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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的税收筹划的研究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0-15 06:32:49     阅读:


  在当前时代的不断发展下,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餐饮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与进步,并逐渐演变成为当前最具活力构农业之一。从属性上分析,餐饮行业不仅能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并且也为国家的发展带来大量的税收,如何减少税务负担成为了当前的关键所在。故此本文主要探究了餐饮行业的税收筹划,并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餐饮行业 一般纳税人
  税收筹划 对策
  税收筹划的主要特点
  众所周知,税收筹划也被称为合理避税,主要是指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對经营、投资以及理财活动进行筹划与安排,提高经济效益。其中避税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非是逃税与漏税,是建立在遵法守纪基础之上的,并且要将法律规定作为切人点,对当前税法所规定的不同税率以及纳税方式灵活利用,以此创造更大的价值,促使企业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从整体上可以将税收筹划分为三个特点,其一是具有合法性,主要是指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并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对各类税收负担高低不同的纳税方案加以选择,以此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利润;其二是筹划性,主要是指事先进行规划、设计与安排,但是从实践角度分析,纳税义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缴纳流转税,或者是获得收益之后缴纳所得税,这样一来则为纳税前进行筹划提供了基础;其三是具有目的性,主要是对纳税人的相关行为进行税收筹划,以此满足基本的经济目的,并且明确决策者需要具备税收筹划的相关意识,在财务方面具有敏感性。
  我国餐饮行业税收征收制度
  对于餐饮行业的税收是指与餐饮相关税收的相互结合,其内容较多,涉及到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餐饮业主要是按照6%的税率和3%征收率进行征收;其二是企业所得税,主要是严格按照缴纳人经营所得,需要按照25%的税率进行征收,其中需要注意的内容是如果年应缴纳税不超过50万元的非限定性行业小型微利企业,那么其征收可以按照l0%实际税率,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则可以按照15%税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设定场所或者设定场所但是没有直接关系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照l0%进行征收。其三是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严格按照企业缴纳的实际增值税税额与规定税率进行征收税费的一种形式。从本质上分析,我国餐饮业在近几年已经得到了快速发展与进步,要想提高其经济效益需要做好合理避税的工作,其中需要对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加以分析,并且主要要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与计算,其中如果当增值税税额减少,那么其它的附加税费也会相对应的减少,同时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新时期我国餐饮业税收筹划需要采
  取的对策
  在近几年的不断发展下,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国家税制与征税模式得到创新发展,在新时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依法纳税,并且还要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符合税法和相关法律的避税工作。笔者经过归纳与整理,将主要的对策概述为以下几点:
  (l)做好增值税规避工作
  在餐饮业的发展中,增值税占据了重要的比例,其中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餐营业改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并且能够凭取得与经营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餐饮企业而言则其税率为3%,并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其中在规避增值税方面,餐饮业需要从实际的发展角度出发,利用采购农产品的方式享有13%的扣除条款进行避税,比如从农民手中购买各类蔬菜计算抵扣等;利用采购非自产农产品或加工程度较高的农产品,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按17%扣除进行筹划避税,向小规模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对方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即使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也只能按照3%的税率进行抵扣,所以利用增值税发票可以合理避税,因为新增增值税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扣除进项税,比如有两项交易,一项是可以开专用发票但是价格高,另外一项则是不能开专用发票但是价格便宜,一般需综合考虑后平衡选择,以达到避税的作用与目的。如某餐厅具备一定的农产品加工能力,既可以购买26万元的农产品,花费6万元自行加工,也可以直接购买36万的成品原料,两者相比较直接购买多花费2万元,但前者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6/(1+l3%)*13%=2.99万元,后者可抵扣进项税额为36/(1+17%)*17%=5.23万元,总体还节税(5.23-2.99)-2=0.24万元。
  随着”互联网+”与餐饮业的结合,更多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外卖服务,因为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适用不同的税率,销售食品如外卖适用17%的税率,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餐饮企业需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两者分别核算,否则会适用高税率增税。如某餐厅提供餐饮服务和外卖,当月店内消费100万元,外卖销售60万元,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为10万元,如果未分别核算,则统一按17%销售货物来计税(100+60)/(1+17%)*17%-10=13.25万元,分别核算计税100/(1+6%)*6%+60/(1+17%)*17%-10=4.37万元,可见,企业如果存在兼营行为而未分别项目核算,可能加重企业的税负明显。
  餐饮行业的经营特点决定在正常的采购经常无法取得正规的发票,可以考虑从正规的厂家或商超采购,也可以考虑从一些膳食服务公司采购或自行成立一个专门负责采购的公司,采购公司注意注册为合伙企业性质或个体工商户,税法规定这类公司这类公司对于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可以核定征收,但是注意控制采购公司的销售规模,否则税局会要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餐饮行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考虑将特点人员外包,如保洁、修理、服务员,这样我们可以取得增值税票抵扣和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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