接领导并带头巡河督导。县领导“头雁效应”有力带动全县各级河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认真履职,扎实推动工作。按全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全域两大攻坚”系列行动,贯彻“项目年”“落实年”“成效年”要求,我县河长制已经全面实现“见河长”的目标,正在“见行动”,并开始“见成效”。

(一)巡河履职情况 全县共设立236名,其中县级河长6名,镇级河长66名,村级河长164名。**年,县级河长巡河54次,镇级河长巡河562次,村级河长巡河2333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巡查了8条县级河流流域、实习了县级河流巡河全覆盖、切实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年县级河长制会议12次,镇级河长制会议187次,体现了我县各级河长、各成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和尽职尽责的担当。

(二)督查督办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年以来,县河长办组织开展对各乡镇的日常督察、专项督察、明督暗访等督导检查行动。其中开展全覆盖的专项督导检查39次,其他督促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投诉问题整改、巡河发现问题整改等督导检查30余次。县河长办收到河长制各类群众投诉事项20余件,发出问题处理函件30多件。督促完成整改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3项,省级督查发现问题4大项,市级督查发现问题6大项,县级督查发现问题8大项。落实河长巡河发现问题7大项。如乱占河道堆砂整改、工程弃渣场塌方堵塞河道整改、违规占用河道建造房屋整改、河岸乱堆建筑、生活垃圾整改、消除河道电线隐患等等。

(三)宣传与业务培训情况 1、聚焦基层河长,做好宣传工作。

**年8月,县河长办统一规划制作了河长制上墙宣传广告牌,印发至至每个镇河长和每个村(居)委会。各级河长通过宣传牌直接明了河长制工作体系和日常工作要点。此外我县各乡镇利用节假日和乡镇圩日在街头摆摊宣传河长制工作并印发倡议书。河长办联合县水务局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宣传活动,向乡镇社区派发宣传单,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活动,并助“县科技三下乡”活动平台,到各乡镇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

2、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针对巡河台账、问题清单台账、督办问题台账等河长制工作台账建设、河流名录的确认公示和广东智慧河长平台使用等问题,县河长办已组织专题培训5期,对乡镇进行督查指导工作30多次。8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县河长办多次深入13个乡镇,举办了13场河长制业务培训,实现了对镇、村级河长、河长制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培训。10月组织全部乡镇河长制分管领导集中参加了市举办的河长制研讨培训班。

3、建立“河小青”护河志愿服务机制 县河长办联合县团委建立“河小青”队伍,组建“共青团(少先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的巡河护河志愿服务队,开展包干河段的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

并于**年11月、12月组织两期全县集中性的巡河护河志愿服务活动,全力动员全县的青少年及社会公众加入巡河护河行动。

(四)河流名录编制等基础工作情况 县河长办在省设计院编制的河流名录基础上将我县名录进行再整编分级分类统一规划制作了《**县河流名录册》已全面印发至县、镇、村各级河长,让每一位县级、镇级、村级的河长能最快直接检索到责任河流,认真开展巡河履职。

**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12月上旬已完成征求意见、2019年1月完成了专家评审,目前省水电院根据专家意见正在抓紧修编,2019年将正式印发。

县河长办多次到各乡镇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各镇、村级河长加入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利用平台进行巡河测试,督促各级河长使用“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开展巡河。**年全县各级河长使用平台巡河3039次,处理问题84项。

(五)强化监管监督。

1、生态检察联络站。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协助河长办充分发挥统筹谋划落实职能作用,直接对接河长办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事宜,**年5月,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设立**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办公室生态检察联络站,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2、人大政协齐监督。今年5月和7月,县政协和县人大对全县13个乡镇开展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对县河长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并根据现采取的工作措施、存在的工作困难与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协商对策。

二、各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广东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县迅速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目前13个乡镇完成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与系统录入工作。全县共有入河排污口14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规模以下13个。目前正在制定规范整治实施方案。

(二)河沙整治专项行动 为治理乱占河道堆砂问题,县水务局成立了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流域内河道采砂行为进行规范整治。目前连江河小江镇段乱占河道河岸堆砂整改已基本完成,连江青莲段乱占河道河岸堆砂问题正在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有序整改中。

