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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一步工作计划:

无忧文档网    时间: 2019-11-21 09:26:52     阅读:

环境监察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上半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厅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省环监局紧盯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全力配合厅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全省做好各项执法重点工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保持干劲不减、工作不断,逐项抓好工作落实,有力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梳理汇总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度目标责任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政务公开方面:一是认真完成督查督办事项。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召开局务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人、办理时限等要求,通过现场督查、定期调度等方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每月在厅网站公布全省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督促市州进行查处,2019年上半年累计公告5批次,涉及64家企业,查处率为51.56%;
按季度公布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督促各市(州)及时网上填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三是强化政务信息报送。按要求完成厅办公室信息约稿,依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环境执法大练兵、重点案件查处、超标企业预警等信息专报20期。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一是继续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按照“划”“立”“治”的工作要求,对全省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进行了审核汇总,定期对各地整治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在省政府网站《水源地整治专栏》和甘肃日报进行信息公开。截止目前,我省45个地市级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县级水源地8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8个,完成率为33%。二是继续推进重点企业达标治理。督促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和酒钢集团本部对冶炼生产系统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组织编制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1月14日,下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作的函》,要求三大公司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诊断和评估,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开展冶炼系统各环节有组织、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根据评估和监测结果采取改进提升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配合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在对全省8大行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市级环保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排查方案,结合电力、工商、环境统计、排污许可证核发等信息,摸清辖区内工业污染源底数,分行业建立工业污染源清单。督促各市州对辖区内不符合产业布局和建设规划的、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的、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建设或者不完善超标排污的企业、工业作坊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全省“散乱污”企业名单。按照淘汰一批(依法关停或纳入产业结构调整范围)、规范一批(纳入污染源日常监管)、完善一批(补充完善相关手续)的原则,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和“绿盾行动”以及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按照厅任务分工,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厅有关处室认真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及时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上报有关信息。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局的整改任务加大督促力度,规范工作台账,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和协调解决。按照厅统一安排,制定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工作规则、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信息发布等制度,为做好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环境保护税费改革方面: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年初通过项目初步设计和评审,4月份完成了项目招标并与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合同。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分局针对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项目的推进及数据整合工作召开了对接会议,按计划推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整合和硬件配置建设,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依据税务部门申请,及时对纳税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复核,并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配合厅综合执法局梳理近年来部级、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整改情况,对挂牌督办案件定期开展现场督办,建立了工作台账,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原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永昌县供热公司、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兰石集团公司排放污染物超标问题,已经生态环境部现场核查,完成挂牌督办要求并解除挂牌督办。2015年以来,原省环境保护厅先后3批次对43个环境问题实施了挂牌督办,我局配合厅综合执法局对逐个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新认定12个环境问题达到整改要求,建议解除挂牌督办,同时继续配合加大督办力度,对其余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检查,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尽早解决。配合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榆中钢铁有限公司、成州锌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安排人员驻厂监察,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督促问题整改。

(二)继续指导全省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按照属地化监管的原则,我局督促各市州在加强对排污企业日常监管基础上,要敢于较真碰硬,重拳出击,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遏制违法排污行为。要求各地利用中央环保督察和祁连山专项督查问题整改、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等契机,继续强化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促使企业加强自律意识,依法依规达标排放。同时,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省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甘肃省行政处罚自由材料辅助决策系统》进行科学裁量,我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为典型材料已报生态环境部。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87件,处罚金额6363.4万元。《环保法》配套办法得到有效应用,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9件,限产停产案件62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1件。

(三)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有序推进

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面:截止6月30日,全省累计对645家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2090套。其中废气排污单位326家784套、废水排污单位121家284套、污水处理厂119家711套,废水、废气均涉及43家311套。按照《甘肃省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统计,全省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共计325家,目前已对320家排污单位共1376套自动监测设施进行数据监控。其中,已安装废水自动监测设施的排污单位共计160家730套;
已安装废气自动监测设施的排污单位130家646套,30家未安装。全省纳入国家考核基数的企业共计260家633套,其中废气排污单位111家277套;
废水排污单位39家73套;
污水处理厂94家190套,水气均涉及16家93套,第三方运维191家496套。

污染源测管协同方面:为严厉打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我局自2018年开始,开展了全省污染源测管协同专项检查,截至2019年6月底,已对全省40家排污单位的60台套自动监控设备开展了现场检查和比对监测,同时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管水平,规范了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不规范运行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单位开展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自动监控项目建设方面: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部署,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各市、州4.1版本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已全部部署完毕,正在进行历年数据的同步工作,待数据同步完成后,旧系统停运。同时,为进一步发挥我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具备对国家通报严重超标企业起到预警预报能力,我局组织开发了《甘肃省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及异常督办系统》APP,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异常及超标情况实施电子督办。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火电企业)项目建设正式启动后,目前已完成了前端(企业端)设备的安装、设备调试及验收等工作,计划7月份完成项目整体验收。为保证