(三)牛蛙整治专项行动。

**年7月,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在七拱镇、太平镇开展牛蛙整治专项行动。经过前期详细的摸底调研和一系列宣传劝导,制定了详细的有序退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养殖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退养并自行清拆,行动中共清拆在建牛蛙养殖场34家。七拱镇、太平镇的牛蛙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震慑了藐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乱搭乱建牛蛙养殖场的养殖户,有效遏制了辖区牛蛙养殖泛滥扩张的势头。

(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全县已举办项目农户素质培训42场,其中田头培训30场,参与培训农户2122人次,占年度培训任务的86.8%。建设水稻配方肥(缓控释肥)、“三控”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集成技术示范区13个,蔬菜作物示范区1个。组织农户现场观摩2336人次。10月初,项目区农户购买补贴农药、化肥共享受项目补贴金额165.89万元。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16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约90%。此外,安装太阳能杀虫灯662盏,可防控虫害面积33035亩,挂设粘虫板87.98万张,可防控虫害面积52034亩。

(五)养殖场排查整治。

针对清新区石潭镇中所村委会建丰村的村民投诉反映的我县境内养猪场污染下游水源的问题,5月24-30日县环保局派出执法小组分别对七拱镇沙坪坑水和杜步镇长调水沿河两岸违法违规养殖场进行排查,共排查41家养殖场,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31家)和存在废水渗漏行为(2家)的养户,现场已下发限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县环保局向辖区内三家主要养殖合作公司(温氏、正邦、美神农牧)下发通知,要求三家养殖合作公司加强对我县辖区内的合作养户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和全面排查,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治污设施不完善及不正常使用、有废水外排或渗漏等违法违规合作养户暂停提供猪苗,直至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和治污设施后,方可提供猪苗。

目前,县科农局全县已完成规模养殖场摸底调查并在养殖场直连直报系统中已全部录入数据,全县畜禽养殖场的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8.75%,规模场配套率为70.97%,目前针对未通过配套验收的养殖场进行分类排查。不定期通过农业推广下乡派发《养殖指引》和举办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培训班指导农户种养结合。

(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6月19日,由县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其中,对位于连江河侧的**县小江塘楼鑫磊页岩开发有限公司和**县耀基页岩砖厂非法占用土地的厂房进行拆除。此外全县范围内近河矿山企业已建立起废水排放机制,污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七)“五清”专项行动 **年10月18日,我县召开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县总河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省总河长的1号令《关于在全省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和省委省政府开展“让广东河更美行动”的决策部署并由县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共同签发我县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在全县江河湖库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的动员令》。12月,县河长办印发《**县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方案》 (八)“清漂”专项行动 根据省市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年6月,我县印发了《**县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对全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河流水域水面漂浮物进行专项清理。每一阶段清漂行动,县河长办都联合成员单位开展全覆盖的专项督查。第一阶段清漂行动中,全县共清理河长507公里,清理水域面积7.7万平方米,投入1637人次,机械设备100台,清理垃圾共计387吨,总投入资金70万元。第二次阶段清漂,清理专项行动全县共清理河长186.602公里,清理水域面积28.97万平方米,投入1441.4人次,机械设备137台,清理垃圾共计98.76吨,总投入资金32.83万元。

两期“清漂”共清理河道长度694公里,清理垃圾486吨。

(九)“清四乱”专项行动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函〔**〕1885号),县水务局与县河长办联合发文对我县河流“四乱”进行摸底调查,第一阶段我县共清理8项问题,目前已销号4个,另4个问题正在协调整改中。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水建管〔**〕44号)的要求,县水务局联合县河长办再次联合发文,对全县辖区内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核实,本阶段我县共发现“四乱”问题12个。根据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做好“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112 号),县水务局组织各乡镇对省水利厅提供的疑似“四乱”问题清单中纳入我县范围内的109个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根据核查结果,109个问题清单中有36个属“四乱”问题,其中未清理的问题有10个,已清理的13个,正在清理的有13个。未清理问题中,涉及到民房有3处,农庄1处,临时违建板房有5处,乱堆垃圾有1处;
正在清理问题中,有11项为河岸砂石料乱堆,主要涉及到的乡镇为青莲镇和阳城镇;
2项为江滨公园施工堆渣。我县将结合核查结果逐步落实整改工作。

(十)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污水处理统筹整治。

重点整治村边、路边、河边、山边、农家乐和农贸市场等“六边”的垃圾污染。切实开展对村庄水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加强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建设污水处理管网9.62万米,建设生物净化塘65个,酸解处理池70个。

三、河流管护成效亮点 (一)明确河流管护单位,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年10月19日,我县印发了《**县河流管护实施方案(试行)》(阳府办【**】28号】),明确了我县所有河流管护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责任区,细化河流管护考核细则,建立起我县河流长效管护机制。

**年县级财政拨付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346万元,落实河流管护经费、并配置了3台无人机、11艘带发动机的河道管护玻璃钢船,17辆河长制专用河道垃圾清运三轮车,200套水衣裤、200套救生衣、200套河道垃圾保洁工具等河道管护装备 为规范我县河长制专用河道管护车辆管理,县河长办还印发《**县河长制专用河道管护车辆管理办法》明确车辆管理主体和安全管理责任。

**年我县全面建立起了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的河长制长效管护机制。

(二)建立河流水质常态化监测机制 为了解我县水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我县河流水环境治理责任,加强主要控制断面水质监管,为县、镇级河长评价提供基础信息和基本依据,12月县河长办印发了《**县河长制水质监测及评价方案》并于12月完成了县级八条河流跨县、跨镇交界断面和河流交汇断面进行监测点位置确定和第一次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全县21个水质监测点,全部达到相应水质要求(其中连江河主干流水质标准为Ⅱ类,连江河各支流流水质标准为Ⅲ类)。按照方案要求,县级八条河流跨县、跨镇交界断面将每季度进行水质监测1次,一年固定监测4次。

四、存在问题 (一)河长履行不到位。虽然县、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但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部分河长巡河履职不到位,特别个别乡镇领导和村支部意识不到位,工作被动,不重视河长制工作,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方法不多。有些问题是通过各级河长办组织的明查暗访、中央环保督察暗访才发现的,镇、村级以下河长不能及时发现河流的存在问题,镇级、村级河长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城建和环保遗留问题仍存在。像县城城中村、城北旧城区污水管网尚不完善、雨污同流等遗留的重点难点问题仍不少;
工业点源、农业点源与面源等污染防治压力大,整县推进镇村污水处理任务很重,水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要彻底解决此类问题非一朝一夕。

(三)群众环保护河意识仍不强。虽然县、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但群众自觉护河意识不强,将农药瓶、农业用膜和其他农业污染物向河道上游微细水体乱抛弃,往河里倾倒生活垃圾、丢弃杂物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河长制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不高,河长制工作资料收集不完整,目录不清晰。工作会议资料、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镇村级河长巡河履职记录、巡查图片、对村督导检查通知、整改通知等没有及时收集归档。

(五)河长办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不足,部门联动不足,协作能力有待加强。

五、2019年工作计划与建议 (一)继续高位推动“五清”专项行动 坚持把“五清”专项行动与建设美丽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县城等结合起来,统筹城镇和乡村、流域和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注重综合施策,实行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使河流岸线成为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

(二)抓好机制体制建设的落实 按照《**县河流管护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责任管护单位要建立长效河流管护管理机制。建立起各部门各司其职、各乡镇协作联动、责任明晰的机制体制才能巩固长效,防止问题反弹。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把河道保洁清淤、河岸周边卫生整治工作做好、做实;
要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河道周边存在的养殖和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增强公众河流保护意识,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三)加强巡河履职 严格按省第1号总河长令的要求,坚持“一线工作法”,严格落实河长巡查制度,加密巡查频次,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各级河长必须严格按要求去开展巡河工作,履行河长职责。

(四)着力提升治水管水能力 加强对各级河长助理,河长办人员等河长制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督促各级河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使用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提升治水管水能力。

(五)探索制定我县河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 为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探索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六)探索完善河长制社会监督事项标准化流程建设 实行社会监督事项档案化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社会监督事项受理、核实、处置、反馈等标准化流程。各级河长办、各部门在接收到社会投诉或者上级河长办交办的社会监督事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项的调查、处置和反馈工作并将调查、处置、形成档案并将反馈结果报送至上级河长制办公室。

(七)加强执法监管 加大排查执法力度,动真格出硬招,从快从严从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加强河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及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对非法排污、侵占水域岸线、河岸违法违建构(建)筑物、河流范围内乱采乱堆、乱垦乱种、乱占乱用、畜禽禁限养区违规养殖和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生产活动的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流执法能力。建立水域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水域动态监管。