我省自动监控及相关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及使用,我局于2019年5月组织了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及督办等系统应用培训,为期一个月,覆盖全省14个市(州)、86个区县及1000余家排污企业环保专工,总培训人数达1300余人。

(四)环境信访案件依法办理。

今年以来,全省环境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及省信访局部署要求,围绕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目标,狠抓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对领导留言板块、微博以及微信等公众媒体反应的环境污染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查处,消除隐患,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截至6月底,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33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52%(其中:来信296件、网络微信投诉904件、电话投诉1972件、来访162件),结案率为 96%。省级受理投诉案件5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4%(其中:来信42件、网络投诉3件、电话投诉1件、来访8件)结案率为 98%。重点案件11件:环保部转办5件;
信访局交办3件,西北督察局转办2件、省委督查室转办1件,均已下发环境信访督办件,并督促各市、州按时上报办理结果,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局党总支紧密结合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细化工作责任,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制定《省环监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有效运用约谈、谈话、提醒等方式,在人员参加专项督查、交叉执法、请休假、培训外出前,及时强调党风廉政内容,认真传导责任和压力。及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党性修养,利用每周五集中培训,学习党的最新理论。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坚持以落实“三会一课”为抓手,对自身党建工作进行自查,不断完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力推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内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按照厅统一要求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举一反三找差距,转变作风尽职责,聚精会神抓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三是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结合业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
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签订科室、个人廉洁从政承诺书。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每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通报典型案件,组织观看反腐警示片,时刻提醒筑牢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全省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与当前环境管理工作需要极不适应;
历史积累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短期内不能够解决,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风险仍很突出,目前的环境执法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环境执法不彻底、处罚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较突出。基层解决执法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不足、手段不够、措施不硬,还没有把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当成首要政治任务来开展工作。一些市州执法力度不够,措施不硬,抓主要矛盾、聚焦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能力不足,环境执法的针对性、整体性、实效性有待提高,执法能力依然比较薄弱。从上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来看,陇南市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1件,定西市实施行政处罚件19件,分别仅占全省的2%和3%,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偏弱。

二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目前,兰州市、张掖市、兰州新区三个市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因网络问题未能解决,无法达到国发4.1平台升级要求,致使全省系统升级工作滞后,新版系统无法按时(7月1日)上线运行,将导致全省年度考核指标有所下降;
我局于4月份明确要求各地使用“甘肃省自动监控数据超标及异常督办系统” APP,及时解决自动监控数据异常和数据超标问题,并于5月份组织了系统的培训,但仍然有部分地区未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实,张掖市核实率为14.54%,平凉市核实率为27.6%,督办系统没有充分发挥应有效果。

三是环境信访案件办理不平衡。2019年上半年,全省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334件,受理量前三名分别为兰州市712件、庆阳市450件、天水市370件。陇南市信访案件办理效率较低,已被环保部内部通报两次;
庆阳市缠访闹访案件较多,因油田开发污染问题引发的投诉案件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省环监局将继续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职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确定的目标任务,振奋精神、履职尽责、团结协作、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执法技术支撑作用。

充分认识我省环境执法形势,在履行好执法服务发展、执法保障中心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源头控制,强化治理、加强监管,配合厅综合执法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用严格执法倒逼企业守法,用严格管理服务企业良性发展,确保我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配合厅综合执法局指导全省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配合开展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行程处罚程序,提升办案质量;
继续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通过集中组织专项行动、大练兵评查,推动现代化执法手段运用,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厅执法局督促各地采取“双随机”方式对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的自我约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措施,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结合大气、水源地和危废等专项行动,配合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部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违法问题查处到位,落到实处,污染问题整治到位,污染隐患及时消除;
四是配合厅执法局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与检察、公安等司法机关联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严格落实“两高”环境司法解释的要求,对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和大量林地、山地、耕地破坏等恶意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坚决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配合厅综合执法局建立机制、理顺关系,推动执法重点向基层、向一线深入。督促责任层层压实到乡镇、村街,实现督政和督企并重。配合厅执法局指导各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摸清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在庆阳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和污染现状,适时联合市(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交叉执法检查,着力加强区域特征行业及排污企业环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防范区域性和跨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批、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五)做好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

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信息对称的关系,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公共媒体等平台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保持监管的一致性。逐步建立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健全监督举报、环境公益诉讼等机制,真正使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人人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治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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