(八)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 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民间河长、护河护水志愿者和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以“互联网+河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举报热线和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公众对不当的涉河行为进行举报。把河长制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树立河流管理保护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河小青巡河护河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全民行动格局。

(九)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把落实“河长制”列为年度工作实绩综合考评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和问责追责力度,县河长办继续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河长制”不力导致工作进度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由相关部门从严处理。

(十)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合作联动和信息资源共享,特别是各河长助理单位,要充分发挥河长助理作用,协助河长做好巡河摸查准备和有关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健全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三是建议采取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的方式加强县河长办机构建设。

(篇四) 一、河湖概况 交通街道涉及河流为羊场壕景观河,流段为北起鄂托克西街,南至鄂尔多斯东街,河段长度为1公里。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情况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微信等各种媒体手段贯彻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央《意见》、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工作方案》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增强公众河道保护意识。

(二)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东胜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体制机制,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召开专门会议,于**年 10月25日制定了《交通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三)河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街道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河长责任,强化联动机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街道设立办公室为501室),在景观河旁设立了交通街道办事处河长制公示牌,对河长、河流名称、起始点、河长职责、主要目标等作了详细的说明。

(四)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 为推动街道河长工作贯彻落实,保证街道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街道通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定了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

(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加大河流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开展河流常态化日常监管巡查。街道实行每月巡河一次,持续开展河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街道不同区域、不同河流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景观河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七)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组织到位,专项行动强河段整治。组织各社区统一整治,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大排查,对街道内河道垃圾死角、违章建设进行大排查,清查登记,清单消号。大清理,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由街道组织党员、志愿者对河道进行垃圾大清理,组织垃圾清运工作。大整治,由对河道内乱挖滥采、乱倒乱排、乱捕乱建等现象违法行为按程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大整治,对河段长相关职责不履职严格启动问责程序。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针对街道河长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查漏补缺;

2.针对街道景观河情况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建立四张清单,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3.制定街道河长制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

4.针对巡河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上级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区河长办把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作为建设“富美新强”典范区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建设“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环境全力推进工作。现将**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建立**区河长制巡查检查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分工,按照巡查频次和内容,由区级河长牵头组织对各镇(街)级河长制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原则上区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
镇(街)级河长每旬不少于1次;
村(社区)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
河管员每周不少于2次,切实做好河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区级河长联系单位和镇(街)河长办要积极配合各级河长开展河流巡查工作,发现破坏河流的违法问题及时上报河长,并配合解决,同时准确、详细记录《河长巡查日志》。截至12月底,各级河(湖)长共计巡河5520次,河管员巡河8765次。

2、全力推进河道整治。在“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河流综合整治单项工程设计,根据单项设计明确**至2020年河道综合整治路线图、时间表,按照省、市要求建立台帐,加快推进,全面实施“一河一策”整治。

3、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回头看和“清四乱”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清河行动”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使“清河行动”常态化,对遗留和反弹的问题,落实责任人,专题研究、挂牌督办,直到办结销号;
对新增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尽快整改到位。7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截至12月底,共清理61处违法活动。

4、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20年实现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除、河流生态系统基本回复。9月底完成天衢工业园宣惠河、南干渠、东沟、长庄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六月底前完成二屯镇水系综合治理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积极推进实施。

5、依法开展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按照《划界方案》确定的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了工作经费,并于10月18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区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项目单位。现已完成区级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并落实界碑、界桩、公示牌等,做好划界成果汇总整理,编制划界报告和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测绘图,整理相关图表资料,建立划界信息数据库。

8、加强防汛抗旱体系建设。根据我区实际,提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全区4河7堤的薄弱环节和沿河涵闸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对防洪预案进行补充和完善;
着力加强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层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按照军事化管理模式组建防汛抢险队伍;
强化防汛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灾情和工情等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及时检查更新防汛物资,坚决杜绝偷盗、擅自动用防汛抢险物资的行为,做到出现险情时运得出、用得上,保证宁可有富余、不能有缺口,最大限度的保障防汛工作需要。把农村危房、学校、幼儿园、孤寡老人、五保户、低洼易涝地段、涵闸、涵管、河道险工险段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和防御重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落实防汛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对资金运用流向跟踪,确保我区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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